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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範文彙總7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落實腳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確保腳手架拆除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明確如下協議。

  甲方:

  一、應積極組織和督促乙方開展安全拆除腳手架工作,加強拆除施工生產的指揮和協調。

  二、劃分拆除作業區,周圍拉設警戒線和豎立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三、對腳手架拆除前檢查吊運機械是否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

  乙方:

  一、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高處作業安全規定執行,上崗後先檢查,加固鬆動部位和施工電梯料臺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確保施工電梯正常安全運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清除腳手架各層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清理物品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扔,如盲目蠻幹違反有關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及費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若鋼管扣件因拋扔造成損壞而無法歸還給租賃公司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三、在腳手架拆除過程中不能碰壞門窗、護欄、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損壞已做好的地面和牆面,如損壞嚴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四、拆除時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釦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如違反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五、腳手架拆除程式,應由上而下逐層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杆,並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支撐,預防腳手架傾倒,未按規定要求做產生的一切費用責任乙方自負。

  六、應積極配合甲方其他班組的修補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補所需的腳手架,如延誤由此而產生的額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不能延誤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2

  建設單位(甲方):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施工單位(乙方)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第一條施工現場應圍擋整齊,沿街及重要部位須按建設單位要求設定,並保證安全美觀,施工標語內容須徵得建設單位認可;現場佈局合理整潔,無雜草、積水、異味,場內道路必須進行硬化並保證暢通;各種材料應堆放整齊,施工垃圾須定點堆放,及時清運,嚴禁在施工現場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條施工現場佈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嚴格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避免擾民;施工現場必須設定專用廁所,並有專人管理,嚴禁隨意大小便;生活、生產廢水及施工降水未處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壞樹木、綠地;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式操作,不得在校內外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第三條外地施工人員必須辦理相關證件,禁止非施工單位人員在工地留宿,施工現場禁止聚眾打牌、飲酒鬧事、傳閱淫穢物品;禁止施工人員在非施工區隨意走動,嚴禁和學生、教職工發生衝突。

  第四條施工車輛進出北航時注意校園交通安全,必須緩速行駛,大型機械進出場應提前和建設單位協商,避開校園交通高峰期,必須封路施工時,須徵得建設單位同意,並在路口設定明顯的提示標誌。

  第五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定圍欄並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嚴禁非專業人員接拆電線,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妨礙現場安全的用電裝置。

  第六條現場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備齊全、位置合理,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誌,嚴禁挪用,保證消防道路暢通;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動火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七條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著裝、佩帶胸卡,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紅色為業主專用顏色),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工人酒後上崗,嚴禁攀爬腳手架,高處作業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第八條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機械安裝必須有上級主管安全部門審批的施工方案,各種施工機械的合格證、檢測證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杜絕發生高空墜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條工人食堂必須乾淨整潔,無蠅無鼠,操作人員證件齊全,認真執行食品衛生安全的有關規定,嚴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員宿舍要求衛生整潔,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冬季取暖嚴防工人煤氣中毒。

  第十條施工單位現場應有專門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其他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履行。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

  簽字: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3

  甲方: 中鐵港航局集團有限公司沈xxx專案經理部

  乙方: xxxx工程有限公司

  為貫徹執行《安全工地標準》、《文明工地標準》,認真做好工程建設施工區域內的安全、文明施工,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明確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職責,並簽訂如下協議。

  一.雙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設中必須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於發展生產、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堅持便民、利民、為民服務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

  二.為爭創安全、文明工地,甲方將按有關建立安全、文明工地的規定,配合檢查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建立活動的實施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安全法律法規和專案部各項規章制度,在其施工中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制訂出各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並落實如下有關要求:

  1.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施工現場乙方必須設專人指揮渣土車輛倒車。

  2.施工區域必須按規定停放車輛。嚴禁堵塞通道。在施工的路段要保證車輛通行寬度的車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

  3. .要落實切實可行的施工臨時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漿水、水泥漿未經沉澱直接向外排放。

  4.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合理,渣土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佔車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強對各種管線的保護。

  5.施工中必須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灑落,泥漿、廢水流溢,控制粉塵飛揚,嚴禁現場焚燒垃圾等物品,減少施工對本市環境的汙染,嚴格控制噪音。

  四.乙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環境衛生,建立完善有關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做到設施齊全,符合規範要求。

  五.乙方在進入現場施工時,還應做到以下幾點。

  1、乙方現場必須按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並持有效證件,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和本工種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赤腳。

