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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有關買賣合同模板合集10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 傢俱名稱

  (文字中所指傢俱包括生活傢俱和辦公傢俱) 傢俱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材質 顏色 生產廠家 數量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定做傢俱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第三條 質量標準:

  第四條 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

  ( )買方自提;( )賣方送貨,送貨費用由 承擔。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五條 驗收及三包期限:

  對於傢俱的數量、結構、顏色等表面瑕疵,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對於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應按照《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第六條 付款方式、地址、時間:

  第七條 定金:

  買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賣方交付總價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賣方交貨後,定金抵作價款。買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傢俱價款 %的違約金;

  第九條 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或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解決;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章): 買方(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賬號: 賬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買賣合同 篇2

  根據XXXX縣政府“ 年燃煤鍋爐改燃氣鍋爐工程”要求, 公司(以下簡稱需方)與 (以下簡稱供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編號:

  二、簽訂地點:

  三、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四、合同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xxxx縣政府“20xx年燃煤鍋爐改燃氣鍋爐工程”要求,供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貨物品名、生產廠商、規格、數量等資訊詳見附件供貨一覽表 。

  2、價格解釋:合同價格包括成本、稅款、包裝、運費、售後服務等全部費用,價格一次確定不再變更。

  3、包裝要求:不論採取何種包裝形式,供方均需確保無破損,無汙染,且方便二次運輸。因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包退包換。

  五、招、投標檔案,評標結果表,合同所附供貨一覽表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貨一覽表的內容與招、投標檔案和評標結果表不一致時,以招、投標檔案和評標結果表為準。

  六、合同金額: ,大寫: 。

  七、一般條款:

  1、供方所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現行有效標準,併為正規制造廠商20xx年2月以後生產的合格產品,因質量問題而發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負責。

  2、本專案系交鑰匙工程,供方統一負責供貨一覽表內裝置安裝除錯並承擔交貨前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3、需方在交貨地點驗收,如發現損壞、缺件等問題,由供方負責。

  4、供方在發運貨物時需提供相應的技術檔案,包括操作手冊(使用說明)、裝箱清單、產品合格證等。

  5、免費培訓需方操作人員。

  6、安裝完畢除錯合格後,供方全權負責辦理國家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鍋爐安全執行許可證,需方負責提供司爐工證、水處理證、管理員證。。

  7、供方對所供產品保質期應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質保期為除錯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或發貨之日起18個月(先到為準) 。

  8、交鑰匙工程週期:合同簽訂預付款支付後95天內完成。

  9、合同簽訂後預付貨款30%,發貨前付到合同金額的70%,安裝除錯完畢付款25%,5%質量保證金質保期到後設備無質量問題7天內付清。

  10、違約責任:供方應依據合同規定時間按時交貨,如不能,由此給需方帶來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11、質量驗收:

  (1)到貨驗收需方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合格後在驗收單上籤署 “驗收合格”字樣,逾期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2)需方在驗收中發現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驗收標準或有異議時,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應在接到通知後三天內給予答覆,並負責處理,若需送法定質檢部門檢驗,檢驗費用由供方承擔。如發現貨物質量嚴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貨。

  八、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和驗收單位:

  1、鍋爐交貨時間:合同簽訂預付款支付後60天內交貨。。

  2、交貨地點:需方鍋爐房。

  3、驗收單位:甲方、監理以及當地檢驗機構和相關職能部門。

  九、經濟責任:

  (一)供方責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貨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權拒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貨物,供方須向需方支付拒收貨物價款總額5%的違約金。

  (2)供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須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部分貨物總額1‰的違約金。

  (二)、需方責任

  需方無正當理由,不能中途退貨或拒絕收貨;需方需按時支付貨款,否則按日支付延期貨款額1‰的違約金;如果供方提前完成交鑰匙工作,需方應予以適當的獎勵。

  十、合同解釋:

  如合同條文存在歧義,《合同法》又無明文規定,依照交易習慣和採購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並且善意的解釋,以維護交易安全和社會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解決。

  十二、其它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協商約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使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車輛上(是/否)存在抵押權。其他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________________ 買方(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事由原山林權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將林權經營山林賣給 (以下簡稱乙方),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甲方將林權證上的現有山林以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方。(除杉樹)

  二、在砍伐時的手續及造林等歸方負責,方不承擔因此帶來的損失和麻煩。

  三、方在方指定範圍內遇到山林界址糾紛由方出面承擔全部責任,超出指定範圍內的由方自行承擔。

  四、在砍伐期間方儘可能提供住宿等給方工人,但生活及日用品由方工人自行承擔。

  五、方預付 萬元定金開工,餘下 萬元山林費在方施工一半以後需一次性結給方。

  六、工人在山上工作時如有工傷等,方概不負責,一切由方承擔。

  七、山上下來運材需經過他人的山、田等運路由方出面調停。

  八、自購買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完成砍伐,逾期方可自行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應,經同雙方認可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10月24日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本次買賣所涉及的物資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甲方在福建省龍巖市朋口鎮火燒爐勞動教育基地存放廢舊鋼模板和其它廢舊金屬(不包括機具裝置),數量以過磅後的實際重量為準。

  第二條物資單價及總價

  甲乙雙方同意按¥2300元每噸單價交易(此單價為甲方所得淨價),結算總價=單價(2300)×總重(噸)。

  第三條交貨方式

  1.交、提貨時間: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1月 1日,乙方必須在約定期限內將所交易的全部物資提走。

  2.交、提貨地點:福建省龍巖市朋口鎮火燒爐勞動教育基地

  3.運輸及裝卸方式:乙方自定,裝卸及運輸過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計量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計量地點進行過磅計量(龍巖市朋口鎮膠合板廠)。

