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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協議書

人民調解協議書集錦十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民調解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人民調解協議書 篇1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社群人民調解協議書,歡迎閱讀!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________(男,________歲,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男,________ 歲,身份證號:____________,戶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女,_____ 族,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 縣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糾紛簡要情況:

  20_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____鎮__________剪刀廠工人____(男,____________歲,_____ 省_______縣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在該廠拋光剪刀時意外受傷,____發生工傷事故後,經____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後____遺體暫存於____殯儀館儲存。目前____的家屬代表____、____就____工傷死亡事故經濟補賠償向____市____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調解。

  經調解,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1、____一次性賠償____家屬一次性工亡補償金、直系親屬供養金、喪葬費等各種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元,含相關的保險賠償費),相關的火葬費、殯儀館費、搶救費(含治療費)由____負責。

  2、____家屬的其他損失由其親屬代表自行承擔。____親屬代表已表示對此所造成的法律含義及法律後果已充分理解。另____的親屬應得的相關賠償的分配事宜由____親屬代表與相關利害關係人自行分配處理,與____無涉。

  3、____家屬代表應無條件配合提供甲方用於保險理賠所需的相關手續、證明資料。保險公司賠償給家屬(受益人)的賠償金已包含在______萬元賠償金之內,並直接由保險公司打入受益人帳戶,該筆賠償金由____從總的賠償費用中扣除。

  4、____的擔保的優先責任人為____、____,並因此承擔相應的優先擔保賠償義務。____親屬的擔保的優先責任人為____、____,如因____家屬內部分配因此所造成的相關糾紛由他們倆人負責協調解決,與____方無關。

  5、本協議屬一次性調解終結,今後雙方就此再無任何糾葛,否則責任自負,雙方所約定的違約金為未付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並同時追索相關的同期貸款利率。

  6、本協議一式四份,簽字生效。雙方當事人、____派出所、____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執一份。

  履行協議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①甲方於20____ 年____月____日付乙方人民幣____ 萬元整(¥______元);

  ②甲方於20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付乙方人民幣____ 萬元整(¥______元);

  ③甲方於________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每年分別給予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元)。

  注:上述相關費用已包含相關的保險賠償費用,實際支付中應予在最後一筆賠償費用(¥______元)中扣除保險公司已實際支付的賠償金。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調解員(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鎮人民調解委員會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 篇2

  人民調解協議書 ( )調字第號

  當事人基本情況: 人民調解委員會

  甲方當事人:程峰,男,77 歲,漢族,農民,住址:浠水縣綠楊鄉土橋村五隊,身份證號:無

  袁大嬌,女,71歲,漢族,農民,住址同上(系程峰之妻),身份證號: 無

  乙方當事人:張細娥,女,49歲,漢族,農民,住址:浠水縣綠楊鄉土橋村六隊,身份證號:422127196704091020

  上列當事人於______年月日發生遺產糾紛,雙方於 年 月 日請求我委調解,我委於 年月日開始對糾紛進行調解。調解前,我委已告訴各方當事人有關人民調解的性質、原則、效力和參與調解的權利、義務。經我委調解,各方當事人認同糾紛的簡要事實情況如下:張某的丈夫程某因病於20xx年3月去世,當時公婆健在,大女兒已經出嫁,二女兒畢業在家務農,夫妻共同財產為磚瓦房4間,傢俱一宗,糧食一宗。鑑於當地的風俗和家庭實際情況,當時並沒有對程某的遺產進行分割。此後,張某為了晚年有所照應,決定改嫁。他公婆認為,張某改嫁應將四間房無償留下。張某則認為,自己是程某的妻子,雖然改嫁,但是伺候丈夫和公婆那麼多年,有權住在房子裡,堅決不同意搬出去,雙方矛盾激化。

  經調解,各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1、張某當場付給兩位老人現金5000元,作為老人繼承份額的補償;

  2、張某付清補償款5000元后4間鑽瓦房及傢俱歸張

  某所有,程××夫婦××日內搬出該房屋。

人民調解協議書 篇3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年××月××日晚7時左右,×××在××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嚴重後果,並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萬餘元。×××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在多次於其交涉未果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由×××承擔所有醫療費用;

  2)×××一次性補償×××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萬×仟元;

  3)×××與×××即日起終止勞動關係及工傷保險關係。

  履行協議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現金×萬×仟元。2)在××××年××月××日前,由×××為×××付清所有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月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 篇4

