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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財務管理

建築裝修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建築裝修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建築裝修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會計和出納的職責

1、會計的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總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組織會計日常核算、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按期報帳,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上報總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資料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3)緊密聯絡工程計量部,準確核算聯合施工單位應分攤的各項稅費、應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隊的計價工作。

(4)與裝置部、材料部保持緊密聯絡,協助裝置部和材料部搞好機料管理,嚴把成本控制關。

(5)按照經濟稽核原則,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6)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洩露經理部機密。

(7)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2、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根據財務會計稽核簽字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收付,並在登記後將收付款憑證返回會計。

(2)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3)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檔案。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洩露經理部機密

(7)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第二條、 財務部門的職責與權利

1、財務部門的職責:依法組織與實行經理部的日常會計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資料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2、財務部門的權利:稽核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專案經理。

第三條、財務日常工作辦法

1、公司財務部採取印鑑分管制度,出納一枚,會計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時,交由總經理監管。

2、財務人員稽核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總經理。

3、大額購買材料、辦公用品等,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

4、報賬發票需用發票貼上薄,由財務會計稽核後,總經理簽字報銷。

5、外出辦事交通費,視具體情況由會計主管及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6、費用報銷的程式是:報銷人收集原始單據→會計初步稽核同意→總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制憑證→出納付款或會計制憑證沖帳。

7、不按有關規定執行報銷程式的',一律不給予報銷。

8、報銷金額,不能有任何塗改,塗改後的報銷憑證,不能報銷。

第四條 備用金及借款程式管理

1、採購人員、專案經理、對外聯絡業務人員等可借支備用金;每人借支累計總額具體規定為:專案經理、專案副經理1萬元,總工5000元,辦公室主任1000元,部門負責人1000--3000元,其他人員視具體情況而定。

2、備用金借支程式:借款人申請→會計稽核簽署意見→總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出憑證→出納付款。

3、民工個人,不能直接向財務部借支,必須透過所屬施工工區負責人向財務借支。

4、借款人必須在每年年底、或離職、工程竣工前報銷沖帳,對借款人未及時償還的借支,財務部門有權扣工資償還。

5、超過借支總額累計金額的,不能再次借支。

6、備用金使用過程中,1000元以內的經濟活動可由各部門負責人簽字負責,1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同意,否則不給予報帳。

上述相關規定,若遇到特殊情況,可視具體情況,總目經理簽字同意後,靈活變通處理。

第五條 支票領用管理

1、支票由出納管理,出納開具支票,應由會計稽核。

2、專案負責人有需要領用支票 需經總經理特批方可跟出納領用。

3、支票領用人對所領用的支票的大小寫金額、收款人名稱等全部內容可能發生的差錯負全責。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和誤餐費

1、業務招待費僅限於招待與本專案有關的單位及個人。

2、因辦理經理部相關業務事項,發生的誤餐費,可以報銷。

3、業務招待費和誤餐費必須取得正式發票,並在發票後註明時間、經辦人及證明人。

4、業務招待費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以上報銷,但發生業務招待費前應告知總經理。其他人員一般情況不得報銷業務招待費,若特殊情況需由部門負責向總經理反映審批後方可發生,報銷程式按財務日常工作辦法執行。

5、業務招待過程中發生的無票支出,由總經理同意後,財務統一辦理。

6、專案部各部門的業務招待費,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合理開支。

第七條 差旅費的報銷

1、因為需出公差,專案部主要人員和負責人,由總經理根據事由緩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飛機、火車或汽車,票務費用,按實報銷;其餘人員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緊急情況下,總經理特批者除外。

未經同意的飛機票,只能按照火車(硬臥)票報銷,差價由經辦人自行承擔。

2、住宿費標準,按總經理規定。

3、差旅費報銷只能包括車船費和住宿費,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要單獨報銷。

4、所有出公差者,均需填差旅費報銷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第八條、工程款項管理

1、 公司工程專案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註明工程款項匯入公司的銀行賬戶名稱。

2、所有專案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公司指定銀行賬戶,公司直管專案根據工程情況按計劃安排支付。各專案部應及時提供材料發票,如果在公司劃撥工程款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發票的,應由專案經理寫借條,借條交給公司財務處,原件留委會計處,到時用材料發票兌換借條。如果到工程完工還有發票未提供的,公司按5%的比例收取稅費。

3、專案從建設單位收取的所有款項(包括借款、甲方供料),一律作為工程款收入,

4、專案資金必須確保用於專案生產經營,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5、掛靠專案應及時交納稅金及公司管理費。

第九條 計價單的開具

1、專案部發生的相關工程成本費用支出,收款單位(或個人)憑部門開具的《工程計價領款書》到財務部結帳。

2、《工程計價領款書》由計價者根據工程部門相關業務的原始單據,核實計算後開出。財務部稽核只對金額正確與否負責,不對原始單據的正確性負責。

3、《工程計價領款書》由相關部門簽字以明確責任後。交專案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作為記帳憑據。

4、《工程計價領款書》應每月開一次,手續完善後交財務列帳,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計價領款書》採用公司統一印製的。

第十條 工資核算

一、一般程式

1、 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2、 每月10日發放上月基本工資及提成或績效工資,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假日順延);

3、 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後於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 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5、 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定由財務部門稽核人事部門計算的工資,統一制工資表,執行公司有關制度、規定;

6 工資單經財務主管、總經理簽字方可發放;

二、保密原則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並不得向他人洩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收入掛鉤原則

1、 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各事業部-利潤中心的經營管理需要,各利潤中心的人員收入、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具體工資等級由各利潤中心按本工資管理制定擬定。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所在利潤中心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根據不同利潤中心的實際情況,條件具備部門的主管(含)以上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2、 職能部門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的整體利潤及個人績效考評的實際情況掛鉤,實行月薪制。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工資管理制度,根據本部員工崗位職責、員工個人工作資歷等情況確定本部員工的工資等級。

四、薪酬結構

1、 薪酬結構種類

1) 年薪制

2) 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

3) 基本工資加提成制;

2、 基本工資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飯補、交通補貼等構成。

3、 對應於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範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核情況予以調整。

4、 實行以上薪酬結構的人員,除了由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勞動法規定給予加班費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費。

5、 每位員工只能享受一種薪酬結構,不允許既享受獎金基數又享受提成。

6、加班費計算方法:

(1)法定節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x300%)÷21.75天x加班天數

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7、效益工資的評定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職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態度來評定,各部門負責人由總經理評定。

8、各部門職工各種補貼遵照國家勞動法和總公司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材料款核算

1、鋼材、水泥、砂石料、主要裝修材料等建材,購進時,材料部應向財務部提供規定的《材料結算表》,並附過磅磅單,經材料部負責人簽字,主管專案副經理稽核,專案經理審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採購,由專案部與固定的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定點採購,分月結算。零星材料,必須附有詳細清單和單價,由主管專案副經理稽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電器材料、漆料、等。

3、每月25日為材料結帳日,同時材料部向財務部上報《材料使用匯總表》,並附材料領用的詳細清單。上述單據,最後經材料部主管簽字生效,財務部以此為依據,進行專案成本核算,結算各項工程的材料實際成本

4、每月材料部必需與財務部進行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合,帳實相合。對於產生的差異,材料部填報《材料盤點表》,說明情況,並報主管專案副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 實施

1、本財務管理辦法為試行辦法,其未盡事項,由財務部制定相關條款的《實施細則》予以補充。

2、本財務管理辦法上報公司總經辦稽核、備案。

3、本財務管理辦法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生效,自 年 月 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