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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租賃的合同

計程車租賃的合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型及車號

車型: 車號:

第二條:租賃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對甲方實行固定繳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租賃經營方式。乙方應於合同履行前向甲方交納租賃風險保證金 萬元,該款不計息,於合同結束後雙方結清帳目時返還乙方。

第三條:租賃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後收回合同另辦手續。

第四條:如合同期滿後,乙方不想繼續租賃,須提前一月向甲方打招呼,否則乙方須向甲方另繳納一月的租賃費用作為賠償金。

第五條:租賃費繳納方式

租賃期內乙方應於每月二十日前(本月15日至本月20日)向甲方交納該月的租賃費 元打款到甲方指定帳號,即先交費後運營。

第六條:租賃期內,甲方有權出售該車及相關手續,同時該合同終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同期間,涉及該車的下列費用:養路費、客運基金、營運費等,由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交納,逾期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只承擔保險費用。

2、每月按時繳納租賃費,若出現欠費或不交費時,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及所有證件、牌照、安全網、計價器、車頂燈等附屬設施,乙方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因此造成損失時,由乙方賠償甲方。另甲方有權解釋合同。

3、合同期滿,乙方立即向甲方交回車輛及所有證件、牌照、安全網、計價器、車頂燈等附屬設施,保證車輛完好無損。如欲繼續租賃,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

4、乙方在合同期間內要愛護該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駛。在租賃期間內,租賃車輛及租賃人出現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致使本人及他人人身財產損失時,責任由乙方負擔。乙方要做到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在租賃期間不準轉讓和轉借,私自轉讓車輛按違約處理。

5、及時搞好車輛的維修與保養,保持車輛技術狀態良好,車輛及時保養和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甲方有監督權。乙方在使用車輛過程中,致使技術狀態惡化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維修費用。

6、乙方必須保證行車安全。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及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部分由乙方負擔。因乙方原因未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致使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車輛毀損或被盜時,由乙方賠償甲方車款和補辦手續的全部費用。

8、乙方在合同期內保管好車輛證件、牌照、安全網、計價器、車頂燈等附屬設施,如有損壞或丟失,補辦費用由乙方負擔。

9、租賃期內,乙方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停運時,租賃費按合同規定交納,損失由乙方自負。

10、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中途退車。如欲強行退車,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的50%作為違約金。

11、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違約時,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若要解除合同,乙方必須保證該車發動機不燒機油。

13、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賠償金額額度的30%收取車輛折舊費。

第八條:在合同期內,由於市場現狀和國家政策的改變而引起的調整,由甲方另行決定。

第九條: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第十條: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影印件無效。

第十一條:合同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十二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