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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衛生院管理制度

鄉衛生院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衛生院管理制度(精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衛生院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衛生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轉,保障全體職工和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衛生院安全生產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醫療裝置安全、用電安全、資訊保安、車輛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條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衛生院負責人和各科室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提高防範意識,定期安全檢查,嚴防火災、供水、用電、放射、盜竊及人為損壞等事故,及時發現問題,降低或消除事故隱患。

  第四條衛生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其職責主要有: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督促各科室嚴格執行,對各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活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條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第六條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門診、病房、供氧、配電等)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落實“防火責任人”,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七條每年不少於一次對電氣線路和裝置進行安全效能檢查,必要時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電氣裝置的安裝和維修由具有操作資質的專業人員負責。

  第八條加強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醫院有專職人員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保留記錄,保證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九條落實衛生院、科室和班組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和防火巡檢工作。同時衛生院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開展年度檢查、季節性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檢查等形式的'防火檢查。

  第十條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具有消防培訓資格證,能及時發現、準確處置火災隱患和故障報警。

  第三章醫療裝置安全

  第十一條醫療裝置使用科室,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裝置的管理,進行裝置的日常維護檢查。建立科室裝置臺帳。

  第十二條大型裝置應專人保管,專人使用,並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裝置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裝置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第十三條操作人員應當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裝置的清潔。在醫療裝置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現故障後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並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

  第十四條操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並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裝置,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條裝置管理部門必須每月對全院醫療裝置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落實。

  第四章用電安全

  第十六條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所有電氣裝置的停電、供電、檢修、預試操作,應當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操作程式和簡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加強對供用電裝置的維護保養管理。對供電執行裝置要有執行記錄,定期巡視,防止一切安全隱患發生。對主要的供、用電裝置要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定期維護保養,按規定週期進行檢修和預防性測試,不符合要求的裝置不許投運。

  第十八條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裝置。堅決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裝置,不購買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無“三保”產品的電氣裝置。高壓消毒裝置有專人負責,發現老化立即更換。

  第十九條使用多功能插座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所有使用部門必須使用三相多位電源轉換器。

  (二)電源線尺寸及長度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電器裝置的電負荷。

  (三)在需電裝置和牆壁插座之間不可使用多於一條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應在公共區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條未經管理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不準亂接電線。

  第五章資訊保安

  第二十一條計算機室清潔無塵,嚴格遵守各類計算機裝置的操作規程。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衛生院計算機及輔助裝置。

  第二十二條不得在衛生院工作計算機上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務。謹慎使用外來磁碟,避免機器感染病毒。及時儲存、備份網路資料,確保系統資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條所有磁碟、資料檔案必須登記並存檔,設專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四條未經批准不得為其他部門和個人提供重要資料資訊,不得擅自更改程式,以免影響系統執行。

  第六章車輛安全

  第二十五條大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條加強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條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杜絕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第八章責任落實

  第二十八條保衛部門負責對衛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以及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相關裝置科室負責醫療裝置維護、保養及安全執行,建立健全的醫療裝置檔案,定期對醫療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後勤部門負責供水、用電的監督管理及電力的日常執行、電力設施的維護。其他各科室應當落實科室安全生產的各項責任,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第二十九條制定消防、用電、裝置、資訊、危化品等應急預案,必要時開展演練,落實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

  鄉衛生院管理制度2

  一、鄉鎮衛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群居民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的農村基層衛生事業機構,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的中間層次,是連線縣級醫療機構和村衛生室的樞紐。

  二、鄉鎮衛生院技術上接受縣級醫療衛生單位的指導;受鄉鎮政府和縣衛生局委託,對村衛生室進行管理和指導。

  三、鄉鎮衛生院的任務是:樹立為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服務思想,全心全意為所在社群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具體包括:

  1.發動群眾,開展以除害滅病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

  2.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兒、中小學生、家庭主婦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衛生知識。

