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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商務職業學院介紹參考

雲南商務職業學院介紹參考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和程式進行錄取工作。

(二)招生各專業體檢標準嚴格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三)招生計劃、專業設定詳見《雲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專業介紹請透過我院網站查詢。

(四)根據考生志願安排專業,嚴格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擾錄取。

(五)同等條件下擇優錄取:有專業特長,如:有文藝特長、體育特長、曾獲表彰(如地、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稱號等)的考生。

(六)在滿足第一志願考生的情況下,依次按第二志願、第三志願以及服從志願的'順序進行錄取。

(七)凡被我院錄取的考生,由學院寄發錄取通知書告知本人或直接在雲南省招考頻道以及學院網站“錄取查詢”欄目進行查詢。

(八)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院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