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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破諸相之十二處空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破諸相之十二處空

  無上菩提,所以不現,為俱生無明所蔽耳。無明源於六根失性,在在著相。要不著相,根性即復,則恆清淨不染,即證菩提。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大義要釋

  遍照金剛唐密第五十代普門傳燈大奢黎馮達庵 撰述

  後學弟子普式 錄要

  第一節 十二處空

  十二處者,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及色聲香味觸法六境也。各為法相所依處故合稱十二處。

  眾生各各隨緣現身於世界,業力同類者,彼此氣息互相流通;各有集中之點,恍惚有各各身分,是名眾生界,亦曰有情界。

  而從生身外餘氣叢集之處,又恍若有物質存焉;是名器界、亦曰非情界。

  法界體性活用不息;種種能力互動機感,本自覺了。從識大觀之,則幻成種種法相,分為無量據點。任舉一點為中心而運用其認識能力、則覺餘點皆為環境一分子。此中心點,覺為自身。環境各點則開展為他身。此眾界之本源也。而諸眾生各放氣息於外彼此同類者、互相和合、其稀薄者為氣質、其次為流質,加厚者為固質、此即器界;若與有情相對,亦名非情界。

  然器物既由從生公共構成,但卻享用不均,則由於勢力薄不同。勢厚者對所幻成之物控制力大,故附於其身,非本人自願放棄,勢力薄者不能與爭也。

  經驗所得,眾生身分亦若不離物質,而眾生界與器界之區分:一則能起種種了別;一則但為眾生所了別。

  眾生能對境了別者,賴有六根;所了別者即六境;此十二處之要領也。

  經雲:無眼耳鼻舌身意,

  眼耳鼻舌身五根,須從第八識相分會之,乃能得其本源。第八識相分者,即由業力展轉演成之境界相也。

  世俗所謂眼耳鼻舌身,唯約浮塵根言之;如眼球耳朵之類是。此等浮塵根,不過肉體上相當裝置,用以顯外力之區域性狀況而已。勝義根才是本源。此不能不進究第八識相分之由來。

  法界以真如為體;以智起用;以識顯相。真如境界,乃如如實性,一法不立而恆常活用不息。於法界全體大用中,任何一種子“恆總攝一切法流之活動,可自為主體;而以其他一切種 子為附屬”若加以認識則起人我法我二見。為見所滯,偏於所注意之點。一切大用經過已身皆不能兼顧,且失法界本體。

  眾生既不知法界真相,惟就濃厚法流之衝動引起注意,在在設立符號以記其特徵,逐演成種種法相。起信論分之為三細六粗。三細者,內心所覺三種根本法相也。六粗者,外境所演六種枝末法相也。三細相中,心初動念時曰業相,即第八識自證分;隨此業開發力而體認之曰能見相,即第八識見分;若更攝取其他種子同類為力來與自業相融合。曰境界相,即第八識相分。境界相雖為自他業力融合之性境,以內心行相微細,仍未能詳其相貌。然欲強之使成現量,乃分五門以表演之,於是五根生焉。

  意之勝義,在審察第八識所具之德;遞及身分五根諸相;亦吸收對境熏習力以滋潤第八識。其審察五根成熟之部,謂之意根。

  三乘教義,以意根為第六識所從出之根本。此只依浮塵根解釋也。在了義大乘,更從內心控究,發明三種細意;於第八識之自證分,見分,相分,各有相當認識也。對業相之審察,成為業識;對能見相之審察,成為轉識, 對境界相之審察,成為現識。業識以心之動機為物件,可名俱心意。轉識以轉變心念演成微細身分為物件,可名俱身意。現識以融會他心現五根相為物件,可名俱根意。

  今釋文中所謂:“審察五根成熟之部,謂之意根”,乃約俱根意而言。其審察第八識所具之德遞及身分等語,則約俱心意及俱身意而言。蓋開發種性為身分,原為平等性智妙用之一端。此身雖本具無量妙相,初只渾然一道性功德聚。細意緣之,乃起轉識,亦感一段性光而已。此種身分,原屬法身之一,故名能緣之意為俱身意。此意雖無開拓自身功能,然卻藉其緣力以發起平等性智之妙用;所拓之身,則與第八識所具之德相應。釋文續曰:“亦吸收對境熏習力以滋潤第八識”。此復注重俱心意言之。蓋隨心念開拓自身,初甚渾略;只感現一段性光。至分五門與外境相接觸,使五根開發堅定時,反觀法身,既由渾而劃。上溯萌動之心種子,亦受燻發,習而成熟。雖無外境為緣,第八識亦能隨念開為境界。(密宗意密即此)然第八識之得此滋潤,全賴俱心意之緣力行之。此釋文之意也。(此等法理甚精微;非定中體察未易詳明也)

