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作文

高一作文我最熟悉的人

高一作文我最熟悉的人

導語:生命中有許多熟悉的親友,隨著時代變遷,人的成長‘成熟,往往變的不再熟悉。少年的好友,因多年未再交集,記憶中的他不曾有變。下面是關於高一作文我最熟悉的人,歡迎大家來閱讀。

篇一

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媽媽,她有張慈祥的臉,一雙溫柔的眼,可歲月的痕跡在媽媽的臉上留下了烙印,每當我看到它們,我就會想起媽媽對我的關心對我的愛.

記得在我上一年級時,有一天,媽媽要我讀課文,我不但沒有讀,還在語文書裡套上漫畫書來騙媽媽,媽媽來到我的身邊,我就裝模作樣地讀書,等她走開了,我就津津有味地看漫畫,當我看到一個有趣的故事時,便不由自主地笑了,這一下被媽媽發現了,我很擔心,做好了捱罵的準備,可媽媽輕輕來到我的跟前,拿起我的漫畫書翻了起來,嘴裡還說著,真是一本有趣的書呢,難怪我的寶寶愛不釋手,但你的課文能背下來嗎?來背誦第二段給我聽聽,我的臉漲的通紅,我哪能背誦,媽媽看到我的窘態,就對我說,趁你年紀小就要養成好習慣,搞完學習再看課外書籍,從低年級就要打好基礎,到了高年級學的東西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難,你現在不認真,到時會後悔的,掌握了知識是你自己的,你這樣騙得過媽媽能騙過你自己嗎?古人說“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你願意那樣嗎?我聽了媽媽的話,感到很內疚,不爭氣的眼淚在眼眶裡打轉,我想我一定要改正的,媽媽看到我的表情,立即要我抓緊時間讀書,等完成了學習任務,她和我一起欣賞漫畫書,我聽了很高興,專心地搞學習。從此,每當我在學習上有鬆懈情緒,每當我遇到困難想逃避時,我就會想起媽媽的話,每當看到媽媽因為我的進步,臉上露出會心的一笑時,我感到很開心。

媽媽不僅在學習上鼓勵我,在生活上她對我的關心也是無微不至的。

有一年冬天的早晨,北風呼嘯,寒風刺骨,媽媽上夜班還沒回家,我為了漂亮,就只穿一件新毛衣上學,下課了,我和同學在操場上玩,一陣北風吹來,冷得我直打哆嗦,全身上下涼簌簌的,手和臉凍得通紅,我趕忙跳起來,想暖和暖和,可是蹦了一會兒,無濟於事,這時我多想投入媽媽的懷抱,不管多冷,在媽媽的懷裡總是最溫暖的,想著想著,突然,一陣暖流遍佈我的全身,是媽媽她給我送棉衣來了,她要我趕快穿上,還緊緊地抱住我,親親我的額頭,要我注意身體彆著涼了,同學們看到這情景,直誇我的媽媽真好,我也感動得熱淚盈眶,我的媽媽就是這樣。

我一天天長大了,每當我回憶起媽媽對我的點點滴滴,我就會由衷地感謝她,我的媽媽是一個善良的,和藹可親的人,我最瞭解她了。我一定要好好學習,以優異的成績來報答媽媽的養育之恩。

篇二

語文老師讓寫一篇自己最熟悉的人,正坐在書桌前絞盡腦汁的我,像小猴一樣抓耳撓腮,忽然靈機一動,除了父母、老師、同學、兄弟、姐妹……,還有自己,可是誰也比不上自己最熟悉自己了。那好,接下來,我把自己介紹給大家:

我是一名快樂的男孩,姓張,名子煦,爸爸給我起名字的用意是希望我的前程能像太陽一樣光芒四射。今年我已經滿8週歲了,出生在一個幸福和諧的普通醫生家庭裡。我的身高1.40米,標準體重,有著一對會說話的眼睛,炯炯有神;有著一對左右對稱的大元寶耳朵,招人喜愛;有著一對左右對稱的小酒窩,鑲嵌在白裡透紅的小臉蛋上,人見人愛;有著趴趴的鼻子;有著愛吃零食的小嘴。

我喜歡校訊通,於2011年7月24日建立了自己的部落格,部落格名為“水之特性”,用意是希望自己腦子裡的知識、寫的博文數量能像水一樣源源不斷。一有空閒,就坐在電腦前和博友們分享自己的生活樂趣,共同學習“小城說雨”老師的寫作方法,共同進步。雖然174篇博文被校訊通推薦了23篇,還榮獲“書香家庭”的.稱號,還受到了老師的好評。但我還要繼續努力,爭取早日戴上金燦燦的皇冠。

我喜歡讀書,嗜書如命。除了吃飯、寫作業和睡覺,都會沉浸在書的海洋裡。每當讀書時,我就彷彿進入了故事中。比如《苦兒流浪記》,看著看著,我覺得我就是書中的主人公雷米,有趣極了!