  3.做好計劃免疫的組織實施和衛生監督管理。

  4.在醫療康復方面要認真做好社群內群眾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和家庭病床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對一些複雜的`急、危、重、難病人,及時護送轉院治療,向群眾普及急救知識水平,開展社群康復醫療服務,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擔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四、鄉鎮衛生院的設定應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本著合理佈局,方便群眾,有利生產的目的,原則上一個鄉鎮設定一所衛生院。

  五、建設規模要根據當地群眾的衛生服務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務大小來確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設一張病床、一張床配備1.3個工作人員的比例計算。

  六、在衛生服務方面,要堅持防治結合,發揮整體服務功能,發展適宜技術,實施綜合服務,防止盲目與城市醫院攀比,任意擴大規模,發展不適宜技術。

  鄉衛生院管理制度3

  (一)門診工作制度

  1、門診領導體制

  (1)門診各科,由門診部負責行政領導。各科參加門診工作的醫師,在門診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工作,人員調換或補充時,應與門診部共同協商解決。

  (2)臨床各科負責其門診的業務領導並負責人員調換、補充或應急支援工作。

  (3)各臨床科室應安排一名主治醫師或高年住院醫師,負責門診工作。

  (4)門診各科護士由門診部領導進行工作。

  2、門診各科人員一律提前5分鐘到班,做好準備,按時應診。

  3、門診各科一律敞開掛號,除門診部、醫務科正式通知外,任何人不得限號或停止掛號。急診科24小時應診,門診兩人以上科室星期日、節假日不停診。

  4、臨床各科科主任、主任醫師或專科主治醫師應定期出任門診工作,解決疑難病例,檢查醫療質量,並將具體日期公佈於眾。

  5、門診醫師對病員要認真進行檢查,準確記錄病歷,包括:主訴、檢查、印象、治療處理、簽名。對疑難重症不能確診或病員兩次複診仍不能確診者,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門診部或門診負責醫師要定期檢查門診工作質量。

  6、門診各科,對已經掛號而非本科的`病員,亦應認真檢查,扼要記錄,詳細解釋清楚,取得病員諒解才能轉科。對需會診的,除記載病歷外,儘量陪同前往,對重症病員除有關科室接收外一律由先診科負責到底。

  7、門診是醫院工作的第一線,要求門診工作人員,樹立全心全意為傷病員服務的思想,關心體貼病員,達到接待熱心、工作細心、解釋耐心,儘量簡化手續,協助病員安排好就診。

  8、門診醫技各科應從病員出發,檢查報告應做到準確及時。為病員提供方便,儘量減少往返。

  9、門診手術室應根據條件規定手術範圍,手術病人可採取預約的辦法。應根據病員多少,適當安排日期或組織手術醫師,避免預約日期過長。門診有關醫師要加強對手術室、換藥室、治療室工作的指導,必要時要親自操作。

  10、門診各科要與住院處或病區加強聯絡,根據臨床及病員情況,有計劃的收病員住院治療。

  11、門診各科醫師,必須嚴格執行處方制度。採取保證療效、經濟便宜的治療方法,科學用藥,合理用藥,儘量減少病員的經濟負擔。

  12、門診應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教育,宣傳衛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學知識,定期進行環境消毒。

  13、對鄉村或外地轉診的病員要認真檢查診斷,提出具體、有效、可行的處理意見。

  14、門診有關各科儘量加強檢診,做好分診,嚴格執行隔離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發現法定傳染病做好疫情報告工作。

  (二)急診科工作制度

  1、分診護士詢問病情,確定就診科別後,辦理掛號並迅速通知有關科醫師,有關科醫師應立即接診,不得藉故推諉。

  2、對病危病員應立即通知值班醫師緊急處理,然後辦理掛號手續。

  3、各臨床科應迅速派有一定臨床經驗和技術水平的醫師擔任急診工作,輪換時間不能少於六個月。實習醫師不能單獨值班。

  4、對急診病員應以高度責任心和同情心,及時、嚴肅、敏捷地進行救治,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做好各項記錄。疑難危重病員應立即請上級醫師診視或請有關科急會診。對不宜搬動的病員,應就地組織搶救,待病情穩定後再護送病區,對需行緊急手術或入院搶救的病員,應及時護送手術室或病區,入院手續可補辦,急診醫師應向病區當面交-班。

