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東珠海社保卡(市民卡)更換合作銀行
關於廣東珠海社保卡(市民卡)更換合作銀行
社會保障(市民)卡更換合作銀行:
持卡人因住址變更、工作調動、或不滿原發卡行服務等原因,可以申請更換合作銀行,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憑原卡(或原卡掛失憑證)到原發卡行申請銷戶,直系親屬可以代辦。代辦時除提供本人辦理所需資料以外還需提供與本人在同一戶口簿並能真實反應雙方直系親屬關係,或者公證機關(公安機關、公證處、居委會、民政部門)提供證明材料,或者由社會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
(2)申請人憑身份證件到新選定的合作銀行服務網點申請辦卡,申請和領取新卡的其他事項參照社會保障(市民)卡的申請與卡的領取相關規定辦理。
(3)申請人更換銀行時,舊卡由原合作銀行做收回作廢處理。換卡期間如發生醫療費用,市民需先行墊付資金並保留相關票據,領取新卡後憑票據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圈提業務。
(4)申請人領取新卡後10個工作日內,社會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督促原合作銀行將原卡銷戶資金轉入新合作銀行為同一持卡人開立的新卡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