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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

【推薦】聘用合同錦集6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聘用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銷售部崗位工作,並聘任銷售經理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場地租賃合同)

  1、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期限為三年。試用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1月31日止,期限為三個月。

  2、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在湖南省外市場開展銷售業務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按照公司的指導價格開展產品銷售工作,老客戶的維護與新客戶的開發,貨款的及時回收與產品售後服務。

  3、乙方必須在前三個月每個月完成五十萬的銷售額,三個月後月銷售額必須達到一百萬,銷售額以到賬金額為準。

  4、乙方必須全身心的為公司服務,不得為其他公司推銷任何產品,或有任何兼職情況發生。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試用期每月工資(人民幣)陸仟元整/月。並實行薪酬加提成制度,具體標準為:月銷售額五十萬以內,提成為一個點,月銷售額五十萬以上一百萬以內為1.2個點,月銷售額為一百萬以上,提成為1.5個點。

  2、乙方在需要出差時的食宿費用包乾制度,具體標準為元/天(含食宿),但須填寫出差申請單,提請公司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每天並向公司彙報出差情況,填寫好出差情況表,並與當月及時辦理出差報銷手續。

  3、出差時產生的交通費用以正常的汽車或火車票價進行核准報銷,如因工作需要需乘坐高鐵或飛機須報請經理室同意後方可報銷,工作前三個月出差時可適當補助計程車費用元/天。

  五、工作紀律以及責任追究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可根據公司實際全心全意的開展自己的工作,自覺遵守公司的保密協議。如出現替其他公司推銷類似產品等情況第一次警告,並罰款五千元,第二次就按自動離崗處理,不結算工資。如不在甲方的指導價格範圍之內,私自調動價格,每出現一次罰款1萬元,甲方核准同意的除外。

  3、乙方應向甲方遞交詳細的工作計劃與目標書,履行好自己的崗位職責,確保完成甲方的銷售任務,如因乙方工作失誤,造成客戶重大投訴,取消訂單或退貨,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提成點。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2)私自調動價格的。

  (3)私自替替他公司推銷類似產品的。

  (4)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客戶有重大投訴,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5、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6、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與乙方協商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7、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為保證xx專案實現與市場接軌,最終達到能適合休養院實際的三星級標準的管理服務和佔有一定份額的散客市場,均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對xx經營管理專案(客房部、、康樂部KTV、游泳館、保齡球館、網球館、室內外水療區),實行在黨支部、綜合辦公室和民主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授權乙方負責該專案經營管理責任目標的按期實現。

  二、甲方不得無故辭退乙方。否則,應發給辭退補助費。

  三、受聘期限為5年,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受聘期待遇:扣除xx原有經營客源和今後發展的新客源收入,所產生的營業收入的10作為總經理的相關待遇(包含專案為:責任工資、崗位津貼、獎金、加班費、交通費、通訊費、各種保險費、各種外聯接待費)

  五、乙方在交通休養院內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在金色港灣公司和交通休養院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的經營管理組織框架、人員定編和核定待遇範圍內,有權組織召集相關人員研究決定經營管理人員和一般服務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使用、考核、獎懲、解聘等相關事宜。

  七、乙方享有金色港灣公司和交通休養院法定代表人簽字認可範圍內(環保、公安、稅務、工商、衛生等政府職能部門)的打折、簽單權;

  八、乙方必須制訂出一套結合交通休養院實際,並能操作實施的經營管理方案(附件:2)。

  九、乙方必須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金色港灣公司、交通休養院規定範圍內從事經營管理。

  十、乙方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沒有金色港灣公司和交通休養院法定代表人簽字授權認可,不得收取和支付現金、支票和有價證卷;

  十一、乙方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按三星級標準的工作流程進行,並在次日上午10:00以前將上日的經營情況以書面形式報交通休養院綜合辦公室;

  十二、甲方財務在對乙方監管過程中,必須按時把日、月、季、年報表,以書面形式報金色港灣公司、綜合辦公室;

  十三、乙方實現責任目標,在20xx年元月1日能正常對散客營業,並實現星級管理服務水平;

  十四、乙方實現責任目標,在20xx年6月1日前完成全員培訓計劃,達到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按三星級標準範本對照檢查),有一定數量的散客。

  十五、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xx年12月31,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60萬元,經營成本(水、電、氣、燃料、一次性用品、裝置折舊、人員經費、稅等)控制在60以內。

  十六、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xx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交通休養院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150萬元,經營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內;