  5、急診科各類搶救器材及藥品,要準備完善,保證隨時可用,有專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定期檢查,及時補充、更新、維修和消毒。

  6、急診科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做好交接班,嚴格執行急診各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

  7、急診各科值班醫師,除負責急診病員的檢查、診斷、搶救、處理外,並負責本科觀察病員的查房、巡診等工作,要寫好病歷,開好醫囑,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及時有效地採取治療措施。

  8、遇有大批急診或病情複雜需多方搶救時,除門診部領導親自現場指揮搶救外,應立即通知醫務科和院領導,組織搶救。夜間由行政值班人員參加,接診醫師詳細記錄。

  9、對危重病員,護士應記錄病員到達時間,醫師接診時間,病員到病區時間。

  10、根據病情,需要檢驗科、放射科、心電圖、麻醉科等科室配合時,有關科接到通知應即刻前往,不得拒絕。護士應記錄通知時間與到達時間。

  11、急診科護士應做好一切急救用品的準備,迅速而準確的執行醫囑,協助醫師觀察病情,詳細記載護士記錄。

  12、凡涉及法律糾紛的病員,在積極救治的同時報告保衛科。

  (三)首診負責制度(病房、門、急診)

  1、首先決定疾病診治方案,工作應認真負責,不可草率應付,必須全面慎重考慮,以保證診治質量,並儘量縮短候診時間。

  2、熱情接待患者,根據主訴重點詢問病史,進行全面的或重點的體格檢查以及必要的輔助檢查,做到早期診斷、及時治療、迅速處理。

  3、向患者交代清楚在檢驗和治療方面應注意事項。採用特殊療法時必須妥善掌握適應症與禁忌症。

  4、遇有疑難或不能處理的疾病或經兩次複診尚未確診者,應及時請示上級醫師或邀請會診並給以適當的治療。

  5、病情較重者,尤其是幼兒及老弱病殘者應設法收容治療或轉院,必要時可留觀察室進行治療,防止惡化。病情危急者,尤應簡化診斷步驟,迅速給予搶救。如搬動後可能加重病情者,則應搶救至病情允許時,再行搬動。

  6、對來院會診者,除記載病歷外,儘量陪同前往。對重症病員除有關科統一接收外一律由先診科負責到底,嚴禁踢皮球現象的發生,所有請求會診、轉科、轉院的病員,必須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或高年資醫師確定。

  7、對燒傷、破傷風、多發性神經根炎等病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隨意轉院。傳染病、麻風病、精神病、截癱病人,不得轉往外省市治療。

  (四)B超室工作制度

  1、本室工作人員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和機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好機器。

  2、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衣帽整齊。

  3、接待病人要熱情,說話和氣,向患者做好解釋工作,解除不必要的思想顧慮,配合檢查,提高服務質量。

  4、按先後順序進行檢查。

  5、杜絕漏費,就診病人憑收費、計帳單據進行檢查,檢查前做好病人姓名、年齡、床號的專案的查對工作,根據申請單各項要求及時完成診斷報告,如有特殊異常病例及時與臨床科室聯絡進行處理。

  6、努力學習業務對疑難病例要結合臨床進行討論,不斷提高診斷符合率,注意學習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

  7、每週二、週五打掃衛生。

  (五)多普勒室工作制度

  1、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操作規程,機器定期維護保養。

  2、遵守上下班制度,工作時間衣帽整齊。要熱情接待病人,態度和氣,做好解釋工作,使病人解除思想顧慮,配合檢查。

  3、按先後順序進行檢查。

  4、杜絕漏費,就診病人憑收費、計帳單據進行檢查,根據申請單各項要求進行檢查,寫出診斷報告,如有特殊異常病例及時與臨床科室聯絡,以便及時進行處理。

  5、努力學習業務對疑難病例要結合臨床進行討論,不斷提高診斷符合率,注意學習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

