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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整治交通違法行為的工作方案

農機整治交通違法行為的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農機安全生產,強化拖拉機(變型)道路通行秩序,積極配合好交警運輸部門道路交通管理,堅決預防和減少農機道路事故,根據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農機局《全市農機集中整治嚴重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市農機安全的實際,經研究決定,從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元月15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90天的拖拉機(變型)嚴重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透過開展集中整治活動,農機安全隱患得到較好的排查整治;一些突出的`違法行為得到重點的治理;拖拉機(變型)道路交通安全和農機道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全年不發生較大農機事故,保證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局成立集中整治領導小組,由副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監理科,由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制,確保集中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三、整治重點

1、酒後、疲勞駕駛的;

2、超速、超載、超限行駛的;

3、車廂載客、人貨混裝的;

4、駕駛室超過規定乘坐人員的;

5、私自改裝車廂、加大輪胎尺寸的;

6、不參加年檢年審的。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各鄉(鎮)農機站要認真按照方案要求,做到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要積極配合市農機監理科加強田間、場院、鄉村道路等重點地段的巡查工作,確保集中整治效果明顯。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較大以上農機事故的,將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建立健全與安監、交警、交通等部門的聯合執法機制,樹立大局意識,加強協作,搞好配合。同時充分發揮農機安全村、農機安全示範戶的帶頭模範作用,共同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3、加大宣傳力度。在集中整治期間,要透過報刊、電臺、電視等媒體制作播放農機交通安全宣傳節目、要結合購機補貼、送科技下鄉、新車上戶和年檢工作,召開會議,發放學習資料等方式大張旗鼓地開展各種形式的集中整治宣傳活動,爭取社會各界和農機手的瞭解和支援。

4、嚴格規範執法行為。在嚴格執法的同時,更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執法,要認真處理好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注意保護好農機手的利益,堅決杜絕“三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