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僱傭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務僱傭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務僱傭合同1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農業種植髮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僱用期限 年,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工作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工作之特別規定。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管理。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三、勞務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九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不聽從甲方安排和管理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安排的工作,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僱傭合同2
一、問題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發〔20xx〕11號)的規定,勞務合同糾紛是放在"第四部分、債權糾紛"中之"合同糾紛"中之"勞務(僱傭)合同糾紛",而勞動糾紛時放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之"勞動爭議",這就需要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什麼是勞務(僱傭)合同,什麼是勞動合同。
二、僱傭、勞務與勞動合同的含義
(一)僱傭合同
僱傭,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專家建議稿中的定義,"僱傭合同是受僱人向僱傭人提供勞務,僱傭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第482條,《瑞士債務法》第319條第一項,《德國民法》第611條,《日本民法》第623條,都對僱傭合同作出了規定。
由於存在反剝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國民法沒有正式定義僱傭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涉及僱傭合同糾紛時的訴訟主體、民事案由及賠償原則進行了規定。
(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雖然在實務中經常提及,但在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規定。一般認為勞務是指以活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通常表現為一種活勞動形態勞務關係[2]。廣義的勞務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有名合同、消費服務合同及僱傭合同等,比如王全興教授就認為"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合同型別,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託合同、信託合同和居間合同等"。而狹義的勞務合同只包括僱傭合同。
(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從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勞動關係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四)僱傭、勞務、勞動合同之間的關係
僱傭、勞務、勞動合同三者之間的關係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一種觀點認為,由於勞動合同是在17世紀資本主義商品經濟較為發達時從僱傭合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廣義上的僱傭合同包括勞動合同。該觀點為包容說。
(2)一種觀點取廣義的勞務合同含義,勞務合同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託合同、信託合同、居間合同、消費服務合同以及僱傭合同等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但是由於勞動關係由《勞動法》規範,所以勞務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3)一種觀點取狹義的勞務合同含義,把僱傭合同等同於勞務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把僱傭和勞務合同等同,歸為一類案由"勞務(僱傭)合同糾紛",把勞動合同和勞務(僱傭)合同並列。該觀點為並列說。
(五)總結
由於我國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明確定義勞務合同(關係),且勞務合同(關係)的含義過於寬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種觀點即一些學者的說法,提出勞務合同是為了與勞動合同區別,但是由於勞務合同包括的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託合同、居間合同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規範,信託合同可由《信託法》規範,而消費服務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範,只有除這些以外的勞務提供才涉及僱傭合同,這樣看來只要明確僱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就足矣,沒有必要再提出勞務合同從而增加概念的混亂。),本文以下內容也不再單獨採用勞務合同(關係)概念,而是採用上述第三種觀點即將勞務合同等同於僱傭合同,將勞務(僱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看做是並列關係。
三、勞務(僱傭)合同和勞動合同辨析
(一)理論上的區別: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係中的用工主體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係也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由於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僱傭關係。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透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麼關係,區分方法後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中僱傭方和受僱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僱人可以不遵守僱傭方的內部規定,受僱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僱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係。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僱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僱人。受僱人只需要按照僱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僱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係,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範。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係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式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範,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僱傭關係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僱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佈前,司法機關一般透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為屬於勞動關係的範疇,反之被認定是僱傭關係。《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後,由於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係也按照勞動關係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係和僱傭關係。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採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於是有些法院對於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僱傭)合同糾紛為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於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後,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為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願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僱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僱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①家庭幫工。如家務鐘點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僱請他人代為耕作等。
③工作事務幫工。如單位請人臨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僱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築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後,由該承包人招聘僱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築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於這種情況。
