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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掛靠合同

房地產開發掛靠合同彙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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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掛靠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內容及規模總投資及資金籌措: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合作及經營方式合作方式:各方負責:甲方:乙方:經營方式:第三條資金償還及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利潤分配: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其他

  1.該專案資金在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

  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

  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

  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掛靠合同2

  甲方:_______市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

  甲乙雙方此前共同參與了合作開發____市____街以北地塊的專案,並參與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文字。為保障乙方的權利,雙方經過協商,達成本合同:

  二、保證金的留置期限為________年,期間,對最終因乙方沒有風險而應當返還甲方的部分(下稱餘下保證金),由乙方按照________的利率支付給甲方利息;

  三、餘下保證金的歸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掛靠合同3

  甲方:

  乙方:

  貴州省興義市筆山路31號(土地使用權證號:市國用[20xx]第0369號)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以甲方名義取得,乙方是該宗土地的實際使用權人,甲方是名義使用權人,由於乙方不具備開發該宗地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開發該宗土地。該開發專案名稱為宏鑫華英苑,由乙方個人單獨投資,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享有該開發專案的一切權利並承擔該開發專案的一切義務。現雙方就該開發專案達成如下協議:

  1、興義市筆山路31號宏鑫華英苑小區房地產開發專案由乙方單獨投資開發,開發過程中涉及的稅費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由乙方獨自承擔,乙方擁有該開發專案的全部產權。

  2、甲方對乙方開發該專案提供技術諮詢和業務指導。同時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協助乙方對該開發專案的報批、報建、備案登記、房屋產權證書的辦理等相關手續。除甲方擁有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等企業基本資訊由甲方提供外,其餘相關資料由乙方自行收集製作,同時辦理相關事項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開發過程中辦理相關事宜時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派遣相關人員積極協助辦理。

  3、乙方支付甲方業務指導、協助報批、報建等各種費用合計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xx00.00)。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費用分兩次付清,第一次支付給甲方的金額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拾萬元整(100000.00),第二次支付給甲方的金額壹拾萬元整(100000.00)。

  4、該房地產開發專案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在2號樓和3號樓各留一套房給甲方(每套面積以圖紙為準),甲方按每平方米2800元計價支付給乙方房款,其餘房屋乙方以甲方名義自行銷售,甲方無權過問和干涉。

  5、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進行該專案的一切經營和建設活動,必須保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要求的質量,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即在報建、建設、銷售等過程中造成的一切糾紛、質量、安全的問題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乙方必須以甲方的名義進行該專案的一切經營活動,且在此過程中不能給甲方造成負面影響,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7、甲乙雙方應當切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業務,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及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如果損失額無法計算或者無法估計的,違約方應賠償該專案總投資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8、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照、印章及相關資料合法有效,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為該專案產生的其他事宜與乙方無任何關係,甲方應當提前處理完畢本協議生效前的與本專案相關的事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與甲方有關的事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有關的事宜由乙方負責。那方造成的損失由那方全部負責,並承擔法律責任。

  10、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為該專案上已經支付的相關前期費用,由甲方提供費用清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11、甲乙雙方必須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和責任,若其中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的全部損失和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

  12、甲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以甲方名義給乙方開設一個銀行帳戶使用,開戶所用印章由乙方保管、使用,私章由乙方自備,自己使用、保管。該專案結束後歸還甲方所有印章。

  13、在此專案開發過程中,甲方不得無故拖廷、拒絕乙方正常使用甲方公章,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14、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5、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協議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掛靠合同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屬____結構,建築層數為____層。

  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套)(間)。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1、第________(幢)(座)____層____號房;

  2、第________(幢)(座)____層____號房;

  3、第________(幢)(座)____層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佔用土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該商品房銷售特徵。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

  該商品房為(內銷或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___。

  第四條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於)(不屬於)政府定價的商品房。

  按實得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面積(暫定價)為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為(____幣)________元。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產交付時,________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不包括±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包括±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六條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於該商品房屬於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准單位最後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後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第七條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佔付款金額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幣)__________元。

  第八條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銀行(帳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幣)____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幣)____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幣)______元。

