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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傳的徵文

法制宣傳的徵文範文(精選2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寫過徵文吧,徵文沒有題目、題材、格式的限定,與作文大體上一樣。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徵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制宣傳的徵文範文,歡迎大家分享。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

  法律是無情的,只要你觸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卻以身試法,但是最後還是伏法。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人違法呢?那還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強和自己的控制裡不夠,而讓自己吃虧,走是了絕路。才後悔莫及。

  今天我們學校請了一位朱警官為我們上了生動的一節法制課。使我們進一步走進了法律,增強了法律的知識,並進一步讓我們體會了法律的無情。正是像那位警官所說的有些人因為上網咖玩,最終使自己走向了犯罪道路,最後卻害得自己進了監獄毀了自己大好的前途,這都是好奇心惹得禍。

  這使我想起了電視上艘播放的吸毒和販毒的犯罪分子,為什麼他們會這樣?那還不是他們一時的好奇和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難道不是這樣嗎?犯法把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弄得支離破碎。所以我們要每時每刻都警備,不要誤入禁區,那隻會讓你走向黑暗,最終落入法網進了冷冰冰的監獄,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沒有人會來救你,所謂“法律無情,人卻有情”。在生活中,我們必須時時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則便會自廢前程。

  法律是嚴肅的,它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犯法之人,所以我還要勸告大家,小心使得萬年船。自己要有堅定的意志力和強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2

  法律,顧明思義,它是人們在社會上所遵守的規則,是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範。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的結晶,包括一切社會思想和道德。

  法律是人類公正的裁判,不論一個人是腰纏萬貫,還是一貧如洗,在每個人面前,它都是公正、嚴肅的。它不會讓任何一個好人含冤而去,更不會讓壞人逃之夭夭。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它以正義為其存在的基礎,以公正為其存在的目標,以國家的安全和社會的和諧為其存在的價值,無私地維護著國家和每個人的生活。它是老百姓的光明,是惡人的黑暗。

  而在我們的身邊,人們的知法犯法的例子不勝列舉:2006年10月,家住湖北省隨州市的朱某父母離婚已5年了,可從2003年起,父親就不再支付朱某的任何扶養費。朱某的媽媽下崗了,日子一下子變得十分窘迫,而朱某多次找到父親索取扶養費,都被拒絕。這時,朱某想到了法律,他拿起法律的武器,使朱某的父親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上面的例子告訴我們:當我們受到傷害時,不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讓法律使帶給我們傷害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法律,你的面孔透露著嚴肅,你的雙眸散發著正義,你流淌的血是公正,你的骨頭是剛毅。你是長嘯正義的雄獅,你是吟唱光明的百靈!

  因此,讓我們一起明法、守法,用法,讓法律永遠留在心中!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3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

  我們是小學生,是二十一世紀這個法治社會的小學生,我們應該重視法律,並將法律時時刻刻牢記在心。我們要努力做遵紀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負著現代化國家的神聖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說:“學校不得違法開除未成年學生,教師再罵“笨死了”將受懲處,教師不能在校內吸菸,突發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託“代家長”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記,法院可剝奪父母監護權,再走丟小孩監護單位要擔責,新法實施需要相關法規展開。”

  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因為權利在規則中行使,義務在規則中履行,自由在規則中擁有。法律引領我成長。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4

  教育對於種子是陽光,對於樹林是水,對於稻田是肥料……而對於我們少年兒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國古代5000年的歷史,各個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沒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雲要是盜賊、人犯,從小接受過法制教育,有著滿心道德,那他們還會成為罪犯嗎?不會。所以,解放了以後,我們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這世界沒有“法”,會怎麼樣?我想我一定會天天泡網咖,人們肯定吸毒的吸毒。那麼,這個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樣子呀!!!所以說,法律,是不能沒有的。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逐漸增多,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別不相信,比如你放學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會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這是你看見一個大人,你可能不會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個6年級到高二年齡的'男孩(包括輟學的),那你可能會很害怕。

  可是,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如果連未成年人也走向犯罪的道路的話,我們祖國未來的希望在哪?

