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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財務管理

衛生院的財務管理制度

衛生院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處工作制度。

1、正確貫徹執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和《醫院藥品收支兩條線管理暫行辦法》等各項財經政策,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監督,嚴格財經紀律。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同一切貪汙盜竊,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2、嚴格執行國家對藥品作價的規定和《雲南省非營利性醫療服務基準價格》等物價政策,合理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應抓緊收回。凡是預算外的,無計劃的開支應堅決杜絕。對於臨時必須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3、根據醫院事業發展計劃,正確及時編制年度和季度的財務計劃(預算),保證臨床和科研經費的需要,辦理會計業務。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報送會計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決算)。

4、加強醫院的經濟管理,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院領導提供有價值的財務分析資料,以便領導正確決策,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對外採購開支等一切會計事項,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如發票、賬單、收據等)。原始憑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後,方能以據報銷。凡白條子、三聯收據、自制收款收據等一律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出差或因公借支,須經院領導批准,任務完成後及時辦理結帳報銷手續。

6、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和債務,防止拖欠,減少呆帳。

7、財務部門應與有關科配合,定期對固定資產(房屋、裝置、傢俱、藥品、器械等)和流動資產(藥品、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等)等國家資財進行經常性的監督,及時清查庫存,防止浪費和積壓。

8、每日收入的現金要當日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的規定限額。出納和收費人員不得以長補短。如有差錯,由經手人詳細登記,每月集中討論,找出原因後報領導批示處理。

9、會計核算、原始憑證、帳本、工資清冊、財務報告、財務決算等,以及會計人員交接,均按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

10、加強住院費用管理,實行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制”,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

二、財務管理規定。

1、預算編制按照事業發展計劃,採取院領導、財務處、業務部門相結合的辦法。由財務科擬定醫院年度預算,經院長辦公會審議透過,報主管部門批准後,由財務處統一掌握執行。

2、收支預算要參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對預算年度的預測編制。支出要量入為出,略有結餘。

3、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開支標準和開支範圍,按照批准的預算和計劃所規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續,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4、購置大型、貴重儀器裝置和大型修繕(拆改建)專案,要事先進行可行性論證和評議,提出可行性方案,經審計科審計後,報院領導審批,方可購買和實施。

5、在院長統一領導下,各項支出由財務處統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據批准的預算,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按制度規定及定額標準,實行指標控制。

6、各職能科室預算內開支,要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由財務處稽核後執行。超預算或計劃外開支,有關科室要提出書面報告,交財務處稽核後,由院長批准執行。

7、固定資產實行財務處負責總賬,管理部門負責明細賬,使用科室負責臺賬(建卡)的三級賬卡制度。

8、低值易耗品實行“定額管理、定期核銷、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據各科室的實際消耗情況,核定消耗定額,按定額以舊換新。

9、藥品實行“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合理核定藥庫和藥房儲備資金。

10、衛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計劃採購、定量定額供應”的管理辦法,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購買。

11、專項資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後用、量入為出、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的用途和開支範圍以及開支標準辦理。

12、凡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藥品、衛生材料等財產物資的購買,必須辦理入庫,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以購列支。

13、本規定未盡事宜,按有關制度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