  第九條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佔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元,其餘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__天內付清。

  第十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計算。

  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交付期限。

  甲方須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補充協議所規定的裝飾和裝置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

  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個月內按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

  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

  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

  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

  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後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達不到本合同補充協議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七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後,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

  1、牆面________保修____月;

  2、地面________保修____月;

  3、頂棚________保修____月;

  4、門窗________保修____月;

  5、上水________保修____月;

  6、下水________保修____月;

  7、暖氣________保修____月;

  8、煤氣________保修____月;

  9、電路________保修____月;

  10、________________保修____月;

  11、________________保修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乙方購買的房屋作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權。

  如交接後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准檔案)(甲方與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公證(指外銷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連同補充協議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掛靠合同5

  甲方:

  乙方:

  此合同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資質證[黑建房開牡第63號]範圍內的專案。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工程預算總造價的3%,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費不予歸還。

  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影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權利:

  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專案。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裝置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於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專案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專案,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專案,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專案中所發生的稅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宣告。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交付甲方合同所規定管理費用的50%,完工後交付另外50%。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 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掛靠合同6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於:

  甲、 乙雙方擬對位於甲方擁有完整商品房住宅土地開發使用權的 畝(土地使用

  第一條 合作專案概況

  1、土地使用證號: ( )字第 號,土地規劃許可證號( ),建築施工許可證號( ),建設規劃許可證號( )。

  2、專案位置:鄭開大道與開封西區第七大街交匯處向南約1000米路東(17#18#樓)

  3、擬開發規模:專案總佔地面積約15000平方米,可建築住宅面積約45000平方米以上,以規劃局批文及規劃圖為準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甲方擁有該專案國有土地的完整的開發使用權,並負責辦理本專案的一切相關手續。乙方出資在該土地17#、18#樓佔有面積上聯合建設商品房屋事宜。

  2、該專案的16#、19#樓乙方有優先合作開發權利。

  第三條 專案管理

  1、為完成合作專案,由乙方設立專案部,專案部對本專案獨立經營、獨立管理、獨立銷售,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專案部資金專款專用,甲方不得干涉專案部的資金用途。

  2、本專案銷售房產的各項稅費均有甲方負責並上報稅務機關,與乙方無關。

  3、本合作專案設專項銀行賬號,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實際控制。針對本合作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資金只能直接進入本專項賬號。

  4、本專案的建築商由乙方指定,甲方無權干涉。

  5、甲乙雙方合作之前甲方以期房形式已銷售出去的17#樓房產,甲方必須無條件讓乙方清楚,其銷售所得到的銷售金額,衝抵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甲方應得的相應利潤款項。衝抵差額,多退少補。

  第四條 專案專項賬戶

  甲乙雙方定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內,共同持印簽到 中信 銀行 支行以甲方名義申請辦理本專案專項賬戶,甲方提供法人專用章一枚,財務專用章一枚、賬戶預留乙方印籤一枚,

  雙方與銀行共同約定,預留印籤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蓋章始能變更。所有上述甲方提供的合法印籤皆由乙方管制。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該專案的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及建築施工用地臨時佔道、用水、用電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施工許可證辦理相關費用由承建方承擔),並確保乙方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可以進行。

  2、甲方負責辦理該專案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續及負責處理、協調與政府各部門的關係。

  3、甲方負責辦理該專案專項銀行賬號。

  4、甲方應妥善處理自身的債權債務,如因有的或將來發生的債務而影響本專案的開發,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資金損失。

  5、甲方應保證本專案土地權利上不存在任何他項權,並承擔因權利瑕疵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甲方不得依靠自身優勢向專案部下達任何不符合本協議內容的指令和檔案,乙方同意或請求的除外。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該專案建設所需資金的投資,包括建築安裝、裝修、水電安裝的投資。

  2、在建設施工中負責本合同專案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專案部承擔。因專案部的工作失誤或者行為不當引起的糾紛、處罰等,專案部承擔全部責任。