  第五條預付貨款

  根據雙方協商一致,協議鑑定當日,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甲方¥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後將預付款全額返還乙方。

  第六條貨款支付方式

  根據雙方協商一致,採取現貨現款的結算方式,每次計重後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現金貨款後方可將物資運走。

  第七條運輸及拆、裝、卸等費用承擔運輸及拆、裝、卸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付貨款或不執行協議約定內容,對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償付甲方單車貨款15%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執行協議約定內容,甲方應據實償付乙方車輛租賃費及人工費。

  第九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責任。

  第十條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協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協議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協議,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協議,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指定代理人簽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定效應。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後自行廢止。

  甲方: (蓋章)乙方:(蓋章)專案經理部

  甲方委託代理人:(蓋章)乙方委託代表人:(蓋章)

  甲方開戶銀行及賬號:開戶銀行及賬號: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買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

  賣方: 簽訂日期: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產品的名稱、商標、規格、數量:

  二、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以確認樣品為準。

  三、 檢驗方式及標準

  1、 檢驗方式 買方或其授權代表驗收並出具驗收證明

  2、 檢驗標準:按貨物描述單和合同要求;貨物描述單和合同未盡事項,按部頒標準;無部頒標準的,按國家標準。

  四、 貨款結算方式:

  賣方憑增值稅發票、或蓋有買方公章的收貨單、專用繳款書、商檢證書或產品合格證向買方結算貨款。

  五、 違反合同的責任:

  1、 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的,均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的10%的違約金。

  2、 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交貨義務,在寬限期內仍未能交貨的,或者境外客戶因此不再要貨的,買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包括信件、電報、傳真等)通知賣方解除合同。如賣方逾期交貨,致使買方改變外銷合同約定的運輸方式(如海運改為空運),由此增加的運費損失由賣方承擔。

  六、 糾紛解決方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1、 鑑於本合同項下貨物系出口貨物,買賣雙方特別約定,當境外客戶收到貨物發現貨物質量有瑕疵並提出索賠或退貨時,由賣方與境外客戶協商處理並承擔協商結果。

  2、 如屬分批交貨的合同,賣方有任何一批逾期交貨或質量不符合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全部合同,不受分批交貨的限制。

  八、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才能生效。變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須符合上述形式,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買賣合同 篇7

  售車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車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一輛 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一輛(整機編號: )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將 轉讓價格為(玖萬伍仟元整)。

  2、支付方式:乙方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玖萬伍仟元整)。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其對轉讓車輛享有完整的所有權。甲方在交付裝載機時應當提供完整的車輛手續,包括但不僅限於裝載機購置發票、使用說明,並說明該車的現狀。

  第四條 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該車輛。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貨到驗收合格後按到貨量的80﹪結算;餘款在送貨完成後,本專案竣工驗收合格時結清。乙方提供發票。

  八、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貨到檢驗合格、貨款付清後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協商解除。

  九、違約責任

  乙方所供聚苯板要滿足甲方使用要求,上述材料未按期供貨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出賣人(章):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稅號: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買受人(章):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稅號: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買賣合同 篇9

  訂貨單位: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

  另附產品規格書於附件,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乙方需對生產的產品實行質量三包,質量三包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按照甲方的採購標準和LOGO方案執行。

  第三條 貨款的付款結算方式及交貨

  1.付款方式:甲方下達正式訂單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餘款到帳後發貨2.發貨時間:所有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確認收到甲方貨物全款後三個工作日內負責發貨

  3.本合同款項支付方式:現金

  4.甲方首批訂單數量不得低於20xx臺(含20xx臺)

  第四條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條款

  1.乙方應保證合同下所供貨物是按照甲方的要求標準生產的全新的質量合格的產品,是目前合同規定的產品, 貨物享受原廠維修服務。

  2.保修期限:在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為免費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內免費提供貨物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

  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

  (1)深圳市範圍內,由乙方送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3)深圳市範圍外,甲方自提自運,運費由甲方承擔。

  3.運輸方式:由甲方定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公司(經理)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1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計劃;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

  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六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交貨時間:訂單30天內交貨

  2.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絡,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貨到驗收

  2.驗收手段:現場驗收

  3.驗收標準:符合甲方的規格標準

  4.負責驗收和試驗:經理驗收,技術人員配合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解決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15天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交付貨品,則按逾期處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貨款總額百分之一/一天計的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時間內未能調換的,按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處理。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的違約金,乙方並有權按法律法規(程式)向甲方索賠損失。

  第十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為選擇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買賣合同 篇10

  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由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具有以下特徵:

  一、買賣合同是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

  所謂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是指出賣人在收取一定價款後失去對標的物的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而買受人在支付一定的價款後取得對標的物的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

  二、買賣合同是雙方有償合同。

  所謂雙方有償,是指出賣人和買受人均享有均等的權利和義務,在交易過程中,出賣人的義務,是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的權利,同買受人的義務。如買賣雙方在協商一致後,買受人有取得該轉讓物的物權的權利,出賣人有移交該出買物物權的義務。

  三、買賣合同的主體具廣泛性。

  1、財物的所有權人;

  2、抵押權人;

  3、質權人;

  4、留置權人;

  5、人民法院;

  6、行紀人。

  四、買賣合同標的物的廣泛性。

  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只要是法律、法規沒有禁止流通的物品,均可作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

  五、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對標的物權的轉讓的真實意思的表示,是相互的承諾。

  六、買賣合同既可用文字表示,也可用口頭表示。

  買賣雙方可將協商一致的承諾用文字形式固定,並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也可經公證後生效。買賣雙方對達成一致意見的標的物的物權轉移,也可以用口頭的形式約定。這種方式簡單、省時,但必須符合“錢貨兩清”,這種形式適用於標的小、現貨交易等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