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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門銷售合同

防火門銷售合同範文

購貨單位: 中國廣廈濱湖景程西區(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巢湖市消防器材經銷處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防火門購銷和安裝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說明:

1、具體款式、顏色、開啟方向、規格尺寸等詳見《防火門明細表》或《防火門訂貨確認單》,《防火門明細表》或《防火門訂貨確認單》經雙方籤認後執行,作為合同附件。 2、防火門均按國家標準做法。

3、各種門的防震橡膠邊除採用膠水貼上外必須另用金屬錨釘進行固定。

4、以上價格含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成品保護費、售後服務費、塞縫材料費、塞縫人工費及施工總承包單位之間的配合費及管理費。

5、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價,雙方按實際供貨數量進行結算。

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執行防火門國家標準《GB12955-2008》。

三、交貨與安裝

1 2、交貨時間:根據甲方工程進度,由甲方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

3、安裝:從進場到安裝完工工期為個工作日。視具體安裝條件而定,如現場條件不具備或遇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則工期順延。

四、初驗移交與驗收

1、乙方產品到達交貨地點後,由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技術要求或樣品組織有關人員對到貨產品進行安裝前數量清點和驗收。

驗收時間為產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 2 個工作日內完成。

2、乙方鋼製門安裝完工甲方應組織人員對乙方所安裝之防火門進行初驗、移交,若發現產品存在問題應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及時予以整改。

3、正式驗收時間確認之後,甲應提前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配合做好驗收準備工作。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安裝門框完畢、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 2、乙方安裝門扇完畢、再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

3、餘款在消防驗收合格6個月、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5%作為質保金一年內付清。

六、產品保修

產品質保期為 1 年。在質保期內,如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經乙方確認後,乙方無償維修或者更換。人為損壞、使用不當或其它非乙方產品質量原因引起的問題,由責任方自行承擔,乙方可協助維修或更換,但維修或更換費用應由責任方另行計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提供服務。

七、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應提供門窗表或門的洞口尺寸及產品數量、建築施工平面圖;

(2)負責協調乙方與其它施工隊的`合作,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必要的工作條件與環境;

(3)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現場應具備的安裝條件:牆面粉刷完整、地面找平或提供安裝的水平線、門洞口尺寸符合安裝要求,且後序施工不對門體造成破壞;

(4)無償提供施工用電、升降機垂直運輸等施工條件;

(5)負責門框安裝完成後灌漿填縫工程;

(6)負責督促後續施工隊伍做好鋼製門成品保護工作;

2、乙方職責:

(1)提供合格產品,並提供產品合格證和檢驗報告,若產品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或不符合驗收標準,乙方應負責整改或更換,並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 2 ) 乙方負責確保消防驗收合格,如不能透過消防驗收。除向甲方賠償合同總價的10%作為違約金,還應承擔相關的連帶責任。

(3)乙方負責安裝:

a)乙方工人進場應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監理及承包施工單位統一排程指揮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b)負責安裝後初驗前門體的保護,門框、門扇貼塑膠保護膜;

c)安裝防火門不得破壞甲方已完工的產品,若造成破壞,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或拒不履行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0元違約金,(以此類推)賠償給甲方工期延誤的損失。

(3)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按本合同條款履行完相關合同責任時自行終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