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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賃合同

塔吊租賃合同錦集六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塔吊租賃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塔吊租賃合同 篇1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租賃乙方塔吊_________臺投入到_________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一份。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塔吊規格型號

  1.塔吊型號:_________固定式

  數量:_________臺

  2._________塔吊自由高度_________m,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為_________m,工作半徑_________m,末端吊重_________T,最大吊重_________T(_________ m以內)。按說明書需_________道附著。

  3.附牆杆件、耳板、基礎預埋件、附牆杆件的錨韌體等,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圖紙製作及安裝,並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提供電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m處。

  二、租期計算

  1、塔吊租期至少為_________個月,不足_________個月按____個月租金收取;超過_________個月按實際租期計算(租期最後一個月不足整月的按_________元/天計算租賃費)。

  2、塔吊安裝後,達到以下條款中任何一條即從當天開始計算租賃費:

  (1)、塔吊透過專業檢測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門檢測驗收之日。

  (2)、塔吊透過施工現場當地認定或指定的其它機構的驗收之日。

  (3)、塔吊因工程需要開始投入使用(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為準,乙方接到甲方啟用函後方可啟動塔吊供甲方使用)。

  3、停止計費日期確定:甲方書面報停之日或簽字確認停止使用之日為停止計費日期。

  4、安裝除錯完畢取證後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雙方約定從主機安裝除錯取證後計算租金。

  5、雙方約定,塔吊租賃期限為塔吊開始計費日至塔吊書面報停之日止,塔吊報停後,甲方仍需使用,則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後使用之日,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機械租賃費用。

  6、塔吊書面報拆後,由於甲方原因引起塔吊無法及時退場,導致塔吊閒置在現場的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閒置7日內乙方不收取費用,閒置超過7日乙方按照日租費的50%收取費用。

  三、租金計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整),含兩名塔司工資。

  2、塔吊安拆、頂升人工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整)。

  3、基礎預埋件支腿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萬元整)。預埋馬凳的製作和現場基礎施工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塔吊進退場運輸費為:RMB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租金結算支付方式

  1、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之日甲方預付乙方RMB_________萬元訂金。

  2、塔吊月租賃費按月結算,由乙方當月25日向甲方確認當月結算,甲方稽核無誤後並由乙方開具稅務發票後於次月5日辦理付款,並確保於次月的10日前款項到達乙方公司賬戶,依次類推,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為止。但租賃費的尾款必須在塔吊退場前一次性支付完畢。

  3、塔吊主機進廠後10日內(雙方確定進廠時間),甲方在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票後一次性支付乙方進退場費RMB 萬元。安拆頂升人工費RMB_________萬元。

  五、違約金

  1、當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塔吊費用時,延遲期間就遲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的違約金。

  2、違約金按每超過一天為延遲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計算方法為:延遲付款金額×3‰×延遲付款天數。

  六 結算方式

  1、甲方以銀行電匯的方式支付乙方費用。

  七、塔吊進場時間

  雙方約定,塔吊的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進場前甲方必須製作好塔吊基礎,並確保基礎能滿足塔吊安裝。甲方的進場通知應提前15天以傳真或特快專遞形式送達乙方。

  八、塔吊驗收

  1、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對塔吊外觀品質進行驗收並簽署進場確認書,塔吊基礎預埋件和整機進廠雙方填寫交接貨物清單,並負責對貨物保管。

  2、主機安裝除錯合格,由乙方負責組織自檢,向甲方提供《自檢報告》作為起租依據。

  3、乙方負責塔吊檢測取證工作並承擔檢測費用。

  九、雙方責任約定

  1、甲方責任:

  1.1塔吊到達現場及撤離現場和基礎施工、安裝、頂升、拆除所需的汽車吊或現場倒運所需的運輸車輛由甲方提供,並承擔其費用。

  1.2甲方負責免費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員標準(含床及水電)提供乙方裝、拆人員、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機負責,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現場人員無法處理時,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需要派維修服務人員,維修期間由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維修服務人員住宿。

  1.4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指揮人員。

  1.5負責提供塔吊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的用電和電費;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一次電源箱距離塔吊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380V,正負不超過361V-399V);自行解決吊鉤以下的吊繩及其它吊裝吊具。

