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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管理制度

產品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產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產品管理制度1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驗證的管理,確保採購的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二條 採購產品入庫前倉庫管理員應會同質檢員對入庫採購產品的品名、貨號及數量等進行核對並記入臺賬。

  第三條 檢查採購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有無廠名廠址、標籤,有無生產許可證(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同時審查供貨商的經營資格,並索取其工商營業執照和生產許可證的影印件。

  第四條 採購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應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如果無法提供有效合格證明的,必須按規定自行檢驗或委託檢驗。

  第五條 採購進口需法定檢驗的,應當向供貨者索取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

  第六條 驗收中如發現有上述問題,質檢員有權拒絕入侔,並同時向經理彙報情況,作出處理。

  第七條 採購產品驗收必須兩人進行(倉庫管理員應會同質檢員),根據採購產品驗證單的內容,認真嚴格的進行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

  第八條 驗收中,發現假冒偽劣採購產品,質檢員有權拒絕入庫,隨即報經理作出處理。

  第九條 驗收發現採購產品不符或數量、質量有差異,質檢員應即時和採購負責人聯絡,以便作出處理辦法。

  第十條 驗收完畢,由質檢員和採購人員在採購產品驗證單上相互簽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記錄制度

  第一條 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加工經營工作。

  第二條 辦公室是人員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應根據生產和質檢等各崗位人員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生產人員、檢驗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以及職業道德、衛生操作技能的培訓。

  第三條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四條 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參加外部培訓與自學形式相結合,並定期組織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第五條 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並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從業人員在進廠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根據其健康情況決定是否錄用及崗位安排。

  第二條 在職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檢驗的有關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證明方可繼續參加工作。

  第三條 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穿不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菸、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第四條 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第五條 對患有痢痰、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安排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過程安全管理,使之協凋有效進行,確保產品質量,降低消耗,提高生產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工作,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過程安全管理。

  第三條 生產前應合理安排作業計劃,做好生產現場的整理、清掃、清潔、消毒等工作。定期對廠內環境、生產場所和設施衛生清潔情況進行自查,並儲存自查記錄,使食品生產過程環境衛生過程要求,為生產優質產品創造條件。

  第四條 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控制,建立和儲存、領用出庫記錄,對於發現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及時向質監部門反映。

  第五條 生產人員應嚴格按照工藝規程和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特別是要加強對生產過程中質量關鍵控制點的控制,認真填寫每批次產品的生產投料記錄、質量關鍵控制點記錄,確保產品生產過程中影響產品質量形成的因素處於受控狀態,以生產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並保證指派專人保管,儲存期限不少於2年。

  第六條 因裝置、停電或其他原因中斷生產時,該批產品要視情況分別處理。產品經再加工後可達到合格標準的,允許再加工:產品經再加工也無法達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規定處理。

  第七條 成品的包裝應在良好狀態下使用,防止將異物帶進食品,使用的包裝材料,應完好無損。

  第八條 生產中使用的計量器具應定期檢定或校準。

  五、貯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倉庫實行專間專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應分開存放,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殺蟲劑、洗滌消毒劑等),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條 庫房內應設定防鼠、防蟲、防蠅、防潮、防黴的設施並能正常使用,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清庫時應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第三條 食品要分類、分架、離地、離牆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第四條 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儘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條 食品庫房管理員必須熟悉食品庫房衛生管理制度和各類食品儲藏的基本要求。發現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時應及時處理。

  第六條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要詳細記錄入庫食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索證情況等,並按入庫時間的先後分類存放。

  第七條 對銷售的每批產品應建立和儲存銷售臺帳,包括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地點、檢驗合格證號、交付控制、承運者等內容,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八條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毒、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六、裝置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生產、檢測裝置從選型、購置、安裝、除錯、驗收、使用、維護、保養的全過程管理,確保裝置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部門負責全公司所有生產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和管理,檢驗室負責所有檢測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 新增裝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遵循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滿足生產、檢驗需要的原則進行選型,報請經理批准後由供銷科負責採購。

  第四條 供銷部門應從能允分保證產品質量、具有良好信譽的供方處採購裝置,裝置到貨後,組織有關部門開箱驗收並予以記錄,經驗收合格的裝置方可安裝,不合格裝置,由供銷科及時進行退換貨或索賠等事宜。

  第五條 購進裝置應統一編號,並建立裝置臺賬,確保帳、物相符。裝置臺帳內容包括: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購進日期、生產廠家、技術檔案(如產品合格證、質量說明書、使用說明書、裝箱清單、圖紙)等。

  第六條 裝置的使用應定人定機,多人操作的裝置,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裝置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且需嚴格按裝置使用說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第七條 定期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使其效能符合生產工藝要求,並建立儲存裝置的維護、保養、檢修記錄。

  第八條 閒置停用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裝置,應切斷電源,放完油水,擦淨,加保護罩,掛上停用牌,並指定專人定期保養。

  第九條 計量器具應依法經檢驗合格或校準後,方可使用,相關輔助裝置及化學試劑應完好齊備並在有效使用期內。

  七、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出廠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對其質量狀況所進行的全面檢查,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重要手段。為嚴把本公司產品質量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後,質檢科派人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程進行抽樣,並留存出廠檢驗樣品,產品保質期少於2年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的保質期,產品保質期超過2年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三條 檢驗員應按產品執行標準或產品檢驗規程對產品進行檢驗,並建立和儲存出廠食品的原始檢驗資料和檢驗報告記錄,記錄應包括食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同期、生產批號、執行標準、檢驗結論、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證號或檢驗報告編號、檢驗時間等內容。

  第四條 對檢驗合格的產品,由質檢部門簽發產品合格證,並按規定進行包裝、標識,方可入庫,出廠。

  第五條 “*”號檢驗專案,應委託有資質檢驗機構檢驗,並簽訂委託檢驗合同。

  第六條 出廠檢驗專案與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的專案應保持一致。

  第七條 為確保檢驗資料準確,每年應與簽訂委託檢驗協議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一次比對檢驗,並儲存比對記錄。

  第八條 產品留樣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及檢驗報告應齊全、清晰,質檢部門負責各項記錄檔案的儲存,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八、不合格產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採購不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的控制與管理,防止不合格產品的再次出現,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質檢部門負責本公司不合格產品的管理與控制,有關責任部門負責不合格的糾正,質檢科負責跟蹤驗證。

  第三條 不合格分為嚴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嚴重不合格是指產品明顯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要求或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所提供的產品出現了重大質量事故,已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一般不合格是指與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輕、影響小、糾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則判為一般不合格。

  第四條 當採購的原料、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出現不合格時,由驗收部門加以標識及隔離,並提出處置意見(如:讓步放行、退貨、銷燬等),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後,由採購部門實施退貨或銷燬處理,質檢部門進行跟蹤。

  第五條 當生產過程中出現一般不合格時,由生產部門提出處置意見,待質檢部門批准後實施,出現嚴重不合格時,山質檢部門提出處置意見,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後組織實施。

  第六條 產品交付後,由客戶舉報或投訴發現的不合格,經查實,若屬嚴重不合格,須將《不合格品及糾正措施處理單》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妥善採取糾正措施並向客戶賠禮道歉。並對有關責任人依據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第七條 質檢部門建立並儲存不合格產品的處理記錄,儲存時間不得少於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條 為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證據證明對人體健康已經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經誘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三)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籤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食品;(四)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條 供銷部門負責收集各部門(包括媒體、執法部門)傳來的有關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和客戶投訴資訊,質檢部門負責對食品進行檢驗和分析,並提出糾正措施,生產部門負責不安全食品糾正措施的實施。

  第四條 對於在銷售前發現的問題,應立即停止銷售產品,隔離存放,並對該產品進行檢驗。

  第五條 對於顧客反映的質量問題,由供銷部門負責瞭解並記錄問題發現的地點、時間和批號等資訊,並及時向質檢部門報告。

  第六條 一確認所生產的食品具有嚴重質量問題,且已進入銷售,應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為有效處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隱患,快速、及時、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範圍

  本療案適用於公司內各種緊急事故的處置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部門應定期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並有針對性地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 統一領導,分別負責

  總經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監控、分級管理。

  (三) 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迅速採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組織領導機構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事件應急協調處理;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各部門主管組成,辦公室設在質檢部門。

  四、預警預防

  (一) 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二) 加強食品安全知識教育,開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五、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 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所有應急預案,且每年必須組織學習一次。新入公司人員的員工培訓內容包含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演練:依據生產情況或社會關注趨勢,每年應組織一次相應的應急預案演練。演練前,由公司經理組織各個部門編寫演練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生效實施,並保留演練記錄,演練結束後,及時組織演練效果評價。

  六、報告程式

  (一) 全年設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報告電話: 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接到報告後填寫《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及時上報。

  (二) 全體十部職工對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隱忠的情況要在l小時內上報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

產品管理制度2

  公司為了保證產品的品質制定,品質管理制度的推行,能提前發現異常、迅速處理改善,藉以確保及提高產品品質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保證本公司品質管理制度的推行,並能提前發現異常、迅速處理改善,藉以確保及提高產品品質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範圍本細則包括:

  (一)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二)各項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

  (三)儀器管理;

  (四)品質檢驗的執行;

  (五)品質異常反應及處理;

  (六)客訴處理;

  (七)樣品確認;

  (八)品質檢查與改善。

  第三條: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本公司品質管理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各項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的設訂

  第四條: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的範圍規範包括:

  (一)原物料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

  (二)在製品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

  (三)成品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的設訂;

  第五條: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的設訂

  (一)各項品質標準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會同品質管理部、製造部、營業部、研發部及有關人員依據"操作規範",並參考①國家標準②同業水準③國外水準④客戶需求⑤本身製造能力⑥原物料供應商水準,分原物料、在製品、成品填制"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設(修)訂表"一式二份,呈總經理批准後品質管理部一份,並交有關單位憑此執行。

  (二)品質檢驗規範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召集品質管理部、製造部、營業部、研發部及有關人員分原物料、在製品、成品將①檢查專案②料號(規格)③品質標準④檢驗頻率(取樣規定)⑤檢驗方法及使用儀器裝置⑥允收規定等填注於"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設(修)訂表"內,交有關部門主管核籤且經總經理核准後分發有關部門憑此執行。

  第六條: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的修訂

  (一)各項品質標準、檢驗規範若因①機械裝置更新②技術改進③製程改善④市場需要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訂。

  (二)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並參照以往品質實績會同有關單位檢查各料號(規格)各項標準及規範的合理性,酌予修訂。

  (三)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修訂時,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應填立"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設(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並交有關部門會籤意見,呈現總經理批示後,始可憑此執行。

產品管理制度3

  為了達到科學合理選用使用農業投入品,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種苗管理使用制度:

  蘋果無公害產品生產要嚴格控制苗木來源,品種需優質、真實、可靠,堅決禁止劣質苗木及品種進園。

  二、農藥管理使用制度:

  農藥使用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執行;在生產中不得使用的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和國家明文規定不得在農作物上使用的農藥;設立專門的農藥倉庫和保管人員,保管人員應核對農藥的數量、品種和“三證”後,方可入庫;儘量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積極使用生物農藥,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或有關技術部門的病蟲報告,指導用藥,做到實時防治,對症下藥,並注意農藥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藥效,嚴格掌握農藥使用的安全間隔期,安全合理使用農藥,及時做好農藥使用的田間檔案記錄,配合檢測部門嚴格防止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

  三、化肥管理使用制度:

  嚴格執行肥料合理使用準則,根據作物生長需要平衡施肥,施用經過無害化處理的有機及配合使用配比合理的無機複合肥。施肥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以多元素肥料為主,單元素肥料為輔;以基肥為主,追肥為輔;肥料應按種類不同分開堆放於乾燥、陰涼的倉庫貯存;避免因環境因素造成肥力損失和環境汙染;外來肥料必須“三證”齊全;不施用城市垃圾,及時做好肥料使用的田間檔案記錄。

產品管理制度4

  1、控制目標

  在加工過程中,所有食品接觸面必須使用有效清潔劑,消毒劑或酒精等進行清洗消毒,符合相關衛生指標後方可與產品接觸。

  注:與產品接觸的表面是指:

  加工裝置、操作檯和工器具;

  加工人員的工作服、帽、手或手套;

  車間空氣。

  2、職責

  2.1生產車間負責產品接觸面的清潔和消毒;

  2.2品控部負責產品接觸面衛生條件滿足狀況的監督檢查;

  2.3責任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糾正及糾正措施。

  3、裝置、操作檯、工器具等產品接觸面的清潔控制

  3.1衛生條件

  a)操作檯、工器具等產品接觸面由無毒、無味、不吸水、耐腐蝕、耐熱、不生鏽、不變形、表面光滑易清洗的無毒的食品級的不鏽鋼或食品級的PVC材料製成;

  b)裝置、操作檯、工器具製作精細,無粗糙焊縫、凹陷、破裂等缺陷;

  c)裝置、操作檯的安裝與牆面保持適當距離;

  d)裝置、操作檯、工器具處於完好狀態;

  e)裝置、操作檯和工器具等產品接觸面不得有消毒劑殘留;

  f)裝置、操作檯和工器具等產品接觸面的病原微生物殘存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規定;

  g)所使用的清潔劑、消毒劑符合相關要求;

  h)潔淨區與非潔淨區的工器具分開使用。

  3.2衛生預防措施

  a)確保裝置、操作檯和工器具等產品接觸面採用符合衛生標準的材料製作,並滿足製作、安裝、維護和便於衛生處理的要求。

  b)使用符合要求的清潔劑、消毒劑進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過程遵循由清潔區至非清潔區、由上至下、由內向外的原則,並避免因飛濺造成二次汙染。

  c)操作檯的清洗消毒:

  每班生產後對操作檯進行清洗消毒;

  用刷子、掃帚清掃操作檯表面的殘留物和汙物;

  用潔淨的水沖洗操作檯表面,除去清掃後遺留的微小顆粒;

  用清潔劑清洗操作檯表面;

  用潔淨的水沖洗操作檯表面,衝去清潔劑和汙物;

  應用允許使用的消毒劑對操作檯表面進行噴灑消毒,殺死和清除操作檯表面存在的病原微生物;

  使用潔淨的水對操作檯進行清洗,清除消毒劑殘留。

  d)工器具及週轉容器的清洗消毒

  每班生產後對所使用的工器具及週轉容器進行清洗消毒;

  設有隔離的工器具及週轉容器洗滌消毒間,不同清潔區的工器具及週轉容器分開進行清洗消毒;

  先用泡有清潔劑的溼毛巾擦洗掉(或用刷子洗掉)表面汙物;

  用乾淨的溼毛巾擦洗掉清潔劑;

  用泡有消毒劑的溼毛巾擦洗消毒(或在消毒池裡浸泡消毒),消毒劑維持10分鐘以上;

  用乾淨的溼毛巾擦洗掉消毒劑(或在清水池洗掉清潔劑);

  工器具用清水沖洗乾淨,用乾淨的乾毛巾擦乾水。

  e)收集廢棄物的容器在廠區的隔離區進行清洗和消毒,以防造成汙染。

  f)抹布、毛巾每天應當進行清洗、消毒。

  抹布的清洗消毒過程是:

  用加洗潔劑的水洗淨。

  反覆的刷洗。

  迅速晾乾。

  保潔存放。

  3.3監視

  每次使用新的裝置、操作檯、工器具時,檢查其產品接觸面的材料、製作、安裝符合相應衛生條件的狀況。

  每月檢查一次裝置、操作檯、工器具表面的完好程度。

  每週檢查一次潔淨區與非潔淨區的工器具隔離使用狀況。

  在消毒劑使用前檢查其符合規定要求的狀況。

  每班生產前用視覺檢查產品接觸面的清潔及殘留物狀況。

  在生產過程中由品控部品控員對車間衛生進行巡迴檢查。

  3.4糾正和糾正措施

  a)當監視發現產品接觸面的材料、製作、安裝不符合衛生條件時,採取更換材料、重新制作或安裝等糾正和糾正措施,直至滿足衛生條件。

  b)當裝置、操作檯、工器具表面出現生鏽等現象時,採取除鏽等適當的糾正措施,直至達到完好狀態。

  c)當發現潔淨區與非潔淨區的工器具混用時,立即予以糾正,並查詢原因採取糾正措施,杜絕混用。

  d)當檢查發現消毒劑不符合消毒要求時,立即予以糾正,直至符合要求。

  e)當生產前和清洗消毒後對裝置、操作檯、工器具表面清洗消毒結果及消毒劑殘留濃度的檢查不合格時,由品控部監督車間重新進行清洗消毒直至合格為止,並查詢原因採取相應糾正措施,避免不合格再次發生。

  f)當對裝置、操作檯和工器具等產品接觸面的病原微生物進行的抽樣檢查不合格時,查詢消毒劑消毒能力、清洗消毒過程等方面的原因,採取相應糾正措施,直至檢驗合格。

  g)必要時,品控部負責對生產車間員工進行清洗消毒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4、工作服、帽、手套和車間空氣的清潔控制

  4.1衛生條件

  a)工作服、帽、手套符合相關的衛生要求。

  b)車間空氣符合各自區域的空氣清潔度要求。

  4.2衛生預防措施

  a)工作帽和手套為員工防護用品,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b)工作服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c)不同清潔區域的工作服分別清洗消毒,清潔工作服與髒工作服分割槽域放置;

  d)存放工作服的房間設有紫外燈等殺菌裝置,保持房間乾淨、乾燥和清潔。

  e)使用紫外線照射法進行車間空氣消毒,消毒時間不少於30分鐘,在溫度低於20℃,高於40℃,溼度大於60%時,要延長消毒時間。紫外線照射消毒也適用於更衣室、廁所。

  4.3監視

  由品控部對工作服、帽、手套和車間空氣的衛生狀況進行每週1次的抽樣檢測。

  4.4糾正和糾正措施

  當檢測發現不符合衛生條件的情況時,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實施相應糾正,並制定和實施糾正措施,如調整消毒劑濃度、延長空氣消毒時間等。

  5、記錄

  裝置日常檢查記錄表

  《空氣落菌記錄》

  《塗抹實驗記錄》

  《糾正和糾正措施處理單》

產品管理制度5

  1、目的

  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不投入使用,確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產品出廠。

  2、適用範圍確保

  適用於進貨檢驗(或驗證)、過程檢驗和出廠檢驗。

  3、職責

  3.1技術部負責進貨檢驗或驗證、過程檢驗,成品出廠檢驗。

  4、檢驗人員

  檢驗人員應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瞭解產品特性,熟悉標準、規程等檢驗依據,掌握檢驗技術和相關知識,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5、檢驗規程

  技術部組織制定進貨檢驗規程、過程檢驗規程和成品檢驗規程,經總經理批准後發放給生產部和檢驗人員。

  6、進貨檢驗或驗證

  6.1採購的原輔料及包裝材料進廠後,倉庫管理員作好待檢標識,填寫申檢單交檢驗人員。

  6.2檢驗人員按進貨檢驗規程進行抽樣、檢驗或驗證,填寫進貨檢驗或驗證記錄,出具進貨檢驗或驗證報告。

  6.3檢驗或驗證合格的物資,由市場部倉庫管理員辦理入庫手續;檢驗或驗證不合格的物資,在不影響產品生產質量的前提下,經總經理批准後,作降價處理,若協商不成的,由市場部辦理退貨或索賠手續。

  6.4市場部倉庫管理員根據檢驗或驗證結果對輔料、包裝材料作好檢驗狀態標識。

  6.5當生產急需來不及檢驗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緊急放行申請單”,經總經理批准後,准予緊急放行。緊急放行時必須留下樣品進行檢驗,並對已放行的物資做好標識和記錄,一旦發現問題,由生產部門負責及時追回或更換。

  6.6對隨貨提供檢驗報告的產品,檢驗員須查驗報告的符合性。對在供方檢驗合格的產品,倉庫管理員依據技術部檢驗員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直接入庫。

  6.7進貨檢驗或驗證記錄由技術部歸檔保管。

  7、過程檢驗

  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半成品,依據過程檢驗規程進行檢驗;合格的轉入下道工序或入庫,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時返工或報廢。

  8、出廠檢驗

  產品加工完畢,生產車間或倉庫填寫申檢單交技術部;技術部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程進行抽樣、檢驗,出具檢驗報告;合格產品准予入庫、出廠,不合格產品進行報廢。

  9、檢驗人員責任心不強,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或驗證,由此而給廠造成損失,追究其責任,並視情況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產品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增加品質,減少客戶投訴,增強企業競爭力,提高生產速度,提升企業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標

  品質控制準確率:99%;

  一次性檢驗合格率:100%;

  客戶滿意度:99%;

  三、適應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轄技術部、品管部、生產部、生產車間全體員工;

  四、品質管理流程

  1.接投訴、巡檢、終檢:

  一線品管員承接品質投訴、巡檢發現品質問題、專檢發現品質問題;

  2.判定:

  一線品管員判定產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費用判定:原材料費+工時費+誤工費;

  3.填單彙報:

  一線品管員填寫《品質檢驗處理單》;此單為三聯單,一聯到品質管理臺賬;剩餘兩聯到生產部車間主管,作為處理依據;

  4.責任部門處理

  車間主管接單《品質檢驗處理單》立即找到第一和第二責任人進行處理;並按照此單判定費用開出罰單;並做好技術指導,指導員工達到質量標準;並做好問題記錄,做出處理、改進方法;

  5.品質臺賬管理

  《品質管理臺賬》登入《品質檢驗處理單》詳細內容,並監督執行情況,及時溝通,到月底上報不合格品處罰和處理結果,處罰以及處理結果與工資掛鉤;