(3)合作型僱工形式。僱主一方面僱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計程車老闆僱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後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為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為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係,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係,該形式後面詳細介紹。
2、在用工主體為單位的情形下區分勞務(僱傭)合同和勞動合同
由於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僱傭關係。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透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麼關係。本文認為在該情形下,辨析勞務(僱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關鍵點在於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具有從屬性,此乃勞動合同的特色,也是與勞務(僱傭)合同的明顯區別之處。
(1)人格上從屬性
在勞動合同關係中,勞動者自行決定的自由權受到約束。勞動者必須遵守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指揮、領導與安排,勞動者對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動崗位和內容由用工單位決定,接受用人單位獎勵懲罰措施,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勞務(僱傭)合同中,①受僱者的自由權相比受到的約束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時,可以從事其他的活動,比如不是公司職員的門衛在盡到保安職能的同時看書、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時候可以看電視消遣等;②受僱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單位不會要求臨時僱傭的搬運工在搬運車上貨物時遵守其複雜的內部規章制度;③受僱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單位上班,比如一些學校的教授在外兼職上課,僱他們兼職上課的單位和教授之間就是僱傭關係。
(2)經濟上從屬性
勞動者完全被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之內,勞動者並非為自己勞動,而系從屬於單位,為單位而勞動,勞動者的創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工資、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僅與其工作業績有關,而且一般與企業的效益掛鉤,勞動者在經濟上完全依附於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要解聘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
勞務(僱傭)合同中,用人單位不必為受僱者提供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所給的報酬只是受僱者提供的勞務的對價,與企業的效益無關,只與受僱者提供的勞務的數量和質量有關。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情況和受僱者簽訂合同,如果要解聘受僱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該勞務(僱傭)合同沒有到期,單位只需承擔違約責任。一些自由職業者如畫家、攝影愛好者、作家等,他們可同時為多家單位工作,但不享受該單位的福利待遇,他們所得的報酬只跟其提供的作品即勞務有關,在經濟上沒有從屬和依賴關係,他們和用工單位之間就是勞務(僱傭)關係。
(3)組織上從屬性
在現代企業組織型態之下,企業的經營、生產活動一般是靠將勞動者編入其生產組織內遵循一定生產秩序而完成,也就是說勞動者一般不能獨自完成企業的生產經營任務,企業要將勞動者依據企業組織編制,安排其職務讓其成為企業從業人員之一,同時與其它從業人員,共同成為有機的組織,勞動者為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由於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組織結合緊密,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的一部分,勞動者如果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用工單位。
勞務(僱傭)合同中,受僱者不是企業組織中的一員,即受僱者非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受僱者和單位的組織結合不緊密,其工作性質一般不重要,從事輔助性的工作,受僱者可以隨時離開用工單位。比如象單位僱的鐘點工、清潔人員等,他們在組織上不從屬於用工單位,不是該單位的職工,可以隨時離開。
(4)其他參考因素
是否具備從屬關係,還應從工作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是否有限制、支付報酬情況、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無一般管理指揮監督權、勞務的提供有無代替性等因素,作綜合判斷。
一般來說,具備工作時間短且為臨時性工作、工作場所不固定、按工作次數即提供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沒有一般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強等因素可以用來支援沒有從屬性,但是,不能反過來推斷,具備工作時間長期、工作場所固定、非按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弱等因素就具有從屬性,因為衡量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否具有從屬性,主要還是從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這三個因素考慮,而以上所述的工作時間長短等只是參考因素。
比如一退休老人被一生產食品的單位僱為看門人,看門2年有餘,報酬每月結清,雖然該看門工作時間長、工作場所固定、報酬支付不是按提供勞務次數結算,但是由於該退休老人在工作中受到的約束較少,不用遵守該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只需要看好門等,在人格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係;另外,該退休老人看門工作不構成該生產食品單位的生產業務組成部分,老人不享有福利待遇,在經濟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係;最後,老人沒有被納入該單位為生產經營而建立的組織編制中,與該單位其他職工的工作沒有結合在一起從而成為有機的組織整體,不是該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在組織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係,所以該退休老人與該用工單位只是勞務(僱傭)關係。
四、實務中的幾種關係
(一)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係,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係。
通常認為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是民事關係,雙方訂立派遣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標準派遣符合要求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根據協議向派遣單位支付報酬或管理費。
派遣單位行使對勞動者的人事管理權,如處分、辭退權,以及承擔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福利等《勞動法》的義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具有人格、經濟和組織上的從屬性,存在勞動關係。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構成的則是勞務關係,雖然用工單位負責在勞動過程中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指揮和管理,勞動者需要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被派遣勞動者在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是從屬於派遣單位的,由派遣單位發工資、辭退或處分,而用工單位只是行使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權。
(二)事實勞動關係和勞務(僱傭)關係
目前學界主流觀點認為事實勞動關係既包括未簽訂書面合同的事實上用工關係(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期滿後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包括當事人履行無效合同而產生的事實上用工關係。[3]
事實勞動關係是勞動關係的一種,只是由於其不符合法律規定要件的要求比如沒有訂立書面合同、合同到期後繼續勞動、非法用工單位等情形,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法律規定在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成立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事實勞動關係和勞務(僱傭)關係的區別也就是勞動關係和勞務(僱傭)關係的區別,勞務(僱傭)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沒有重疊的地方,不能把長期從事僱傭活動的人認定為勞動者。
(三)用工單位和農民工的關係
農民工的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閒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務院20xx年3月釋出的《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指出: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並履行勞動合同,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係。該意見主要是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用工單位和農民工之間不全是勞動關係。依照該《意見》的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並履行勞動合同,依"法"依照什麼法,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則》,還是《勞動法》?由於《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不規範勞動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而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受《勞動法》規範,依法訂立合同就是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即《勞動法》規定在該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即使名義上籤訂的是勞務(僱傭)合同,在司法中也應該被認定為勞動合同;在屬於勞務(僱傭)關係不屬於《勞動法》規範的情形,比如用工單位請農民工臨時搬運車上的貨物,就是勞務(僱傭)關係。