  編號:(20xx)×調001號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陳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漢,現住杭州市餘杭區××鎮××村×組。職業:拉絲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鄭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漢,現住杭州市餘杭區××鎮××村×組。職業:拉絲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20xx年12月15日晚7時左右,陳某某在拉絲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後果,並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柒萬餘元。鄭某某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陳某某在多次於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由鄭某某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2)鄭某某一次性補償陳某某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壹萬貳仟元;

  3)陳某某與鄭某某即日起終止勞動關係及工傷保險關係。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鄭某某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陳某某現金壹萬貳仟元。

  2)在20xx年3月31日前,由鄭某某為陳某某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月日(人民調解委員會印)

人民調解協議書 篇5

  糾紛主要事實、爭議事項:

  1996年,楊女士與範先生登記結婚,二人均系再婚。範先生與前妻育有一子,隨其前妻共同生活;楊女士早年喪偶,女兒跟隨楊女士的'父母共同居住。兩人婚後共同居住在通北路上一間僅15平方米的老式里弄內,楊女士並沒有外出工作,專心做起了全職主婦,每月要範先生固定給付零用錢。但楊女士並沒有安安分分的在家照顧範先生的起居飲食,還染上了賭博的惡習。輸了錢就問範先生要,要不到就大吵大鬧,不給範先生安寧。

  1998年,範先生單位解困分房,夫婦倆便以租賃的形式入住到市光四村的房屋中,當時的調配單上有範先生、楊女士夫婦、範先生的母親及範先生的兒子。入住後不久,範先生便將自己原先居住的位於通北路上的老式里弄房出租,房租為他所有。20xx年,範先生在得到相關部門的准許後,購置了另一套工農四村的房產,產權登記人系範先生、範先生的前妻和範先生的兒子三人,並沒有楊女士的名字,這對再婚夫妻的矛盾就此產生。

  楊女士認為範先生此舉根本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家人看待,很是生氣,更為範先生經常過分的關心他的前妻而惱火不已。兩人還時常為一些家庭瑣事喋喋不休,雙方言語不和,甚至還動手打架。夫妻感情已出現裂痕。

  不巧的是,楊女士的女兒在那時生病需要照顧,不得不暫時回到自己父母那裡照顧女兒。範先生亦不能理解楊女士的愛女心切,便乘楊女士離家期間擅自將市光四村房屋的門鎖更換,不讓楊女士進門。楊女士協同姐姐、女兒一同與範先生理論,甚至還想砸門而入,最後範先生還是念在夫妻之情,將新鎖的鑰匙給了楊女士。可是,楊女士依然滿腔憤怒,終於做出了過激的行為。20xx年4月18日,楊女士乘家中無人,將家中所有的水、電、煤氣開關通通開啟,自己跑出去。鄰居在聞到濃烈的煤氣味後撥打“110”報警。經居委及時與範先生聯絡,開啟房門,家中一股煤氣味,滿地是水,一片狼藉。幸好及時發現,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二、 三、 楊女士自願無償放棄市光四村房屋八分之一的產權和房屋的居住權,離婚後入住通北路房子。 範先生承諾不會讓自己的前妻和兒子再去騷擾楊女士,並賠償楊女士醫藥費六百元; 楊女士對自己的過激行為向範先生道歉。

  履行協議的方式、期限:簽訂本協議的3日內履行協議約定內容。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和平派出所各執一份。

  當事人(簽訂蓋章或按指印): 人民調解員(簽字)

  當事人(簽訂蓋章或按指印): 記錄人(簽字)

  (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年月 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 篇6

  原告方:王某 謝某 黃甲 黃乙

  被告方:陝縣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原告王某、謝某、黃甲、黃乙訴被告陝縣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案,經雙方協商,已同意和解,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經原、被告雙方協商確認,本案交通事故各項損害賠償專案和費用為:死亡賠償金67796.20元、原告謝某生活費10545.68元、原告黃甲生活費12052.20元、原告黃乙生活費22597.88元、喪葬費8015.52元、誤工費387元、交通費8372元、住宿費1440元和貨物運費損失20xx元。上述費用共計為人民幣壹拾叄萬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小寫:135141.48元)。

  現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雙方實際情況,原告方同意在上述所列損害賠償費用的基礎上進行適當核減,雙方最終確定本案實際賠償金額為人民幣壹拾貳萬貳仟整(小寫:122000元)。

  二、上述損害賠償費人民幣壹拾貳萬貳仟整(小寫:122000元)由乙方於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結。

  如被告方未能按照本條約定及時足額支付損害賠償費,則原定核減部分將不予核減,仍須按人民幣壹拾叄萬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小寫:135141.48元)支付原告方賠償費用。