  責任部門及時罰款單交到臺賬,及時銷賬;

  五、各崗位職責職權以及承擔責任指標

  1.品管員職責:

  ①接品質投訴職責。無論是生產線上,還是最終檢驗,還是客戶投訴,還是原材料問題,只要是涉及到品質問題都是本職工作;

  ②判定不合格品職責;

  ③判定費用、責任工序職責;

  ④填寫《品質檢驗處理單》上報職責;

  ⑤有講解質量標準職責;

  ⑥有幫助員工提升操作技能的義務;

  2.品管員職權:

  有權制止不合格品流通;

  有品質判定一票否決權;

  有權判定責任部門以及工序(只涉及本車間,但車間主管有權改判);

  有權把不合格品判定情況上報;

  有對不合格品改進、杜絕辦法監督實施職責;

  3.生產主管職責職權:

  有生產合格產品職責;好產品是生產出來的,不是檢驗出來的;

  有處理不合格品職責;有權對不合格品進行處理;

  有判定、處理生產不合格品責任人職責;有權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有到《品質管理臺帳》銷賬職責;

  車間主管有指導、培訓、檢驗、品質管理的責任。

  有指導、解釋質量檢驗標準職責;操作員工在不知道是否達標的時候直接請教車間主管;

  4.品管經理職責職權:

  有幫助品管員判定職責;

  有解決品質問題糾紛職責;有權對不合格品做出最終判定;

  有監督、檢查品管員工作職責;有權對品管員做出獎罰;

  有制定、修改、稽核檢驗標準職責,最終審批權歸公司;

  有對《產品品質管理制度》提出改進意見職責,最終審批權歸公司;

  有對不合格品彙總、分析、杜絕、監督實施職責;

  有權組織品質專題會、現場會;有權調集設計部門和涉及人員到場;

  5.生產部經理

  有幫助車間主管處理不合格品職責;有責任提升車間主管的判定技能;

  有解決品質問題糾紛職責;有權對責任人作出最終判定;

  有監督、檢查車間主管工作職責;有權對車間主管做出獎罰;

  有制定、修改、稽核加工工藝流程、操作規範、檢驗標準、管理制度職責,最終審批權歸公司;

  有對《產品品質管理制度》提出改進意見職責,最終審批權歸公司;

  有對不合格品彙總、分析、杜絕、監督實施職責;

  有權組織品質專題會、現場會;有權調集涉及部門和涉及人員到場;

  六、不合格品處理程式:

  發現、判斷、追溯、改正、追責、懲罰、記錄、上報、彙總、改進、杜絕。

  七、不合格品六個“不放過”處理原則

  找不到問題原因不放過;得不到解決不放過;

  找不到責任人不放過;得不到教育不放過;

  找不到杜絕措施不放過;得不到實施不放過;

  品管員、品管經理、車間主管、生產經理對於品質問題不判定、不處理將承擔責任;

  分不清責任的質量事故,由有關部門主管承擔;拒不承擔的由部門經理承擔。

  八、不合格品判定原則

  不符合質量標準就轉序的;

  轉序後造成返工的;

  返工造成人工費、誤工費、原材料損失的;

  下道工序投訴的;

  客戶投訴的;

  九、質量事故認定

  原材料採購、測量、設計、繪圖、生產加工、搬運、儲存、裝卸、運輸、安全等全過程所產生的質量問題。

  轉序不合格品達到20%以上為質量事故,直接責任人負主體責任;

  入庫產品批次不合格品達到10%以上為質量事故;車間主管、品管、各部門經理承擔主體責任;

  十、管理人員責任判定

  實行兩級追溯制度;主管到經理;

  凡是造成不合格品的實行經濟賠償;由部門主管開出《處罰單》,凡是不進行處罰的自己承擔責任;

  凡發生批次質量事故的主管、品管負有對質量管理的責任,承擔損失賠償50~60%的責任;

  凡發生批次質量事故的部門經理負監督不力責任,承擔損失賠償50~60%的責任,並負有對下級處罰責任,不處罰的自己承擔;

  十一、員工責任判定

  實行兩級追溯制度;第一責任人到第二責任人;

  第一責任人承擔100%;第二責任人承擔40~60%;

  二次返工加倍處罰,三次返工再翻倍,以此類推;

  十二、賠償判定原則

  生產過程中,凡流通到下道工序的不合格品一律承擔人工費、誤工費和原材料費,照原價賠償;造成重大損失,嚴重影響生產進度的,要承擔誤工費,具體根據實際費用情況進行判定賠償;主管、品管員有判定職責;

  凡是遭到客戶投訴的,必須一追到底,對於責任人一律承擔人工費、原材料費、運輸費以及相應的客戶索賠款;費用承擔為:責任人:公司=6:4;也就是說四六開;責任人佔六成,公司承擔四成;

  十三、費用承擔判定原則

  不經過互檢就接收的不合格品自行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對於檢驗後不上報追溯的不合格品自行處理;對於追溯到直接責任人拒不進行改正的由接收人自行處理,處理費用由直接責任人全部承擔(包括人工費、原材料費以及誤工費);追溯到責任人拒不進行改正的、造成產品工期延誤的追加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

  人為責任出現的質量事故,均由有關責任承擔100%的損失賠償。對故意製造質量事故的行為,追究破壞行為賠款。

  十四、費用判定標準

  1.工時費計算標準:

  按照從處理不合格品計算工時,指導完成檢驗合格為止;所產生的時間按照各工序工種標準時間內工價計算;

  2.誤工費計算標準:

  按照從發現不合格品開始計算時間,直至修改完成後恢復正常工作為止;計價單位為:分鐘;每分鐘按0.5元計算;或計價單位為:小時,每小時按照25元計算;計時開始遇到下班時間的,按照上下班時間計算,休息時間不計入誤工費時間;

  3.原材料費計算標準:

  根據損壞的不同產品或是不同部件,按實際原材料(板材、油漆、附件、輔料等)購買價格計算;

  4.運輸費計算標準:

  根據客戶的短途運輸和長途運輸所產生的運費;運費根據客戶採取相應的運輸方式而發生的直接費用,不排除使用特快、飛機、輪船等;

  5.客戶索賠計算標準

  客戶索賠款是給客戶造成經濟損失的,客戶要求索賠的金額;

  十五、經濟處罰依據

  1.處罰依據

  在生產過程中造成不合格品的,員工犯錯,原材料+工時費+誤工費計算處罰;

  在售後服務過程中,造成客戶投訴的,按原材料+人工費+運費+客戶賠償計算處罰;

  2.員工責任判定

  第一責任人承擔100%;第二責任人承擔60%;

  二次返工加倍處罰;三次返工翻翻,以此類推;

  3.品管主管處罰規定;

  品管員不檢驗、對於不合格品不處理、處理不到位、批次事故都要進行處罰;

  不檢查或是漏檢查每次處罰50元;

  不判定或是漏判定每次處罰50元;

  不填表或是漏填表每次處罰30元;

  出現批次(包括生產過程與客戶投訴)每次處罰100~500元;

  4.生產主管處罰規定

  對出現不合格品不解決,主管承擔全部責任;按照誤工費計算,自己承擔費用;

  對責任人不處罰自己承擔本次罰款金額;

  5.各部門經理承擔責任;

  品管經理對於品管主管檢驗、判定不到位進行經濟處罰,不處罰經理承擔;

  生產經理對於車間主管不合格品不處理、責任人不罰款,生產經理對車間主管進行經濟處罰,不處罰自己承擔;

  十六、獎勵規定

  一個月沒有返工或是沒有受處罰者獎勵100元;連續兩個月獎勵200元;三個月獎勵300元;

  對主動避免質量事故和提高產品品質的有功人員,公司將給與適當的的獎勵(獎勵數額為執行罰款的50~80%或是避免挽回損失的30~60%);

  十七、員工績效考核規定

  1.計時員工

  承擔準確率責任指標;一次性加工合格率,即準確率為:95%;

  每上升下降一個百分點按照100元/點計算;

  2.計件員工

  一次性加工合格率高於95%時,產品單價提升10%;

  一次性加工合格率低於95%時,產品單價下調10%;

  或是高於95%,為一等品;

  低於95%,高於90%,為二等品;

  低於90%,為三等品;

  各等級上調或下調十個百分點;

  十八、管理者績效考核規定

  合格率計算為各部門合格率相加後倍除;幾個部門除以幾;

  生產主管、品管主管考核項:終檢合格率;客戶滿意度;

  生產經理、品管經理考核:客戶滿意度;

  考核責任指標:

  一次性加工合格率≥99%;

  按裝完工合格率≥99%;

  入庫合格率100%;

  出廠合格率100%;

  客戶滿意率≥96%;

  十九、行政考核

  行政考核過程:警告、記過、記大過/調崗/辭退;

  第一次不合格警告一次;第二次不合格記過一次;第三次不合格記大過一次;

  二十、PK機制

  自己PK;上個月合格率是90%;自己設定下月目標;合格率上升或下降各部門可設定獎罰;

  同工種PK;以工序為單位評選幾級員工;十級操作工為最高級別,具體調級按照《薪酬分配製度》執行;

  二十一、榮譽稱號

  ①評比規定:

  三個月沒有質量事故在車間進行表彰;

  ②榮譽稱號:

  三個月沒有質量事故封“質量標兵”榮譽稱號;“月度質量模範集體或個人”榮譽稱號;贈送流動紅旗;只要發生質量事故立即撤除;

  ③光榮榜:

  三個月沒有質量事故上光榮榜;只要發生質量事故立即撤除;

  ④發榮譽證書;發獎金:

  連續一年沒有質量事故,發榮譽證書,發獎金;

  二十二、品質管理監督機構機制

  監督機構:人資部績效考核專員;

  涉及單位:技術部;品管部;生產部;

  權威機構:總經辦聯合督察小組;

  監督機制:操作規範、檢驗標準、檢查表、管理臺賬、管理制度;

  二十三、其他

  本制度自xx年x月x日起公佈,xx年x月x日開始執行。以前企業檔案中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自行作廢,以此為準。

  簽發:

  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產品管理制度7

  一、現場管理與5S活動

  1、公司推行以"5S"運動為核心的現場目視管理,堅持"5S"就是品質的理念。

  2、公司管理人員輪值負責公司"5S"檢查與考評,行政或品管部負責組織培訓,制定工作程式;並將各個時段5S運動開展效果編成報表。

  3、每週星期六為部門清潔日,每年開工後第一個工作日為公司清潔日,逢清潔日需要對:各部門、各機臺、各工位、辦公室及倉庫食堂宿舍,對所有物料成品、工具刀具、檔案檔案等進行全面的清理整頓,區分出需要和不需要的物品,並隔離、標識。不需要的應及時處理。

  4、每天下班前,均需要對車間、倉庫(辦公室)進行整理清潔,將5S精神貫徹到日常工作中,堅持不懈,不斷改進,日清日高。

  5、任何人因工作需要,在倉庫、車間、或其它區域施工作業,每次作業完畢,應立即將現場清理乾淨,並恢復到作業前狀態。

  6、部門主管是該部門5S活動負責人,各部門的5S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納入部門管理人員的考核、考評範圍。