我喜歡書法,因為我有一個大書法家的願望,所以養成了每天堅持練三大張的好習慣。取出一張書法紙,一支長長的毛筆,一個四四方方的硯臺。我會用心寫每一筆,寫出的字都是那麼剛勁有力,真是一種愉快的心情!

我喜歡彈古箏,每當音樂響起的時候,我的手指就發癢,我就會情不自禁地搖晃起來,擺動著手指和晃動著身子,真是一種美的享受!

我喜歡跳繩,因為跳繩是有氧運動,不但可以強壯身體,還可以增長記憶力呢!

馬虎是我致命的缺點。因為它,我每次都與100分擦肩而過,因為它,使我錯了不該錯的題。記得有一次語文考試,我先瀏覽了一遍,覺得非常簡單,於是我“刷刷……”就寫完了,誰知,我把“考試”寫成了“考式”,失去了一分。於是我暗下決心,不再和馬虎交朋友,以後會更加細心。

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一個馬虎,且擁有強壯的身體,活潑開朗,多才多藝的我,就是張子煦。我是快樂的,也是幸福的,更是努力向上的!喜歡我就和我手牽手交個朋友吧!

篇三

生命中有許多熟悉的親友,隨著時代變遷,人的成長‘成熟,往往變的不再熟悉。少年的好友,因多年未再交集,記憶中的他不曾有變。所以在我內心中他是我最熟悉的一個人。回憶過去,春風送暖相伴,夏日酷暑玩鬧。深秋十月離別,那個冬天,一切回到原點,卻不曾相忘。

認識他是在個和煦的春天,陽光明媚不怎麼曬人,於是我決定去打球。他也剛好出門。我們互相打勒個招呼。他是新搬來的鄰居。遠親近鄰,按道理我們該互相認識。可能我兩都比較沉悶。所以沒什麼交集。到勒場地。發現他跟在我後面。一問,原來他也是來打球的。然後我們被分到勒一隊。在場上彼此默契不錯。散場後我跟他結伴回家。路上,我們聊勒許多,原來性格孤寂的人愛好很多都是相同的。也知道他的名字叫曉。他也是個內向但是好動的人。由於交不到什麼朋友。生活一直比較沉悶。我兩的認識,就象是美好春天的開始。春天,沐浴著清新的陽光和雨露,看著生命正在蓬勃的生長。我們的友誼也在成長,我們經常一起跑去打球。放學我也老跑去他家串門子。他父母比較忙碌,家裡平時沒什麼人。於是給我們製造勒一個自由的空間。在他家經常一起下棋,看動漫。互相說著自己喜歡的事物。無拘無束的自在。彼此留在生命中美好的回憶。

眨眼間,春夏交接。夏天。太陽火辣辣卻烤不滅我們那顆好動的心。除了打球,我們經常跑出去偷摘別人果園的荔枝。被人追著。運氣很好每次都跑掉。有次玩火差點把人家的後院給燒勒。雖然跑掉勒。但是被人找上門臭罵一頓。。其實現在回想起來大人還是挺大量的。我們的鬧的那麼厲害。都只是捉起來臭罵一頓而已。有次我們去捉弄路邊的乞丐結果被人狂捉10條街。被追的時候我兩嚇的快哭勒。等安全勒卻互相的大笑。少年就是那麼的大膽。追求刺激。只求過程不求結局。沒有多餘的顧慮,想法。年少的輕狂。無憂無慮的日子,在成人的世界是無法享受到的。在此時建立起的感情才是最純真的,不沾染一點灰塵。彼此間的容易捉摸。互相熟悉。現在回想起來來是心中最動感的時刻。

