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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有聲攝影比賽策劃書

花落有聲攝影比賽策劃書

一、 運動名稱:“花落有聲”攝影比賽

二、 主辦單位:院團委竹軒影社

三、 運動光陰:10月25日-10月30日

四、 運動地點:

五、 參賽物件:山東協和職業技巧學院在校學生(包孕東、西、北三校區)

六、 運動口號:抓住瞬間的精彩,綻放絢爛的光芒!

七、 運動宗旨:為了豐厚大學生的校園生活,展現假期多姿多彩的生活,加強大學生藝術與審美的交換,也為諸多攝影喜歡者供給一個展現自我的平臺,以此激發大學生對攝影的興趣和喜歡,更加關切、領會校園生活體驗校園文化,記載感動人心,感人至深的瞬間、留住溫馨的歡笑回顧,分享快活美好大學生活,同時為擴張我社的影響力與生機,以此體現協和的生機,展現協和的光輝!

八、 運動流程:

1、 撰寫申請書、

2、 組織運動,做好社內工作,進行廣播鼓吹,張貼海報等鼓吹工作

3、 工作人員分配及任務:

1.) 編輯組:負責人:

負責撰寫運動後的總結

2.) 鼓吹組:負責人:

負責運動的展板設計、海報等設計工作

3.) 機動組:負責人:

負責運動現場紀律的保持、會場的劃分、後勤保障,對本次運動參賽者解析闡明以及處理應急事件

4.) 攝影組:負責人:

負責本次運動作品的篩選,現場的攝影以及後期影像材料的`儲存

5.) 外聯組:負責人:

負責本次運動尋求社會援助,詳細領會本次運動的流程與各部緊密聯合,使工作順利進行

6.) 舞臺組:負責人:

負責本次運動的場地的安排及舞臺工作,首要保證決賽籃球場的安排

7.) 禮儀組:1. 負責人:

負責本次運動邀請評委老師以及本次運動的禮儀

2. 負責人:

負責本次運動決賽嘉賓的邀請

8.) 總監督:

九、比賽規矩與內容:

一)初賽:( 2010年10月25日 中午12:00 )

請求:1.由參賽者上交2~4張7寸照片(或5寸)原照片,不得修正原始影像,否則視為棄權

2.填寫報名表、註冊個人資訊及接洽法子

3.對自己的作品用簡略的文字敘述一下(附加一張紙上與照片齊交,不得寫入照片背面)

4.作品隨便,假期遊玩的人,物均可,只要健康,文明,不違抗公德等均可

評分(10分):1.文字描繪與照片突出主題(3分)

2.抓拍效果(3分)(注無抓拍不計分)

3.照片清楚度(1分)

4.作風奇特,富有情趣(1分)

5.色彩搭配合理,構圖有序佈局合理(2分)

二)複賽:(2010年10月27日 下午5:00)

請求:1.交一組關於一個主題的照片(主題由我們出)

2.照片不得有修正,裝飾、水紋、簽名等請求原作,否則視為棄權

3.簡介作品主題,文字描繪,附於一張紙與照片齊交

4.請求作品有自己拍攝,不得應用、藉助他人網路等道路組合的照片

5.如有需要註明所選用的器材

評分(10分):

1. 照片突出主題,文字描繪清楚(4分)

2. 抓拍效果與清楚度(3分)

3. 照片不同角度,創意奇特(2分)

4. 構圖有序,佈局合理(1分)

三)決賽:(2010年10月29日 下午5:00)

請求:1.作品是否和體現比賽主題相符合

2.是否有奇特的攝影視角

3.照片清楚

4.決賽者可應用自帶的一般單反相機或本社

統一供給的相機(解釋權歸竹軒影社)

5. 有必然創新意識,構圖合理,加強畫面的誘惑力

6. 必須有抓拍動作的作品

評分:1.本次運動主題突出(3分)

2.本次運動有奇特的攝影視角(1分)

3.抓拍動作和照片的清楚度(3分)

4.構圖合理,主題虛實分明,佈局合理(2分)

5.作品構思新鮮,有奇特創作力(1分)

十、比賽規定:

1.)作品為投稿人原創,由單反相機印放的黑白,彩色作品均可

2.)作品情勢作風不限,不得新增邊框、簽名、水紋等潤色,否則視為棄權

3.)所有參賽作品不能轉變原始影像僅可做色彩、色調、亮度適當調劑,不收創意電腦合成照片

4.)投稿作品要註明作品的標題,拍攝光陰,拍攝的地點,真實姓名,接洽法子,文字敘述分辨寫在紙上不得寫在照片的背面

5.)不得抄襲、藉助他人作品,冒名頂替

十一、獎項設定與嘉獎:

1.)最佳創意獎:1名

2.) 一等獎:1名

3.)二等獎:1名

4.)三等獎:2名

5.)優異獎:5名

注:最終解釋權歸竹軒影社所有。

竹軒影社

2010年10月20日

“花落有聲”攝影比賽通知:為了豐厚大學校園,展現同學們多姿多彩的假期生活,也為諸多攝影喜歡者供給展現才氣的平臺,竹軒影社主辦的“花落有聲”攝影比賽正式拉開序幕。

作品請求與須知:

1) 參賽者上交作品時必須填表,寫出真實姓名、接洽法子、照片文字描繪、拍攝地點、拍攝光陰、作品標題寫在一張紙上與照片齊交不得寫入照片的背面。

2) 作品為參賽者原創,由單反相機印放的黑白、彩色作品均可

3) 作品最少2~4張7寸(或5寸)可多交

4) 所有參賽者作品不能轉變原始影像,僅可做色彩、色調、亮度的適當調劑,不收創意電腦合成照片

5) 作品作風不限,可是假期生活或景色、人物均可,但必須積極向上、健康、不違抗公德等

6) 作品不得新增邊框、簽名、水印等潤色,否則按棄權處理

7) 不得藉助、抄襲他人作品冒名頂替

注:本次運動經初賽選出優異人員進行復賽、決賽,現場評分,評出最佳創意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以及優異獎。

竹軒影社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