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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的合肥中考填報志願注意事項

關於往屆的合肥中考填報志願注意事項

1、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願是如何設定的?

高中階段招生繼續實行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的辦法,即“知分填志願”,繼續實行網上填報志願。

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平行志願,共設定5個批次。提前批次,設1個志願(其中校園足球定點學校設2個志願)。第一批次,設1個志願。第二至第四批次各設3個平行志願。五年制高職及普通中專志願設定及錄取辦法另行通知。

2、平行志願的錄取原則是什麼?

平行志願錄取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錄取前,首先對每個考生進行多重排序(即根據考生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按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從高到低排序,仍相同按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考試等級從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體育、理科實驗操作兩科目考試等級從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文化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再相同按考生語、數、外三科文化課考試及英語口語考試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後,得到一個從高到低的順序位。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按照高低順位,對考生按平行志願A、B、C依次逐個檢索投檔。

對於一個考生來說,首先將考生檔案投給考生填報的A學校,如成績不夠,則投給B學校,如此類推,只要被檢索的學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即向該學校投檔,檔案投出則完成該考生投檔過程。如果經檢索未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也完成了該考生的投檔過程。

一個批次投檔結束,投出檔案的'考生即被所投學校錄取。未能投出檔案的考生進入下一批次錄取。

招生實行計算機投檔、錄取。

3、能否可以透過放棄錄取資格的方式,改錄取其它志願或其它學校?

不可以。錄取嚴格按照批次順序進行,每個考生只能被錄取一次。凡已經被前一批次志願錄取的考生,其後志願自動失效。考生在錄取後,如放棄錄取資格,也不能再被其它學校錄取,因此,考生要慎重填報志願。

另外,隨遷子女或戶口不在我市的考生,家長在孩子填報普通高中志願時,一定要慎重考慮並確定孩子的普通高中就讀地點。如在合肥市區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須填報合肥市區普通高中志願;如回原戶籍地就讀普通高中,或到其他外市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一定不要填報合肥市區普通高中志願。根據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如考生填報合肥市普通高中志願並被錄取,我市普通高中學校將優先註冊學生學籍。學籍註冊後,如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錄取學校報到,錄取學校將取消學生學籍。學籍取消後,學生將無法在所讀普通高中學校註冊學籍。

4、填報志願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首先,要在準確理解志願設定和錄取的辦法基礎上,透過諮詢初中、實地檢視、諮詢有關部門等途徑,全面瞭解招生學校的辦學性質、收費政策、地理位置、辦學特色以及往年的錄取分數線等,結合自身實際慎重選擇學校。“最合適自己的學校才是最好的,最好的志願排列在最前面”,不要盲目攀比。

其次,要在初中學校指導下正確填寫志願預填表,並嚴格按照預填表內容,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填報和志願確認(志願確認不是修改志願,不得隨意更改志願)。注意部分學校招生有前提條件(如藝術特色班需專業考核成績合格)等,防止出現無效志願。

第三,高中階段招生志願預填表須由考生本人填寫,家長簽名確認,任何學校和個人都不得要求考生違背意願填報志願,也不要輕易相信個別學校亂承諾和不實宣傳。考生志願預填表須交給初中學校,並由初中學校統一組織進行網上填報志願。單報生由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進行網上填報志願。其他單位和個人不能接受考生志願預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