  1.6負責塔吊安、拆、附著、升降過程中所需腳手架的搭拆工作,並負責塔吊附著件的現場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給乙方免費使用。塔吊使用過程中塔吊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索具、鐵扁擔等由甲方解決,費用和由此所引發的安全責任甲方承擔。負責搭拆塔吊安裝、拆除工作範圍內的安全防護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

  1.7甲方承擔因基礎製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引起的事故責任、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1.8租賃期間塔吊所有權(使用權除外)歸屬乙方,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擁有塔吊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扣押、處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空間滿足乙方塔吊的進退場、安裝和拆卸,並要保證道路壓平夯實暢通,塔吊基礎無積水、無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

  1.10租賃期間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租賃費照計,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由甲方承擔。

  1.11甲乙方隨時注意氣象部門的預報,並做好防風,防雨、防滑、防暑降溫等季節性氣候變化的相應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機械、裝置的安全。

  1.12負責塔吊及其附件在現場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如發生偷盜事件,應由甲方賠償相對應的配件和損失。

  2、乙方責任:

  2.1、由乙方負責塔吊進退場和裝拆、頂升工作。

  2.2乙方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吊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維修保養及各種檢查記錄。

  2.3甲方允許乙方每月有累計不超過兩天時間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但乙方應儘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間進行維修保養。

  2.4因乙方塔吊的質量問題或塔吊備件不足導致的當月累計停機時間超過48小時的,則停機期間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機天數由甲方予以扣除。

  2.5塔吊司機須服從甲方管理,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服務配合,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機械裝置負責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2.6根據施工現場條件對基礎進行設計和甲方製作基礎時的技術指導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種(起重工、塔司等)要經專業培訓,並持有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合格證上崗。提供二名合格持證塔吊司吊,乙方負責支付司機工資及司機保險費,租賃期間司機服從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證塔吊運轉正常、效能良好,雙方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禁止違章操作。

  十、爭議

  1.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須於200 年 月 日前安裝除錯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住所:

  開戶行:

  帳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

  租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機基本引數:

  1、塔式起重機型號:____

  生產廠家:____

  出廠編號:____

  出廠時間:____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____ KN·m 最大起重量 kg

  起重臂有效長度:____m

  獨立安裝高度:____ m 最大安裝高度:____ m

  附牆後自由高度:____m 設定 道附牆

  二、塔式起重機使用地點及工程專案:大學城中醫學院普濟路南貴陽中醫學院新XX學生公寓專案工程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效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令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

  3、甲方負責辦理貴安新區規劃建設管理局的報裝告之手續和貴陽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的檢測手續。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牆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稽核和批准,並報乙方和工程監理稽核同意後,並辦理貴安新區建設工程規劃建設管理局的安裝告知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5.甲方負責該塔式起重機的安裝、頂升、附牆和維修保養全部工作內容。其附牆預埋件和附牆杆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6、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託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並簽訂裝、拆、頂升、附牆的合同。

  7、甲方負責吊鉤以上(含吊鉤)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效能完好。

  8、塔機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後,甲方司機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9、甲方為該塔機配備司機(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證)______人,應按操作規程施工。由乙方負責食宿,由甲方負責其工資,勞資關係與乙方無涉。甲方必須為司機辦理"平安卡"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0、甲方在塔機進場前 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紙製作塔機基礎或鋪設塔機行走基礎。

  11、甲方司機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裝置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記錄。

  1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貴陽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的檢測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原件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許可證、自檢資料、執行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等相應資料影印件,便於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收回。

  13、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在工作過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的租賃費,如連續三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 倍扣除租賃費。

  1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透過珠海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或由於勞資方面糾紛的原因,造成塔機停用則 倍扣除租賃費。

  15、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進行看護並保證裝置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機混凝土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透過貴陽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塔機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的司X和指揮(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並不得強迫甲方司機違章作業或超負荷作業。

  5、乙方對塔吊進場、退場、拆卸、頂升加節、安裝或拆除附著裝置等工作現場周圍的環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並作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輸、安裝、檢測、維修保養、進退場順利進行。

  6、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裝置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期間的日租金。

  7、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裝置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8、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9、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並對甲方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補充條款:

  六、相關費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裝置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裝置的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時,如裝置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

  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一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或者雙方協商解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1)裝拆費 ____元;拆卸費 ____元。

  2)頂升加節或降塔費用。每節為 ____元/節。

  3)安裝或拆卸附著裝置 ____元/件。

  4)小計:

