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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臨床試驗方案設計規範

普通臨床試驗方案設計規範

臨床試驗指任何在人體(病人或健康志願者)進行藥物的系統性研究,以證實或揭示試驗藥物的作用、不良反應及/或試驗藥物的吸收、分佈、代謝和排洩,目的是確定試驗藥物的療效與安全性。 臨床試驗一般分為I、II、III、IV期臨床試驗和EAP臨床試驗。本章小編和大家分享普通臨床試驗方案設計規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普通臨床試驗方案設計規範

1. 確定處理因素 臨床試驗中,處理因素是指研究者施加的某種干預措施,主要是結合專業,根據研究目的來選定少數幾個主要因素。對人體進行試驗,必須有臨床前的動物性研究作為依據,經動物實驗證實是有效、無害的干預措施才能過渡到人類機體研究,以不損害人體健康的原則下開展研究工作。當然患者有權中途退出正在進行的試驗。這一工作程式是對所有入選的患者,包括對照組的.研究物件。

2. 選擇研究物件 研究物件(又稱受試物件)的選擇取決於研究目的。研究者認為自己的選題有創新性且目的明確,可根據如下幾項原則選擇參與試驗的物件:

①制定納入標準:納入標準應有明確的診斷定義,診斷標準是公認的;研究物件具有普遍的代表性,能夠說明研究目的所要解答的問題。

②敏感群體:研究物件對干預措施是敏感的,才能突出干預措施的效果。一般而言,臨床試驗選擇中青年、病程和病情適中的患者作為研究物件較為理想。

③制定排除標準:估計某些患者對干預措施會引發副作用,或病情較重,或伴有其他疾病的患者則不宜選為研究物件,以免影響試驗結果。

④研究物件的依從性:依從性是研究物件對干預措施的執行、服從的態度,包括服藥、接受檢查、回答問題等。依從性好,所取結果讓人信服且客觀,這是防止測量偏倚的重要環節。依從性差者,要及時尋找原因,予以糾正。同時還須注意試驗執行者(研究者)的依從性,例如主動性和責任心及相互間的工作協調性等。

⑤確定樣本含量:在對干預措施有效性檢驗的同時還應注意其不良反應(副作用)的安全性檢驗。參與試驗的例數多少又是由α、β和δ=μ1-μ2所決定的,而這些引數定量標準完全是由研究者憑經驗、查閱文獻或者預試驗摸索出來的,還要考慮試驗中途退出的受試者數量。

3. 設定對照組 臨床試驗設定對照組的意義是為了充分顯示出干預措施的效應。在設計時須注意幾點:

①一般不設定無處理對照組(空白對照組):以常規方法或當今最有效方法作為對照組。

②高病死率作為對照:臨床經驗說明某類疾病很難根治,且有高病死率,若能在短期內治癒就有說服力。如某些惡性腫瘤、艾滋病等。

③注意時間差的影響:臨床試驗中,同時對研究物件隨機分組的方式只在少數情況下才能進行。大多數情況下是試驗中途陸續加入的病人,試驗組與對照組、試驗組之間的一致性難以保證。設計時必須考慮到這種時間差對效應的影響。

4. 確定適合的設計型別 根據研究目的、處理因素的多少、結合專業要求選擇適合的設計方案。如評價單個因素的效應,且受試物件較易選擇時,可採用完全隨機平行對照或分層隨機對照設計。若觀察時間短、異體配對難以實現,且兩組前後差值均數較大時,可選用同源配對設計。若要研究兩個及以上因素且存在互動作用時,則可選用析因設計方法。交叉設計和序貫設計也是臨床試驗的常用方法。

5. 擬定效應指標 為了說明干預措施作用的大小,就必須有反映處理因素的效應指標,如治癒率、病死率、複發率等。如何選擇效應指標須注意如下幾點:

①儘可能選擇敏感度高、客觀性強、特異度高的指標。

注意觀察處理與效應之間的時序關係,受試物件在接受處理因素以後,在一定的時間內會產生相應的效果,結合專業選擇最佳時間測量效應指標,時間過短過長都會產生偏倚,特別是時間過長其效應也許已經消失。

③多選硬指標,少用軟指標:不能計量測定的指標稱為軟指標,如臨床醫學中的症狀、體徵等,如疼痛、頭暈、噁心、咳嗽、發紺、乏力等。對於那些軟指標,應儘量將其劃分為不同的等級,使之半定量化,並注意等級劃分的可行性,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半定量指標。有些看來是客觀的定性指標,如異常與正常、陽性與陰性、有效與無效,都含有軟指標成分。相對而言,硬指標是設計時常被採用。所謂硬指標是指經各種裝置、儀器精確測量的效應指標。能夠真實地表達處理因素產生的效應,排除了主觀判斷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