  3、專案部必須按照勞動法依法用工,如因用工問題出現的糾紛,由專案部自行承擔後果,並消除不良影響。

  4、該工程專案的債權債務,全部由專案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5、專案部要與其他公司處理好關係,在道路通行、使用水電氣等方面互相配合。專案部使用的水電費由專案部承擔。

  6、專案部必須確保在 完成該專案工程建設並具備交工條件(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責任造成停工,則該專案期限自行順延),直至達到交工驗收標準。

  7、乙方應妥善處理本專案開發過程中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得因此對甲方造成影響。

  第七條 利益分配

  1、在該專案工程建設中或建成後,銷售資金直接進入指定的本專案專項銀行賬號,乙方有權獨自對房屋銷售資金進行核算、支配,甲方對此無任何收取、支配等權力。

  2、本專案建築總面積約45000平方米,擬估銷售金額約合1.5億人民幣,其中甲方享有按每平方800元計算(其中包含各項稅費及專案配套費)取得利潤分成,剩餘銷售資金歸乙方獨自享有支配。

  第八條 專案建設工期

  1、合作施工專案的投資建設週期暫定20個月,時間從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開始計算,辦理全部施工許可審批手續的時間為本協議簽訂後 30 日內(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開工前的許可審批手續延後的,建設週期相應順延)。

  2、乙方不得因為工程建設資金問題拖延合作專案的建設週期和進度,特殊情況下,因與不可抗力的事由發生延期竣工的,雙方應當協商確定竣工時間。

  3、按照房地產行政管路部門要求進行小區綜合驗收時,雙方配合進行小區驗收工作,驗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本專案在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無法施工建設,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投入的資金外,還應向按乙方支付投入資金的3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3、若乙方逾期完成該專案,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支付給甲方總工程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逾期的,免除乙方的本項責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宜

  1、相關銷售部門應當按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銷售價格和銷售政策,單獨對本專案所涉房屋進行銷售。

  2、雙方要互相配合,妥善處理好周邊關係。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傳等方式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因一方未履行及時通知義務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享有單方解除權的一方,在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出現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4、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一方的經濟損失,並按約定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因本協議的爭議及合作期間的爭議應當透過協商的方式解決。

  2、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約定將有關本協議書的全部爭議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之後若有訴訟,由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取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合作專案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屬物(具體指17#、18#樓的在建工程、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權)無權進行佔有、處置、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變賣、抵押、出租等處分行為),乙方要求對該項事宜另進行特別約定的,甲方有義務進行配合。

  第十六條 合同的簽訂和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文字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掛靠合同7

  甲方:xx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經甲、已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自願掛靠甲方資質進行開發經營,為此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掛靠專案情況:

  專案地點:

  專案名稱:

  乙方掛靠甲方開發其土地,只向甲方繳納掛靠費,及掛靠甲方的開發資質。甲方在北海新區辦理分公司,專供乙方獨立使用,營業執照及章印委託乙方管理使用,乙方自立個人賬戶,財務獨立支配核算。甲方沒有支配、買賣乙方土地和房地產的權利。開發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費用及稅金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額承擔。掛靠時間:從該專案的掛靠合同簽訂之日起到該專案的開發完成辦理全部相關手續之日止。

  乙方向甲方繳納掛靠費 整,簽訂合同前向甲方繳納掛靠費 整,每年交一次,分三年付清所有工程。若不按時繳納掛靠費,乙方應承擔所欠掛靠費(每天)5%的違約金。

  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於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掛靠經營期間,乙方應依與政府之間的土地開發合同自負盈虧。

  乙方在辦理房地產開發建設手續、竣工驗收、產權證辦理、按揭貸款等事項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乙方按合同經營情況下,因甲方不配合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掛靠期間乙方從事其他專案的開發經營活動必須由甲方授權,報甲方稽核,受甲方監督,在開發經營期間所出現的一切責任性事件(民事訴訟、經濟糾紛、債務、債權、法律訴訟等)都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但若乙方在開發經營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為,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並不負法律責任,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該專案開發完成後,經協商可繼續掛靠,若不掛靠,乙方應交回掛靠期間的相關手續,雙方終止本協議。

  若因履行該協議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到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