勞務僱傭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
住所:______
電話: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住址:______
電話: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與商務西四街商會大廈12層。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原則上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具體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工資中直接扣繳,乙方不持異議。
第八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乙方必須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應當保密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2、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務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3、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在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請乙方為保姆,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職務為保姆。
第二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職責。
1、做中餐和晚餐
2、收拾房屋、打掃衛生使房屋時刻保持乾淨整潔
3、協助主人照顧照看小孩
4、主人交待的其他機動家務事宜
第三條 乙方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安排。
第四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上午9: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每週工作6天,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六條 由於乙方為提供勞務方,雙方不構成勞動法律關係,所涉及到的乙方保險等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1500元人民幣,工作日包吃不包住。
第八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後1日或數日發放。
第九條 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乙方發生的一切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盡職盡責,如果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者其他損失,甲方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主動提出終止本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月日起生效。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方式定
勞務僱傭合同5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 ___
性別__ __ 學歷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卡樂芙休閒食品連鎖店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也可雙方約定為尋至崗位接替者止,約定期限為一個月。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11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元/月+雙方約定方式比例提成(含稅及個人保險)。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 元/月(含稅及個人保險) 。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相關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及工作店址,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承擔相關損失。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協議》;附件二:《崗位職責書》;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法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保密協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乙方對甲方所負有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 乙方保證並確認: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並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範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 基於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裝置、檔案、技術資料、電子資訊等保密檔案或資料、物品脫離甲方公司之控制。
2、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或調離本崗位以及離職後,均不得將甲方的技術、產品配方、培訓資料、公司運作方法、公司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洩或提供給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
3、 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生產工藝、方法、產品配方、進貨渠道、產銷策略、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
三、 違約責任 按相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執行
四、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乙方離職後三年內有效。
五、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爭議發生後,在對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六、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相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勞務僱傭合同6
合同編號:____年____字____號_____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聘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僱員)就聘請僱員赴國(地區)_______公司工作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聘方聘請僱員赴______國(地區)_____________公司從事_____________。
2.工資及支付方式
(1)薪金:聘方支付給僱員的基本月薪為_______美元(大寫)僱員離開中國國境之日為起算日。離開_______國境(地區)之日為截止日,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全月工資計算。
(2)加班工資:聘方因工作需要,要僱員加班工作時,加班工資由雙方面議。
3.聘用期限,工作時間和假期
(1)聘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時間:按_______國(地區)勞工法規定,每週工作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
(3)休假日:僱員享受所在國的法定假日。
(4)病假:僱員每年可享受帶薪病假15天。
(5)事假:僱員因家庭急事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回國時,聘方應予以方便,準其請假,並協助僱員辦理手續,事假期間,聘方視情況支付或停發工資,往返旅費由僱員自理。
4.住宿、膳食、醫療、保險和稅金
(1)住宿:聘方免費提供僱員有水、電、衛生設施的住所,或支付租房費。
(2)膳食:聘方提供僱員全月膳食,或支付膳食費,其標準相當於本單位同類人員的水平。
(3)醫療:聘方為僱員支付醫療費用,或向保險公司投保醫療保險。
(4)保險:聘方為僱員投保當地勞工法所規定的各種保險。
(5)稅收:聘方為僱員交納當地法定的一切稅金。
5.僱員出入中國和_________國國境的手續和旅費
(1)聘方負責辦理僱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地區)的簽證、居住和工作許可證等手續並支付其費用。
(2)聘方負擔僱員從中國至工作點的往返旅費。
(3)僱員負擔出入中國國境的各種手續費。
6.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由提出方支付給對方相當於僱員三個月工資的補償費,並負擔僱員返回中國的旅費。
7.僱員應遵守工作所在國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遵守聘方的有關規定。
8.聘方應尊重僱員的生活和風俗習慣。
9.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聘方、僱員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僱員受聘滿後,聘方如需要續聘,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僱員並徵得僱員同意,續聘手續另定。
11.本合同以中文(英文)書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本合同由聘方和僱員簽字後正式生效。
聘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勞務僱傭合同7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乙方對甲方所負有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 乙方保證並確認: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並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範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 基於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裝置、檔案、技術資料、電子資訊等保密檔案或資料、物品脫離甲方公司之控制。