  其實,法律也並不是萬能的,也有很多漏洞。這讓很多律師抓住來利用。所以說,我們的心中也要有個道德底線,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要有個明白。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5

  法律是公正的,公正的,在生活中,當我們有什麼事時,就應該去找法院,尋求法律的幫助,它能幫我們伸張正義,給予壞人應有的懲罰,下面就是發生在我身邊的一則關係到法律方面的小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年僅十幾歲的男孩,在他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異了,從此他和父親在一起生活。

  為了掙錢養家,父親只得去外地打工,因此也就沒有太多時間管教自己的兒子,男孩也由於長時間沒有人管教變得越來越任性,漸漸失去了對學習的興趣,初中還沒畢業就來到了這個令他萬般陌生的社會,不過他在這裡也結交了一些新朋友,他們每天在一起吃喝玩樂,不久,男孩身上的積蓄就被自己揮霍一空,為了儘快得到錢,他和朋友們想了一個極端的方法——搶劫,於是他們將目標鎖定為晚上獨自一人經過的單身女子。第一次行動,男孩就獲得了成功,他興奮地看著搶來的錢,覺得很有趣,既省事錢又多,很快又進行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連續搶劫事件,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壞人終究是逃脫了不法眼的,男孩的行為已經嚴重觸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和制裁。

  看了這個小故事,希望大家不要學習文中的男孩,要靠公正的方式在這個社會中立足,不要頂撞法律,知法犯法,做一個合法守紀的好公民!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6

  在學校裡,我們除了每天學習文化知識外,還要和同學們相互溝通、互相相處,在相處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一些特殊情況,我們應該學會自我保護,增強法律知識。在我們同學身邊經常會出現一些異常的事情,比如:盜竊罪。有一次,我帶了十張A4紙,我和朋友一起下樓吃飯,等我吃完飯再上樓就發現我的A4紙不見了,這種現象在大家身邊會經常發生,有丟筆的,有丟本的,有丟錢的……這種現象反映了在學校裡存在偷盜的行為,小偷小摸,雖然東西不值錢,但是這樣會發展成大偷大摸,在學校里老師會批評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會,這就觸犯了法律,就會構成偷竊罪。

  還有傷害罪,學校是一個大的家庭,我們都是這個大家庭裡的兄弟姐妹,我們應該和諧相處,但是,卻有一些同學因為一件小事而大動干戈,輕者擦傷蹭破一點皮兒,這還不算嚴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傷了別人,你到時候不僅需要把傷者送到醫院救治,還要花錢賠償人家。我們現在還小,不會出大事情的,學校也會教育我們的,但是一旦走向社會,就可能會造成傷害罪。

  最後我在這裡呼籲大家,法律知識非常重要,希望學校能夠長期開法律所知識講座,也希望我們學校能把他作為長期的一個教育,讓同學們學會自我保護意識,弘揚法律知識。建立和諧校園,為了我們今天能更好的學習,為了我們明天能夠健康的走向社會,我們學校應當把法律知識課作為我們必修的課。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7

  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對於我們小學生來說,學習法律知識是非常重要的。學習法律知識既能保護自己,又能養成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今天在收聽學校紅領巾廣播的節目時,我再一次認識到做一名小學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還要學會保護自己。

  記得有一次,我從《今日說法》節目中看到,在某個小村莊裡,有兩個七八歲小女孩在路邊玩耍,正好被一個喝醉的老頭看到了。那個老頭用糖果把她們哄騙到他家,然後就傷害她們,因怕小孩出去亂說,最後老頭殘忍地把兩個小姑娘殺害了……儘管最後老頭接受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但是兩個可愛的小女孩再也回不來了原本剛剛開放的兩朵小花,就這樣凋謝了!兩個家庭也不知何時從悲痛中走出來!看了這件事,我心裡既害怕又震驚,心想:我們一定要從小學習並掌握保護自己的方法,並且告訴身邊的同學,一起來學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保護家人和朋友。