  三、本案法院訴訟費由原、被告雙方各承擔50%。因訴訟費已由原告方在本案起訴時即已預交,被告方同意於本協議簽訂的同時將所需承擔的訴訟費支付給原告方。

  四、本協議經雙方或其代理人簽署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提交受訴人民法院備案一份。

  甲 方(簽字):

  乙 方(蓋章):陝縣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 篇7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本案當事人自願將糾紛申請

  經審查,本案符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

  條件;在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下,達成本協議。

  基本案情:

  協議內容:

  履行協議的方式: 履行協議的地點: 履行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經本案當事人簽字、蓋章,人民調解員簽名,人民調解委

  員會蓋章即發生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嚴格遵守、自覺履行,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調解協議。

  本協議一式 份,由當事人各執一份,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調解員(簽字) 人民調解委員會(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 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 篇8

  當事人:

  蘭花玉(繼母,繼承人),女,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佘敏方(繼子,繼承人),男,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佘亦藍(繼女,繼承人),女,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原西北工業學院畢業、1995年元月退休於**解放軍****工廠的佘茂林(蘭花玉丈夫、佘敏方和佘亦藍父親),20xx年11月18日過世。佘茂林生前所立自書遺囑內容包括:一是安葬費、工作單位有關補助,均由蘭花玉領去;二是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歸佘敏方,但須交15萬元於蘭花玉以作補償;三是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可讓蘭花玉居住到過世後歸還,否則應按房價升值和原有購房出資比例,扣去其用於我治病費用後分給蘭花玉全權處理;四是我原工作單位有關對老職工福利分房的處理,由蘭花玉與佘敏方、佘亦藍共同商議處理。

  現三方當事人對如何落實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意見有悖,請求居委會等有關調解組織給予調解。調解人員指出,首先,該遺囑形式要件構成齊全,內容大部合法有效。其次,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由於權利人系佘敏方和佘茂林外孫***,並非佘茂林生前合法財產,遺囑人無權處分,該條內容應屬於無效。再次,安葬費、遺囑人原單位有關補助,亦不是遺囑人生前合法財產,而且遺囑只說“領去”,並沒有明確權屬處置。

  經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主持,三方當事人遵循互諒互讓精神,根據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和繼承法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三方共同遵行:

  一、被繼承人的喪葬補助費、撫卹金、補助費以及被繼承人原單位有關補助或者其他不可預見補貼,均由蘭花玉領取並歸蘭花玉所有。

  二、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房屋產權歸佘敏方所有,蘭花玉和佘亦藍應當協助佘敏方辦妥變更登記手續,所需各項費用由佘敏方承擔,佘敏方支付15萬元人民幣給蘭花玉以作補償。

  三、儘管遺囑人對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遺囑處分無效,但佘亦藍仍自願支付給蘭花玉人民幣3萬元補償,以表達誠意。該3萬元人民幣補償支付後30日內,蘭花玉搬出該房屋。

  四、遺囑人佘茂林所述其原單位福利分房的期權,如果原單位能夠兌現,由蘭花玉、佘敏方、佘亦藍三人均等出資購買,產權按份共有,各佔三分之一,如果出售亦按該比例分割出售所得。

  五、如被繼承人還有其他未列入遺囑的遺產,一經發現均由蘭花玉自行處理和所有,與佘敏方、佘亦藍無關。但如果辦有關手續需要時,佘敏方、佘亦藍應當給予協助。

  以上遺囑繼承分割,三方當事人再無其他爭議,主持調解的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予以支援。三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將此協議書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確認。

  蘭花玉(簽章) 20xx 年 月 日

  佘敏方(簽章) 20xx年 月 日

  佘亦藍(簽章) 20xx年 月 日

  調解組織1(簽章) 20xx年 月 日

  調解組織2(簽章) 20xx年 月 日

  調解組織3(簽章) 20xx年 月 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 篇9

  申請人姓名:____ 性別:____ 出生年月:____民族: 住址: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

  被申請人姓名:____ 性別:____ 出生年月:____ 民族: 住址: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

  糾紛的主要事實和爭議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 與被申請人________ 糾紛一案 ,各方當事人自願申請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經審查,本案符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雙方自達成如下的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受法律保護,各方當事應當按照協議覺和及時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否則將承擔法律後果。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由雙方當事人、調委會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被申請人(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員:________________記錄員:____________

  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人民調解協議書 篇10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年××月××日晚7時左右,×××在××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後果,並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萬餘元。×××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在多次於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由×××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2)×××一次性補償×××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萬×仟元;

  3)×××與×××即日起終止勞動關係及工傷保險關係。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現金×萬×仟元。2)在××××年××月××日前,由×××為×××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