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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承天寺夜遊課下翻譯

記承天寺夜遊課下翻譯

  導語:記承天寺夜遊翻譯成現代文是怎樣的呢?記承天寺夜遊作者是蘇軾,抒發了詩人賞月的時候欣喜情感。下面是小編分享的記承天寺夜遊翻譯,歡迎大家閱讀。

  元豐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戶,欣然起行。念無與為樂者,遂至承天寺,尋張懷民,懷民未寢,相與步中庭。

  元豐六年十月十二日那天夜晚,我正要脫衣睡覺,只見月光照入門內,(我不由產生夜遊的雅興),高興地動身出門。想到沒有和我一起遊覽作樂的同伴,就到承天寺去找張懷民。張懷民也沒有睡,於是,(我們)一起在庭院散步。

  庭下如積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橫,蓋竹柏影也。

  庭院的地面,沐浴在像積水那樣清澈透明的月色之中,“水”中有像藻、荇似的水草交錯縱橫,原來那是竹子和柏樹枝葉的影子。

  何夜無月,何處無松柏,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者耳。

  哪一夜沒有月亮呢?哪裡沒有竹子和柏樹呢?只是很少有像我們兩個這樣的“閒人”罷了。

  寫作背景

  蘇軾的《記承天寺夜遊》是選自《東坡志林》卷一。蘇軾的著名詞還有《江城子密州出獵》,《定風波》等。蘇軾是父親蘇洵的第五個兒子,嘉祐二年(1057)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罹“烏臺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複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宋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儋州(今海南儋縣)。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於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六,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

  本文寫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作者被貶到黃州已經有四年了。元豐二年七月,歷史上著名的“烏臺詩案”,御史李定等摘出蘇軾的'有關新法的詩句,說他以詩訕謗,八月,將他逮捕入獄。經過長時間的審問折磨,差一點被殺。十二月作者獲釋出獄,被貶謫到黃州任團練副使,但不得“籤書公事”,也就是說做著有職無權的閒官。在這種情況下,作者寫了這篇短文,對月夜的景色作了美妙的描繪,真實的記錄了他當時生活的一個片段。也體現了他與張懷民的深厚友誼與對知音甚少的無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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