  這段時間,我們學校開展了“宣傳法制,珍愛生命”的主題教育活動,透過參加這次活動,我瞭解了許多法律知識,深刻地認識到學會保護自己,就一定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有陌生人搭訕,一定隨機應變,儘早離開;不能隨便接受陌生人任何東西。學會保護自己,學好法制知識,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8

  麗麗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貧困,父母平時忙著掙錢養家,根本沒空管教女兒。在家裡被忽視,麗麗就到外面尋找補償,16歲的阿祥成了麗麗尋找溫暖的港灣。阿祥的家境和麗麗差不多,他因為成績不好輟學後就在學校周邊糾集了一幫小青年,成立了一個“龍騰幫”,阿祥自封“老大”,“龍騰幫”的經費來源主要靠搶在校學生的錢。

  威風八面的阿祥贏得了麗麗的好感,正在讀初二的麗麗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們仿照電影裡的情節,稱麗麗為“壓寨夫人”。

  麗麗這個“壓寨夫人”並非浪得虛名,她心甘情願地幫阿祥經營起了“龍騰幫”。為了擴大勢力,還在學校讀書的麗麗經常遊說同學加入“龍騰幫”。一般的學生都不願意交這筆保護費。見軟的不行,麗麗就夥同阿祥等人來硬的——他們在學校外面堵著,對不交保護費的同學拳腳相加,直到他們乖乖交上保護費。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麗麗經常很晚才回家,有時甚至夜不歸宿,可是她的父母卻置若罔聞。直到阿祥因為夥同他人犯搶劫罪被越秀區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麗麗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時,麗麗的父母才如夢初醒。

  因為麗麗事發時還不到受刑事處分的年齡,而且犯罪情節顯著輕微,法院沒有追究麗麗的刑事責任,經過批評教育後,麗麗重新回學校讀書。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9

  每一個人並非十全十美,他也會犯錯誤,有時候,一念之差,釀成大禍!

  他們是嚴某、石某。兩人因沒有錢花,合謀去搶學生的錢,二人來到職業學校內走到1棟三樓313學生宿舍,見到學生向某、劉某等人在宿舍內打牌。峰某便把刀放在腰間進入宿舍搶劫,石某則在宿舍門口處望風。向某不肯交錢,嚴某打了向某的面部,接著踢了一腳劉某的腹部,最後用宿舍內的一張四方凳子砸向某的肩膀,致使向林不敢反抗,搶走向某的現金30元,之後又搶走了劉某現金25元。最後,兩人被警察抓捕。

  “勿以惡小而為之”,如果他們兩個人當時沒有打算去搶錢,也不會發生在這樣的事。如果他們兩個人有一點法制知識,還會去搶劫麼?

  法制是一種素養,是一種對法律存在目的的認識和信念。法制在我們心中,這個世界就不再會發生犯罪事件,犯罪率也會直線下降。法制在我們心中,我們回家的途中,也不再會出現壞人。法制在我們心中,我們既能相信別人。別人也能相信我們自己,我們也不用住在防盜門,防盜窗的世界裡!

  法制也是一種信仰,在法制面前,我們每一個是都是平等的。廣義的法制是指一切社會關係的參加者嚴格地、平等地執行和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原則和制度。我們不能掌控法制,也不能踐踏法制。

  讓我們用手撐起“法制”這一方天空,讓我們去感受“法制”的氤氳氣息。讓法制的氣息充滿我們人生的道路,法制在我心中,心中一片晴空!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0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離不開“法”。法可以使人不幹蠢事;使幹了蠢事的人接受教育,吸取教訓,從此不幹蠢事;可有了法,有些人還是會幹害人害己的事。

  就象酒後開車,有一天上有3個人去親戚家裡喝喜酒,他知道開車不能喝酒的,可因為自己太高興了,忘記了有這回事,就和自己一同去的好友痛痛快快的喝了一場,在當天晚上大約9點多點的`時候,客人都送走了,他們3個人也就回去了,當他們的車開到一座大橋下面的時候,不知道怎麼了,司機感到頭暈,就晃了晃幾下,這不晃不要緊,可這一晃卻沒看清楚前面的路,只聽見砰的一聲,車頭就撞到了橋墩的一根柱子上面去了,這喝酒傷身,如果又撞到了人,不就是害人害己嗎?