2、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或調離本崗位以及離職後,均不得將甲方的技術、產品配方、培訓資料、公司運作方法、公司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洩或提供給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
3、 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生產工藝、方法、產品配方、進貨渠道、產銷策略、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
三、 違約責任 按相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執行
四、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乙方離職後三年內有效。
五、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爭議發生後,在對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六、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務僱傭合同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經雙方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甲方已將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如實全面的告知乙方。
乙方承諾:其與其他任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實體或組織不存在勞動關係,並且保證其所提供的與本人有關的所有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證明等真實無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部門,從事
工作。具體內容是: 。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3、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3、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 每天工作 ;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4、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7、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1、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勞務報酬由基本工資 1650 元、績效考核 元、社保 元等,合計組成)。
2、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動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 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專案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專案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 乙方因非職責範圍內的行為被追究民事、刑事責任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起仲裁、訴訟。
七、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已認真閱讀並保證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__ 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9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xx種方式確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4、試用期為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xx,工作地點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xx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xx小時,每週工作xx小時。
2、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xx日發放工資。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xx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xx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xx元。
2、雙方約定以xx確定乙方工資。
五、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六、甲方按照勞動保護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從事xx作業,可能產生xx職業危害。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10
甲方(僱主)
乙方:(僱員)
甲乙雙方就甲方僱傭乙方之事宜,按平等、自願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專案
1、甲方僱傭乙方於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在華強電子世界從事_________勞務,每天從______點至______點,一日共_____小時。並履行以下職責。
2、乙方在合同期間需聽從甲方指示安排做事,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務。
三、報酬
甲方同意就乙方的勞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日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2、每次發薪時,從乙方報酬中扣除應繳之個人所得稅金額,由甲方代扣代繳。
四、報酬結算方式
按算賬戶,乙方保證提供銀行賬號的真實性,並同意甲方一旦將款項轉入下述銀行賬戶,即視為乙方已經全部收到,乙方承諾不再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五、主要勞務地
乙方主要勞務地為______________,但根據甲方業務性質所需,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地區履行職責。
六、保險和醫療費
僱傭期間,乙方自行負責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金的繳納,如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發生傷亡疾病等情況,所有費用均由其自行或其家屬、親屬等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食宿、交通及其他
1、乙方食宿、交通自理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緊急情況的通知
乙方在出現重病、死亡或其它緊急情況時,緊急聯絡人的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乙方提供的資訊不準確而造成甲方不能及時聯絡到相關人員,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乙方責任
1、因乙方之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2、因乙方之過錯,造成他人損失或損傷的,甲方若因此被追究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十、終止合同
1、由甲、乙任何一方提前3天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解除合同。
2、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任一方可在通知對方後隨時解除或終止合同。
A乙方3次無故曠工超過6小時或連續遲到5次。
B乙方行為疏忽魯莽,不遵守紀律或有其它惡劣情況
C乙方在服務期間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
D乙方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或甲方指定的任務
F因乙方之過失導致甲方遭受較大損失,或造成不良影響等
G乙方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甲方特別虐待
H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乙方若單方解除、終止合同且不及時或不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報酬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
十二、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勞務期滿,自然終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11
僱主:
聯絡電話:
僱員: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此僱用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_____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一、義務和責任
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日和工時
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___至星期_____,每天從______點至______點,一週共_____小時。
四、報酬
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現金支付。
五、扣除款
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
六、主要工作地
僱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________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七、差旅費
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八、保險費
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儲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九、最近的血親的通知
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十、終止合同
