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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書

精選安全協議書模板錦集五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協議書 篇1

  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合同書 為了保證幼兒的安全,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幼兒園與幼兒教師簽訂以下安全責任合同書:

  一、幼兒教師按個人分工每天進行安全檢查,有安全隱患立即彙報。 二、幼兒教師應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兒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證幼兒在幼兒園的安全。

  三、幼兒教師每天要做好晨檢記錄,嚴格履行幼兒因事、因病不到園的幼兒家長代為請假制度;幼兒如有什麼異常及時與家長溝通。

  四、每天早上對幼兒所攜帶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五、孩子上下學幼兒教師要在教室門口按時接送和監督,要求幼兒不擁擠,保證出入教室的安全;幼兒教師要時刻觀查幼兒是否有異常現象,做到及時發現第一時間通知家長。

  六、室外活動,幼兒教師視線不得離開幼兒活動範圍,要隨時要清點幼兒人數。

  六、對班級物品、桌椅、發現破損等問題及時彙報維修。

  七、不允許幼兒吃陌生人送來的食品;幼兒帶來的食品、藥品若變質或過保質期,禁止幼兒服用;嚴禁幼兒帶小吃、零食尤其是一些三無食品,其危害性要告知家長。

  八、嚴格執行幼兒家長持接送卡接送幼兒,陌生人接幼兒一律不得放行,誰放行誰負責;幼兒教師送離幼兒時必須親自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

  九、幼兒教師要具備用電安全常識,必須做到人離電斷。

  十、幼兒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十一、在工作中,如果因幼兒教師管理不善,失職,在可避免性情況下造成對幼兒傷害,教師要負全責。

  十二、值班教師應嚴格把好門衛關,防止幼兒走失。

  本安全責任合同書請幼兒教師認真閱讀、認可後簽字。

  幼兒園方(簽字): 幼兒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南京地傑共為資訊系統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五條: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不得在施工現場燒火;

  (七)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不應疲勞作業,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樓層上睡覺。

  第六條:違約處罰

  (一)乙方高空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每人每次罰款50元,凡違反本協議"第五條"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規定的,每人次罰款200-600元,對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二)發生重傷和死亡事故,應由甲方主管部門牽頭,雙方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三)由於乙方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關責任者已觸及刑律的,報檢察院或勞動監督部門處理;

  (四)乙方安裝施工人員違章違紀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事故責任者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五)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導致重大傷亡的,相關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為傷亡者先行墊付醫藥費、賠償金等,再向乙方進行追償;

  (六)如因乙方或乙方安裝施工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第七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南京地傑共為資訊系統有限公司 (簽章)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職責,現立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臺就近接用路燈電源。乙方在每次接電作業前應事先告知我處路燈所 ,並在路燈所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為確保人身安全和路燈正常執行,路燈電源至公交站臺的主線路應採用VV-3*6電纜,電纜護套管採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0.5m;在車行道採用鍍鋅鋼管,深埋0.7m,;明管敷設的供電線路必須用塑膠軟管護套。乙方必須在路燈電源接出端安裝與供電負荷相匹配的塑殼漏電保護開關。公交站臺須設定獨立的接地體進行接入。

  2、甲方若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不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無關的電器裝置時等違規行為時,通知乙方進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內不整改的有權終止供電。

  3、乙方責任範圍為甲方電源接出點始至接入裝置,在接電、安裝及今後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用電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於兩次的安全巡檢制度,並做好文字臺賬供甲方及相關管理單位檢查。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用電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員、行人、以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裝置所產生的電費由電力部門收取,接受電業監察部門檢查。

  5、若路燈電纜的負荷較重,或遇特殊天氣、自然災害(暴雨、洪澇等)等影響路燈設施正常、安全執行,甲方可無條件地切斷電源。

  公交站臺接用電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須及時做好安全處置,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6、本協議一式叄份(一年一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xx年12月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關頭中心幼兒園

  乙方:倪龍輝(陝AJ913M)

  職責:

  1、有駕駛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證照齊全,勻速行駛。

  2、嚴格接送時間,態度認真負責,早晚安全接送幼兒入園、離園,途中負責一切安全。隨車老師負責幼兒車內安全,行駛中密切注意路況,做好應急處置;

  3、嚴格遵守管理制度,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4、認真保養車輛,定期檢修,嚴禁酒後駕車或疲勞駕駛,開快車及他人替代,確保安全;

  5、接送時間每日7:00出車接,下午4:30送,按規定路線接送幼兒,不得為了省油變更行駛路線,及時打掃車內衛生,消毒不超載,不誤時誤點,車費一月結算一次。如不按照家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接送,超載學生將受學校經濟處罰。

  6、雨雪天做好防滑應急工作,對家長態度和藹熱情。配合教師完成接送任務。

  7、駕駛員要嚴格遵守行車管理職責,若接送中所造成或出現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雙方對以上合同無異議後達成協議,產生法律效力,不得違約。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學區一份。

  10、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即可生效。

  學區(簽字蓋章):XX

  甲方(簽字蓋章):關頭中心幼兒園

  乙方:倪龍輝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為了加強學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如下協議:

  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中小學生、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學校要求學生家長上下學按時接送子女,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學生家長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腳踏車、三輪車,不滿16週歲的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腳踏車;家長要教育子女,騎腳踏車不準帶人,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學生家長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證、無駕照、超載及檢驗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學生乘坐駕駛員身心或技術狀態不佳車輛,嚴禁乘坐貨運車、農用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規定客運車輛。

  五、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靠右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遊戲、追逐打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學生家長、片區交通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年級:

  班級: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