  闖紅燈也是一樣。在一天中午,一個小孩子要去商店去買東西,他等了一會兒燈還沒有變綠,可他又想馬上去買東西,這怎麼辦呢?他就不管紅燈還是綠燈,就衝了過去,他正好走到一半的時候,喇叭發出震耳欲聾的“滴滴滴”聲可這小孩子見有輛車開了過來,就被嚇的手忙腳亂,他的腦子裡面只有一個念頭,就是趕緊跑過去,可還沒等他開始跑,車子就撞了上來,闖紅燈事雖然小,可萬一正好有車過來就是大事了!

  大家行動起來,遵守法律,這樣我們的明天才會多一份快樂,少一份悲傷,我們的明天才會更加的美好,更加多姿多彩!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1

  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是新世紀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未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質尤其是對在校學生進行法制教育顯得十分重要。

  青少年要健康成長,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就必須樹立遠大理想。遵守社會公德;學法、懂法、守法自覺地用道德紀律、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為。所以同學們在努力學習文化知識是同時千萬不能忽略學習法律知識。

  在我們身邊,由於缺乏法律知識的而造成的傷害的案例有很多很多。例如某個星期天,三位同學在馬路上,邊聽著耳機音樂,邊玩滑板,不一會兒身邊路過一輛汽車,“碰”的一聲,一位同學被撰倒在地。立即被送到醫院裡,不幸中的大興,只是被檢查出嚴重扭傷。透過這個案例說明我們小學生在玩耍時要在合適的地點,注意安全第一。如果不懂法的小學生也不知道已經違反了交通法哦。

  還有一些事例在學校也經常發生,如;一名學生經常偷別人的學生用品,然後被其他同學居然發現了,偷的哪個同學死還不承認。唉,這位同學不知道,這種小偷小摸的行為會影響他的一生,當他長大了,到了社會就會去主動的偷竊別人的東西。因為他已經習慣了,不知道已經觸犯了法律。他是違反了盜竊罪哦。

  透過以上真實的案例,讓我們瞭解到了學習法律的重要性了吧。總而言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國家的根,國無法則不足於世界,更不用說在世界建立自己的威信,無論是個單位還是一個人都要以法為重。鄧小平爺爺更是在1986年提出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生行法制教育。因此我們每位小學生都應該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的好學生。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2

  這幾天,江蘇崑山的“8·27”紋身男砍人不成反被殺事件不斷在網上發酵。

  這起事件的大致情況是這樣的:一輛不長眼的寶馬車在實線區域變道闖入了非機動車道,和電瓶車發生了些微擦碰——也許沒碰著,只是電瓶車有礙於寶馬車的進一步強行變道。

  忽聽一陣狂風呼嘯,寶馬車裡下來幾個人竟對騎車人拳打腳踢。寶馬男裡為首的人便是傳說的江湖龍哥。龍哥覺得打不過癮,又急忙從車裡拿出一把長刀砍人。剛砍幾刀,不料,卡嚓一聲,刀從手中滑到了地上。受傷的騎車男說時遲那時快,順勢將刀撩起,對龍哥追砍幾刀,使他趴在地上不能動彈,後不治身亡……

  這看似武俠小說的打鬥情節,背後卻引人深思。騎車男究竟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法律怎麼判,成了輿論的焦點。

  何為法?法要以理服人,更要以德服人。法律不是冰冷的文字,更不能成為徳的敵人。法律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法律的最終作用是懲惡揚善,保護弱者,而不是違揹人倫道德,滋生邪惡,或者讓邪惡更囂張。如果違背了善惡標準和道德底線,那法律便成苟法,不得人心之法。不得人心之法又如何令大家遵紀守法呢?如此一來,良民因敬畏法度而被欺辱壓迫,惡人因踐踏法律而作威作福,法將有名無實,或名存實亡。

  就目前來看,雖然正當防衛仍以壓倒性態勢成為大多數網民的觀點,但也時不時傳來一些反對的聲音。我希望,法律能給這位騎車男一個公正的判決,莫讓法律喪失了尊嚴……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3

  我的爸爸媽媽都是法律工作者,從我小時候起,爸媽就從生活中的點滴小事中,適時對我進行法制教育。我可能受爸媽的影響,對法律特別感興趣,我非常喜歡聽媽媽講一些案例和罪名,雖然有的聽不太懂,但我還是聽地津津有味!

