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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通知有“入職,試用期”時間,別無其它時間說明!

入職通知有“入職,試用期”時間,別無其它時間說明!

合同簽訂2個多月了,但真正入職還不到2個月,一個月的時候公司人資就通知辦理轉正手續,辦了快一個月了還說在走程式沒辦好,其實是故意拖著不辦,這種情況我到底是算轉正還是沒轉正呢?(譬如7月10籤合同,28實際入職,9月1號通知轉正,結果到月底還是故意壓著不辦,因為公司原因想辭退人了)

合同籤的是2年的.,試用期約定為2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一個半月開始公司人資就催促辦轉正手續了,轉正申請也填好了,後來由於中日關係緊張,公司專案減少,這個算是合理合法的辭退理由嗎?可以不用賠償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