  2、在道路上施工,人員注意交通安全,穿反光背心,設專人進行安全防護引導車輛和行人繞行安全地帶,兩端擺放錐桶,夜間施工必須設定警示燈、警示棒。

  3、現場嚴格按規範進行各項安全施工作業。

  4、對現場地下管線、架空管線、架體和架結構物等保護,注意對水準點及重點設施做好安全防護。

  5、保護好圍擋。若因需要進入場地而移動圍擋時,應及時恢復圍擋,並做好相應的保護。若有損壞,則及時進行修復,保證圍擋的正常使用。未進行修復則進行賠償,賠償單價300元/m。

  6、在現場施工時,應安排專人進行安全值守,排除安全隱患。

  7、在重要交通道口,根據施工需要設定警示牌和指路牌,進行行人及交通指示,確保安全。對所挖基坑周邊建構築物進行安全防護,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8、對所挖基坑進行安全防護,並安排專職安全員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挖出的渣土應及時運走。

  9、無人在現場施工時,及時進行全面安全圍護和圍擋恢復,並做好安全標示牌。

  10、乙方與甲方現場其他施工班組有交叉作業時,乙方應主動找甲方協商方服從現場管理,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11、若因乙方施工引起的安全質量事故,由乙方單位承擔民事和法律責任。

  六.因乙方違反安全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查獲而受到的經濟處罰,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渣土車輛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環保和城市管理相關規定,採用符合要求的渣土車輛,注意遮蓋,防止渣土遺撒。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由雙方代表簽署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時 間: 時 間: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專案部________________班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工種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搞好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保護職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使企業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聲譽,特制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現場防護設施,如腳手架、安全網。做好安全防護。

  2、及時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3、安排專業電工負責施工用電的安裝。

  4、給乙方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和崗位操作規程交底。

  二、乙方責任:

  1、認真學習有前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高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和自身防範能力。

  2、自覺遵守行業紀律、禁令,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上下班途中安全。

  3、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做到不違章操作,堅決抵制違章指揮,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專案部均有權制止和給予處罰,清退。

  4、在施工中發現有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向專案部領導或專(兼)職安全員報告,整改後經複查確實無隱患方可施工。

  5、做到十個不準:

  (1)不準無證開機;

  (2)不準在工地內穿拖鞋、光腳在現場作業;

  (3)不準破壞公共設施和公共財產;

  (4)不準在工地上隨便大小便;

  (5)不準在吊籃內乘人;

  (6)不準在工地上;

  (7)不準上下一線同時作業;

  (8)不準隨意向外拋物料;

  (9)不準違章作業;

  (10)不準隨意亂掛亂接電器設施。

  6、做到十個要:

  (1)要熱愛我們自己的企業;

  (2)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3)要維護職工之間的團結;

  (4)要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格的公民;

  (5)要遵守一系列有關質量、安全的規章制度;

  (6)要愛護集體和個人財產;

  (7)要搞好集體和個人的清潔衛生;

  (8)要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9)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

  (10)要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7、做到安全三不傷害;注意自己不傷害自己,注意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讓別人傷害自己。

  三、其它:

  1、如果由於乙方在施工中違章操作或領導、工友提醒應注意安全,自己還是思想麻痺不注意安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擔責任。

  2、在非上班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無論在工地內還是工地外,都不讓專案部和班組承擔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3、如果家屬、小孩來探親,自己租住房子,不住在工地內,不帶小孩進工地。家屬不上班的,無論在工地內還是工地外,發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生生效,離開工地終止。

  安徽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專案部安全員:班組長(安全員):

  職工(簽字):工種:家庭住址: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5

  (簡稱甲方)

  專案部 (簡稱乙方)

  為強化我公司內部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安全責任意識,確保安全生產。專案部必須認證貫徹執行《建築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法律、法規、條例、規定,確保完成公司及專案部年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總目標,加大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責、權、利相結合,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應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及工程所在地頒佈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檔案等,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等規章制度

  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中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制度情況,有權對乙方在具體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限期整改和對違章、違規操作進行處罰,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有搞好事故隱患整改的責任和接受違章、違規操作處罰的義務。

  三、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嚴格遵守安全生嚴操作規程,服從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人。

