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室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諮詢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諮詢室管理制度1
心靈驛站是我校是為全體學生提供心理諮詢的專門場所,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小組的教師專門負責,須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心靈驛站是為全體學生提供心理諮詢服務的專門場所,需要保持安靜、整潔、舒適。任何人不能在心靈驛站附近大聲喧譁,吵鬧。
二、心靈驛站要注意積累典型的個案資料,建立完整的輔導記錄,並嚴格保密。
三、學生心理檔案、諮詢的內容一律保密,非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心靈驛站。
四、心靈驛站開設的一條心理熱線(xxx)。為需要的學生提供心理援助。
五、心靈驛站逢週一、周晚晚上對全校學生開放,由專職心理老師值班,建立“預約優先”的服務制度,優先約見有預約的學生。
諮詢室管理制度2
一、熱愛心理諮詢事業,遵守國家各項法規,嚴守職業道德規範,熱情、真誠、尊重、關心和理解來訪者。
二、諮詢物件為我校在校學生、家長和需要心理幫助的教職工.除每週固定的諮詢時間外,來訪者可預約時間,如果預約了時間,請守約。
三、前來諮詢的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及社會規範,積極配合諮詢員工作,保持室內整潔、安靜,不在室內大聲喧譁;來訪者須明確諮詢目標,不得涉及國家政治、經濟等制度,並願意在諮詢員協助下達到目標。
四、接待來訪學生時應關注和尊重學生的個人意願、個人隱私和個性差異,嚴格執行心理測驗和心理治療的道德要求,為學生保密。
不準將來訪者的情況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諮詢室的檔案,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諮詢室。
五、在諮詢過程中,如感到無法幫助來訪者或來訪者問題已超出心理諮詢中心的服務範圍時,應及時終止諮詢關係,轉給其它專家或有關機構處理,或發現來訪者情緒不穩、行為反常、有自殘、自殺或傷害他人的傾向以及其他危機個案時,應立即採取適當的措施進行干預,並將情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六、諮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諮詢情況歸檔,及時整理記錄好來訪人員的個案紀錄,以備查閱。
七、諮詢室人員要講求團體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學會自我心理調節,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諮詢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進行常規性的安全檢查。嚴禁在本室私接電源,否則造成的損失應由直接責任人承擔,並追究相關責任。
九、諮詢室的各種設施及書籍量表均屬專用裝置,一律不準外借和挪作他用,違者要追究責任。
十、諮詢室人員要定期打掃衛生,保持諮詢室清潔乾淨,環境宜人。
諮詢室管理制度3
第一條:諮詢室的宗旨是輔導學生的心理衛生,以各種方式方法幫助學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時為教師、家長服務。
第二條 熱愛當事人,用愛去感化當事人,幫助當事人,用愛給當事人力量,讓當事人信任,使當事人恢復自信和自知。
第三條 本著“積極、自信、樂觀、向上”的健康心理狀態以誠相待,傾情相助,引導來訪者以自助。
第四條 對於求助電話和來訪人員要認真做好接待工作,並及時瞭解有關情況,妥善處理。
第五條:心理諮詢工作者應對來訪者的有關資料、檔案予以保密;如採用案例教學、科研或寫作時,應適當隱去那些可能會據以辨認出服務物件的有關資訊。
第六條:在心理諮詢過程中,如發現諮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會安全的情況,心理諮詢工作者有責任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第七條:心理諮詢工作者應注意保持情緒穩定,在自身處在極度的情緒波動狀態時,應迴避接待來訪者。
第八條:心理諮詢工作者的工作原則在於指導來訪者自立自強,從正面促進其成長。
第九條:對來訪者認真負責,諮詢結束後,需及時整理、完善諮詢記錄卡。
第十條 諮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閱相關資料後再進行約定時間解決。
第十一條 諮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諮詢情況歸檔,備以後查閱。
第十二條 諮詢室工作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保持心理諮詢室工作經常化、規範化。