  十七、乙方實現責任目標,20xx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保持三星級管理服務水平,扣除老客源和交通休養院發展的新客源營業收入,實現營業收入200萬元,經營成本(同前)控制在40以內;第三年實現營業收入300萬元;第四、五年實現營業收入400萬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競聘權。

  十八、甲方按日、月統計記錄,季度考核,對乙方的責任考核必須客觀公正,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十九、凡因乙方違法犯罪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能履行該合同六至十六條約定,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經濟扣款直至辭退。

  二十、本合同自20xx年元月1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 藥店

  乙方:(被聘人)

  一、聘用 (學歷: 、專業:、職稱:)為 藥店的質量負責人,同時兼任處方稽核員、、 等崗位。

  二、質量負責人對藥店藥品質量具有裁決權,並指導顧客安全合理使用藥品、提供相應藥品知識的諮詢服務。

  三、聘用期年,聘用期間要求 營業時間內在職在崗,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月薪元。

  四、如無異議雙方簽字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藥店乙方: 企業負責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 法人代表:

  乙方(受聘人員):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擔任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 1.熱愛學校,愛護學生,責任心強,有實幹精神,服從學校管理,聽從學校安排,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上學放學期間,維護校門口秩序,疏導師生有序進出,並及時制止學校門前發生的尋釁滋事等行為。必要時應向公安部門報警;

  3.負責門衛管理,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對確有正當理由需要進入校內解決的,在徵得被訪人同意,並辦理好登記手續後,方可進入。嚴禁校外無關車輛進入校園,對確有正當理由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須經學校同意,並指揮車輛安全出入、有序停放;

  4.嚴格查驗外來人員(車輛)隨身(車)攜帶的物品,嚴禁將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5.對非放學時間離校學生,應查驗班主任或學生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請假條,並將請假條留存後,方可放行;發現學生透過非正常途徑離開學校應及時勸阻、教育,並立即報告。

  6.對校內進行安全檢查和治安巡邏。重點巡查學校教室、學生宿舍、財務室、倉庫和各功能室等重要場所。落實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等治安防範措施,發現安全問題或隱患,要立即報告,並協助予以妥善處置; 7.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制止,對一時難以制止或發生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應當立即報警,並採取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偵查、處置;

  8.協助公安部門、轄區民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主動向學校領導和轄區派出所反映校園內外治安情況,提出防範意見和建議,協助學校堵塞安全漏洞,健全防範制度,提高防範能力;

  9.正確使用學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設施裝置,妥善保管和維護安保器械,非緊急情況,不得動用鋼叉、電警棍等安保器械。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學校保衛室監控值守工作;

  10、在上學、放學時段,保安人員維護好校門口環境秩序,禁止閒雜人員在校門口周圍逗留或大聲喧譁。對在校門聚眾吵鬧影響學校教育秩序的現象,應予勸阻。對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經勸阻不聽者報告110或派出所,並協助110或派出所處理有關事情。禁止他人在校門口擺攤設點,禁止客運車輛在校門口候客及其它任何車輛亂停亂放,保證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校門口交通堵塞時,應及時疏導。發現學校門口學生之間打架鬥毆現象及時阻止並上報有關領導。

  11、負責檢查巡視學生課間活動時的安全問題,對上樹,爬高、揚土、打架、過早到校等行為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

  12、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安全保衛任務。

  二、保安人員的工作報酬

  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後,甲方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拖欠工資。每月工資1500元(具體以教育局檔案精神為準)。

  三、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解聘合同,並透過合法途徑追究責任:

  1、工作失職造成守護目標損失。

  2、工作散漫、不負責且屢教不改。

  3、當班期間擅自離崗。

  4、辱罵毆打教師學生造成惡劣影響。

  5、邀約他人在校區內喝酒、打牌。

  6、酒後上崗。

  四、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1、上班時間為7:00—12:00,13:00—18:00(具體以學生離校時間為準)。值班保持資訊暢通,遇緊急情況或特殊事情無條件服從學校安排。

  2、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法規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3、聘用期間,如乙方違反學校制度或嚴重失職,造成安全事故,除追究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如因病、因傷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時,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

  5、合同到期,甲乙雙方沒有任何勞務關係。

  五、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3月18日起至20xx年3月17日止。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6

  編號________

  聘 用 合 同 書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昆明有限公司制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並聘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保障。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 ;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服從甲方領導。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乙方在工作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約定的其它勞動報酬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3、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 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4) 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調整崗位後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式裁員。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5、6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0、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其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將會給單位帶來技術專案終止,產業智慧財產權糾紛,技術失密以及

  可能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5、6項解除合同時應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

  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4、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 方: 蓋章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