  (六)心電圖室工作制度

  1、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和機器操作規程,維護和保養好機器。

  2、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衣帽整齊。接待病人要熱情,說話和氣,向患者做好解釋工作,解除不必要的思想顧慮,配合檢查,提高服務質量。

  3、按先後順序進行檢查。

  4、杜絕漏費,就診病人憑收費、計帳單據進行檢查,檢查前做好病人姓名、年齡、床號的專案的查對工作,根據申請單各項要求及時完成診斷報告,如有特殊異常病例及時與臨床科室聯絡進行處理。

  5、努力學習業務對疑難病例要結合臨床進行討論,不斷提高診斷符合率,注意學習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

  6、急診病人隨叫隨到,配合臨床,提高診斷符合率。

  7、每週二、週五打掃衛生。

  (七)纖維內窺鏡室工作制度

  1、嚴格掌握適應症與禁忌症。

  2、熱情接待病人,耐心講解檢查注意事項,消除病人對檢查的顧慮。

  3、嚴格執行操作常規,認真細緻,操作輕柔、迅速、安全,減少併發症,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4、認真做好登記和資料積累,定期總結經驗。

  5、愛護儀器,認真保養,延長使用期限,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動用各種儀器。

  6、保持室內清潔,定期進行室內消毒。

  (八)X光室工作制度

  1、各種X線檢查,須由臨床醫師詳細填寫申請單,急診病人隨到隨檢,各種特殊造影檢查,應事先預約。

  2、重要攝片,由醫師和技術員共同確定投照技術,特殊攝片及重要攝片,待觀察溫片合格後方可囑病人離開。

  3、X線檢查要密切結合臨床檢查,X線是醫師工作的原始記錄,對醫療教學、科研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部X線照片都應由放射科登記,歸檔統一保管,借閱照片要填寫借閱單,並由主治醫師簽名負責。院外借片,除經醫務科批准外,應有一定手續,以保證歸還。

  4、杜絕漏費,就診病人憑收費、計帳單據進行檢查,根據申請單各項要求進行檢查,寫出診斷報告,如有特殊異常病例及時與臨床科室聯絡,以便及時進行處理。

  5、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做好防護工作,工作人員定期做好健康檢查,並妥善安排休假。

  6、注意用電安全,嚴防差錯事故,X線機應指定專人保養,定期進行檢修。

  7、每週二、週五打掃衛生。

  (九)檢驗科工作制度

  1、檢驗單由醫師逐項填寫,要求清楚、目的明確,急診檢驗單應註明“急”字樣;

  2、收標本時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標本不符合要求或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檢查,一般當天下午發出通告。急診標本隨時做完隨時報告。

  3、要認真核對檢驗結果,填寫檢驗報告單,做好登記,簽名發出報告,檢驗結果與臨床不符或可疑時,主動與臨床科聯絡,重點檢查,發現檢查目的`以外的陽性結果,應主動報告。院外檢查結果,應由主任審籤。

  4、特殊標本發出後,保留24小時,一般標本及用具應立即消毒,被汙染的器皿應高壓滅菌後方可洗滌。對可以病原微生物的標本應於指定地點焚燒,防止交叉感染。

  5、保證檢驗質量,定期檢查試劑和核對儀器的靈敏度,定期抽查檢驗質量。

  6、建立實驗室內質量控制制度,以保證檢驗質量。

  7、認真做好登記和資料積累,定期總結經驗。

  8、愛護儀器,認真保養,延長使用期限,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動用各種儀器。

  9、保持室內清潔,定期進行室內消毒。

  (十)藥械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長領導下,管理全院中西藥品,保證準確、及時調配和供應質量合格的各類藥品。並實施科內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完成醫院下達的各項任務和指標。