  四、乙方進場後,必須對所有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做好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健立健全安全生產各種臺帳,簽訂用工協議,辦理暫住和就業手續。在具體施工中,乙方應根據所處的施工區域範圍、作業環境開展有針對性的班前安全教育,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安全檢查、處理記錄臺帳,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五、乙方在進行危險較大的高空作業、臨邊洞口作業、大型裝置安拆作業、30米以上結構腳手架安裝作業、深基坑施工作業、地下頂管等工程作業時必須按已申批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並指派專人監護,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上崗。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裝置的人員擅自操作電器、機電裝置等。在各類防火、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電焊、氣割作業,嚴格遵守“十不弔”規定和“十不準”要求,自覺遵守施工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冬季施工應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定專人值班。

  六、乙方必須重視對各工種的安全檢查,建立各種杜絕事故發生的有效措施,對大型裝置及重大危險源進行經常性的例行檢查並建立專項整治臺帳和檢查臺帳,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並給於排除,甲方有權對乙方違章作業的施工人員進行處罰直至責令停止作業,罰款在工程進度款中直接扣除,任何人無權用任何藉口拒絕。

  七、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因違反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而引發的違章作業、違章生產,釀成的安全事故,所發生的經濟費用將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為專案部專職安全管理員,負責本專案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有公司質安部門負責對本工程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乙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制度的執行情況。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至工程結束。

  甲方: 乙方代表:(簽章)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6

  甲方:哈爾濱大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保證甲方承建“中國銀行大慶分行辦公樓外立面維修改造工程”有序實施,甲乙雙方本著安全第一、規範施工的精神,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大慶中國銀行辦公樓鋁塑鋁窗安裝工作,乙方組織人員、機械進行作業,並就施工質量與安全對甲方負責。

  二、甲方進行施工前準備工作,提供乙方合格的進場條件。乙方施工前對施工條件進行檢查,乙方開始施工即視為認可甲方的前期準備符合要求。

  三、乙方在施工現場需嚴格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規定》,如違反將按規定進行處罰,罰金從合同款中扣除。

  四、乙方作業時須服從甲方對施工時間與作業面的安排,尤其是涉及交叉作業時。

  五、乙方需保證施工人員身體條件需符合作業性質,對所屬人員加強安全教育;作業時須經銀行辦公室人員同意,嚴禁私自進入辦公場所。

  六、乙方施工時需統一著裝,佩戴安全防護用具,並保證施工人員能夠正確使用。

  七、乙方人員需統一安排協同作業,對玻璃、金屬製品輕拿輕放,特種裝置(射釘槍等)由專人管理使用,切實保證作業安全。

  八、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作業現象視情況進行批評、整頓、停工、罰款、終止合同等處理。

  九、乙方對本協議範圍內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己方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負責,賠償對甲方與他人造成的損失並負法律責任。

  十、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 篇7

  發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設,為確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達成本協議書如下:

  一、專案概況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點:

  3、計劃開工日期:

  4、計劃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內容: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檔案、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二、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有權隨時監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員的到位、施工質量以及施工進度符合性等情況。承包人應當積極提供便利與配合,包括提供內業等相關資料。

  三、承包人應根據國家、地方有關建設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協議書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安全差錯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認定標準和違約金標準如下:

  1、“事故”的定義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的規定確定。承包人造成事故,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80萬元。

  2、“嚴重安全差錯”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發包人或公共的設施裝置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萬元(含)以上;發生交通、火災、施工、工傷造成人員輕傷或直接經濟損失2萬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嚴重安全差錯,應向每次發包人支付違約金5萬元-40萬元。

  3、“ 一般安全差錯”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發包人或公共設施裝置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含)以上至2萬元以下;發生交通、火災、施工、工傷造成人員輕微傷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含)以上至2萬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錯,應向每次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萬元-5萬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其程度未構成安全一般差錯的,

  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應向每次發包人支付違約金20xx元—1萬元。

  5、承包人發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錯累計3次以上,或發生嚴重安全差錯或事故的,所導致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有權單方提前解除雙方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外,承包人還應承擔下列安全施工責任:

  5.1承包人應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標準和規範,配備安全管理機構、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處理全體工作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安全保護和防止事故等問題。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發包人按本協議追究承包人責任。

  5.2 承包人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別注意進場即落實承包工程範圍的樓梯照明、樓板孔洞的安全防護、防高空墜落,防物體打擊,安全用電,防火、防爆等措施。

