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不能隨意調整個人的工資?
04年6月30日開始在一酒店工作,目前為部門經理工資2000元,餐貼260元。08年1月起新籤的勞動合同為期二年,工資為2000元。08年公司增加了工齡工資(每工作滿一年每月發放20元)及話費補貼(100元),不過這兩份補貼並未簽入合同中,合同中只寫了工資2000元/月。09年5月公司突然發了兩份文,一個是取消工齡工資及話費補貼,一個是說工資的40%作為績效考核(只有經理級跟主管級參加考核,總監、老總、員工不參與),只在經理例會上通報了一下,未招開員工大會,未徵求我們的意見.結果現在每月扣款100~300元不等(佔工資數的5%~15%).扣得人實在吃不消。本人不是銷售部門,而且發文裡也沒看到銷售部門也參與考核,讓人很不理解。本人可不可以以未履行勞動合同為由,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可否申請賠償金?金額該怎麼算?該準備些什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