  二、製程品質管理

  1、生產各部門根據工作特點選拔:文化素質高、技術全面、工作細心認真、熟悉產品的員工,擔任質檢工作,品管部負責組織培訓、管理。

  2、品質部門負責人應會同生產部共同制訂《製程檢驗作業指導書》、《xxx作業指導書》,經總經理稽核確認後,作為公司產品的執行品質標準。定期修訂並據以培訓品檢員。

  附件-7:產品檢驗作業標準書

  3、品檢員工作中發現品質問題,按以下三步操作:

  (3、1)反映:及時向部門主管(組長)或品質負責人反映問題,並告知相關工序操作員工並做好記錄

  (3、2)隔離:將存在品質問題的產品(半成品)隔離開來

  (3、3)標識:將品質問題內容、數量、涉及訂單等要素填寫標識卡,標識於產品醒目處,並做好記錄

  4、生產流程所有部門、員工,對於品質問題,應堅持"三不原則":

  (4、1)不接收:前工序(部門)流到本工序,存在品質問題的產品不接收、不繼續操作。

  (4、2)不製造:爭取產品在本工序操作(部門)不出現品質問題

  (4、3)不傳遞:操作中發現本工序或前工序(部門)造成的品質問題,應隔離有問題的產品並向領導反映,保證問題產品不會流到下一工序(部門)

  三項基本原則。

  5、產品出現品質問題、客戶投訴,視後果嚴重程度,對相關操作人員、品檢、主管、進行處罰

  (5、1)一般品質問題或客戶投訴,品管部負責。

  (5、2)重大品質問題或客戶投訴,品管和生產部共同負責。

產品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產品價格管理,規範價格行為,維護銷售秩序,促進產品經營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由營銷副總,市場營銷部幾銷售分部、財務部、生產部負責人組成價格領導小組,負責價格政策制定、價格審定和批准。

  第三條 各產品業務主管負責制定統一的各類產品加工費低限標準,由市場營銷部組織討論審定後,報價格領導小組審定批准執行。

  第四條 價格每季度組織修訂一次;貴金屬原料價格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

  第五條 本辦法中所指產品主要包括貴金屬化合物、貴金屬合金材料、貴金屬電子漿料、貴金屬粉末、貴金屬催話網、貴金屬熱電偶和感測器等。

  第六條基準價格構成

  基本的價格構成是:價格=原料價格+加工費;

  原料成本指貴金屬成本;

  第七條 報價過程計算貴金屬成本使用的貴金屬價格由財務部根據當日市場狀況確定;

  第八條 對於常規型的產品(如漿料、化合物和功能的大部分常規產品)實行成本導向定價,價格最低底限=產品原料成本+該產品底限加工費;

  第九條 對於公司獨斷型的產品或戰局很強技術有時的產品,實行需求導向進行定價,也需和常規產品一樣,依據標準進行定價。

  第十條 對於鉑網等市場競爭很強的產品,由於市場競爭非常激烈,實行競爭導向定價,即依據當時市場的競爭情況,營銷員應填寫《產品報價評審表》,由包括主觀領導在內的各級經理進行討論後製定合理價格。

  第十一條 報價按照統一標準,在標準之上銷售人員可自行確定,低於加工標準的報價,營銷員應填寫《產品報價評審表》,低於5%以內的報價有銷售部經理籤批,低於5~10%的由市場營銷部經理籤批,低於10~20%的由主管副總籤批。籤批後的《產品報價評審表》交客戶服務部存檔。

  第十二條 報價必須填寫《報價單》並由產品經理和銷售部經理籤批後,以書面形式向可戶報價;

  第十三條 在交叉業務過程中,非產品主管部門的產品報價接受該產品主管部門的指導;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場營銷部負責解釋。

  附件:

  1、《產品報價評審表》

  2、《報價單》

產品管理制度9

  第一條 目的

  1. 為了加強商品存貨管理,明確商品進出庫手續,規範盤點流程,促進庫存商品管理水平提高。

  2. 確保公司庫存商品財產安全、完整。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庫存商品出入庫管理、倉庫現場管理、指令審批管理、倉儲日常工作管理

  第三條 庫存商品管理條款

  1. 庫存商品的定義

  庫存商品是指存放在公司倉庫中所有權屬公司且納入庫存商品核算的各類商品。

  2. 庫存商品入庫

  a. 商品入庫需商品採購負責人(或待入庫商品盤點人)提交待入庫商品明細清單,經由庫管人員盤點核對無誤後,將貨物放置庫房內,分配貨架,辦理入庫手續,製作入庫單。入庫單需由採購負責人、庫存管理直屬領導(xx)、庫管人員共同簽字方可生效;入庫單一式三份:採購負責人、庫管人員、存檔各存一份。

  b. 退貨商品入庫需由經辦人提交退貨清單。經由庫管人員盤點核對無誤後,將貨物放置庫房內,辦理入庫手續,製作退貨入庫單。退貨入庫單需由經辦人、庫管人員共同簽字方可生效;退貨入庫單一式三份:經辦人、庫管、存檔各存一份。

  3. 庫存商品盤點

  a. 常規盤點:每月3日、13日、23日盤點庫存,核對庫存表。

  b. 非常規盤點:

  採購商品入庫前、後需分別進行庫存清點工作,保證大宗新進商品入庫前後庫存商品無誤。

  批發訂單商品出庫前、後需分別進行庫存清點工作,保證大宗商品出庫前後庫存商品無誤。

  c. 庫存檔點人員務必獨立、細心、認真、負責,儘量保證盤點準確。

  第四條 倉庫現場管理條款

  1. 倉庫日常維護

  a.倉儲管理人員需每日做好倉庫通風、整理工作。每日上班後開啟倉庫窗戶通風,檢查倉庫窗戶門鎖是否完整,檢查倉庫溫度;每日下班前檢查倉庫門窗是否關上、鎖上。

  b.根據商品數量合理分配倉位,做好倉位資源整合最佳化,充分利用倉庫空間。

  2. 倉庫鑰匙管理

  a.倉庫鑰匙常備兩套,庫管人員和庫存管理直屬領導各持一套,不得將鑰匙隨意轉交其他無關人員。

  b.庫管人員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將倉庫鑰匙移交其他人員,需經庫存管理直屬領導(xx)批准,並辦理倉庫鑰匙交接單,接、交鑰匙之前均需盤點核對庫存,明確庫存商品責任。

  3. 未經庫管人員允許,非庫管人員禁止私入倉庫。如工作需要需由庫管

  人員陪同,嚴禁非庫管人員單獨在倉庫停留。

  第五條 商品發貨條款

  1. 零售商品發貨流程

  a.訂單列印人員(現為xx)列印訂單後交庫管人員,庫管人員依據訂單取出相應商品,並留下訂單出庫聯(綠色),其餘各聯指定財務核算人員(現為xx)、庫存管理直屬領導(xx)各保留一聯,出庫商品交由發貨人員(現為xx)。

  b.發貨人員(現為xx)根據訂單聯(白色)複核出庫商品無誤,打包併發送快遞。

  c.每工作日10點、16點兩次集中備貨出庫。

  2. 批發商品發貨流程

  a.訂單列印人員(現為xx)列印訂單後交庫管人員,庫管人員依據訂單備貨下架,放置在倉庫指定備貨區,並留下訂單出庫聯(綠色),其餘各聯指定財務核算人員(現為xx)、庫存管理直屬領導(xx)各保留一聯,待出庫商品放置倉庫指定備貨區準備發貨。

  b.訂單列印人員(現為xx)根據訂單聯複核出庫商品無誤,並留下訂單聯(白色)放置在相應商品上,聯絡顧客自取或打包併發送快遞。

  3. 零售上門自提發貨

  顧客上門選購,由庫管人員陪同顧客去庫房挑選,選定商品後庫管人員在華奧商城下訂單,訂單列印人員列印訂單後交庫管人員,庫管人員留下訂單出庫聯(綠色),其餘各聯指定財務核算人員(現為xx)、庫存管理直屬領導(xx)各保留一聯。顧客支付貨款現金交由指定財務核算人員(現為xx)。

  4. 員工內購發貨流程

  依據《員工內購規定》執行操作。

  5. 公關性(贈品)商品發貨流程

  如因業務需要從庫存商品中申請公關性(贈品)商品,需辦理公關性(贈品)商品出庫手續,公關性商品(贈品)申請出庫單需申請人簽字、庫存管理直屬領導(xx)審批、副總審籤後方可生效,相應商品可以出庫。

  第六條本制度自公佈起立即執行。

產品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工作責任心,減少質量損失,實現有效勞動和長效管理,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產品質量管理包括質量考核條例、質量事故處理辦法、質量評選獎勵的制度、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制度、質量資訊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管理辦法、關於新產品試製和鑑定的規定、樣機試製管理等。

  第二章:質量考核處理條例

  第三條

  凡產品出廠前,因設計、計劃、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報廢的損失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由責任部門承擔15%,1000元以上承擔10~15%,其中各責任部門所罰款項的80%落實責任者;凡是內外部質量損失,部門領導在收到質量通報後必須落實責任者並於二日內將落實結果書面送交質管處,否則,部門主要領導人負管理責任。

  第四條

  加強讓步率的控制:

  1、按加工產值計算,讓步率控制在2%以內,每超1%,扣200元。

  第五條

  加強產品檢驗,凡具備交檢條件檢驗員應及時檢查,嚴禁壓檢、錯檢,漏檢。如是過程檢的責任扣所屬部門,終檢責任扣檢計處。過程檢、終檢員應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在業務上屬檢計處領導,在問題處理上由檢計處裁決。跨部門的責任處理,不得私自處理。必須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否則由所在部門承擔責任。

  1、對錯、漏檢而造成的損失每次扣責任者100~500元。

  2、凡辦理讓步單尚未同意之前而流入下道工序則扣排程員100元。

  3、凡零件完工後不經檢查流入下道工序,則扣排程100元。

  4、凡發現質量問題,不開出缺陷品通知單,一經發現,立即下崗。

  5、公司過程檢驗中開出的缺陷品通知單,必須將零件、材料、重量、工時、責任部門、責任者等情況填齊,並於每週一交檢計處,公司過程檢驗記錄卡,必須每月初上交檢計處,檢計處輸入電腦後交質管處。