  2、負責中西藥庫、中西藥房等工作正常進行,負責解決工作中遇到的一切問題。

  3、負責監督執行對藥品採購供應工作,嚴把藥品質量關,做到金額管理以銷定存,保證供應,滿足臨床需要。

  4、負責全院的醫療器械採購供應、管理和維修保養工作。

  5、協助院長做好藥事管理工作。

  (十一)藥房管理規定

  1、藥房是經濟重地,非藥房人員禁止入內,如有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2、禁止在藥房更換藥品,如發現,按所換藥品價格給予5倍罰款。

  3、藥房人員一定要熟悉掌握藥品價格,每張處方誤差不得超過0.5元,每月不定期抽查,發現劃價不準,按誤差金的五倍予以罰款。

  4、藥房人員在當班時,思想要集中,做好查對,對有疑問的處方,要及時找醫生詢問,無誤時方可發藥。如發錯藥者,根據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元,情節嚴重者,追究行政及刑事責任。

  5、藥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藥品要擺放整齊有序,發現不整齊,室內臟、亂、差,每次扣當班人員5元。

  6、醫院定期進行藥品盤存,如實物與會計帳目不符時,所欠金額從藥房人員工資中扣回。

  7、無處方權或非本院醫生處方藥房不得發藥;處方當日有效,過期處方,藥房不準發藥。

  (十二)調劑室工作制度

  1、收處方後,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細審查後,才能調配。

  2、配方時有關處方事項,應遵照處方制度的規定執行。

  3、遇有毒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絡更正後再行調配。

  4、配方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及藥劑科所有規定的操作規定。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5、含有毒藥、限劇藥的處方調劑按毒限劇藥品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管理麻醉規定處理。

  6、中藥方劑需先煎、後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須單包註明,對臨時炮製的中藥材,就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7、處方調配經核對後方可發出,調劑時有二人以上工作時,處方陪好後需經另一人核對,或由發藥人核對,對劑型、色、嗅、味藥物進行檢查,在可能的情況下做快速分析。處方調配及核對檢查人,均需在處方上共同簽名。

  8、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寫在瓶籤或藥袋上。外用藥應註明“用前搖勻”、“不可內服”等字樣。

  9、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增加病人不必要的顧慮。

  10、急診處方隨到隨調配,其餘按先後次序配發。

  11、調劑臺及藥瓶應保持清潔,按固定位置放置。

  13、其他人員非公不得進入調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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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機關各中心和部門管理,增強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推進效能建設,節約行政和辦公經費。經黨政聯席會討論,制定xx—x機關後勤管理制度。現將制度印發給你們,希望全體人員遵照執行。黨政辦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制度的督促、檢查、落實。

  一、來客接待制度

  1、政府公務接待(含中心、部門)由黨政辦統一安排。接待用餐原則上由機關食堂承辦,根據來客數量、級別由分管領導把關,黨政辦開具用餐通知單,標準為20元/人、25元/人、30元/人。如果需要超過30元/人標準接待的,必須報經主要領導同意,一般陪客數不得超過來客數,用餐結束後由經辦人當場簽字確認,事後一律不得補籤。如村(居)人員因公辦事或機關部門人員加班,開展突擊性工作需在食堂就餐,由黨政辦開具零夥用餐通知單在食堂就餐。

  2、中午用餐嚴格執行五條禁令。確因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用酒,必須事先報請主要領導同意,並在用餐單上註明品名、數量,到黨政辦領取。

  3、特殊情況確需在本鎮其他飯店接待的必須由分管領導報經主要領導同意,再由黨政辦辦理相關手續後到飯店接待,需用酒水,由主要領導確認品名、數量後到黨政辦領取,事後不得補單。在本鎮以外接待的必須報黨委書記同意後安排接待。

  4、來客接待原則上不用水果和瓜子等,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後由財政所負責購買。

  5、來客接待原則上不安排紀念品,確需安排的,必須事先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後由財政所購買。

  6、政府招待用香菸一律經主要領導同意到財政所領取登記簽字。任何人不得在商店購買,否則不予報銷。因需要用煙招待的經請示領導後由黨政辦開具領用單,品種為玉溪、黃南京香菸,3人以下一包、3—5人兩包、5人以上最多不超過三包。除上級來人或召開專項會議,方可領取香菸外,其他一律不予領取。因需要提高規格接待的必須事先報經主要領導同意。

