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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業大學碩土研究生招生章程

浙江工業大學2017碩土研究生招生章程

  近日,浙江工業大學2017碩土研究生招生章程釋出了,想要報考浙江工業大學的研究生的請注意了,下面是詳細內容。

  浙江工業大學2017碩土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養目標

  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含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2017年浙江工業大學共擬招收碩士研究生3127名左右(含推薦免試生),其中擬招收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1324人,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1068人。非全日制研究生735人。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指標數為準,招生計劃在錄取時,將根據報考情況在全校各學院、專業間進行適當調整,目錄中的招生計劃數僅供參考。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具有所報考專業6門本科主幹課成績(需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單)。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碩士中的專案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碩士中的專案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推薦免試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經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單位(必須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高校)及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免試碩士研究生。經複試後被接收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進行確認,亦不得再參加統考。

  我校列入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專業,包括全日制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除專案管理專業學位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繳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資訊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一志願報考其他學校的考生也可透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我校的生源缺額資訊並填報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未透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5、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通訊地址主要用於寄發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絡電話、姓名等),通訊地址須在2016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訊地址須詳盡、準確,以免因地址不詳而出現無法投遞等問題。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網上報名資訊。

  1、現場確認時間

  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釋出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個人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影印件。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透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考生要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5)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考資訊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資訊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試。在複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

  未透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複試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初試

  (一)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見准考證)。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地點:考生現場確認的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

  六、複試

  (一)複試基本要求

  達到教育部確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個別專業視上線生源數量情況可能制定高於國家分數線的成績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並公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複試形式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複試的形式主要有筆試、口試和實踐技能考核等。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複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學院自主確定是否加試。

  七、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透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願。

  八、體檢

  考生複試時應到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檔案的要求執行。

  九、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將把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複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在全校範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標準

  按照國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學費一般為8000元/年;全日制藝術設計專業碩士(程式碼135108)為10000元/年;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專業,學費一般為2.5萬元;工商管理(MBA)專業碩士(程式碼125100)為6.5萬元;公共管理(MPA)專業碩士(程式碼125200)為4.5萬元。各專業學費最終以物價部門最後批准為準。

  (二)全日制研究生獎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碩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發放;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碩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定比例);

  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全覆蓋):一年級研究生8000元/生,二、三年級研究生根據在校表現分別獲得8000-12000元/生。

  4、新生獎學金: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一次性獎勵6000元。

  5、單項獎學金:在德、智、體等某一方面取得優異成績,或為學校作出特殊貢獻的研究生獎勵1000元。

  6、專項獎學金:社會各界在我校設立的獎學金,用於獎勵或資助相關研究生。

  各項獎助學金按學校相關規定評審發放。

  為激勵研究生努力學習、潛心科研、更好地支援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還設定了研究生"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崗位,提供"三助"津貼;設立了研究生出國資助、優秀學位論文培育、創新成果獎勵專項經費。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還可以透過申請助學貸款、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方式得到資助。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按教育部相關檔案執行。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根據教育部招生檔案的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學校研究生招生辦不辦理郵購書籍業務。

  (三)本招生章程與國家相關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四)有關招生資訊請隨時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www.yz.zjut.edu.cn/

  十三、諮詢、申述方式:

  浙江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東教科南樓205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暉六區潮王路18號 郵編:310014

  電話:0571-88320119

  傳真:0571-88320119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