  塔機檢測費。起重機械安裝除錯完成,由甲方申請珠海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所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非甲方原因導致再次或多次檢測的,再次或多次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機租賃保證金___ 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4、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後,辦理提貨手續,自始租日起,每____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月租金),租賃期滿後,甲方應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

  5、裝置的進場費 ____元由乙方負擔,退場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應在裝置退場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裝置實際租賃不足一個月進退場費全由乙方承擔)。

  6、裝置在租賃期間所需的電費由乙方負擔。

  7、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 %作為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根據有關程式進行裁決。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租用方(乙方):____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 委託代理人:

  地 址:____ 地 址:

  電 話:____ 電 話:

  ____日期:____ ____日期:

塔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傳真:

  承租方: (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QQ:

  因乙方建築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 X臺塔式起重機給乙方 XX專案工地施工

  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現就租賃期內的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裝置的基本情況如下表:

  二、租期、租賃費標準:

  三、租期計算方法:

  1、租期暫定為 12個月,從甲方塔機主機到場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乙方簽發的裝置拆除(停用)通知書須經甲方代表人簽收或加蓋公章有效。裝置連續使用期限超過 1 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月租金÷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塔機安裝除錯完畢,甲、乙雙方配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甲、乙雙方在自檢報告上簽字、蓋章。同時,甲方將塔機交給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機使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乙方未籤塔機使用確認書,不得使用塔機。

  3、從籤自檢報告、塔機使用確認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為辦理塔機申報檢測、使用備案登記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間,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機,甲方按本條第一款之約定,計算租期,收取租金。在辦理備案手續期間如有關單位檢查,協調由甲方負責。

  4、乙方通知塔機主機進場後,因乙方原因導致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或者塔機安裝除錯合格,乙方暫時不使用塔機,乙方同意從甲方塔機主機進場之日起第三天為租期計算起始日,甲方開始計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賃費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塔機進退場費、月租金標準均為不含稅價,採用人民幣結算支付。

  2、進退場費支付:甲方裝置進場申報完後,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裝置進退場費 貳萬元整。

  3、合同簽訂後,甲方裝置到場後乙方支付預付月租費整(¥ 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後使用裝置的原則,採取預付方式支付租金。即塔機進場之日起(以甲、乙雙方簽字的塔機使用確認書日期為準),使用滿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類推,至租期結束,租金結清止。

  5、塔機進退場費:乙方憑甲方開出的租賃收據付款。月租金從起租之日始每足一個月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租金劃撥到甲方賬戶裡,如超時未付款將停止使用塔機。付款方式:乙方可採用電匯、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不得支付現金(含司機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機進場,應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塔機進場通知後,應按乙方通知的塔機進場日期要求,將塔機備好,運送到乙方安裝使用工地,做好安裝準備工作,並及時組織安裝。

  六、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塔機進場、退場的運輸及費用,負責進場後的安裝、頂升加節、拆卸工作。

  2、塔機安裝、拆卸前,應編制安裝、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審批。負責塔機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塔機檢測一次合格,並及時將特種裝置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送交乙方。

  3、負責租期內塔機的維修、保養、配件供應及費用。

  4、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並支付司機人員工資;塔機司機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如超過8小時以外工地需要司機加班的,司機應服從工地安排,上機加班。

  5、負責提供塔機預埋的地腳螺栓(固定支腿)、附牆架及附著預埋件,並按乙方通知預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處理塔機基礎及附著預埋。

  6、塔機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機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塔機,制定塔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填寫塔機維修、保養及執行檢查記錄,送乙方現場機械管理人員確認簽字。

  7、負責承擔因塔機本身質量缺陷或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

  1、甲方人員在安裝、頂升加節、拆卸塔吊時,乙方必須保證塔吊周圍20米內不允許任何人員走動,否則出現任何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負責塔機進場、退場時道路障礙清理,確保運輸板車(12米~18米)進、出道路暢通;確保25噸汽車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噸汽車吊不能達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負責根據塔機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做好該臺塔機基礎並承擔其費用。

  4、負責提供塔機申報檢測的相關資料,如基礎隱避工程資料、工程概況、塔機使用備案表、工地塔機施工平面布臵圖、塔機安裝驗收表等,並協助甲方報裝報檢。因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申報檢測,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5、負責配備塔機吊鉤以下的吊具並承擔其費用。