  來客接待所發生的招待費用,必須於次月5日前到財政所結清賬目,逾期不結視為放棄。

  二、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機關公務員車改後市內交通費用全部自理。各中心、部門人員按以下規定執行。

  1、因公去市內開會(公務員除外)或辦理公務,由黨政辦根據書面或電話通知,出具會議通知單或辦事通知單,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後到財政所領取25元車費補助,不再報銷車費。

  2、出差市外的差旅費,憑會議通知(事先要有主要領導批示),憑票經主要領導審批後報銷。

  3、原則上出差不得使用出租車,如因招商引資等特殊公務出市需用車的,必須請示主要領導同意,由黨政辦出具派車單,同時應註明出差人、往返地點、金額。差旅費月清月結,逾期不結視為放棄。

  三、機關物品採購領用制度

  1、機關所需物品一律由財政所專人負責集中採購,明確專人負責登記入庫和管理,黨政辦開具物資領用單到財政所領取。每月底對賬一次,共同把關。

  2、所需日常小件辦公用品如筆、墨等,由財政所集中購買,明確專人負責登記入庫。大件或大量的辦公用品如電腦耗材、影印紙張、辦公桌椅等,一律實行市場詢價、按質論價、同質比價。不能集中採購的,經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後,由財政所開具物品採購單進行採購。

  3、對電腦、印表機、傳真機、照相機、空調等大宗物品,具備招標條件的一律招標購買,不能招標的一律透過詢價集中購買。各部門凡需購置上述大宗辦公用品,一律由各部門事先書面申請,報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同意後,實施政府採購。凡大宗物品採購一律由紀檢、黨政辦、財政所主要責任人參加,不得擅自購買。

  4、對菸酒物品的購買,由財政所填報物品採購單,由鎮長審批同意後方可購買,原則上一律透過批發途徑購買,不能批發的透過採用多家競價的方式,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低價購買。

  四、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1、機關財產物資(含市級以上部門劃撥贊助、捐贈和其他單位捐贈的財產物資)統一由財政所管理。

  2、對所有公共財物清理登記、造冊、編號、建檔。屬固定資產範圍的,列入固定資產的管理;屬低值易耗品,專項登記,辦理領用保管手續;領用手續一式三份,保管人、財政所、黨政辦各一份。

  3、機關人員調離時,所領用保管的公物應主動移交,否則不得開具工資轉移證並停發工資。

  4、一切公物任何人不得佔為己有,需要排程使用的,由財政所會同黨政辦統一安排,並辦理移交手續。

  5、一切公物嚴格執行保管、使用責任制,誰保管、誰負責,誰損壞或遺失誰賠償。

  五、支出報銷制度

  1、機關各項支出費用一律實行復式審批,即財政所長稽核,分管領導複核,鎮長(常務副鎮長)審批。超過5000元以上報黨委書記審閱。重大支出如道路、橋樑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等,必須先編制預算,鎮長(常務副鎮長)簽字,按招投標程式進行。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憑驗收報告開據正式發票(20萬以上工程必須送審),報政府蓋章後,視工程進度、合同標明的付款方式,結合資金情況統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隨意表態。

  2、差旅費憑會議通知單或辦事單領取車費補助。

  3、招待費憑正式發票,來客接待通知單報銷。

  4、工程支出憑正式發票,竣工驗收決算單、合同影印件報銷,(20萬元以上必須附審計報告)。

  5、機關維修、購置(5000元以上按工程結算程式)憑正式發票、維修購置申報單報銷。

  6、機關各項費用支出,一律在次月的5日前報財政所登記,會議通知單、來客接待通知單一律不得事後補發,報銷憑證由財政所所長稽核,分管領導複核,鎮長審批後,視資金情況統一安排。無預算,不及時結報的支出費用,財政所一律不予認可。

