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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機械加工協議

委託機械加工協議3篇

篇一:委託機械加工協議

甲方(委託方):

乙方(製作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製作、裝配架空乘人裝置及相關裝置,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方式和範圍: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裝置及相關裝置產品零部件圖紙、裝配工藝等技術資料,乙方按照甲方技術資料進行產品零部件的加工、裝配,甲方委派專職技術、質檢、倉管、物流、採購等相關人員進駐乙方現場,按照技術檔案進行檢驗、驗收。

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裝配場地,承擔零部件加工費用,並免費提供辦公室,作為甲方的現場生產協調、質檢及發貨人員的辦公場所。

二、實施細則:

1、甲方自行採購的原材料、外購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車間人員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如影響乙方裝配,則應補償有關人工費用。

2、乙方免費提供一定一跨車間作為甲方的成品倉儲。

3、委託加工期間,乙方作為定點加工單位,需嚴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術要求及工藝流程,保質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託的各項產品的加工製作。現場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購件及生產工具等)均由甲方採購,但乙方需根據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計劃表》提供相應的《材料需求計劃》,以供甲方提前進行生產所需物資的準備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質檢人員,作為甲方的授權代表,對乙方所加工製作的所有產品擁有否決權,不達標及不合格產品均不得驗收入庫。

5、甲方委託加工的所有產品的單項價格另行以雙方互籤的《委託加工件價格明細表》為準。

6、結算:《委託加工件價格明細表》內所定的產品單價為含稅價,結算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17%的增值稅發票,付款方式採用滾動付款,雙方協商付款進度。

7、違約責任:按《合同法》規定。

三、附則:

1、本委託加工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原簽訂的車間及辦公室租賃合同,中止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 期: 年月日 日 期: 年月日

篇二:委託機械加工協議

甲方(委託方): XXXXXXXXX

乙方(製作方):

委託方和加工方合稱為“雙方”。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委託加工專案

1、委託加工產品:XXXXXXXXXX 2、數量: XX臺

3、合同總價:¥XXXXXXXXX元(大寫: ) 4、交貨期限:按協議簽訂日起 XXX 天內交貨。

二、 委託方式和範圍:

甲方提供測試裝置的相關安裝尺寸及測試臺的功能及外形尺寸等技術資料,乙方按照甲方技術資料進行測試臺零部件的加工、裝配,甲方委派專職技術相關人員進駐乙方現場,按照技術檔案進行檢驗、驗收。

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裝配場地,承擔零部件加工費用,並免費提供辦公室,作為甲方的現場生產協調、質檢及發貨人員的辦公場所。

三、 實施細則:

1、乙方自行採購的原材料、外購件及配套件,其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2、委託加工期間,乙方作為定點加工單位,需嚴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術要求及工藝流程,保質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託的各項產品的加工製作。乙方需根據《生產計劃表》,嚴格按計劃表完成加工任務。

3、甲方所委派的質檢人員,作為甲方的授權代表,對乙方所加工製作的所有產品擁有否決權,不達標及不合格產品均不得驗收入庫。

四、 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詳見附件1:《產品委託加工清單》。

五、 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起,甲方應向乙方交付貨款總額 30%為訂金。

2、乙方全部交貨後,由乙方開具普通發票交與甲方。

3、甲方以現金或銀行匯款方式與乙方結算。

六、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5 %的違約金。

2、乙方所購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 附則:

1、本委託加工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 期: 年月 日日 期: 年月日

附件1

產品委託加工清單

篇三:機械裝置委託加工合同樣本

************公司和******************公司委託加工協議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一、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產品事宜簽訂本協議。本協議是甲乙雙方進行委託受託加工業務的總體原則性協議,雙方同意本協議適用於甲方與乙方的所有委託加工業務程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二、產品成份

同雙方確認的樣品,同產品標準*********

三、原料

四、包裝

產品內外包裝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並提供給乙方,乙方負責保管。

五、價格

a) 產品價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蓋乙方公章的價格表執行。

b) 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於調整價格生效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質量

a) 乙方提供的產品應嚴格遵循國家標準和工藝基準,符合《食品衛生法》相關規定。

b) 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確認的產品工藝和要求進行生產。

c) 乙方在交貨時應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疫、檢測合格報告,該

檢測報告至少應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訂貨

a) 甲方應於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產品預估生產量,以便乙方備貨組織生產。

b) 甲方最遲應在產品到貨期前半個月向乙方下訂單訂貨。

c) 甲方須在訂單中直接表明所訂購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等專案。

八、運輸

乙方負責安排冷藏運輸車輛運送產品,運費由乙方承擔。

九、產品驗收

a) 產品由甲方在收貨地點驗收,方式為抽檢。標準依據雙方確認的樣品和國家標準。

b) 甲方在收到貨物後5天內對產品不提出異議,視為認可;乙方除質量問題外將不接受退換貨。

c) 保質期:貨到甲方收貨地點的時間應為:從產品生產日期起60天內,因甲方原因要求推遲交貨的情況除外。

d) 產品送到甲方倉庫後,因運輸、貯存、搬運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e)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包裝正常破損率為2%,在此範圍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包材以便甲方更換破損包裝。

十、貨款結算

a) 結算方式:雙方視情況選擇以下方式

現金:款到發貨

易貨:甲方按委託加工訂單貨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貨物,易貨的品種、價格和數量由雙方在下訂單前書面確認。

b) 甲乙雙方就易貨的'貨物互開增值稅發票,甲方增值稅稅率為13%,乙方增值稅稅率為17%。

十一、 智慧財產權與保密協議

a) 甲方委託加工的產品和包裝為甲方專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銷售給其他客戶。

b) 雙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關資訊,如:技術、工藝、配方、營銷、價格等由雙方嚴格保密。

c) 雙方應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其員工無論是在職中還是離職後均承擔同等的保密義務。

d) 本協議變更、解除和終止後保密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

十二、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a)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未達到產品品質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退換貨,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

b) 乙方不能在約定時間內按時交貨造成甲方銷售困難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事故或食品安全問題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d)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產品或包材銷售、轉讓給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產品價格、工藝基準等資訊,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甲方違約責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安排生產影響按時交貨的,甲方自行承擔損失。

2.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產品價格、工藝基準等資訊,乙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未按協議規定日期結算,視為甲方逾期付款,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利率承擔滯納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或雙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間接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三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檔案證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許遲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協議的變更與續簽

1. 本協議有效期為兩年,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時,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未達成新的書面協議之前,原協議仍然有效,應繼續執行。

3. 甲乙雙方應於本協議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協商是否續簽合作協議。

十四、其它

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關協議或執行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區法院解決。

3. 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簽章)(簽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