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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水電承包合同

工程水電承包合同三篇範文

工程水電承包合同範文

甲 方:

乙 方:

質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為確保該工程按時按質竣工驗收,現將該工程所有水電安裝作業承包給乙方,特定如下合同:

一 承包方法:

1 承包形式:單包,即包工不包料。

2 工作量:工程上的水電安裝;臨時設施上包括:辦公室、門衛、倉庫、宿舍等的照明、插座等用電的接線、敷設。文明設施配套上:材料歸堆、材料進退場裝卸、現場文明清理等都屬乙方工程承包範圍。

3 承包價格,按國家招標建築平方每平方米 元。按圖紙設計和甲方要求,不論中途是否變更,一次性包定。

二 工程進度:

按甲方及業主要求,總工期 天,基礎、主體階段跟著土建進度走,敷線盒、燈座、穿線、安裝開關等必須按甲方制定的生產小段進度計劃如數完成,乙方如完不成生產任務,甲方有權採取小段罰款進行制約。

三 質量上:

專案部對該工程質量管理目標一次性驗收合格,爭創優質主體。乙方必須熟悉圖紙、按圖紙施工精選技術力量過硬、素質高的施工隊伍,保證正常的使用功能,使業主、甲方滿意,確保竣工驗收順利圓滿。

四 安全上:

必須保證施工安全,杜絕任何大小事故。乙方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帽由各工種自備,但乙方需購置符合國家安監合格產品,對職工要簽定好安全合同,分項工程要有安全技術交底,服從現場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彙報,所有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承包人)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 甲方負責一定的照明用電費用,其他超出的用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 文明衛生

1 現場每天保持整潔,講文明、講衛生,工種間互相協調、配合、不爭不吵,給業主和監理留下好印象。材料進場堆放整齊、垃圾歸堆,材料每天做到工完場清、不浪費,發現浪費加倍罰款。

2 職工宿舍生活區:宿舍內被褥、衣物疊放整齊,並經常拿到太陽底下晾曬起到殺菌、消毒作用;廁所、水溝等要經常用水沖洗;地面要每天打掃、清理,班組內宿舍班組人員輪流值日,宿舍外的班組之間輪流值日,垃圾應運至指定堆放地點;剩餘飯菜禁止亂倒,應倒入指定的桶內;不隨地大小便、不說髒話、不交頭接耳、不酗酒、不成幫結派、打架鬥毆、不、不看色情錄影和書籍;服從門衛管理,遵守進出時間;語言文明,不酒後鬧事,班組和職工之間一定要簽定好職工治安責任制合同。

七 罰款制度

施工不帶安全帽罰款50元/人次;帽帶不扣罰款20元/人次;赤膊穿拖鞋施工罰款50元/人次;懸空拋物罰款100元/人次;井字架吊籃乘人罰款100元/人次;宿舍內私拉電線罰款50元/次;燒電熱水器、電炒鍋、電爐罰款50元,並沒收;點白日燈罰款20元,酗酒鬧事、打架鬥毆出現一次處以200-500元的罰款,除追究其責任外,情節嚴重的交當地執法部門處理;亂倒剩餘飯菜罰款20元;在新建樓內大便罰款100元;不服從現場管理、指出問題而不及時整改者罰款100元。

八 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信守合同。

如乙方在施工中質量和進度等達不到業主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中途更換承包人和採取其他制約措施;如乙方無理終止合同、合同期內自己退場或未解除合同前退場,承包金額將永久拒絕支付。

九 由甲方負責一定的用電費用( 30 度/月),超過規定用電量,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 付款方式

平時按工程進度預付生活費,每人、每月不超過400元,其餘到竣工驗收後按總承包金付足70%,餘30%在竣工驗收後一年內付清。

十一 此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各執一份為憑,存檔一份,並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法律依據。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水電承包合同範文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著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裝修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項工程預計費用 元人民幣。

第二條 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並註明所需要 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應的水電材料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帶施工的必須工具(錐子、切割片等),要保證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和損耗費用。

第三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210-2001及《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27-2001並參照《福建省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標準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施工技術差及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兩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

第四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等的現場管理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汙染。處理好由於施

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5.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潔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現場,日常用水、用電等必須注意安全,工地發生工傷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現場。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供的裝修材料出門,若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 關於工程價款、承包內容、施工工藝、結算的約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驗收合格後支付工錢的50%,水電完工後支付30%,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20%

2. 乙方承包內容:

1).水電開槽、佈線、穿線、埋槽

2).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每天現場整理裝袋)

3).水電施工的穿牆、打孔、切割

4).開關面板安裝

5).小五金、馬桶、的安裝

6).後期燈具的安裝

3.工程結算方式:

按實結算:

總價結算:20元/平米(套內面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違約金。

第七條 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後施工前,一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按合同總價款 10 %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約定:

1.雙方同意由第三方監理(廈門全壘打裝修監理公司)進行協商工作。

在未經第三方監理(廈門全壘打裝修監理公司)確認情況下,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2.經過第三方監理(廈門全壘打裝修監理公司)確認,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3.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後可以順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來現場配合其他工種的交叉施工,超過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勞務費。

5.保修期內由於乙方的施工和產品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於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園承包合同 漁業承包合同

第十條 附則

(一)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電工程保修伍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水電承包合同範文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專案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專案主管單位: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

工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價: (萬元),其中土建: (萬元),安裝: (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 月 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以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工作。

3.本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 份, 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 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 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期為 天 (日曆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件一)。

二、開工前 天, 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 小時以上), 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 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1、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件二);

2、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3、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

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 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 % 備料款,計人民幣 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 % ,計人民幣 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 % ,計人民幣 萬元;材料裝置差價萬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 %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數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 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 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的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做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3、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1、本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條 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 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 質量保修責任;

(4) 保修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因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償付逾期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要賠償損失。

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 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的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 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 證。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完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3、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