  記得有一次,老師中午讓我看著同學們睡覺。我沒收了一些不遵守紀律同學的“公仔”、晶碼卡及神奇寶貝卡等玩具,我特別想自己留著玩。但我想起了媽媽說的話:“不是自己的東西一定要交給老師,不要自己留著,如果長大以後,把公私財物據為己有,那可就是犯罪了。”想到這裡,我趕緊把沒收的玩具交給了老師。我要從小就做一個守法的好孩子。

  媽媽開車的速度比較慢,但我喜歡坐快車。我總是不停地喊著:“加速!超車!跑到一百公里的速度,衝啊!”媽媽這時候總是告訴我:“開車要遵守交通法規,不能超速;酒後不能開車;走路要靠右邊,過馬路要走白色的斑馬線,不要闖紅燈……”使交通法規和安全意識從小就深入我心。

  做為少年兒童的我們,不僅要學法、懂法、守法,更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制在我們心中!”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4

  法律在這個社會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可以防止大部分犯罪的發生,因為法律有嚴重的處罰措施。只要你犯了法,你就會有一定的處罰。因為法治人們懲懲惡揚善。因為法治使這個社會更加的公平。

  在這個物慾橫流的世界裡,青少年有時也會被一些物質所迷惑雙眼,常常因為一些小事而得不償失。青少年的思想還沒成熟,網路卻給青少年的思想有了進一步的提升。青少年對待事物並沒有那麼長遠。他們常常會被一些利益所誘惑,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不及時改正,他們將會走錯了人生道路而終身後悔。這時需要父母加強教育,好好教導孩子們不要去知法犯法,而是要知法和守法。只有做守法的好公民才是一個合格的公民。法律對未成年的態度是懲罰為輔教育為主。可見在鐵面無私的法律面前,對青少年還是有一定的寬容的。所以說青少年一定要學好法律,你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懂得法律之後你可以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使自己的權益不受到別人的侵犯。只有法律才能使國家變得更加的廉潔公正。

  同學們一定要好好學法律,因為法律在對你以後的生活中有非常大的幫助作用。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5

  鄰居家有一個可愛的小女孩。別看她外表楚楚動人,可是她柔弱的身軀上卻滿是傷痕。

  她的爸爸、媽媽幾乎每天都要打她一頓。她爸爸只要喝了酒,輸了錢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往打得她哇哇大哭。打完過後,她爸爸還把眼睛睜得滴溜圓,惡狠狠地瞪著她,喋喋不休地罵她。她媽媽每天都要打幾場麻將,只要一輸錢,她媽媽回家就拿她出氣。舉起衣架子就往她身上打,打得她皮開肉綻,鼻青臉腫。打完過後,她媽媽累得直喘粗氣,看都不看她一眼。左鄰右舍都罵這對夫妻沒人性,欺負這麼可愛的女孩。

  我回家對媽媽說:“媽媽,那個女孩太可憐了。”

  “對呀,他們那樣做不僅傷害了小女孩,而且還違法了呢!”

  “呀!違法?!”我滿臉疑惑地說。“對呀!他們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你還不知道吧!那我今天就好好地給你上堂法律課……”媽媽一氣給我講了小半天。

  有一天,我上門告訴了鄰居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他們連忙說:“謝謝你,否則我們以後就要去坐牢了。”

  從此以後,那個可愛的小女孩再也沒有討打了。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6

  如果有人問我們家的特色是什麼,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當然是法律。

  媽媽是專職律師,整天忙著,跑東跑西,每個月要接好多案件。生活在現代社會里,就像誰都離不開醫生一樣,誰能離得開法律呢?