夏日的繁華演盡,天空高遠清淡,心念一轉,又是秋天了。秋風掃落葉,黃花落盡有人愁。他要走勒。回家鄉唸書勒。。金黃的深秋帶走夏季的清新,複雜的心情掩蓋勒過去的快樂。淡淡的憂傷。使我們莫名奇妙的懂勒該懂的事。成長需要捨棄,離別需要勇氣。我們不能再追求沒有憂慮的日子。他曾經問我:’清你長大勒準備幹什麼。我們以後還會見面一起玩嗎?。我回答他:“不知道,長大還沒想過,至於見面也許會吧。但心中有卻有種否認的感覺。無語勒,彼此用沉默享受我們最後的無憂時刻。他走的那天我送他。在車站我們都哭勒。我們只說了句再見什麼都沒說。不知道該用什麼語言面對離別。火車的汽笛聲吹響勒離別。車輪的滑動帶走勒過去,我再也找不到那麼熟悉的一個人,應該是所再也無法回到少年時代,去碰到那麼一個人。再見了,朋友。

秋收冬藏,冬天來勒。他離開三年勒。那年的冬天我們保持著聯絡。淡淡的消逝著回憶。因為彼此間沒有新的事可以來交替。今年冬天狠冷。該屬於那年的寒冬拖到現在才來勒。往日回憶已隨著時光消逝。留在心中的只有彼此間的回憶。我認識許多型型式式的人。卻無法找到過去的那分熟悉的感覺。現實中也許很熟的人。在心中卻一點都不熟。寒冷的冬給人一種麻木的感覺。沒有激情,只有憂慮。沒有熟悉,只有淡漠。

曉,我最熟悉的那個人。不知道你現在變的什麼樣勒。在我回憶中只有過去的你。不知道現在的你是怎樣。所以。在我心裡你還是那個熟悉的你。——今夕何夕,似水無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道聲再見,再也不見?

篇四

我最熟悉的人——老媽。老媽今年三十多歲,有一頭被剪短的頭髮,眉毛清秀,眼睛大大(戴著眼鏡才大),很有學問的樣子。但是,媽媽的以前身體苗條,現在略微有些胖,她老在我們面前嘀咕:“我變胖了!”“我要減肥!”

老媽脾氣暴躁。有一次,我去樓下空地玩,發現了一根骨頭,心想:“哇!‘史前骨化石’啊!”就把骨頭拿回了家,然後高高興興的回來了,我對她說:“老媽!看啊!‘史前骨化石’!”她就不分青紅皂白,使勁地照我的後背打了N下,說:“你怎麼撿回來個骨頭,萬一有傳染病怎麼辦?快扔掉!”我當然不想扔了,撿了多好的一個東西啊,為什麼要扔掉?所以我就和她僵著,只要我不扔,她就使勁打我。算了,扔了吧,這老媽,怎麼這麼死心眼,還用香來驅邪,不用專門的香,用蚊香乾嘛?是驅蚊還是驅邪啊?真是迷信的人。反正,就仨字兒——疼、痛、慘!

她雖然有時脾氣不咋地,但有時也很溫柔。有一次,我出去玩了回來,汗像豆子般的流下來,媽媽拿了一條涼毛巾,走到我面前說:“來,臭兒子,媽給你擦擦。”接著,她又叫我坐下來等等,給我燒什麼雞,我想:“肯定是一個超級小的雞翅。”結果相反,不是超級小的雞翅,而是一隻整雞,端過來並對我說:“這是我專門給你準備的奧爾良雞,嚐嚐看,好不好吃?”有點鹹,不過還挺好吃。

老媽還很臭美。有一次,她買了件“薄濤”的新衣,一回家就對著鏡子打扮了起來,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她自己嘟囔了一句話被我聽到了:“我怎麼穿都覺得好看!”她把我叫過來,問我漂不漂亮?我一看,心想,這哪是我了老媽啊,分明是個“臭美的傢伙”,便逗她說:“你真愛臭美。”媽媽又說:“漂亮女人就得這樣啊!”我的天哪!

她是個稱職的設計師。她對工作總是認真負責,經常加班到12點多鐘。她們設計的建築分佈在全國好多個省、市。她獲得了不少榮譽證書,數數數的好的就已經知道她的證書能鋪滿一個沙發,有全國的、省級的,市級的,一等獎,二等獎,還有……(我的媽呀,太多了!)

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老媽,一個既暴躁又溫柔,既愛臭美又稱職的老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