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為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1)僱員__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2)僱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3)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4)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5)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6)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7)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8)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
十二、違約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
十三、其他
1、勞務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僱主(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僱員(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勞務僱傭合同12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便於甲方投資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_能夠順利運營,甲方決定聘請乙方作為該店的店長(即負責人),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聘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店)的店長,全面負責本店的經營管理活動。
二、聘用期限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_。
三、乙方一次性應向甲方交付聘用經營風險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拾萬元,作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擔保。合同終止時,乙方在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情況下,並與甲方辦理交接完工作手續後,甲方可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四、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決定本店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制訂本店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本店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負責對被聘用店長崗前培訓;
5、領導、監督乙方的工作;
6、裝置、裝修、配貨總投資20萬元。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定出具體的品種、規格。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本店的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行使一切經營管理職權,並接受甲方及甲方指定的負責人的領導、監督,保證本店長效管理,保值增值。
2、遵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擬訂本店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擬訂本店的基本管理制度。
3、聘用經營期間,若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同意。
4、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5、應於每月____日前據實向甲方報送本店的財務報表。
6、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甲方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7、保守本店的商業秘密和工作秘密,包括本店的資金狀況、法律事務、市場營銷策略、客戶情況、業務合同、員工薪酬、分紅獎勵等情況。妥善保管本店檔案、合同及內部資料。
8、不得盜買、侵佔甲方提供的貨物,否則造成貨物損失應當全額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不得將甲方配備給本店的車輛交付給未取得駕駛資格的員工駕駛,否則造成相應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應由其全部承擔。
10、對於收取的貨款,
①如果有比較大的流動資金應在次日(24小時內)回收,如不能回收按日利息1%收取(例從公司訂貨或訂產品等);
②如無特殊情況,應當及時上繳本店的財務人員,不得私自截留,侵佔或挪用。否則造成損失應當全額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
1、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店相競爭的業務。
五、費用管理:乙方每月應按實際情況列支經營管理中所發生的費用。
六、工資及利潤分配
1、乙方聘用期間不發工資,以該店年總純利20%作為獎勵。
2、利潤分配,該店年終決算後,總純利潤扣掉應給店長獎勵外,甲、乙雙方各佔50%。
3、年終結算時乙方若未完成年淨利潤_____萬元的,甲方可視情況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即終止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____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八、入股條款
1、本合同履行數年後,乙方能完成本店各項指標要求的,甲方允許乙方出資入股本店。
2、乙方選擇為入股方式。
(1)可以現金出資
(2)其自願從年終獎中提取一定數額參與入股。具體數額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入股後,甲、乙雙方的入股比例及利潤分配等事宜可另行協商確定。
九、合同解除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指出後____日內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後,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本店資產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39;,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二、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生效及文字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13
甲方:
乙方:
性別
學歷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休閒食品連鎖店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
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也可雙方約定為尋至崗位接替者止,約定期限為一個月。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元/月+雙方約定方式比例提成(含稅及個人保險)。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 元/月(含稅及個人保險)。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相關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及工作店址,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承擔相關損失。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協議》;附件二:《崗位職責書》;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法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僱傭合同1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勞務僱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便於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勞務地點:甲方在有園區一處,乙方在該處從事臨時性工作。
二、勞務內容及勞務方式:根據甲方經營需要確定時間及勞務內容。
三、勞務期限:根據甲方的經營確定,但甲乙雙方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對方解除勞務合同。
四、勞務報酬結算:按照每日元支付乙方勞務報酬元。
五、結算方式:根據甲方的考核及乙方的務工日,每月20日前支付。
六、勞務期間,甲方為乙方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辦理僱主責任險,投保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在勞務僱傭期間發生意外傷害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金抵頂甲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包括工傷賠償責任)。
七、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單位的規章制度及務工要求從事僱傭活動,如出現不服從管理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務合同,並根據乙方的表現扣發5-10天的務工報酬。
八、乙方需保證自己身體健康,無影響正常工作的疾病或家族遺傳史因素。如因乙方以上原因造成務工期間發生意外疾病或傷害,乙方自願承擔全部責任,同意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15
甲方(僱主):
乙方(僱員):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白天、全天24看護小孩;
2.幼兒早教輔導;
3.家務;打掃室內衛生、清洗衣物床單等日常家務;
4.包括一日三餐。
二、服務時間
1.住家裡,24小時看護小孩。
2.乙方每月無休假,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為2800元/月,1—30日為1個月;甲方於每月日發工資給乙方。
2.表現良好合同到期一次性付給乙方年終獎金3000元合同不到期自動取消。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4.乙方要出示:1身份證;2健康證;3家政員資格證;4育嬰證;5戶口本。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每逢過年時,年前二十八至初五放雙倍工資;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專案,細心照顧小孩做家務等;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付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扣除半個月工資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