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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高考體育類填報志願錄取政策

關於2017年山東省高考體育類填報志願錄取政策

【提要】山東高考錄取 : 2017年山東省高考體育類填報志願錄取政策

三、填報志願

體育專業本科、高職(專科)志願均實行網上填報。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已被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確定錄取的體育考生,不得報考體育專業。

體育專業本科批設一個批次,志願設定另文通知。

體育專業考生在同一批次填報志願時,可選擇填報體育類志願或普通理科志願(2選1),普通理科考生不能填報體育類志願。

四、錄取

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實施。

(一)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體育專業本科、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別按招生計劃的`1∶1.4和1∶2的比例確定(體育專業專科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於普通文理類專科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投檔、錄取原則。在全省體育專業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專業志願和文化成績,按專業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向學校投檔,學校按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側重文化要求的專業,依據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招生院校公佈的原則錄取。招生學校的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徵集志願錄取。

為了便於學校組織教學,招生學校可以提出專項分佈和男女生比例要求,但學校必須透過招生章程預先向社會公佈並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錄取結束後,招生學校簽發新生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後,學校應認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