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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蘭州中考錄取分數線

往年蘭州中考錄取分數線

蘭州市城市四區中考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

省級示範:530分 普通高中:430分

蘭州市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7月2日劃定。蘭州市教育局根據今年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結合中考成績的整體水平,分別確定了省級示範性高中(含獨立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示範性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530分,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430分。

去年,蘭州市教育局劃定的城市四區省級示範性高中(含獨立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505分,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400分。今年劃定的兩條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較去年分別提高25分和30分。

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將於7月8日-18日進行。普通高中招生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三限政策。錄取時,將科目Ⅱ(思想品德、歷史、生物、地理、體育5科,各科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的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在符合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願,按照科目Ⅰ(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5科,總分670分)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一校一線。

省級示範性高中的錄取成績不得低於城市四區省級示範性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普通高中的錄取成績不得低於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第一志願未錄滿計劃的學校,可根據第二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若第一、二志願錄取結束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按照徵集志願補錄其他未被錄取的符合條件的考生。各招生學校在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後,將及時張榜公佈錄取結果並向考生髮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