第十三條 諮詢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物,離開時要關好門窗,及時上鎖,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四條 熱愛心理輔導工作,忠實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
第十五條 諮詢室衛生由當日諮詢人員負責打掃,要求整潔舒適。
諮詢室管理制度4
1、諮詢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做到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熱愛學校心理諮詢專業工作;熟悉並認真遵守國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恪守心理諮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規範。
2、諮詢人員應嚴格按科學態度和專業要求工作。必須接受規範的專業培訓、努力鑽研有關理論,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探索工作規律;還必須熟悉學校的各種教育策略,瞭解本校學生的特點和心理狀況,將學校心理諮詢專業要求和學校實際相結合,有效地開展工作。
3、諮詢人員要用學生理解的語言,向來訪學生解釋本校心理諮詢工作的性質和範圍,以及來訪學生的自身權利,幫助學生正確認識心理諮詢的意義。
4、諮詢人員必須平等對待學生、信任學生,在與來訪學生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工作。要特別注意尊重來訪學生的人格尊嚴,保護來訪學生的正當權益;從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出發,真誠對待來訪學生,接納對方的各種知識情感困擾,對他們需求達到同感的理解,立足於全面發展幫助對方解決問題;尊重學生自願接受服務的權利。
5、諮詢人員應遵循教育發展的規律向學生提供幫助,立足於啟發學生自己認識自己,自己接納自己,自己幫助自己,自強自立,健康成長。
6、諮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保護學生的隱私和其他秘密;對學生的有關資料、案例予以保密,單獨保管,不列入學校其他檔案;只有在專業需要和必須會診時,才能和其他專業人員討論來訪學生的案例;不得將學生的案例作為談話資料;在研究和寫作中需要引用學生的資料時,必須隱去可能辨認出來訪學生的有關資訊;通常情況下,不得向學校其他人員及家長透露學生的秘密;出於保護學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及需要爭取其他人員幫助,必須向有關人員提供學生心理諮詢資料時,要向能負責、能保密和有權力、有能力解決相應問題的人員提供,同時注意保護學生的安全並使他們感到安全,不進一步擴散有關資訊。
7、諮詢人員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測驗時,必須遵守中國心理學會心理測量專業委員會頒佈的《心理測驗工作者道德準則》,按心理測驗的規範進行,不濫用心理測驗,科學、客觀地使用測驗結果。
8、諮詢人員在幫助學生的過程中,應努力動員與爭取教師和家長的配合與支援,必要時要對他們做耐心細緻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於學生髮展的理性社會支援系統;在向教師和家長提供資料、建議及分析學生情況時,要以保護學生、促進學生髮展為出發點;諮詢人員要注意積極地和學校教職員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9、諮詢人員必須瞭解中學生心理諮詢的侷限性和自身的侷限性,在自己的職責和能力範圍內開展工作;對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轉介,推薦其他合適的專業人員予以解決,或建議學生到校外相關部門接受諮詢或治療,轉介時要耐心做好學生的工作,不給他們增添心理負擔;對學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職責範圍的要求,不能予以滿足。
10、諮詢人員必須始終注意保持和來訪學生關係的純潔性,不得與來訪學生及其家長建立心理諮詢和教育關係以外的任何其他關係,不得收受學生及其家長任何物質報酬和饋贈。
諮詢室管理制度5
1、心理諮詢室環境要求保持一種和諧、溫馨、安全的環境氛圍。
2、心理諮詢教師要嚴格遵守心理諮詢教師職業道德,具備心理諮詢工作能力,為人師表,認真工作。
3、心理諮詢時,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心理諮詢的原則和制度。
4、學生心理檔案工作應認真按照學生存檔建立管理規程進行操作。
5、心理諮詢值班時間應固定不變,值班老師應按時值班,並按行業要求做好原始心理諮詢記錄。
6、心理諮詢室工作應配合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體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