  爸爸就更不用說了,他是一位法官,每天要開好幾個庭,口頭上總掛著“原告陳述訴訟請求”、“被告陳述答辯意見”等等,這就更離不開法律了。他業餘時間還喜歡爬爬法律的“格子”,寫點小文章。你如果在百度中搜索一下,能看到他不少文章呢!

  爸爸媽媽介紹過了。該來介紹我了吧!我雖然不像媽媽爸爸那樣酷,可我也能經常說幾句很有“法律性”的話。爸爸該給我的錢沒給,我就會要求“雙倍補還”。倒要看看爸爸今後還敢不敢“欠”?我還經常跟爸爸媽媽“立字為據”,恐後無憑。

  最後我要介紹一下我爺爺。爺爺雖然只讀了三年私塾,文化程度不高,但在“法律之家”的薰陶下,他的法律水平在同輩中也遙遙領先。小區裡的爺爺奶奶們遇到鄰里難題,常常會諮詢他,爺爺總是回答得頭頭是道,讓別人感到心滿意足。如果有他不知道的,他就會回家“偷偷”先諮詢爸爸媽媽,然後再熱心地免費“賣”給老爺爺老奶奶。

  看,我們家人人都是法律“行家”!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7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

  我們是小學生,是二十一世紀這個法治社會的小學生,我們就應重視法律,並將法律時時刻刻牢記在心。我們要努力做遵紀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負著現代化國家的神聖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此刻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所以我們此刻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群眾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說:“學校不得違法開除未成年學生,教師再罵“笨死了”將受懲處,教師不能在校內吸菸,突發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託“代家長”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記,法院可剝奪父母監護權,再走丟小孩監護單位要擔責,新法實施需要相關法規展開。”

  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我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我行為的社會準則。因為權利在規則中行使,義務在規則中履行,自由在規則中擁有。法律引領我成長。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8

  法律就像是大海上的一艘船,上面可以自由地活動,但是它也有底線,一旦超出了底線,就會落入大海。說起法律,它讓我想起了7歲時那天發生的事情,直到現在,那件事讓仍我心有餘悸。

  那天天氣清新,陽光明媚,我和媽媽一起去郊外野炊,我媽媽把包放在副駕駛上,我坐在後排。在途中我們遇到了三個男人,看上他們去應該三十幾歲的樣子,那三個男人直直地在公路上向我們走過來,眼看車近了,他們並沒有要躲的意思。媽媽急忙剎車,其中一個男人突然蹲下,眼看近了,媽媽急忙下車,說時遲,那時快,一個黑影閃了過去,媽媽感覺不對勁,回頭一看,手提包不見了。我們急忙去追了幾個男人?我邊跑邊喊:“救命啊,有人搶包了”。這時有幾個好心的人走過來,他們瞭解情況後,也去追壞人,可是壞人已經跑遠了。後來,媽媽報了警,幾天後,那幾個男人被抓住了。

  知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法律是正義之火,是和諧之音,是文明之花,我們一定要學好法律,用法律保護好自己,就像媽媽當年一樣!如果不報警,那個壞人也不會被抓,媽媽的包和錢也就不會回來了。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19

  法律是公平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每一個公民都必須遵守法律。如果沒有法律,社會就會變得很混亂。

  我爸爸有一位好朋友,他姓林,我叫他林叔叔,他很早就考了駕駛證,也很早就買了汽車,經常開車搭著我們去玩。但我發現他每次開車都開得很快,不時還會超速,太危險了。我跟林叔叔說了,他卻不以為然。

  我想來想去,覺得這樣是不行的。於是,我讓爸爸開啟電腦,在百度裡查詢了一下相關的交通法律法規。原來,公路上各個路段都會擺放車輛速度的提示牌,提示該路段車輛的最高限速和車輛不能超速,林叔叔明顯超速,已經違章了。

  過了幾天,我又坐在林叔叔的車上,林叔叔依舊一路狂飆。這一次,我嚴肅地告訴他,這樣是不對的:“超速是違章行為,開車時如果速度太快,很容易會引發交通安全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更何況,超速行為如果被交警或交通影片監控拍到,輕則駕駛證要扣分和接受罰款處理,重則要吊銷駕駛證。如果引發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還要接受進一步的法律制裁,輕則罰款賠償經濟損失,嚴重的還可能要坐牢!”

