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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協議協議書

有關借款協議協議書錦集6篇

  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借款協議協議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

  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借款人配偶: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保證人之配偶: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借款人於年月日向出借人申請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對借款人對出借人之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雙方就本借款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借款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 元(大寫: 元整),用途為。

  2、借款人收款賬號為:

  3、借款人如使用微信或支付寶賬戶收款的,收款賬戶為:

  4、如借款人收款賬戶為其他人的,則出借人向本協議指定賬戶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賬

  戶支付出借款項的,視為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履行完畢出借義務。

  5、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出借人將出借款項支付給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為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計算。

  第二條利息

  1、借款期內,借款人按年息%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屆滿或視為借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還未償還完畢本息的,雙方在本協議

  中直接確認確認將未償還的本息總金額計算為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為計算基數,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3、出借人利息收款賬戶為: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賬戶的,以出借人書面指定為準。

  5、借款期屆滿或視為借款期屆滿後,借款利息為期款期內利息上浮50%。

  第三條還款

  1、借款期限屆滿或視為借款期限屆滿的,借款人應立即還款,先息後本。

  2、借款人每月還款,超出當月利息的,剩餘部分視為借款人歸還的下月利息,以此類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內償還的借款期內所有利息償還完畢的,剩餘部分才視為歸還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還款的,借款人之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有義務在履行期滿後日內償還,包括借款人應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第四條擔保

  1、借款人及其配偶對借款人債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保證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之配偶對保證人的連帶保證責任承擔共同清償責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財產提供擔保,並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3、擔保及保證的範圍為:借款本金(含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約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差旅費、影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訴訟費、保全費等。

  4、保證人的保證期限為自借款人還款期限屆滿後三年。

  5、保證人提供以下財產提供擔保,並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6、就抵押物、擔保物拍賣變賣後的價款清償順序為利息、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律師費、差旅費、影印費、公證費等相關費用)、債權人墊付的訴訟費及保全費、借款本金(含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約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第五條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保證人或其配偶,被發現在本借款前有不誠信或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2)借款人與配偶離婚的,含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訴時即已視為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訴(被告)、執行(被執行人),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

  (4)保證人或其配偶有涉訴(被告)、執行(被執行人),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含20萬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資可能出現較大可能虧損,虧損金額可能在50萬元以上的(含50萬元);

  (6)其他可能影響出借人債權安全的情形的。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發函後日內,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證人及其配偶有義務償還借款本息及合理費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發函要求償還借款本息之日,即視為借款期屆滿。

  第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項下的文書、法院傳票、判決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簽收的,均視為已經送達。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證人及其配偶:

  第八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五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簽字後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

  保證人及其配偶: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乙方因信用卡還款,急需一筆資金週轉。(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續費,按次收取,借款額的1。5%) 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本次借款手續費為: 。 乙方必須於20xx年____月____日,前還清甲方。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續費,按次收取,借款額的1。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按天加收利率0。5% 。

  權利義務

  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簽定日期: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中國銀行分(支)行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徵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於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於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願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 帳戶,戶名 ,帳號,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於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帳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帳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並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後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並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據本合同擔保條款約定,因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八)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三條抵押人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四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六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八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二十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佈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須向 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並以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二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並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自願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四條保證責任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後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七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並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於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由於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借款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四條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採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透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後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資訊;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透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第三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4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用途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如實際收到借款與合同簽訂金額不符,以實際收到借款金額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使用者名稱: 信陽市博林置業有限公司

  賬號: 4100 1551 4220 5020 1289

  開戶銀行: 信陽建行羊山支行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3、如果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還款,自逾期之日起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百分之滯納金。

  4、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鑑於,年月日,乙方因所需向甲方借款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元整),約定借款期限為年,還款日期為年月日,利息為月息/年息。乙方向甲方出具借條後,甲方於年月日按照約定透過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轉賬借款總額萬元人民幣,乙方確認已收到該筆款項。現因家中經濟條件變更,乙方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故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延長乙方還款期限,雙方重新簽訂借款協議如下:

  一、借款總額:自年月日起,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項共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二、借款用途:乙方承諾該借款的用途為用於支出。

  三、借款利率:雙方協商一致,借款利息為。

  四、還款期限:乙方承諾於年月日前還款,全部清償。超期還款期限的,按乙方拖欠金額的月息%計算資金利息,直至乙方全部清償為止。

  五、其它:

  1、若因乙方無故拖欠、不予償還,導致甲方不得不進行催收或訴訟而產生的誤工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借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予以廢止。

  3、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並捺手印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出借人簽字捺手印):乙方(借款人簽字捺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為了充分利用閒置資金,願在互惠互利、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原則下,制定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 甲方願將本人 萬元美金借給乙方,乙方在確信借款入帳後,為甲方開出收據。借款期限定為 月,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借款年利率為 %。

  二、 借款到期時,甲方須憑本協議和由乙方開出的收據方能提取。

  三、 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將所借款項在規定的日期內交給乙方,如延遲付款,則乙方有權每日按所借金額的萬分之 收取罰息。

  四、 乙方保證在委託期限終止日,將甲方款項及其利息付給甲方,乙方如不能按期將到期款項付給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未交餘額的萬分之 的罰息。

  五、 如甲方提前收回借款,須提前 天通知乙方。

  (1) 乙方有權降低其利率,但不應低於活期存款利率。

  (2) 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

  六、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 本協議書從簽發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後自行失效。

  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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