  6、每臺塔機乙方自行足額配備(至少兩名)指揮人員,負責行政及勞動用工管理,並承擔支付工資及福利費用。

  7、如塔吊需頂升加節、安裝附牆,需至少提前5天電話與甲方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取得電話聯絡,便於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負責支付塔機司機工作時間每人每天超過8小時以外加班時間的加班補貼,加班補貼標準按乙方工地標準支付。負責對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機司機的現場教育、管理。司機人員應服從乙方工地現場管理,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不服從管理,不遵守勞動紀律的塔機司機,乙方有權通知甲方予以更換。

  9、在塔機升高加節安裝附著時,負責免費提供電焊機、氧氣、乙炔等物資,供甲方施工作業使用。同時,派4名員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業。在塔機使用過程中,負責免費提供符合塔機執行要求的專用電源,並送到塔機下部(5米以內)專用電箱內。負責提供塔機司機與指揮相互聯絡的對講機兩對,乙方提供的對講機應保證通話效果良好,若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除司機人為損壞外),應負責免費調換和維修。

  10、負責免費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現場工作的司機人員在工地工作期間的食宿及生活用水、電。

  11、負責承擔因基礎製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

  12、負責搭建附著安裝平臺和提供塔機附著拉桿並承擔其費用。

  13、乙方負責做好工地塔機維修、保養,運轉情況的確認工作,乙方工地現場管理塔機的施工人員必須每天在塔機維修、保養、執行記錄上簽字確認。

  14、乙方負責裝置進場日起至裝置退場日止甲方裝置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現場的看護責任,塔機進場後須填寫一份塔機裝置及配件交接清單,並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如需調動裝置及配件時,應由甲方指定人員持加蓋公章的物資調動申請單,乙方登記確認後方可放行。如未按此程式或因乙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裝置部件、配件被盜丟失,乙方應按所丟失部件、配件當時的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15、塔吊安裝除錯完畢,乙方人員不得隨意調節各個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機進行調節。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員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財產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裝置未按乙方書面通知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塔機延期進場違約金,違約金按(月租金÷30天X 實際延期天數)計算。

  2、單臺塔機故障停機時間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如超過48小時,其超出部分時間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時折算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停機時間除外),扣款額按[月租金÷30天X (故障實際停機天數-2天)]計算。

  3、租期結束,因乙方工程場地障礙(含地面、空中),不具備塔機拆卸條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間租期從書面通知停用之日起連續計算至工地現場具備塔機拆卸條件,塔機拆卸退場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額按(月租金÷30天X實際延期天數)計算:同時,超過合同約定支付時間____天時,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使用,停機期間租期租金照計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如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附牆、頂升加節、更換鋼絲繩等一切售後服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須付清全部塔機租賃費。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賃費,每天按拖欠租賃費總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為了保證乙方工程按時使用塔機和甲方裝置的合理利用,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機時間為一個月,塔機安裝進場日期超過一個月,甲方不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塔機品牌、型號提供塔機。

  九、裝置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裝置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裝置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十、合同簽訂時,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影印件並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甲 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開戶行:農行張家灣分理處

  賬 號:XXXXXXXXXX

塔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 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 12 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 30 元,每套附牆每天 30 元,加節加附牆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 3 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紮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鬆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 12 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裝置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願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並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 銀川市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裝置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後發生業務不另籤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並負責安裝除錯,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 開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電話: 電話:

塔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裝置(以下簡稱租賃裝置或裝置) 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租賃裝置情況

  2、裝置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裝置 交付到位 。

  2.2、裝置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裝置及附屬配件,並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裝置安裝與驗收

  3.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塔吊相關的技術資料。

  3.2、裝置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自行承擔。

  3.3、安裝完畢後,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並承擔全部費用。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支付甲方裝置租賃費 元(大寫: )。 租賃費計費方式:起重機在施工現場立塔之日起開始計費。

  4.2、裝置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裝置月租賃費 為 元 (大寫: )。

  4.3、裝置租賃費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5、租賃裝置的維修、保養和執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裝置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機組應按照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裝置的日常檢 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存檔。

  6、裝置保管和風險責任

  6.1、從租賃裝置實際交付給乙方,到裝置交還甲方為止,這一期間裝置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租賃裝置正常執行前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並備案,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 裝置發生意外事故後,最終賠付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負擔。 7.裝置交還

  7.1乙方使用裝置完畢,要求歸還裝置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在清點裝置以後要在交接清 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與解除

