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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示和報告區別

請示和報告區別

  請示、報告都是行政機關公文使用頻率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種,在撰寫公文時要特別注意、分清它們之間的區別。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請示和報告區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請示、報告八區別

  請示,是指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請求對某項工作、問題作出指示,對某項政策界限給予明確,對某事予以稽核批准時使用的一種請求性公文;報告的使用範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後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請示”和“報告”都是上行文,極易混淆,主要有以下8點不同:

  一是作用不同。“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答覆上級訊問,報送檔案、物品等。

  二是內容不同。“請示”是本單位無力無權解決或按規定須上級批准之後才能實施的事項;“報告”是本單位職責範圍內比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級機關建議,須上級機關知道的事項。

  三是容量不同。“請示”應一文一事;“報告”可多事一報,但不得夾帶請示的事項。

  四是時間不同。“請示”應事前行文;“報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後行文。

  五是範圍不同。“請示”一般只主送一個上級機關,不得多頭主送或越級主送;“報告”可以主送幾個相關的上級機關,其他上級機關也可以抄送。

  六是處理不同。上級機關收到下級的請示後,應及時批准、批覆(答覆),是辦理件,下級應在收到上級批覆(答覆)後才能實施;上級機關收到下級的報告後,主要是瞭解情況,可以不答覆,下級不用等待上級答覆。

  七是篇幅不同。“請示”的篇幅比較短,一般不超過1500字;“報告”的篇幅相對較長,但一般不超過3000字。

  八是結束語不同。“請示”在結束時用“特此請示”、“特此請示,請批示”、“請審示”等;“報告”用“專此報告”、“特此報告”。

  【請示的範文】

省勞動廳:

  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分配的基本原則,也是社會主義優越性之一。幾年來,我廠由於認真貫徹了按勞分配政策,極大地激發了廣大職工的社會主義勞動積極性,使得生產率成倍地增長,乃至幾倍的增長。

  為全面貫徹按勞分配原則,進一步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現就兩項勞資政策問題請示如下:

  一、擬用1990年全廠超額利潤的10%為全廠職工晉升工資。其中,1990年4月30日在冊職工每人晉升一級,凡班(組)長和車間先進生產(工作)者及其以上領導和先進人物再依次晉升一級;全廠技術突擊組成員每人浮動一級工資,組長每人浮動兩級工資。

  二、擬用1990年全廠超額利潤的10%一次性為全廠職工每人增發獎金平均100元,具體金額按勞動出勤率和完成定額計算。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

  xxx化工廠

  20xx年xx月xx日

  【報告的範文】

XXX區社保局:

  20xx年,我鎮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以"關注民生、服務大局、構建和諧"為工作著力點,努力建設和諧勞動與社會保障工程,突出抓好就業與培訓、社會保障等重點工作,牽頭研究政策,搞好綜合協調和業務管理,做好城鎮居民參保的輿論宣傳工作,不間斷地下村解讀城鎮居民醫保的相關政策;透過不懈努力,今年已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為我鎮的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為了確保各項工作更上臺階,我鎮社保站辦公裝置已經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醫療保險工作需求,因此,為了認真做好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積極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現申請辦公經費三萬元,用於辦公桌椅、電腦、列印影印機等裝置經費。特此報告,請批准為盼。

  申請人:

  申請日期

  擴充套件資料:報告使用範圍:

  四個大機關對“報告”下的定義:

  《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以下簡稱黨的《條例》)中規定:報告,“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

  《人大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人大《辦法》)中規定:報告,“適用於報告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或答覆詢問等”。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行政《辦法》)中規定: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

  《中國人民解放軍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以下簡稱軍隊《條例》)中規定:“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和意見建議,詢問用“報告”。

  從以上定義可以發現,四大機關的報告,均是上行文。其中,黨、人大、軍隊三家的報告,都規定了四項用途,包括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覆上級機關詢問等。惟獨政府的報告,只有三項用途,即彙報工作、反映情況、答覆上級機關詢問,而沒有“提出建議”這個功能。

  實際上,在2000年釋出的行政《辦法》之前,也曾有“提出建議”的功能,只是在新的行政《辦法》中取消了。承擔這一功能新增加了文種:意見。因此,“意見”這個文種多了一個上行文的用途。(節選自《應用寫作》2005年第11期《淺談報告的適用範圍和寫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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