  6、過程檢開出的缺陷品通知單,部門領導必須如數上交檢計處,如不交,一經發現,扣責任部門領導500~1000元。

  7、嚴禁擅自更改技術條件、缺陷品通知單、工藝路線單、檢驗記錄、入庫單等質量技術檔案,一經發現,給予責任人100-200元罰款。

  第六條

  加強工序過程的質量控制:部門分管質量的領導、過程檢、終檢員應嚴格把關。滲碳前的螺傘必須倒角,軸承烘套嚴禁用火焰,否則,計扣責任部門每次100元。

  第七條

  凡錯漏下零件目錄、材料、生產準備計劃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八條

  凡產品出公司後用戶反映無出庫單或漏發配件扣責任部門100-500元。

  第九條

  部門施工人員、外勤人員無權在路線單上簽字,違反規定按100元/次計扣。

  第十條

  供應、採購人員必須在公司確定承包運輸方,遇有困難,需另尋其它承包運輸方(含物價)必須請示公司生產部門領導批准,否則計扣責任人每次200元。

  1、凡是供應、採購造成回廠返修、報廢,公司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含材料、運輸、工廠損失費用)責任人負責索賠。採購員對採購質量負責,凡是供應、採購物資進公司不經檢計處檢查,私自投入使用,一經發現扣責任者每次100元。

  2、凡是供應、採購物資回公司後因質量問題影響公司生產進度和造成重大損失(含整機產品質量)扣責任人100-500元。

  3、凡相關部門反映涉及供應、採購回公司物資多次發生質量問題的,質管處會同責任部門進行分析、調查,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因責任心不強發生嚴重質量事故造成極壞影響者給予下崗處理。

  第十一條

  凡產品(零件)在庫房或生產現場因運輸或保管不善而造成零件遺失、嚴重鏽蝕、碰傷責任部門扣每次100元。

  第十二條

  千元以上的裝置等質量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職能部門,萬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報職能部門、生產部門領導。凡違反此項規定的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十三條

  凡經判定報廢的零件立即放置隔離區,每週定期由責任部門送交廢品庫;如另作它用必須辦理手續,否則扣責任部門200元。

  第十四條

  零件投入裝配前須入庫,凡未入庫或未辦假入庫手續而投入裝配則扣責任部門100-200元。

  第十五條

  質管處須對外來圖紙進行方案複審,凡發生關鍵件報廢或整體方案錯誤,按1條款執行。

  第十六條

  凡第一次生產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未及時糾正,重複生產時出現同樣問題,則扣責任者100-500元。

  第十七條

  凡是新品開發、試製產品對質管處及設計人員暫不考核。

  第十八條

  售後服務人員(含部門委派人員)必須書面詳細反映服務情況(產品制令、出廠日期、具體服務內容等)分析問題發生原因,分清雙方責任,報檢計處、質管處,否則不予報銷,對服務中發生費用必須請示生產部門領導確認,對方出具回執方可。

  第十九條

  外部損失賠付:

  1、凡20xx年7月1日之前賠付納入責任部門的成本考核。

  2、凡20xx年7月1日之後賠付:≤1000元扣責任人200元1000-5000元扣責任人400元5000-1000元扣責任人600元

  1000元以上扣責任人1000元

  第二十條

  造成重大質量事故,責任部門領導除書面檢查外,一次性罰款200-500元。

  第二十一條

  凡在一個季度內發生兩起重大質量事故損失均在5000元以上的或一起10000元以上的質量事故的責任人進行離崗培訓;凡翫忽職守,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質量損失或造成極壞影響者,一經發現給予下崗處理。

  第二十二條

  凡受過各種質量處罰的部門領導和責任人,在處罰後的工作中利用職權刁難或有報復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下崗。

  第二十三條

  損失費用計算公式:

  1、報廢損失=材料費+全部工時×30元/小時

  2、讓步損失=讓步工時×30元/小時

  3、承包運輸方造成損失=正品價值或材料費+工時×30元/小時

  4、出廠產品損失=差旅費+天數×40元+“三包費”

  第二十四條

  其他未作規定的參照有關條款和公司有關規定等執行。凡以前發文與本檔案內容相牴觸的,宣佈作廢,以本檔案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的解釋權屬質管處。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2月執行。

  第三章:質量事故處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為加強對質量事故的管理,嚴格執行“三不放過”(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者未分析不放過,質量事故的危害性未分析不放過,應採取的預防措施未分析和制訂不放過)的原則,增強全公司職工的質量意識和主人翁責任感,認真執行我公司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工藝紀律,不斷提高工作質量以保證產品質量,減少和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二十八條

  質量事故的定義:

  凡設計、工藝、生產製造(運輸、儲存)檢驗等過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報廢、成批返修、降低等級或降價處理、退貨、索賠,對使用者造成不好影響或影響生產計劃和質量指標完成的稱為質量事故。

  1、圖紙、工藝錯誤。

  2、生產指揮錯誤。

  3、違反工藝紀律。

  4、操作不認真負責。

  5、檢驗員漏檢錯檢。

  6、裝置故障、儀表儀器失準。

  7、材料混雜或發錯。

  8、運輸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

  10、工裝製造質量及工裝管理不善。

  11、根據經濟損失和影響大小,將質量事故分為以下三類:

  第二十九條

  重大質量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質量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或退貨索賠經濟損失達2萬元以上。

  2、造成退貨或受到索賠並已造成不良影響。

  3、對使用者的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

  4、因質量事故造成公司不能完成月、季或生產計劃和質量指標的。

  第二十九條

  較大事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事故:

  1、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或退貨索賠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的。

  2、廢品或返修工時在20小時/批以上的。

  3、因質量事故造成公司完不成月份、季度計劃或質量指標的。

  第三十條

  一般事故,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事故:

  1、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或三包費用1000元以上的。

  2、廢品或返修工時在50小時經上的。

  3、雖不符合上面兩條,但有下列情況者:

  1)、機加工:成批生產的關鍵件的關鍵尺寸3件以上不合格。一般尺寸5件以上不合格;或成批生產的一般件10件不合格以上情況雖可回用,但影響效能或個觀使用的。

  2)、熱處理件:經熱處理的零件(包括工裝零件)出現成批開裂、硬度不合格,碳和氮化不合格產生嚴重變形,而使零件無法返修,或雖返修但影響零件的質量。

  第三十一條

  質量責任:

  1、由於圖紙(包括工裝、二類工具裝置等)工藝檔案標準錯誤造成的質量事故:圖紙尺寸差錯:設計和尺寸標註的錯誤,質量責任設計人員承擔70%,稽核人員承擔30%。抄寫錯誤,由描圖員承擔70%,校對承擔30%。

  2、工藝出現差錯:經首檢發現,其質量責任由工藝員承擔90%。操作者(四級以上)承擔10%。如工藝出現差錯雖經首檢未發現和防止,其質量責任由工藝承擔70%。檢查員承擔20%,操作者承擔10%。如操作員發現錯誤,提出異議未被接受,操作員不承擔責任。工藝員承擔的70%中,工藝編制設計者承擔60%,稽核者承擔30%,會籤者承擔10%;描圖抄寫錯誤,描圖員承擔70%,校對承擔30%。

  3、操作者造成的質量事故:

  1)、操作者不執行“三按”、“三自”和首檢、交檢制度或工作不負責所造成的事故全部由操作者本人負責。

  2)、在師父指導下操作的徒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指導的師父負全部責任。

  3)、尚未取得操作證的徒工,在無師父指導的情況下,受命於領導各管理人員下達的與本人技術不相稱的操作指令進行作業,造成的質量事故,指令者承擔70%,徒工承擔30%。

  4)、因不執行文明生產所規定的制度,導致零件成批磕碰,鏽蝕的,由當事人負責。

  5)、操作者在生產中發現工藝問題,避免了損失,應有獎勵,可做為合理化建議申請計獎。

  4、檢驗人員圖紙造成的質量事故:

  1)、檢驗員首檢錯誤造成質量事故,由檢驗員負60%責任,操作者負70%責任。

  2)、零件完工檢後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下道工序發現上道工序不合格而造成事故者,檢驗員和操作員負一半責任。

  3)、檢驗中未巡檢或巡檢錯誤造成質量事故,檢驗員負責制30%工期責任,操作者負70%責任。

  4)、整機出廠後發現質量問題致用戶退貨、索賠、返修等造成的質量事故,檢驗員和操作者各負一半責任。

  5)、由於檢驗員檢測不及時,影響熱處理質量而造成事故,檢驗員負90%責任,熱處理負10%責任。

  5、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質量事故:

  1)、因領導(包括廠領導)錯誤指揮或管理人員錯誤下達產品指令(包括不具備生產條件而強令下達生產指令),指使操作員違反“三按”要求,造成的事故或管理人員承擔70%,操作員承擔30%責任。如操作員提出異議未被接受,由指揮者負責。

  2)、因管理混亂或管理員不重視質量,工序完工不交檢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當事人承擔70%,生產部門領導承擔30%。

  3)、因管理混亂或管理員工作失誤造成發材料(材料必須有手續,無手續按錯發處理)、毛坯、零件或外購等質量事故,由庫房或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6、凡採購員因工作失誤,採購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購件、標準件、毛坯、零件無合格證,且不合格未經檢驗就投料,造成質量事故的,由採購員承擔60%責任,投料者承擔40%。如已交檢,檢驗員工作失誤,判斷為合格造成事故的,由採購員承擔60%,檢驗員承擔40%。

  7、產品完工未檢驗開出合格證,就交經營處入庫供貨,造成使用者退貨,索賠和返修等質量事故。由檢計處和經營處各承擔一半責任,並追查有關領導責任。

  第三十二條

  工裝問題造成的質量事故:

  1、工裝製造不合格、檢驗時誤判為合格,由此造成的質量事故,由工具處承擔50%責任,參加驗證的檢驗員承擔10%,工裝使用部門和工藝處的有關人員各承擔20%責任。如驗證不合格,製造工裝經濟損失由工具處負擔70%,檢驗員承擔30%。

  2、使用工裝的操作員如使用、保管不當使工裝損壞或降低精度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負責。

  5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3、工裝運輸過程中損壞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4、已驗證的工裝,在庫房保管不善,致使工裝損壞或精度損失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保管員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三條

  因裝置故障造成的質量事故:

  1、因裝置大修人員工作不負責任,未維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維修人員承擔70%,檢驗員承擔30%;小維修人員未維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小修理人員負責。

  2、因操作員對裝置使用保管不當造成裝置故障而出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負全部責任。

  3、明知裝置有故障停用,如操作員擅自自動用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操作員全部負責;如管理員錯誤指揮造成的質量事故,由指揮者負70%責任,操作規程員負30%責任,如操作員事先提出異議未被接受,由指揮者負全部責任。

  4、裝置到大修期,由於種種原因未大修而繼續使用,由生產部門廠領導、裝置處主管部門領導共同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包裝運輸的質量事故:

  1、因包裝不好,運輸和保管中包裝箱損壞造成的質量事故,包裝工承擔70%,檢驗員承擔30%;如未交檢,則包裝工負全部責任。

  2、運輸過程中因工作失誤造成產品質量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五條

  質量事故報批辦法:

  出現質量問題時,應先檢驗員開出不合格品單,或報廢單,並及時通知生產部門領導。

  第三十五條

  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判斷,是否構成質量事故;如已構成質量事故,質管領導小組應會同責任班組的組長和質管員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事幫進行分析;根據“三不放過”的原則,明確原則,明確責任,找出原因和制定預防措施,如事故責任不是生產部門,則檢計處質量資訊員填寫資訊傳遞反饋單,並責任處室;責任處室質管領導小組按前述的辦法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

  由責任部門的質管領導小組在一星期內填寫“質量事故分析報告表”,一式三份;根據本制度處理規定填寫好處理意見,轉交檢計處簽署意見(對事故情況予以證實);再轉交質管辦,質管辦接到報告表後於5日內代表公司簽署最終處理決定後,再將報告表返回檢計處和責任部門各一份,另一份質管辦留存備查。

  第三十七條

  較大的質量事故的處理由質管辦送交總工程師或總經理處理決定;對於重大質量事故,總工程師和厂部視情況召集廠全面質量管理委員會研究作出決定。

  第三十八條

  質量事故的處理規定:

  1、凡產生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到20000元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半年;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年;50000元以上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年外,賠償經濟損失0.2%;以上情況除經濟處理外,根據情節輕重和後果並給予其他行政紀律處理。

  6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2、凡產生較大質量事故的責任感者,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上至5000元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二個月;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三個月;

  3、凡生產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包括至500元,但定為一般質量事故的)扣發一個月獎金;1000元以上至20xx元者,扣發當月獎金和下浮一級工資一個月。

  第三十九條

  注意事項:

  1、凡有關的生產部門、管理人員或檢驗部門及人員,違反國務院“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中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後果,上級部門已按“條例”進行處理的,不再按本制度另作處理。

  2、操作者、檢驗員、管理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應如實反映質量事故真相,凡弄虛作假、誇大、縮小和隱瞞事故,推卸責任者,加倍處罰。除經濟上予以制裁外,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的行政處分。

  3、質量事故的責任必須落實到人,不得含糊地定“XX小組”“XX檢查站”等,填寫清楚缺陷單和事故分析單,並註明清楚事故由哪一道工序引起。

  4、事故累計損失價值係指造成報廢的本道工序和以前各工序之和乘件數之積再加材料費用之和。作回用處理的事故損失只按本道工序工時計算損失。

  5、按規定進行經濟處罰的款數,除賠償費由財務處歸入成本外,扣罰的獎金和下浮的工資應交質管辦,作為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獎勵表彰先進的費用。

  第四十條

  每月10日前,質管辦應將質量事故處理情況按考核要求填寫表格,通知責任部門,勞資處或財務處,以便對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並適時通報全廠。

  第四章:關於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和TQC活動積極分子

  評選獎勵的制度

  第四十一條為推動全公司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開展,促進企業升級工作,不斷提高我廠的產品質量,經濟效益和產品的競爭能力,我廠將開展評選信得過個人標兵和TQC活動積極分子;現將這些活動作如下規定:

  第四十二條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評選條件:

  1、凡完成全年下達個人的生產工作任務,無違反公司規章行為,全年無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生產工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具備以下條件均可參加評選:

  2、機加工人全年廢品和讓步品率合計均不大於1%。;焊接工人全年無廢品。

  3、工序管理點工人自控率達到100%,廢品率符合第1條規定。

  4、檢驗員全年對質量的錯漏檢次數不超過2次。

  5、對提高改進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的職工(創造價值或避免損失價值在3萬元以上)。第四十三條質量管理活動積極分子評選條件:

  1、各部門或班組的質量管理員除完成全年下達個人的各項生產工作任務,積極完成質管員的各項職責,使本部門的質量管理活動卓有成效者。

  2、在開展質量管理活動中,如QC小組,工序質量管理點等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7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評選辦法:

  1、信得過個人標兵由部門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根據全年的廢品指標統計和工作實績評選上報質管處稽核,公司質量管理委員會批准。

  2、質量管理活動積極分子由各部門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提名,上報質管處稽核批准。

  第四十五條獎勵辦法:

  每年年終評選獎勵一次,以精神獎勵為主,並輔以物質獎勵。

  第五章: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制度

  第四十六條全面質量管理,就是公司全體職工及有關部門同心協力,把專業技術,經營管理,數理統計和思想教育結合起來,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從而用最經濟的手段,生產使用者滿意的產品。全面質量管理的特點,是從過去的事後檢驗、把關為主轉變為預防、改進為主,從管結果變為管因素;因此必須發動公避開的全體人員,全部門參加到質量管理的各種活動中去,依靠科學管理的理論,程式和方法,使生產和經營的全過程處於受控狀態;為此特制定本規定。

  第四十七條為了發揮操作員、管理人員和檢驗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把產品質量的“預防和把關”結合起來;對產品質量實行控制,開展“三自”、“三驗”、“三按”、“三不放過”活動:

  1、“三自”即:自檢、自分、自蓋工號。

  自檢:即每個操作者對自己加工的零件進行自檢,確定是否符合圖紙工藝和技術標準規定的要求。

  自分:操作者自己檢驗的零件,把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分開存放。自蓋工號:在自己加工的零件上蓋上工號,以明確責任。

  2、“自檢”即:首檢、巡檢、完工檢(入庫檢)。

  首檢:操作者對每班或每批加工的首件,必須交檢驗檢查,以防止成批報廢。

  巡檢:檢驗員每班不少於兩次到自己分管的範圍內臨床巡檢,做到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

  完工檢:每個零件完工後,檢驗員都應該進行完工檢(全面檢查),防止不合格品混入。

  3、“三按”即按圖紙、按工藝、按技術標準進行生產操作。

  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三按”生產。操作前必須認真消化圖紙、工藝和技術標準,“三按”生產執行情況的考核和違反“三按”生產造成的質量事故,按廠關於工藝紀律的有關檔案處理。

  4、“三不放過”即出了事故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開會分析,做到:不分析出事故發生的原因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沒有查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擬訂防止事故再發生的措施不放過。

  第四十八條建立質量分析會議制度:

  1、公司質量管理會每個月召開一次分析會議,對每個月的質量管理和質量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提出一步的整改計劃。

  2、公司質量分析會,每批產品生產製造前召開一次,每批產品生產製造中期召開一次,總工程師主持,有關處室分廠的負責人或技術人員參加。質管處負責會議的準備,組織下發會議紀要和執行中的檢查和協調工作。

  3、科室的質量管理小組和班組10天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應運用排列圖,因果圖和

  8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對策表等數理統計法對本部門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制訂改進措施。

  4、若緊急重大質量問題,立即召開公司質量管理會,分析問題原因,解決方法。

  4、科室質量管理小組和班組的質量分析會情況由公司質管處考核。第四十九條對關鍵部位和關鍵件實行質量管理點控制:

  1、為確保產品的成品質量,使以原材料進廠到產品包裝的生產全過程,主要工序的選題處於穩定狀態,須對其實行有效管理。

  2、管理點的設定由工藝部門負責提出,經廠質管處及有關部門討論後確定,經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

  3、具體作法按“工序質量管理點”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十條使用者訪問活動:

  使用者訪問活動體現了質量管理中“使用者第一”的思想,這一活動要求充分發動群眾,開展優質服務,滿足使用者的要求,是加速質量資訊反饋的重要途徑之一。

  公司內訪問:

  1、集中訪問:每年組織1~2次由公司領導帶隊,有設計、工藝、檢驗、銷售和質管等部門參加的對主要使用者進行訪問。調查瞭解使用者要求和產品使用情況,並開展服務工作和市場調查。

  2、個別訪問:由經營處在進行產品銷售和市場調查的同時,對使用者訪問或在為使用者服務時向用戶進行訪問。

  使用者訪問後要有訪問記錄,並由訪問的部門整理成質量資訊反饋資料送有關領導和質管處,供領導決策和有關部門制訂質量改進計劃。

  第六章:QC小組活動管理:

  第五十一條QC小組是發動公司全員參加質量管理活動的好形式,公司職工圍繞公司的方針目標,運用質量管理的理論和方法,以改進質量、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為目的而組織起來開展活動的小組;它可以在行政班組中建立,也可以是跨班組或部門的以質量攻關為主的QC小組。

  第五十二條QC小組在各級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圍繞本部門質量方針目標,創優活動;運用全面質量管理的工具解決問題。QC小組必須向質管辦進行註冊登記,有活動課題和活動計劃;並進行活動情況記錄。課題完成後要向質管處上報成果,寫出書面資料,參加成果發表。

  第五十三條由質管處和有關部門每年舉行1~2次公司級的QC小組成果發表會。成果發表會的評委會要有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QC小組成果評價視其對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大小,採取活動評價和成果評價相結合,現場檢查與會場發表相結合,以現場為的的評價方法。

  第五十四條QC小組活動情況及成果列為各部門推行TQC活動的內容之一進行考核。各行政小組的QC活動成果作為對各班組進行公司模範班組驗收的條件之一進行考核。

  第五十五條開展質量“信得過”活動:

  質量“信得過”,即在質量上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使產品質量做到自己信得過,檢

  9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查員信得過,使用者信得過,國家信得過。質量“信得過”活動分為:

  第五十六條開展質量“信得過”班組活動:

  信得過班組必須是合格班組,驗收達到信得過班組的標準。由班組建設歸口部門統一進行驗收和獎勵。

  第五十七條開展質量“信得過”個人標兵活動:

  “信得過”個人標兵必須是完成全年下達的生產任務,全年無質量事故者。機加工人全年廢品率平均在0.5%以下;鑄造工人全年廢品率平均在2%以下;工序質量管理點的工人自控率達到100%,廢品率在廠規定的考核指標以內。每年由各生產分廠提名報質管辦,由質管處審查後報廠工會在年終總結評比時作為單項標兵進行一次獎勵。

  質量資訊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

  質量資訊工作是全面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之一。資訊在現代化管理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質量資訊指在形成產品質量的全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有用情報和資料,它包括產品質量資訊和工作質量資訊二個方面,也可按資訊的來源分為公司內質量資訊公司外質量資訊,為使我廠的質量資訊正常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第五十九條

  質量資訊工作在總師的領導下,由總師辦主管有關工作,負責全公司的質量資訊管理,交對各處室資訊工作進行認真的考核。

  第六十條

  總師辦設專人負責質量資訊工作,各處室指定一名質管員為本部門質量資訊員,組成全公司的質量資訊網路;見網路圖。

  第六十一條

  質量資訊員必須認真負責做好所在部門的質量資訊,保證本部門質量資訊的收集、傳遞、處理和反饋及時,迅速並進行編號登記和簽收其他部門傳遞至本部門的資訊單。解決後進行反饋、督促按時處理解決。資訊員傳遞和反饋的資訊力求準確,不能弄虛作假;每年對資訊員進行評比,對工作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第六十二條

  各部門的領導應重視質量資訊工作,及時做好質量資訊的傳遞處理和反饋,支援本部門質量資訊員的工作,在本部門資訊員離廠期間應指定專人代理其工作。

  第六十三條

  質量資訊傳遞與反饋的有關規定:

