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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塔心理學對中小學音樂綜合課的啟示讀後感

格式塔心理學對中小學音樂綜合課的啟示讀後感

格式塔心理學家認為,“格式塔”一詞既不是部分相加而成的事物,也不是一個混沌的現象,其本身兼有整體和現象兩種含義。其中整體有許多特性,這些特性不附麗於某個單一的部分,而是在部分構成整體時新生成,或者說是突現出來的,即整體不僅僅是部分之和。

格式塔心理學給予我們的另一個啟示在於,如果我們把音樂綜合課視為一個整體,或者說一個格式塔的話,那麼它不應是各個藝術門類、各門相關學科簡單的拼湊和疊加,不應是各學科教學知識的拼盤和雜燴,這種綜合絕不能僅僅停留在表面意義上。我們要正確理解學科綜合,音樂課程綜合,應是以音樂為本的綜合。也就是說,音樂課必須以音樂為載體,以多種多樣的音樂藝術內容、豐富多彩的音樂表現形式及與之相關的文化作為學生的主要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和學習過程。而音樂與其他學科間的綜合應是有機的、自然的,而不能是為了綜合而綜合,使音樂課成為美術、舞蹈、文學、歷史等的“拼盤課”,讓非音樂性的內容和泛音樂性的教學內容充斥課堂,走進形式綜合的誤區,湮沒了音樂藝術的'學科特性。

格式塔心理學派關於整體和部分關係的理論,對於我們今天的音樂課程有著重要的啟示作用。一方面,我們要跨越學科之間的界限,最大限度地體現知識“整體”的面貌,實現各學科間的“搭橋、融合”,透過“搭橋”將各個學科連線起來,達到“融合”的目的,即將一度分解開來的知識重新統合起來,站在全新的角度更清楚、更全面地認識音樂;另一方面,我們應該把各項學科內容有機地整合起來,而不是把多項內容簡單地組合起來,一味追求表面上的內容豐富。我們應當運用恰當的教學方法和手段,讓學生們真正學有所得,從而使綜合音樂教育進入到一種嶄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