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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的

加工合同的範文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加工合同的範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篇一:加工合同範本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本合同是根據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委託生產協議書》而簽訂的有關委託生產的具體實施細則,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合同的具體條款如下:

一、加工的範圍

1、加工僅限於甲方的產品 顆粒(批准文號為國藥準字Z201000 )。

2、加工的工藝範圍僅限於該產品整個生產工藝中的提取物濃縮浸膏部分。

3、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產品定名為“ 顆粒中藥提取物浸膏”,以下簡稱“提取物浸膏。

二、提取物浸膏的質量要求

1、提取物浸膏的質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給乙方的《 顆粒中藥提取物浸膏》要求為準,詳見《附件一》。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生產工藝生產,生產工藝詳見《附件二》,乙方必須交付符合《附件一》質量要求的提取物浸膏給甲方。

3、乙方生產時應通知甲方,甲方可派人指導乙方生產,直到生產結束。

三、提取物浸膏的包裝要求

1、提取物浸膏內包裝採用雙層塑膠袋扎口包裝。

2、提取物浸膏的外包裝採用不鏽鋼桶(由甲方提供)包裝。

四、價格

加工費用按照加工時的工資狀況、能源及溶劑價格單獨測算,藥材加工從提取到提取物浸膏的加工費以每公斤生藥材 壹拾陸元五角 人民幣計算。本次加工藥材 kg,合計 元人民幣。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採購藥材到乙方,乙方將在收到甲方的檢驗合格的藥材後組織生產。

2、乙方生產結束後通知甲方取樣,甲方對提取物浸膏進行檢驗,合格後將所有加工費付給乙方同時提貨。

六、交貨期限

1、乙方將在收到甲方通知後的30—45天之內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產。

2、甲方在下定單時可以標明期望的交貨日期,乙方在生產允許的情況下儘快安排生產,以滿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將在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產後由甲方自行提貨。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和發票後,應對提取物浸膏品名、數量和發票金額進行核對並簽字認可。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並且對乙方出具驗收合格的報告後,甲方將對整個提取物浸膏的質量負責。

2、甲方採購並檢驗藥材,乙方只負責生產。如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藝生產的提取物浸膏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原則上甲方對提取物浸膏質量負主要責任,但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進行處理,直到提取物浸膏合格。若乙方生產過程嚴格執行甲方監督人員要求進行,甲方須支付乙方全額的加工費;若乙方生產過程未嚴格按照甲方監督人員要求操作,甲方可以拒付乙方加工費。

3、若由於乙方未能按時交貨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作出一定的賠償作為補償。

4、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按時付款,無特殊原因,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南通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加工合同

購貨單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供貨單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模具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模具的名稱:按照每次《模具外協加工單》標註的名稱;

2、出產單位: 商標:

3、模具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如<<模具外協加工單>>)執行。

第二條 模具的包裝標準:

第三條 模具的交貨方法、運輸方式、交貨期限

1、交貨方法: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日期送貨到甲方工廠,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2、運輸方式:__________。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期限:XX年 月 日以前將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條 模具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模具的價格:×××××元人民幣/套;

2、模具貨款的結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驗收合格後,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費。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圖紙及該圖紙的電子文件(如附件)。

第六條 模具的工藝要求:模具圖紙、模具外協加工單如附件。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 ;

2、驗收手段: ;

3、驗收標準: ;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總貨款的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模具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3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雙方另行協商履行期限,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如甲方因生產需要,要求增加該模具數量,其價格另議。

第十二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雙方本著誠原則簽定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址: 簽約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篇三:外包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乙方加工事項,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單為憑。

第二條 :乙方須按照外包加工單所列的各項規定,如加工說明、數量、交貨日期等確實履行,準時交貨。

第三條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應保證為合格品,並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規格及瑕疵等情況,且經甲方驗收後,始認為合格。

第四條 :材料由_________方負責。

第五條 :若材料由甲方負責供應時,廢料率為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時的檢驗方法是採用_________,正常檢驗,二級檢驗水準。一次抽樣計劃,alq為_________,或正常檢驗,四級檢驗水準。一邊規格界限,形式_________,alq為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必須確實遵守外包加工單所規定的交貨期,或甲方外協管理員電話或書面通知調整的交貨期,若有延誤的情況以及因規格不合,質量不良,致驗收不合格而遭退貨時,乙方應依下列辦法計算違約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經甲方認為屬實者,則不在此限。

(一)過期5日內,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總價,處_________違約金。

(二)繼續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內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總價,處_________違約金。

(三)繼續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內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總價處_________違約金。

(四)繼續逾期20天以上,依違約論,不論未交部分數量,違約金以價款的一倍計算。

第八條 :透過驗收的貨品在甲方再加工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時(明顯為甲方再加工後的磨損品除外),則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賠償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條 :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導致甲方生產線停工,其工時損失要由乙方負責,如果甲方發生非常嚴重不良後果,則甲方有權取消外包加工單。

第十條 :按期交足定貨而合格率為100%,給予總價_________獎勵金。按期交足定貨而合格率為95%,給予總價_________獎勵金。

第十一條 :試用廠商的試用期間為三個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質量管理檢查一次,試用期滿,視其考核評分到達_________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為甲方的加工廠商。

第十二條 :加工廠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質量管理檢查一次,每月考核質量,交貨期,價格這三項,每年總考核一次,劃分等級。

第十三條 :付款條件:乙方交來的貨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_________。

第十四條 :乙方應找(乙方資本額二倍)殷實鋪保連帶保證乙方履行本約。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