  8.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 失效。

  出租單位 (甲方): 承租單位(乙方):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 篇6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塔吊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包安裝、包機械、包資料、包檢測、包維修、包操作、包食宿、包安全 、包撤出 。

  二、租賃的名稱 、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及費用:

  1、期限:租賃期暫定12個月(最短工期6個月)。租賃日期計算:塔吊安裝、除錯正常並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之日起計至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臨時啟用或者春節期間不計租賃費)。安裝期應在塔機基礎澆灌完成 天內完成。

  2、租金費用:租金包括每臺塔機合格開機操作工人工資、施工期間標節頂升加固及操作等,所有維修保養和配件費用、安全施工措施費、保險費、檢測費、資料費、食宿、暫住戶口登記費、勞動、安全部門檢查等所有費用在內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塔機進、出場費用、安裝費、拆卸費、運輸費、塔機預埋件費用及辦理備案手續等費用按每臺計算: 元/臺 。並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包安全操作。

  3、塔吊自檢合格後,憑雙方在“機械交接單”上簽字確認的日期為塔吊開始計租日期。

  四、付款方式

  1、進出場等費用:塔機進場安裝完成並取得甲方認可,承租方付一半給出租人該型號塔機進出場費。

  2、租金:樓層達到主體封頂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前期租金的50%,主體竣工驗收後支付給乙方使用合計租金的80%,佘款在塔吊拆除後三個月內付清。

  五、甲方職責

  1、根據乙方所提供的廠家塔機基礎圖紙要求,負責塔吊基礎施工,協調乙方作好地腳預埋件的預埋和塔吊附著臂預埋件加工製作、安裝、拆除。

  2、負責塔機安裝、拆卸場地障礙物的清理,並提供電源至塔機附近。

  3、對乙方工人違反有關規章制度及合同條款時有單方處置的權力。

  4、負責協調塔機吊運次序。

  六、乙方職責

  1、確保所提供的塔吊裝置效能安全可靠、零部件齊全(包括基礎及附牆預埋件、連牆杆等)。

  2、嚴格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安裝、操作及拆卸安全規範、規程要求進行安裝、操作及拆卸。

  3、負責塔吊機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備案手續、其申報驗收手續辦理及特種機械檢測。

  4、提供安裝、拆卸的企業資質、營業執照、拆裝操作證、現場管理班子名單及拆裝等技術資料作為甲方工程入檔資料,並配備具有上崗操作證且經驗豐富的開機操作工,操作工必須24小時隨叫隨到,操作工不能故意窩工,由於操作工造成的原因,損失乙方負責.

  5、服從甲方的安排與管理,並按甲方協調要求各工種的物料吊運,確保施工按計劃,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對沒有配合甲方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更換該人員。

  6、負責填寫塔機的安裝及執行記錄,確保塔吊的常規保養和及時維修(含更換零配件,但塔吊的常規保養、頂升加固應利用空閉時間進行且不耽誤甲方工期)。

  7、本租金價已含安全生產費用,乙方應採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管理、安全教育、安全督促、施工人員人身保險等均由乙方自行組織實施。乙方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不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工人和第三方受傷害人),乙方應負責及時處理並承擔所有責任包括經濟責任,若乙方未能及時處理引起爭議影響甲方聲譽和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從乙方租金款項中先行扣付賠償給乙方工人或第三方。

  8、負責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教育、班前教育、辦理班組人員的暫住證、勞務、計生、上崗證等手續及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拆機通知後伍天內必須進場拆運完成,若乙方不能及時拆運,每延誤一天應賠償甲方人民幣500元。超過拾天,甲方有權組織拆運,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場地無法拆除、安裝,均由甲方負責)。

  七、其它約定

  1、若塔機發生機械或電路故障等,乙方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並確保5小時內完成。如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8小時,甲方有權扣除影響當班的租金;一個月內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72小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十天租金。

  2、乙方施工中應教育工人遵紀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規定。與各施工班組團結協作。若本班組吵架、鬥毆的每人次予以罰款陸壹仟元,與其它班組吵架、鬥毆、群架的,不管事由與否,每人次罰款壹仟元。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3、乙方操作人員不得違規操作,如發現有違規操作一次處罰貳佰元。

  4、乙方人員上下班途中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

  5、本合同承包內容嚴禁轉包。如乙方違約轉包,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籤的合同。合同內所有費用按 50 %結算,同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所有的損失。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權拒絕操作。

  2、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違約的,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九、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