  以智證之,即覺六根特性,各從不變真如隨緣起用而來。眾生失性著相,於是末那賴耶二識生焉。殊勝六根,遂亦為生滅無常法之工具。

  五根雖出於第八識相分;所以被拓成者,實由平等性智開發之。意根為熟緣五根而成;所以能審察者,實由妙觀察智支援之。故妙平二智一起,六根特性皆得隱隱證明。六根所依,皆出於真如本體中之無量功德藏,雖建立六根,而真如本體恆常不變。眾生因認識呆滯,遂為法相所纏,未遑兼顧本性。意所審察之處,誤有實質,種種我見起焉。是名末那識。即第七識也。第八識所含三細相,本來流通無礙;以被末那所拘,輒滯於所注意之一法;而忽略同時並興諸餘法流,致陷於無明狀態。另一方面,因一時專注故,對於相當之法審察周詳;成為燻發之種,能待緣顯用。遞取此等種子而含藏之,是名阿賴耶識。此識既在無明中行,故屬第八識中真妄混合之部。

  六根本性顯耀時,不落空間,更不落時間,故稱殊勝。無明一起,六根本性齊失;惟以六識所演之相繼其用。既須幻作空間以志其形;復須幻作時間,以表其轉變之況。識力狹隘,不得不循序觀察,次第以顯其相。循及之際,若有物生,已循之後,恍若物滅。生生滅滅之間。物相交替變換;遂覺世間有生滅無常之法。六根自身,亦被認為無常法之屬也。

  若與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顯現觀自在妙智,則二識頓空;六根回覆本性運用自在矣。

  深般若波羅蜜現前, 法性活用無不了了於心,是為觀自在妙智所行境。六根復性,即妙平二智證境,不落時空,故非諸相所能拘礙。

  經雲:“無眼耳鼻舌身意”,非遮遣六根不用;乃打破世間法中生滅無常之六根也。

  只空其相不空其性,根性任其運用。一味見性,相尚不生,何有於滅。

  楞嚴經五雲:“十方微塵如來異口同音告阿難言:汝欲識知俱生無明使汝轉生死結根,唯汝六根,更無他物”。此指眾生迷時境界也。

  六根自性,本極清淨。因應付環境,注意濃厚,漸流於識。自性尋晦,即墮無明境。俱生無明,發源於此。

  又云:“汝復欲無上菩提,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此即無眼耳鼻舌身意妙境矣。

  無上菩提,所以不現,為俱生無明所蔽耳。無明源於六根失性,在在著相。要不著相,根性即復,則恆清淨不染,即證菩提。是知迷則著於眼耳鼻舌身意;悟則六根門頭唯覺淨性活用。

  經雲:無色聲香味觸法

  同類眾生,各從六根放出法性所寓之氣分,互相燻發,聚成六境;或集於自身,或集於他身,或集於器物。

  境之所集,視眾生各自氣分力量而定。誰之氣分特強,則對境之支配力特大,故境獨附於其身。眾生各有身分,即准此理。若彼此力量相同,則為身外公共之器物。

  根力強者,可以引發六境;境力厚者,亦可引發六根。

  唯無相當根機,雖有六境,卻不能感應。如眼根具攝種種色性,則當前色境隨緣表現時,一一皆能引起眼根與之融合。若缺乏某種色性,當境之現,必無所感;世間所以有色盲病者,職是之故。

  佛現壯嚴境界時,具縛凡夫或一無所見,其理相同。

  眾生雖本具足一切法性;然未加經驗,則根力無從燻發,故未能開顯;其夙世雖曾開展,今生缺乏增上緣者,亦不能依境起相。六根所顯者,必其燻發相當成熟。其未成熟或無宿因者,雖他人共見之境,卻於已無與也。

  聲味觸四境,可以類推。

  法境最繁。世人於素未學問之事,對境輒不能領會;意根不起作用也。

  前五境之起,必意根有相當開發,乃能諦審境之內容。意根開發,依於經驗。於素未學問之事,是無所經驗者,自無從領會。推之善根厚薄,對佛法態度不同,亦此理也。

  此六境,當迷時每識為實有。若以觀自在智照之,即知本來無有, 不過活用性理耳。

  六境現起,著色而迷,即誤認六識物件這實有,是謂凡夫境界。照以觀自在智,斯識破迷消,自覺根力隨境活用之妙趣;所謂見性者此也。所謂境者,不過各作引起根性之動機而已。

  楞嚴經三雲:“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蓋從種種方面研究,總無處所可得;唯顯真如妙性也。此屬理解門。若入觀自在三摩地,則當下頓證其性理。上文所謂根境互發之言,皆性理之行耳。

  著於十二處,即第七識所生之我見。內六處屬人我;外六處屬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