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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的隨筆

自律的隨筆

  嚴苛的宿舍檢查標準看似不近人情,卻如一把戒尺,對學生的行為起到了約束作用,讓學生由“自律”走向“自覺”。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如果每個人都按照自己的想法來活,社會將一片混亂。標準是“框”,行為規範為每個個體限定範圍,讓每個個體自覺形成規範,從而樹立道德之框,在此基礎上的自由才算是真正的自由。

  孔子有“克己復禮”的高度自覺,文人士子只有“修身齊家”而後才能追求“治國平天下”的理想。元代大學者許衡一日外出,天氣炎熱,口渴難耐,正好路邊有棵梨樹,行人紛紛去摘梨解渴,只有許衡一人不為所動。有人問他為什麼不摘梨吃,許衡說,不是自己的梨,怎麼可以隨便亂摘呢?那人便笑他迂腐。許衡道:“梨雖無主,我心有主。”這“主”便是心中的道德約束力。道德是“框”,它是每個人在不斷深化的社會實踐中形成的,約束著人的.行為。我們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心中也應做到“我心有主”,要有倫理道德之主,黨紀國法之主,理想信念之主。如果任何時候,任何場合,任何人都能堅定理想信念,保持清醒頭腦,不跨底線一寸,不越雷池一步,我們的社會將更加風清氣正。

  來自外界的規則、法律的約束是道德之外的另一具“框”。它的強制力對於約束人的行為有著更大的作用。

  自1954年我國第一部xx頒佈以來,法律便成了每個國人心中無形的底線。你可以有在線上行使自由的權利,但一旦越線,便是兩個世界。反腐工作如火如荼地進行,即便是昔日位高權重的“大老虎”也得落入法網。試想,若無法律的約束,將會有多少人肆意妄為,造成多少人的心痛?社會發展到今天,中國由一個“禮”制的國度開始向“法”制的國度轉變。而法律的約束,在和諧社會構建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無論是“禮”還是“法”,都是人類在社會中形成的社會契約,都是用來約束人們行為的“框”。縱觀整個人類社會,禮與法都是文化自律的體現。每個人都必須遵守內心的良知,都必須遵守社會的法規。正是因為漫長歲月中形成的條條框框,才讓人們成為宇宙萬物的主宰。

  每一個人都生活在“框”裡,“框”裡的人都是自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