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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計劃

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全面落實上級領導部門的有關規定,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本質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各項工作,堅持“預防為主,放置結合”的工作方針,積極控制職業危害因素,努力防範職業性疾病事故的發生;提高全員職業衛生意識,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工作,依法保護職工健康權益,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水平,促進職工健康。接下來,小編為你帶來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計劃,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工作目標

1.配合開展建設專案(新建、擴建、改造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三同時”審查工作,建設專案的職業病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專案在竣工驗收後,職業病防護措施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後,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2.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分部職業病防治工作,加強對職工的職業衛生培訓,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職工衛生健康監護檔案。工作場所有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制度,有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同時應設定明顯警示標誌等。

3.開展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促進開展各部門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法律、法律的情況,進行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對存在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的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同時,針對監督檢查中查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4.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開展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報告,按照作業場所與評價規範工作要求,認真開展監測與評價工作,把監測結果與評價結果存入檔案,並同時向全體職工公開。

二、工作內容

1.完善職業危害專項管理制度,繼續落實職業危害部位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職工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

3.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時向員工客觀、真實的告知職業危害情況;

4.年內繼續按要求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予以完善;

5.繼續完善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防護裝置、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監測報警裝置的配置,並做好相關裝備的維護保養;

6.加強職工的個人防護檢查,控制和杜絕急性職業中毒事故。

7.加強職業衛生防護的宣傳和培訓。

8.完成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防治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領導,建立以專案經理為組長,其它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部門、各工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管理職業病防治工作,各有關部要履行工作職責,齊抓共管,確保職業危害及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設立職業危害防治辦公室,配備專兼職職防人員,在上級單位及分部職業健康領導小組業務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及職業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危害防治防治法》第五條“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危害防治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危害防治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危害防治危害承擔責任”的規定,制定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總負責,部門分工負責和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

3.開展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促進開展各部門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法律、法律的情況,進行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對存在違法的《職業病防治法》的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同時,針對監督檢查中查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四、考核指標

1.法規普及率達到80%以上;

2.員工因工死亡率為0;

3.員工因工重傷率為0;

4.員工職業病患病率0;

5.員工健康安全滿意率≥80%;

6.不發生群體性職業病危害事故;

7.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率100%;現場職業病危害告知率、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率、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100%,職業健康體檢率100%。

五、保障條件

1.加強領導 ,建立以專案經理為組長,其它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部門、工區負責人為成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管理職業病防治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履行工作職責,齊抓共管,確保職業危害及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

2.加大監督執法力度,認真開展各項監督監測等健康監護工作。在職防組領導下,積極協調各職能部門、工區,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預防性和經常性職業衛生監督監測監護工作,針對職業病危害情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整治活動。

3.設立職業危害防治專項資金,加大職業危害資金投入,職業危害防治資金要求專款專用,專項資金計劃由安環部落實,其他產生費用由財務部負責解決,資金使用包括預防和治理職業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

六、具體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實施職業衛生目標化管理為保障分部職業衛生工作的持續有效開展,成立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職業衛生工作。配備專兼職職業衛生工作人員,具體負責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開展。實行目標化管理,將目標層層分解到各部門、各工區,並把職業病防治工作作為對單位領導人進行考核的重要內容。職業衛生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對各部門的職業衛生工作進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各級責任制和各項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嚴格貫徹落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3.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職工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權益。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職業活動中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職工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職工或其家屬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保證職工或其家屬的基本生活,為職工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等。

4.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難;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佈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洗浴間等衛生設施;

(5)裝置、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職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職工健康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