  資訊發出單位填寫一式四聯的資訊反饋單。自留第四聯,其餘三聯交資訊接收單位簽收;接收單位必須及時處理解決;處理解決後,應將處理結果填寫清楚(如暫時解決不了的,可按規定解決措施和計劃解決期限),並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後自留一份(第一聯),其餘二聯應反饋至資訊發出單位把收到的第二聯和存根(第四聯)貼在一起儲存,將第三聯於每月末交總師辦,經備考核。

  第六十四條

  凡有以下情況應填寫質量資訊傳遞單位進行傳遞和反饋:

  1、各處室每月質量分析會和使用者(下道工序)訪問後,應將需要其它部門解決的較大的問題進行傳遞反饋。

  2、各處室在是日常生產工作中,需要其它處室協同解決的,可填寫資訊傳遞單,直接傳遞至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後仍需將第三聯交總師辦備查,便於考核。

  10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3、各處室遇到需總工辦進行協同的問題,可填寫資訊傳遞反饋單交總工辦協調處理;經過協調處理由某部門解決的問題,有關部門必須及時進行解決,交將結果反饋給總工辦。第六十五條

  通常情況下,資訊必須在三天內按正常渠道傳遞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按到資訊後,必須三天內處理完畢;及時反饋至資訊發出單位;如遇情況緊急,急需解決時,可在資訊單上加上“急”字,資訊按收單位見“急”字後應立即處理。

  第六十六條

  出現重大質量資訊,須在當月填寫資訊單報告總經理,總經理處理後交工辦備案或批示後交總工辦辦理;總工辦處理後,再反饋至有關部門領導者。

  第六十七條

  每月的工藝紀律檢查以後,每季度的公司質量分析會後,每年1~2次和總經理質量診斷後,每年質量監督站的質量抽查結果以及每年定期的質量稽核情況等,總工辦都應將存在問題填發資訊單到有關部門限期解決;各部門接到資訊後,應按正常渠道進行處理,傳遞和反饋。

  第六十八條

  總工辦將資訊傳遞反饋的速度和資訊處理的百分率對每個部門進行考核,考核的結果彙總到各部門全面質量管理考核辦法中計算獎金,並作為公司內年終評選質量管理獎和處室的依據之一。

  第六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工序質量控制點管理制度

  第七十條

  為了保證我公司產品的成品質量,必須利用全面質量管理的數理統計方法,對生產過程中的重要工序進行有效地管理,判斷和消除系統因素造成的質量波動,使之處於穩定狀態;為此特制訂本制度。

  第七十一條

  工序質量控制點根據以下原則設立:

  1、對產品的效能、精度、壽命、可靠性、安全性有嚴重影響的關鍵質量特性。

  2、工藝上有特殊要求,對下道工序有影響的部位,或操作工藝經較精密複雜,需特殊加工技能的工序或部位。

  3、質量不穩定,出現不良品多的工序。

  4、使用者反饋的主要不良專案。

  5、關鍵外協件、外購件的主要和關鍵質量專案。

  第七十二條

  質量控制點的設定步驟和管理方法:

  控制點由工藝部門提出,產品的主管工藝員根據設立控制點的原則填寫質量控制點審批報告,一式四份;經公司質管處、檢計處、生產部門根據圖紙,工藝檔案或內控標準的規定討論確定後,經總工辦審批後納入工藝,列入控制點的明細表,審批報告應分發到工藝、質管處、生產部門各一份。

  第七十三條

  根據我公司產品的特點,工序控制點原則上分為如下兩種:一種是按產品的要求確定控制點,由該產品主管工藝員編制明細表和作業指導書,明確所建立的管理點的工序質量要求,特性值的測量方法和測量工具,控制點的管理方法和控制工具;另一種為按裝置或工種確定管理點,由工藝主管工藝員制定全廠控制點的明細表,工藝守則及各管理。

  點的控制方法和記錄表格。兩種控制點技術檔案經工藝主管稽核,總工辦批准,生產部門會籤,報質管處備案。

  第七十四條

  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工藝人員有權要求在某些檢查點,採購點設定控制點,並負責提出控制點的檢測手段,記錄表格。工藝員還應向這些控制點發送有關的技術檔案和掌握控制點的水平。

  第七十五條

  質管處應制訂控制點的各種考核辦法並進行考核,對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控制點進行驗收及進行獎勵。

  第七十六條

  控制點的操作人員和檢驗人員必須接受TQC教育,學會運用數理統計方法,應按控制點的檔案要求進行活動,使影響工序質量的諸因素處於受控狀態。

  第七十七條

  工序點應有明顯標記,控制點的原始資料及管理圖表應當準確齊全,並在工序完工後一星期內送生產部門儲存。

  第七十八條

  檢驗員按規定的技術要求對所在控制點進行督促、檢查。對於按裝置或工種確定的管理點的工件應進行全檢,並要檢查和計算操作者的自控率,填入記錄表,對採用控制圖管理的控制點,檢驗員應將抽查資料點入控制圖上,用不同顏色作控制曲線,並應簽名和填入抽查時間。

  第七十九條

  工藝處每月應有計劃地檢查控制點的實際狀況,並進行分析,於每季末將檢查情況彙總上報公司質管處。

  第八十條

  每年結合產品工藝整頓,由工藝部門的有關工藝員根據產品技術要求的變更或工序質量提高的具體的情況(如工序能穩定地生產出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對控制點進行整頓,如需撤消控制點,由工藝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經生產部門、檢計處、質管處共同研究決定,送總工辦批准返質管處備案。

  第八十一條

  質量控制點的考核:

  1、公司質管處每月不定期地到生產部門檢查1~2次控制點的情況每月5日前將檢查情況和工藝部門、生產部門上報情況彙總填入考核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總工辦,一份自留備查。

  2、公避開質管處對工藝部門、生產部門、檢計處的控制點活動的檢查,納入經濟責任制中,作為全面質量管理活動的考核專案進行考核。

產品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防止產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損壞或變質,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原材料,配件,外協件,半成品及成品的貯存管理。

  3.管理制度:

  3.1.倉庫重地,嚴禁非倉庫工作人員隨意出入;有事須進庫房時,必須有庫房人員陪同。

  3.2.倉庫內嚴禁煙火,各種消防設施、裝置嚴禁亂放、被覆蓋或挪做他用,做好防潮,通風措施,物品碼放應距牆面10釐米以上,必要時,採取上苫下墊措施。

  3.3.酒精,乙醚等化學品必須存放於化學品庫,搬運酒精、乙醚、紙製品等易燃易爆物品時,嚴禁煙火,做好防護措施。

  3.3.1.化學品管理職責:採購部負責公司化學品採購。

  原材料庫負責對庫存化學品進行管理。

  3.3.2化學品管理規定細則:

  原材料庫對庫存化學品進行隔離存放,庫區內嚴禁煙火。

  庫存化學品臺帳,標識卡片等必須標註生產日期,以生產日期為準,按生產日期或保質期出庫。

  化學品存放地點應避免高溫線照射,溫度過高應採取通風降溫措施。

  3.4.物品入庫/出庫管理:

  3.4.1所有原材料,配件,外協件及半成品必須經檢驗(驗證)合格後方可入庫,由庫管員開具入庫單,填寫物料管制卡,標註物品名稱品名、分供方名稱(生產單位)及規格型號和數量。

  3.4.2成品必須檢驗後方可入庫,由庫管員開具入庫單,同時填寫有關帳、卡。

  3.4.3庫存物品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出庫。

  3.4.4原材料,配件,外協件及半成品出庫時,有領用部門填寫領用單,到庫房領用,庫管員按照領用單上的數量進行發貨。

  3.4.5成品出庫時,庫管員根據發貨單進行發貨,詳細記錄發貨數量,編號及貨物流向。

  3.4.6定期盤點,及時填寫有關帳,卡必須做到帳卡物相符。

  3.4.7發生盤盈(虧)時,庫管員應及時上報主管領導並查明原因,責任人須提交說明報告,如數額巨大,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3.4.8對於退回的不合格品,庫管員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隔離存房,同時做好不合格狀態標識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3.4.9倉庫內無人時必須關燈,斷電,關閉水龍頭,並關好門窗做好防盜措施。

產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

  透過建立追溯制度,確定從採購到加工、到銷售整個過程中產品的流向和資訊,即生產的產品人上往下能夠跟蹤,從下往上能夠追溯,有助於查詢不符合的原因,提高召回能力和組織的生產效率。

  2、範圍

  適用於要公司產品

  3、涉及的部門及小組成員

  組長:xx

  組員:xx

  質檢部、生產部、倉庫採購部

  4、定義、實施

  4.1可追溯性:透過

  登記的日期、批號、對產品的生產歷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蹤的能力。

  4.2實施

  4.2.1公司通對原輔料和產成品實施批號管理,建立進貨驗收記錄,生產記錄,入庫記錄,出貨記錄,根據號管理實現追溯。

  4.2.2生產原料,需由採購部按產品要求採購符合產品質量的原料。

  4.2.3原料進廠由倉庫通知質檢部,對原料進行進廠檢查。質檢部接到通知後對原料進行驗收,並按時做好記錄,檢驗合格後通倉庫部。

  4.2.4倉庫接到質檢部通知後,將原料入庫,並做好原料入庫記錄。

  4.2.5車間領用,庫房應做好原料出庫記錄,車間應做好原料領用記錄。

  4.2.6車間生產,應做好生產記錄。

  4.2.7成品在質檢部檢驗合格後,由生產部和倉庫做好成品交付記錄。

  4.2.8成品出庫由質檢部檢驗後出具出廠檢驗報告後,產品予以出庫。

  5、追溯

  5.1對已出現質量問的成品都要進行質量追溯;

  5.2質量追溯由採購部、質檢、生產部、倉庫聯合完成

  5.3溯源

  5.3.1根據客戶的質量投訴報告,確定成品的生產批號;

  5.3.2由質檢部根據生產部提供的該批號的生產時的生產記錄,查明使用的原料批次;

  5.3.3透過原料進廠驗收記錄,判定出該批次原料的供貨方資訊,加工過程資訊。

  5.4追蹤

  5.4.1根據供應商提供的某原料的某批次質量不合格報告由質檢部透過原料進廠驗收記錄確定該批次原料的進廠日期及數量,然後通知到庫房、生產部;

  5.4.2庫房根據原料入庫記錄,出庫記錄,檢查庫存,並封存該批次剩餘原料;

  5.4.3生產部根據原料領用記錄和生產記錄,確定使用該批次原料的成品的數量及生產批次,告知倉庫;

  5.4.4倉庫根據生產部提供的資訊和成品入庫記錄、出庫記錄,確定使用該批次原料的成品的出庫數量、剩餘數量,並封存剩餘庫存;並根據出庫記錄確定使用該批次原料的成品的銷售途徑、銷售資訊,數量,將資訊告知質檢部;

  5.4.5由質檢部評估危害性,是否實施召回。

  6、相關記錄

  《進廠原料檢驗記錄》

  《原料領用記錄》

  《生產記錄》

  《原料入庫記錄》

  《成品入庫記錄》

  《成品檢驗記錄》

  《成品出庫記錄》

產品管理制度13

  進口肉類產品質量如何保證?有什麼安全制度規範?下面一起來了解吧!

