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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專案策劃銷售代理合同

房地產專案策劃銷售代理合同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受 託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甲方為“ ”專案之發展商,並同意乙方為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業提供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業

1.1 專案名稱: 專案(以下稱本專案);

1.2 專案位置:位於 。總佔地面積: ㎡。專案地塊編號為:

1.3 專案型別:住宅;

1.4 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範圍:標的物業為本專案預售許可證經批准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築面積共約40000平方米,具體銷售服務區域、單位、面積由甲方在專案正式公開發售前書面確定。

1.5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關係客戶銷售標的物業。甲方關係客戶購買標的物業可售單位(以下簡稱“關係成交單位”)的:

(1)在不超出全部標的物業總面積5% 的範圍內,甲方無需就這些關係成交單位(以下簡稱“免傭成交單位”)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

(2)在全部標的物業總面積5%以外的關係成交單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甲方應在客戶簽署認購書的同時或之前,以書面形式確認該成交單位是否為關係成交單位。免傭成交單位的物業面積僅在計算乙方銷售率的情況下計入乙方可服務銷售之總面積/總套數,不參與代理銷售服務費用的結算。乙方須對甲方所有關係客戶進行全程接待,不得怠於履行相關客戶服務及推售之義務,不得提供低於接待其他客戶的服務標準,否則影響甲方銷售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1.6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乙方存在違法、違約行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銷售或委託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銷售代理服務期限內為標的物業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服務期限

由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專案首次正式公開發售後三個月止。

合同期滿,後續合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認。在甲乙雙方未以書面方式明確終止服務合同之前,乙方有權繼續為本專案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甲乙雙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約定之權利和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或甲方另行書面指定的終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間銷售代理服務費率按雙方已結算的最高銷售代理服務費率計算。

第三條 工作內容

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組成專項工作小組參加甲方的營銷工作,提供前期策劃服務,指導整個銷售工作。

3.1 前期策劃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3.1.1 完成市場調研、物業定位、營銷推廣;

3.1.2 提供競爭專案案例分析及推薦意見書,根據甲方需要按時派遣相關工作人員配合甲方與設計單位進行工作溝通和交流;

3.1.3 向甲方提供專案區域市場調研、市場動態及分析,當出現突發的政策調整及市場急速激變的情況,及時提供專業分析及對策建議;

3.1.4 根據甲方需要推薦物業管理、設計單位等相關專業公司;

3.2 銷售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3.2.1 專案公開發售準備期內(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公開發售計劃時間為準)完成標的物業銷售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標的物業的銷售管理制度、銷售團隊的組建、完善公開銷售期各種銷售情況應對預案等,並獲得甲方的確認;

3.2.2 標的物業銷售期內定期提交銷售報告及下階段銷售對策分析,嚴格做好客戶資料的保密,協助督促回籠銷售資金,杜絕內部的各類炒籌、炒樓行為,配合做好樓盤銷售各項的後期服務工作。

第四條 雙方宣告和保證

4.1 甲方向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4.1.3 甲方保證甲方是本專案預售許可證中載明的唯一權利人,對本專案享有完全所有權。如本專案預售許可證中載明有其它權利人,則甲方應當保證於預售許可證經批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交其它權利人認可本合同並同意甲方將預售許可證經批准的標的物業交由乙方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書面檔案。甲方保證本專案不存在與合作方、出資方、土地權益分享方等主體的任何糾紛,並保證上述主體不會就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事項提出任何異議。甲方承諾,將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之銷售代理服務費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標的物業之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並不得因本專案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對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之給付義務提出任何異議。如因甲方保證之事項不能實現,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未能為標的物業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或乙方其它主體享有權利的物業提供了銷售代理服務而無法收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則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4.1.4 甲方對因標的物業本身之權屬或資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4.2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第五條 雙方權責

5.1 甲方權責:

5.1.1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書面專案營銷策劃和銷售服務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等,以及專案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專案公開發售日前,甲方必須提供本專案公開銷售所需的各項檔案資料:《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和補充協議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以及經甲方書面蓋章確定的可售單位清單及價格表,儘可能提供房屋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房屋結構、房屋裝修、建材配套、裝置標準的說明書、所有綠化環境的設計施工、小區智慧化設計施工標準的說明書、工程進度計劃、對外《銷售服務證明》資料或檔案等,以確保本專案策劃和銷售服務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保證上述資料真實並承擔上述資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若本專案甲方須提交的相關檔案資料分期分批取得,則甲方應分別提交。

5.1.1.1 甲方須在每個客戶簽署《認購書》當日,將甲方加蓋公章的該《認購書》原件一份交給乙方,作為乙方服務工作的確認。

5.1.1.2 標的物業之銷售代理服務權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徵得乙方書面認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標的物業自行銷售,也不得另行讓其它主體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5.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權利:

5.1.2.1 甲方根據乙方在各階段提供的分析報告及相關建議,最終確定本專案在不同階段的營銷實施方案,乙方需根據甲方書面蓋章確認的實施方案完成方案中應當由乙方完成之工作。

5.1.2.2 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專案小組提出專案策劃、銷售的相關工作要求,並對乙方工作表現提出意見。甲方可要求乙方對銷售人員的不當行為進行處理並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劃及銷售人員進行更換。

5.1.2.3 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策劃專案小組,配合乙方工作。

5.1.2.4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工作人員瞭解專案進展情況,如遇突發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以包括但不限於電話、書面文字、向甲方現場負責人口頭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

5.1.2.5 甲方對與購房客戶簽訂的《認購書》、《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補充協議及相關檔案的起草、變更、終止享有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