  7、凡在鎮財政預、決算的中心、部門均按本制度執行。各部門的支出報銷參照機關支出報銷制度執行。

  鄉衛生院管理制度5

  為最佳化鄉鎮衛生院人員結構,使鄉鎮衛生院集中精力抓好本職工作,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依據《河北省人民政府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意見》、《XX縣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衛生局成立衛生後勤業務社會化服務管理中心(暫名,以下稱管理中心),鄉鎮衛生院不再設保潔、洗滌、水電、保安、汽車駕駛、維修等工勤崗位。25所鄉鎮衛生院後勤管理工作,包括保潔、洗滌、水暖電照、綠化、保安、汽車駕駛、維修等統一由衛生後勤業務社會化服務管理中心提供。管理中心要為鄉鎮衛生院提供優質後勤服務。

  第二條鄉鎮衛生院後勤社會化服務工作,實現原服務模式與現服務模式的自然銜接,確保過渡期間工作的連續性及穩定性,先實行後規範,逐步達到服務質量的統一化、標準化。

  第三條衛生後勤業務社會化服務管理中心,對鄉鎮衛生院後勤服務實行“三化、四定、五制”的管理模式。

  “三化”是服務隊伍專業化、服務質量標準化、服務管理規範化。

  “四定”是根據每所衛生院的`實際情況,定任務、定人員、定成本、定獎懲。

  “五制”是指後勤服務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按時完成並及時反饋的工作任務“限時覆命制”、服務訪查制、目標考核制、考核監督驗收制。

  第四條所有鄉鎮衛生院後勤服務人員,由縣衛生後勤業務社會化服務管理中心統一招聘、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付費;衛生院負責對後勤服務的內容及質量進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每服時反饋給管理中心。

  第五條縣衛生後勤業務社會化服務管理中心,隸屬衛生局領導,制定管理細則與考核標準,作為管理中心執行的標準與衛生院考評的`依據,並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確保各項工作正常執行。

  第六條由縣衛生局依據管理中心的管理人員數和各鄉鎮衛生院後勤服務的人員數、工作量確定付費基數,由管理中心對後勤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及群眾和職工的滿意度進行綜合考評,依據考評得分確定支付管理中心的總費用(即:每月支付中心的費用=確定的付費基數×月考評得分)。管理中心根據考評結果具體分配,充分體現“多勞多得、獎優懲劣、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第七條衛生後勤業務社會化服務管理中心,為差補事業單位,管理中心人員經費和後勤服務人員薪金及社會保障費用,由縣財政承擔50%,各鄉鎮衛生院承擔50%。各鄉鎮衛生院後勤服務人員的薪金,考核後由管理中心統一發放。

  第八條衛生後勤業務社會化服務管理中心應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對突發事件應及時處理,確保衛生院正常運轉。

  第九條縣衛生局對管理中心制定考核標準,管理中心與衛生院簽定服務合同,明確衛生局、管理中心、鄉鎮衛生院的責、權、利。

  第十條管理中心制定規範工作交接程式及工作流程後,與各衛生院進行工作銜接,保證工作人員連續性。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鄉衛生院管理制度6

  (1)成立以分管院長為組長的物資保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通訊、車輛、醫療裝置、藥品和防護物資的需求計劃和分配計劃的制定,溝通與屬地突發事件工作指揮部物資保障組的聯絡渠道,保證醫療應急救援一線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醫療機構應急處置工作的醫療裝置、常用藥品、防護物資的基本情況,瞭解相關的供求狀況,多渠道組織資源。

  (3)對部分採購困難的藥品,制定採購預案,疏通供應渠道,確保藥品的供應。

  (4)對緊急需求的物資、藥品、裝置提出調配的方案,並負責落實。

  (5)必須保持車輛24小時處於待命狀態,不得用於非救援工作,駕駛員必須做好出車前、途中、完成任務後的車輛自檢自查工作;配備必要的急救裝置、常規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裝置、急救藥品和器材使用要紀錄完整。

  (6)物資保障成員要保障通訊暢通,不得因通訊因素影響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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