  1. 目的:保證進口肉類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進出境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的要求,有效控制進口肉類產品質量,防止出現不合格產品。

  2. 適用範圍:用於我司運輸、檢驗、貯存等環節的質量控制。

  3. 部門職責:業務部門負責運輸、檢驗、貯存等各環節的產品質量檢驗,負責產品出入庫管理,產品質量隨時抽檢、不合格品標識、隔離、退貨。

  4. 進口肉類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4.1 將進口肉類產品貯存在由各直屬局依照《進出境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26號令)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存放冷庫中。未經註冊的存放冷庫不得存放進口肉類產品。

  4.2 進境肉類產品必須按《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規定報檢。未經口岸或指定檢驗檢疫機構依法施檢並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的,不得調出指定註冊存放冷庫。

  4.3 進口產品外包裝釋出清潔、堅固、乾燥、無毒、無黴、無異味,外包裝上須有明顯的中英文標識,標明品名、規格、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溫度、工廠註冊號和目的地等內容,目的地必須註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封口處應當加施一次性檢驗檢疫標識;使用的包裝材料必須無毒、無害,符合食品用包裝材料的衛生要求,紙箱不得使用鐵釘和鐵卡。內包裝使用無毒無害的全新材料,並標明品名、註冊廠號等。

  按規定隨機抽取進口肉類產品數件,開啟包裝檢查貨物是否腐敗變質,是否有毛汙、血汙、糞汙。有無出現淤血、淤血面積大小及其所佔抽樣的比例。有無出血、炎症、膿腫、水皰結痂、結節性病灶等疾病的病變。有無硬杆毛,每10公斤產品中的硬杆毛數量是否超出規定要求。是否夾帶有禁止進境物,是否有其他動物屍體、寄生蟲、生活害蟲、異物及其他異常情況。

  4.4 檢驗品種規格是否與合同等單證或標準相符,包裝外標記是否與內容物一致。 須實驗室檢測的,按規定抽樣送檢。

  根據現場檢驗檢疫的情況,對進境肉類產品分別作如下處理:

  1) 貨證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國國家標準規定的,作退回或銷燬處理;

  2) 腐敗變質或受有害雜質汙染的,作退回或銷燬處理;

  3) 疑似受病原體汙染的,應當立即取樣送檢,並作封存處理。

  4.5 儲存冷庫管理

  1)確保冷庫密封,防蟲、防鼠、防黴設施良好。

  2)庫房溫度應當達到-18℃以下,晝夜溫差不超過1℃。

  3)保持無汙垢、無異味,環境衛生整潔,佈局合理。

  4.6 進庫管理

  1)指定儲存冷庫對入庫的進境肉類產品需要查驗檢驗檢疫機關出具的《入境貨物通關單》第一聯正本,並保留其影印件。

  2)凡有下列情況,一律不許進庫,並及時通知有關檢驗檢疫機構:

  1. 貨證不符、散裝、拼裝或者中性包裝,以及包裝不符合檢驗檢疫規定要求的;

  2. 腐敗變質、有異味的。

  3)不同產品(包括不同品種、不同產地、不同進庫時間、不同的貨主)不得在庫內的同一區域混合堆放,國內產品不能與進境產品存放於同一庫內。保持過道整潔,不準放置障礙物品。

  4)指定儲存冷庫應當建立入庫登記核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進境肉類產品的入庫登記(包括貨物資料的登記、貨主資料的登記) 、衛生與防疫工作,並配合檢驗檢疫機構的檢疫監督管理。

  5)指定儲存冷庫應當填寫《進境肉類產品指定儲存冷庫質量監督管理手冊》,以備檢驗檢疫機構核查。

  6)指定儲存冷庫如發現有非法進境的肉類產品,應當及時向檢驗檢疫機構報告。

  4.7 出庫管理

  1)指定儲存冷庫對出庫的進境肉類產品需要查驗檢驗檢疫機關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第一聯正本,並保留影印件。

  2)產品出庫時, 由專人負責做好出庫登記。

  3)產品出庫後及時清理殘留物並進行有效的消毒處理。

  4.8 出境冷凍肉類產品應在生產加工後6個月內、冰鮮肉類產品應在生產加工後72小時內

  出境。輸入國家或地區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執行。

  4.9 進口肉類運輸工具必須清潔衛生、無異味,控溫裝置設施運作正常,溫度記錄無異常。

  4.10 監督管理

  1)指定儲存冷庫應當為檢驗檢疫人員提供必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設施。

  2)指定儲存冷庫的監督管理工作由直屬檢驗檢疫機構組織實施,其內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員到指定儲存冷庫檢查儲存、出入庫登記、質量體系的執行、遵守檢驗檢疫法律法規等情況,包括有無存放非法進境肉類產品、發現非法進境肉類產品不如實向檢驗檢疫機構報告以及存放期間擅自開拆或者損毀檢驗檢疫標誌、封識等情況。

  3)檢驗檢疫機構在檢查時,發現有違反有關規定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警告、暫停儲存進境肉類產品或者取消指定儲存冷庫資格。

  4)指定儲存冷庫每月將上月出入庫進境肉類產品的統計表報檢驗檢疫機關,並接受檢驗檢疫機關核查。

  5) 指定儲存冷庫修繕或者因其他情況需要改變結構時,應當取得檢驗檢疫機構的同意,並在其指導下作好防疫工作。

  6)進境肉類產品出入庫裝卸過程中的廢棄物,應當按照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點作無害化處理。

  7)檢驗檢疫機構依法對指定儲存冷庫實施檢疫監督時,冷庫負責人應當密切配合,不得隱瞞情況或者拒絕接受檢查。

產品管理制度14

  1.目的

  對產品的搬運、貯存、包裝、防護與交付的管理作出規定,使其符合產品質量和安全衛生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生產科(車間)負責組織產品搬運、裝卸、包裝和防護管理。

  2.2生產科(車間)負責物質貯存管理。

  2.3生產科(車間)和銷售部組織食品的交付管理。

  3.內容

  3.1產品應有明確和明顯的標識。

  3.2產品在搬運過程中要以適當的方法進行,防止因搬運不當使產品受損。

  3.3倉庫負責對食品貯存管理。

  3.3.1對驗收入庫的物質要分類擺放,設原輔料倉和成品庫,庫內物質擺放整齊,一定的間隔,並掛牌標識,在標識中要標明物質的產地、品名、數量,做到賬物卡相符。

  3.3.2對未出庫的食品要做好防護和標識。

  3.3.3倉庫物質應堆放整齊,標識清晰,存取方便。

  3.3.4特別要做好食品的防潮、防蟲、防鼠等防範工作。

產品管理制度15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並能及時發現問題,迅速處理,以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場的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經營煙花爆竹產品的質量管理。

  三、主要依據

  四、產品質量檢測檢驗管理機構

  1.成員組成

  2.主要職責

  (1)組長工作職責:

  (2)質檢組成員工作職責:負責在經營全過程中對公司經營的煙花爆竹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3)購銷人員工作職責:負責採購合格的定點生產廠家的煙花爆竹產品。

  (4)保管員工作職責:產品入庫前保管員必須對每一個入庫產品進行抽查驗收,並留存驗收記錄。

  五、管理要求

  1.產品質量要求: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應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xx)規範規定的質量要求。

  2.進貨、檢查、驗收管理要求: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不準採購和銷售非法廠家的煙花爆竹產品。

  (2)採購商品時,應與生產企業簽訂規範的購銷合同,並將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作為購銷合同的附件;並要求產品生產企業提供產品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3)產品進入倉庫時,倉庫保管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4)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產品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專案,如發現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5)煙花爆竹產品必須購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產品,因此,入庫時必須核實產品生產廠家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保管員在煙花爆竹產品入庫前均按合同和國家質量標準,對每一個入庫產品進行抽查檢驗,驗收內容包括內外標誌、規格、包裝、外觀、部件、引火線、燃放效能及其他。並做好煙花爆竹產品抽查檢驗記錄。如發現產品與合同規定或標準不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該退換的應及時通知供貨方退換或銷燬,過期的、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嚴禁入庫。

  (7)必須核實抽檢產品的內外包裝、標誌、標識是否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 cjb10631-20xx)的要求。

  (8)必須核實入庫產品的危險等級是否高於庫房的危險等級。

  (9)檢查是否是國家禁止生產的含氯酸鉀產品、“三無”產品、劣質產品等,保證商品質量。

  (10)煙花爆竹入庫應詳細登記入賬,做到賬實相符。

  (11)省煙花爆竹質檢站或其他質量檢驗機構對公司經營的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抽查檢驗時,企業相關人員應協助配合,不得阻擾。

  3.產品儲存管理要求:

  (1)按照煙花爆竹儲存管理的要求儲存煙花爆竹,保證煙花爆竹產品的質量。

  (2)煙花爆竹產品從製造日期起,在正常條件下運輸、貯存,保持期三年。產品出庫做到先進先出的原則,過期產品不準出庫,禁止銷售過期產品。

  4.不合格產品處置和跟蹤:

  (1)嚴格按照gb10632《煙花爆竹計數抽樣檢查規則》驗收,凡不符合規則的,均為不

  合格產品。

  (2)公司售出的所有產品,要在銷售網點設定資訊反饋,跟蹤調查專業人員,如發現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立即上報公司負責人處理。

  (3)公司接到有關產品質量問題報告時,應立即停止銷售,並組織核實。

  (4)對不合格產品,需運回廠家的,應按有關規定組織運送;不合格產品運回廠家後,廠家要出據運達證明;如需就地銷燬的,應在有關部門的監督在統一銷燬,必須詳細記錄時間、地點、數量、實施銷燬人員幾人,檢查核實人員等。

  (5)嚴禁銷售或降價處理不合格產品。

  6.對煙花爆竹質量事故的處理:

  因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造成經營戶、消費者損失和人身、財產損害,由公司協助生產廠家進行處理,保護經營戶、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獎懲制度

  1.獎勵:

  本制度所涉及的相關部門及人員.在執行本制度過程中認真履職的.經本公司安全經營領導小組研究後,酌情獎勵。

  2.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本公司安全經營領導小組研究後,對相關責任人酌情處罰現金10―100 元。

  (1)業務員採購產品把關不嚴格,購入了非法產品的;

  (2)保管員檢查產品不仔細,讓問題產品入庫的;

  (3)產品胡亂堆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儲存管理要求的;

  (4)產品沒有做到先進先出原則導致出現過期產品的;

  (5)讓過期產品出庫的;

  七、相關記錄

  煙花爆竹產品入庫抽查檢驗記錄表

八、本制度於20xx年5月12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