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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工資如何計算

財務工資如何計算

財務工資如何計算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演算法應該是這樣的:

例如:月標準工資=1000,

月實際出勤:就是根據你公司的結帳週期計算(全月天數-法定假日-休息日)

月標準出勤:根據勞社部發[2008]3號檔案為21.75天。

月工資:滿勤 月基本工資=月標準工資

缺勤 月基本工資=月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21.75*缺勤天數

加班工資:延時=月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數*1.5

休息日=月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數*2

節假日=月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數*3

附:工齡應該如何計算

1、工齡分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以工資收入為職工生活資料之全部及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本企業工齡(通稱連續工齡)是指應以工人職員在本單位或若干個單位工作,按規定前後可以連續或合併計算的工作時間,如曾離職,應自最後一次回本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2、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現在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現在已經失去意義了。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和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法[1978]104號檔案的規定計算,即“滿”1個週年才能算一年。

加班日工資如何計算

勞動者在進行加班的時候,其加班工資可以是按照小時計算的,也可以是按照一天這樣計算的。當然小時加班工資與日加班工資是不一樣的。究竟勞動者加班日工資如何計算呢?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

1. 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透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五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200%

4.根據1999年國務院令《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為元旦1天、春節、勞動節和國慶節各3天,共計10天,而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說的雙休日。因為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所以加班工資也不一樣,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要高於休息日的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