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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音樂的樂趣作文450字

聽音樂的樂趣作文450字

我喜歡聽音樂,那些搖滾什麼的,都不愛聽,只喜歡聽童可可唱的:“繁星點點,往事如煙,從繁華間我追尋到滄海桑田……”

一個真正的歌神,或許能從歌曲裡聽出悲傷,聽出歡樂,能感受到歌手的心情,斷斷續續,抑揚頓挫。當聽到:“我不會寫歌,沒有你期盼想要的溫柔,只會努力唱到完整,我還是堅持,給你快樂。我不會寫歌……”當看見歌手唱出這樣的歌,我不僅感到淒涼,還感到傷心。給你歡樂的歌手,做後說她不會寫歌。我就想成為,像阿悄,童可可那樣的歌手,可是我在班裡,唱歌也不怎麼好聽,也就聽到有人說,唱什麼歌,那麼難聽的。可我總是黑著臉的.走過去,只會有十來個女生說,歌曲是給自我帶來快樂的,也許並不講好聽,過程感受,才是最重要的。有時,我會安慰自己,不要去聽那些人的風言涼語,好好努力,給他們一點顏色瞧瞧。但再多,也只是得了幻想症罷了。

在家裡,我的姐姐弟弟總會看間我帶著耳機,聽著音樂,甚至於睡覺吃飯,都帶著。因為羨慕那些網路紅人,有人會問,只是因為喜歡那些人嗎?我會果定回答,不,我是要像著他們奮鬥。

音樂,也可能就是業餘時間的一步,但在我看來,它已經成為我重要的一步,離不開音樂。

音樂能給我帶來快樂,送走煩惱,迎來樂,趣趕走分憂。我愛音樂,就像音樂符號般的點點綴綴,升起落下,時而飄蕩,時而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