  林叔叔聽了我的話後,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接下來的路程他放慢了速度,他還保證以後都會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駕駛。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20

  法律是無處不在的,在我們身邊經常發生關於法律的故事中處處可以見到它的身影。就看看下面兩件事吧!

  有一次我和爸爸一起去商場購物,買單的時候,我們看見隊伍中有一位顧客正在吞雲吐霧,旁邊有幾個小孩和婦女被嗆得捂住鼻子。爸爸上前勸阻,說:“你好,請不要在這裡吸菸,這是違反控煙法的。”爸爸一邊說一邊指著牆上的禁菸標識,“你還有可能被依法罰款50-500元。”那位顧客熄掉菸頭,把它丟到一旁的菸灰缸裡,說:“對不起,對不起,是我錯了。”

  還有一次,我和媽媽等綠燈過馬路,看見有一個人急匆匆地闖紅燈,好像有急事似的。他一不小心就被小轎車撞了,馬路兩旁的人都被嚇得膽戰心驚,那個人還被交警罰款100元,並進行了安全教育,媽媽摸著我的頭說:“你看這個人是違反交通法的,進行安全教育,嚴重的還會被依法罰款100元。另外,闖紅燈還會造成車禍或傷亡。你千萬不可以這樣呀!”

  其實,身邊關於法律的故事還有很多很多,比如:乘車不繫安全帶會被罰款,開車看手機會被罰款……只要人人遵守身邊的法律,世界就會變得和平美好……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21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話形象地告訴我們,生活沒有規矩是多麼可怕。相反,如果沒有法律,社會該是多麼混亂!

  12月4日是第十一個全國法制宣傳日。

  9時30分,報業·國貿大廈七樓會議室裡座無虛席,焦作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李力女士為我們與會的校園記者講述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有兩件案例讓我記憶深刻。

  某所學校裡,同桌兩位同學因為口角動起了手腳,其中一個同學打了另一個同學一耳光。惱羞成怒的那個同學失去理智,從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向那一個同學的腦部、腹部連刺三刀,致使這位同學因搶救無效死亡。而因為失手的那個同學不只是殺了那名同學,也毀了自己的一生和兩個家庭。

  一名原來成績不錯的中學生,因為結識了社會上的不良青年,漸漸開始曠課,打架、抽菸、喝酒、泡網咖……最後因為沒錢上網去搶劫而陷入犯罪的泥潭,最終毀了一生。

  觸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正值青春年華的他們在衝動和金錢的驅使下,忘記了法律,失去了人的秉性,造成了終身遺憾,這就是血的教訓!當我們忘記法律、走進違法犯罪的萬丈深淵時,世間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在離我們遠去。法律就在我們身邊,讓我們爭做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22

  有這麼一個地方,它公正嚴明,伸張正義,能夠給受害者討回公道;有這麼一個地方,它打擊邪惡,懲治罪犯,能夠讓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這是什麼地方呢?對了,這就是法院!

  12月5日,國家憲法日的第二天,我們寶雞日報的小記者們來到金臺區人民法院,上了一堂別開生面的法律課。

  在訴訟服務中心,透過法官老師的講解,我知道了法院除了審判犯人,還可以斷民事糾紛案件。我們看到,這裡的電子顯示屏可以用來檢視案情的進展情況。之後,我們來到審判法庭,我看到三位穿著法袍的法官,好威嚴!“犯罪嫌疑人會被關押起來,要是幹壞事了,犯錯了,會不會也被關押起來?”我心裡想著,此時小記者們一下子都安靜多了。我以前只聽說過少年犯,不知道還有少年法庭,這個法庭和我在電視電影裡看到的完全不一樣,審判桌是圓形的。白法官說,圓桌前審判可以舒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壓力,看來法律也有感化人的一面。

