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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 原文及課下注釋

魚我所欲也 原文及課下注釋

  【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註釋】

  (1)《孟子》:記錄戰國時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軻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學、倫理等思想觀點和政治活動的書,現存七篇。

  (2)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隻為求利益,不擇手段。

  (3)闢:同“避”。

  (4)如使:如果,假使。

  (5)幾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者”這裡指代辦法。

  (6)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用呢?

  (7)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透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是,指示代詞,指某種辦法。

  (8)非獨賢者有是心也:非獨,不單,不僅。是,這。

  (9)喪:喪失

  (10)呼爾而與之:(輕蔑地)呼喝著給他(吃)。爾,助詞。

  (11)蹴(爾而與之):蹴,踐踏。

  (12)不屑:認為不值得。這裡是不願意接受的意思。

  (13)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的俸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萬鍾:豐厚的俸祿。則,連詞,這裡表示假設。辯,同“辨”。

  (14)於我何加焉:對我(有)什麼好處呢? 於,對。何,什麼。益,好處。

  (15)所識窮乏者: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

  (16)得我:感激我。得,同“德”,動詞。

  (17)鄉為身死而不受:原先為了義寧願身死而不受(一簞食,一豆羹)。鄉,同“向”,原先,從前。

  (18)是亦不可以已乎:是,這種行為。已,止。這裡是“止而不為”的意思。

  (19)(此之)謂(失其)本心:謂,叫做,稱為。本心,本來的思想,即“義”。

  【譯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只為求利益而不擇手段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什麼手段不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一切可以躲避災禍的壞事,哪一不可以幹呢?透過某種辦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透過某種辦法就可躲避禍患,但有人不去幹這種事情。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這種思想,只不過賢人能夠(操守這種品德)使它不致喪失罷了。

  一筐飯,一碗湯,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然而,如果你(輕蔑地)呼喝著給他(吃),過路的飢餓的人也不會接受;如果你用腳踢著(或踐踏)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萬鐘的俸祿如果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它,這萬鐘的.俸祿對我有什麼益處呢? 是為了宮室的華美,妻妾的侍奉,為了我所認識的窮困貧舌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嗎?原先為了義寧願身死而不受“呼爾”“蹴爾”的一簞食,一豆羹施捨,今天卻為了宮室的華美而接受了;原先為了義寧願身死而不受“呼爾”“蹴爾”的一簞食,一豆羹施捨,今天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原先為了義(羞惡之心)寧願身死而不受“呼爾”“蹴爾”的一簞食,一豆羹施捨,今天卻為了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這種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幹了嗎?(如果這樣做了,)這就叫做喪失本來的思想,即“義”,即本來就有的羞惡廉恥之心。

  【主題】

  本文闡明瞭義重於生,義重於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了“捨生取義”的中心論點。他對比了兩種人生觀,讚揚了那些重義輕生、捨生取義的人,斥責了那些苟且偷生、見利忘義的人。告誡人們不辨禮義而貪求富貴的行為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