  5.3 合同期內,工程師認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採取緊急措施,承包人無力承擔或拒絕承擔的,發包人有權僱用第三方從事該工作,有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4 承包人應熟悉並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人應對其承包施工範圍內的所有現場操作的穩定性和安全性負全部責任,並且應對現場的所有人員的安全充分重視,保持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井然有序,避免發生人身事故。

  5.6 承包人應在進場後三日內,向現場保衛部提交作業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的名單、相應照片及有效身份證明,由其統一製作入場證。未按要求出示入場證的,將被拒絕進入現場。持證人被停止僱用時,入場證應停止使用或作廢。工程師和任何被其授權的人員有權進入工程現場和存放或儲備材料和成品的車間或倉庫等場所,承包人應提供相應的便利和配合。

  5.7 承包人在現場搭設的臨時設施、倉庫和施工現場必須設定相應用途和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達到安全規定的要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監理的要求在施工現場設定、安裝標準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過程配備專人管理,保證這些警示牌規範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總價中。易燃材料要設專用倉庫保管。施工區域內禁止吸菸,如有違反,承包人應按500元/人、次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5.8 承包人在安全施工與管理、防火安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三寶四口五臨邊、塔式起重機和施工臨時用電等方面,應當遵守國家規範,如有違反,承包人應根據發包

  人按情節和後果確定的違約金標準支付500-5000元/次。

  5.9 承包人在施工期間中遇有毒有害氣體或物質,應設定防毒設施。由於承包人防護措施不力,導致施工現場人員、相關管理人員、周邊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傷害,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5.10 承包人應保證正在施工中的現場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樓梯和其它各區域的安全防護。

  5.11為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及其他人員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監理工程師和有關主管單位提出要求時,應以自己的費用提供並維修所有的照明、護欄、圍牆、警告標誌及守衛設施。

  5.12應對下屬班組施工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培訓,教育本班組職工遵章守紀,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範和規章制度,杜絕違章行為發生,對本班組施工人員和作業面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5.13 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安全施工責任:

  六、除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外,承包人還應承擔下列文明施工責任:

  6.1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築垃圾、高空廢棄物處理、控制揚塵、噪音、有毒有害汙染、工地環境衛生、辦公、宿舍、食堂、廁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應當遵守國家規範,如有違反,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按情節和後果確定的違約金標準支付300-5000元/次。

  6.2 施工期間,承包人必須服從地方政府和城建、環衛、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門關於城市建設施工管理的規定,施工噪音、環境衛生、排水、排汙、佔道、施工場地交通等應符合上述規定的要求,並負責辦理有關手續,自行承擔建築垃圾處理清運費、渣土受納費、環保噪音費、排汙費、人行道和綠化帶的臨時佔用費等。通用條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採用的安全防護措施的申請手續由承包人辦理。

  6.3 根據環保部門的規定製定並實施防止汙染方案。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工地及其周圍環境,避免汙水、噪音、粉塵排放或由於其施工方法的不當造成的對公共人員和財產等的危害或干擾。

  6.4 承包人必須按廈門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執行,若被有關監督部門查到未達標,承包人應按每次10000元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達標,承包人應返還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費。

  6.5 在市相關主管部門(含質監站)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質量檢查中,被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整頓等的,承包人應按每次2萬元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6.7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復缺陷過程中所必須的一切操作均不應對公眾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屬於發包人或他人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佔用,產生不必要或不適當的干擾。

  6.8 承包應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運輸車輛對通往工地或位於通往工地路線上的任何道路或橋樑造成破壞,並應免除發包人因此遭到投訴、索賠或訴訟。

  6.9 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車輛的特別許可證,並承擔有關費用。

  6.10承包人負責承包工程範圍內所有施工單位的土頭、下腳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的清理和外運至紅線範圍以外、雨水和汙水的清除以及廁所、浴間等的衛生,保證日產日清,沒有積水或其他障礙,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和施工通道通暢。

  6.11 承包人不應在工地存放與工程無關的材料、裝置、構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6.12 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文明施工責任:

  七、承包人違反本協議第五條或第六條約定累計五次以上的,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雙方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執行本協議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負擔,並已計入合同總價,發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違反本協議約定而遭受的一切責任、損失和罰款均由承包人承擔,並賠償發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九、發包人因本協議約定單方解除雙方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本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承包人還應承擔其他一切後果和責任。

  十、本協議約定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應繼續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十一、發包人有權從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欠款等。

  十二、本協議作為雙方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應與其同時簽訂,並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雙方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