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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是如何過中元節

古代是如何過中元節

宋初的時候,中元節與元宵節一樣,也要四處張燈,以顯示節日之隆,此習俗在宋太宗登基後被廢止。到了南宋,中元節的前幾天,市井店肆就開始售賣紙製的鞋靴、頭巾帽子、五彩衣服,供人們焚燒獻給亡靈。享祀時,人們用桑葉來鋪襯桌面,用葛黍苗、麻苗、粟苗做成的麻谷窠兒系在桌子腳上,寓意為用收成來敬告祖先。

中元節的前一天,人們在寺廟前方的廣場上豎立起一根數丈高的竹竿,頂端系一盞燈籠,名為“燈篙”。此為公眾性質的祭祀。民間傳說,燈篙上的燈籠點亮之後,散佈於各處而無人祭祀的'孤魂野鬼,就知道了明天在此處有食物可享用,於是會相約到此飽餐一頓。到了中元節這天,肉坊要罷市一天,民眾也大都茹素食齋。第二天黎明,有小販挨家挨戶地叫賣穄米飯,也標誌著中元節的供奉儀式已經完成。

南宋孝宗年間曾任宰相的梁克家,在著作《淳熙三山志》中記敘了家鄉福建的一些中元節習俗。北宋時,人們喜歡在中元節這天到神光寺遊玩,蔚然成風,該寺熱鬧若墟市,當時的太守王逵還作有《中元燕百丈小樓》詩記載盛況:“薛老峰南更近西,小樓高閣與雲齊。中山酒熟中元節,歸去從他醉似泥。”到了南宋,人們又覺得此舉沒有什麼意思,遂將這此俗廢止。

明代年間,福建地區的中元節祭祀依然非常隆重,家家戶戶都要備好冥衣紙錢,寫上先人名號,然後焚燒祭拜。若是出嫁的女子祭祀過世的父母,還要在紙衣、紙錢上面籠上薄紗焚燒,以示區別,謂之“紗箱”。在莆田一帶,人們於七月十五這天清晨將供品準備周全,然後全家打扮齊整,出門往空中作揖禮讓,意為將祖先的亡靈請入家中。祭祀完畢,又畢恭畢敬地將亡靈送出家門。到了晚上,大家又準備好齋飯、餛飩、紙錢,請巫師在市集上放焰口,施食給無人祭祀的野鬼。由於所費頗高,一些青黃不接的窮人家,為了這個一年一度的祭祀儀式,有時要延期至八九月份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