  參觀了法院,我深深懂得人千萬不能觸碰法律的底線。我要做好一名小小普法宣傳員,要告誡身邊的小夥伴學法守法不犯錯,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23

  從前,有兩個貧窮潦倒的青年人。他們兩個好朋友用自己最後的一點錢,在酒吧裡喝了一頓,最後揮淚而別。他們還互相承諾,只要20年後,自己還活著,無論自己在那裡,都一定要在此時回到這裡。談一談自己這些年來的事。

  很快,20年過去了,他們中的一個回到了酒吧。他玩弄著手裡的酒,靜靜地等待晚8點的到來。淒涼的音樂依舊在酒吧裡迴盪。這時,從外面進來了一箇中年人,他環顧四周後,離開了。

  終於,晚8點的鐘聲敲響了。可此時,卻進來了一個年輕人,他走到那個人身邊,用和藹的語氣問道:“你是來酒吧赴20年前的一個約定的嗎?”在得到肯定地回答後,那位年輕人立即逮捕了他。年輕人說:“你被捕了,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長官讓我逮捕你。他剛才進來過,一眼就認出了你。”原來,哪位中年人就是全國通緝的大盜。大盜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冒著這麼大的風險來赴20年前的生死之約,卻被朋友送到了監獄。

  在友情和法律面前,你會怎樣做出選擇?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24

  現在我們生活在一個和諧的社會上,為了維持秩序必然會有一些規則,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法律。但偏偏有些人不遵守規則,從而導致悲慘的結果。

  我在法律講堂看到一個故事:鄧先生的老伴去世了。5月份,鄧先生在馬路灣一家婚介所登記徵婚,結識了52歲的吳莉。吳莉自稱葫蘆島人,離異,有一女兒正在黑龍江上大學。吳莉的甜言蜜語很快迷倒了鄧先生,兩人感情迅速升溫。6月份,吳莉對鄧先生說,她在光榮街附近買了一套商品房,就差1萬多元。鄧先生爽快地給了吳莉1萬多元。吳莉又勸鄧先生將他的房子賣掉,兩人就結婚。鄧先生被突如其來的幸福衝昏了頭腦,於是將房子賣掉了。讓鄧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吳莉將7萬多元售房款全部截留,給女兒當作學費。鄧先生連忙報案,警方經過調查,將吳莉以婚姻詐騙的名義抓了起來。吳莉使用的是假身份證和假名字,在光榮街根本沒有買房子。

  大家看,吳莉違反了法律條規,結果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無辜的鄧先生被騙得房財兩失。看來我們做什麼事都要冷靜,正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法制宣傳的徵文 篇25

  在我們的生活中,法律無處不在。就好像你喝了酒,酒後駕車,也會被法律制裁。除次之外,還有很多的犯罪事件。

  在我們的身邊,就有一則這樣真實的例子:2000年12月17日晚,戶縣15歲少年王某為圖好玩競想製造火災。他先將一堆麥草點燃,但因火勢較小沒有引起他人注意,又竄到同村張某老屋處,用火點燃一把麥草塞入門洞引起大火後,王某便躲在暗處觀看村民救火。火越少越大,燒燬了房屋,燒死了一頭耕牛和一些傢俱,損失高達7000元。

  法院鑑於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減輕處罰判決。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個月,其父母賠償受害人全部經濟損失7000元。這個例子因為王某的的一時貪玩,而引起了一場大火,其實大可不必。而這個例子也提醒我們平時不能玩火,點燃打火機時也要注意,不能讓火燒到自己或是易燃易爆物品,否則輕則受傷,重則燒燬物品並接受法律制裁,和賠償受害人的所有經濟損失。

  在平時的生活中,不該乾的是就不要幹,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到底有什麼好處呢?反之,就會受到法律的嚴酷制裁,讓你後悔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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