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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方案

關於績效工資方案模板合集五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9篇,歡迎大家分享。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科學規範、便於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製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主動作為,有效推進學校工作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鼓勵先進,促進學校發展。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全過程公開,接受教師的監督。

  3、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節”的原則。獎勵性工資堅持向有突出貢獻的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照顧老年同志,堅持中小學統籌,相互調節,合併思考的原則,力求合情合理,科學規範。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計算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標準,分平行班和實驗班兩個梯隊分別比較,按照班主任量化積分進行排名,分出三個檔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檔次總和調平。只計算5個月。此項由政教處操作。

  2、領導崗位津貼:

  按照副校級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標準,同樣計算5個月,同樣按照各領導的工作表現分為三個檔次,每月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部分教師分三個級別評議。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由教育局考核。

  (二)計算人平總數工資。

  人平績效工資=(參與物件績效總和———班主任津貼總和—領導津貼總和)/參與人數(記為w)。

  (三)分別計算不同類別人群的績效工資。

  1、年滿58週歲以上教師的工資:此項系特殊人群,屬照顧物件,他們的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範圍,即得人平績效工資。

  2、後勤人員績效工資:由於他們沒有參與教學工作或參與教學工作量較小,無法統一標準,故單獨考核,按後勤人員的人平績效總額包乾,由校委會組織對後勤人員的平時工作表現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別比照教學人員的高、中、低檔進行。

  3、代課人員的績效工資,嚴格地說,代課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但學校要考慮,由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作出一定的補償。但補償的金額不得高於歷年來的金額。

  4、中心學校的人員的績效工資不納入此項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員統稱為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核辦法。

  1、教學常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10%納入計算,實行扣款制。按照常規教學檢查的標準和要求,每次檢查不達標,缺備課每節次扣5元,每次作業扣10元,監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閱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實行累計扣款,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準確的依據。

  2、考勤: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20%納入計算。仍實行扣款制。分為三類: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簽到扣5元,累計扣完為止。二是會議考勤,每次曠會扣20元,遲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為止。此兩項由政教處提供準確的依據。三是上課考勤,每次曠課扣30元,遲到每次扣10元,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30%納入計算,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如臨時性代課,每節3元,由教導處統一造表,還有臨時性抽調其他大型工作補助,由校委會統一研究決定,再按照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計算,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的教學資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計算早晚自習和輔導。本學期按照20周計算,每超出一點補3元,低於一點扣2元。不夠的錢用考勤、常規教學的扣款來補償。還不夠的學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結餘,平均補給所有的教學人員。

  4、教學成績: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40%納入計算,先計算特殊貢獻獎。此項由教導處統一造表。

  (1)教師四優評比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論文獲獎、教案評選及新聞報道發表:省150元、市80元、縣50元,講課說課比賽獲獎的省級及以上的300元,市級150,縣級100元。教師獲得榮譽模範的市級及以上150元,縣級100元。

  (2)輔導學生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以檔案或證書為準。國家級每人次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縣一10元,縣二5元。縣三沒有。涉及到三科聯賽的綜合名次的可重複計算。

  再計算教學成績,取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兩次成績,按照學校計算成績的積分制度進行。其中期中佔40%,期末佔60%,也可按照檔次進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麼第一名就獎100元。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根據《**縣教育體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20xx]47號文)規定,對任課教師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情況等方面的內容。有下列情形者,分別扣除相應的分數,此項扣完為止。

  1.強制、誘導學生購買各類教輔材料或變相銷售教輔材料的(2分);

  2.暗示、索娶接受學生及其家長禮物的(1分);

  3.不能按課程安排上、下課,空堂、隨意出入課堂、酒後進課堂、課堂上抽菸或課堂上接打手機的(2分);

  4.擅自安插學生或私自調班、調課、清退學生的(1分);

  5.無故不參加學校大型公共集體活動的(1分);

  6.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學校通報批評的(1分);

  7.亂收費亂罰款的(1分);

  8.其它違規違紀行為的(1分)。

  考核說明:

  對教師職業道德的考核分為教師評議、學校評議和違紀扣分三部分:

  (1)教師評議(50%):由各校組織全體教師(教幹除外)依據上面的8項指標,給全體任課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注:屬於一票否決的不參與打分)

  (2)學校評議(50%):由各校教幹根據上面的8項指標對全體任課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以上兩項合計即為該教師職業道德最後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全校最高分×10即為個人職業道德最後得分。

  (3)違紀扣分:

  ①對於學校及以上各級主管部門在平時的抽查中發現有違反以上8項指標的教師,由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依據記錄扣除相應分。

  ②違反上述8項記錄的教師,有人民來信或舉報,經學校落實屬實的,由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依據記錄扣除相應分。

  二、職業能力(10分)主要考核教師實施教育教學的各項專業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學能力、教研能力和專業發展能力等方面的內容。

  1.教育能力(2分)積極主動參與班教導會、家長會,並能及時幫助學生分析、解決存在的問題;開展積極有效的德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動。

  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育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2.教學能力(4分)正確有效地把握使用教材,課堂教學基本功紮實(包括現代教育教學手段使用正常有效)(3分);積極開發校本課程、綜合實踐課程(1分)。

  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學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3.教研能力(2分)提供校內外公開課、研討課、專題講座、經驗交流等活動;完成規定的教學反思、聽課、評課等工作。

  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研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4.專業發展能力(2分)積極學習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認真做好理論學習筆記;積極參加各類教研活動並能充分展示運用新教育教學理念的能力。

  考核說明:

  對教師專業發展能力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三、工作表現(40分)

  1.工作量(23分)主要考核教師出勤和承擔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情況。出勤(10分)根據各學校的考勤制度執行;教育教學工作量(13分)首先計算出學校教師的最高課時工作量,計滿分13分。其他教師按其實際工作課時工作量除以最高課時工作量再乘以13為最後教育教學工作量得分。按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的規定,由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計入工作量。

  考核說明:

  (1)出勤(10分):嚴格按照中心校考勤制度和各校實際考勤情況進行量化賦分。

  (2)工作量(13分):分為任課工作量(6分)、輔導學生工作量(6分)和附加工作量(1分)三部分。

  ①任課工作量(6分):按照《**鎮小學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工作量規定的係數,進行累計相加的辦法,最高記6分,用個人最後得分÷最高分×6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②輔導學生工作量(6分):按照《**鎮小學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規定的係數,算出每位教師所帶學生得分,最高分記6分,用個人最後得分÷最高分×6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③附加工作量(1分):嚴格按照《**鎮小學教職工綜合評價方案》中的有關規定執行,最高分記1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以上①②③三項合併起來即為教師工作量最後得分;(1)(2)兩項合併即為工作量最後得分。

  2.教學常規(15分)主要考核教師的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備課、課堂教學、單元檢測、作業設計和批改、輔導學生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等,重點是完成規定的教學目標。各校依據綜合評估方案執行。考核說明:

  對教師教學常規的考核實行兩級評價:中心校評價和學校評價。

  (1)中心校評價學校:中心校依據平時的檢查和抽查情況評價學校,並給出標準分。

  (2)學校評價教師:各校根據對教師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和抽查記錄,依據中心校給出的標準分評價到每一位參評教師。

  3.德育工作(1分)主要考核教師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履行全員育人職責、關注學生差異的情況等,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困生”和品德上有偏差的學生情況。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根據衛辦3號檔案《區衛生系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精神,為做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充分調動本中心工作人員積極性,經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試行)》並經全體職工審議透過。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科學合理“原則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在實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物件

  1、分配物件:為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現為3人)。

  2、不參加分配物件: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

  3、當月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病事假當月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產、婚、喪、帶薪假),不計入事假天數。

  四、分配額度及構成

  本單位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額度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礎性績效工資3360元進入基金冊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職務(崗位)補貼、工作量(任務)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

  五、分配及發放辦法

  (一)職務(崗位)補貼分配辦法

  職務(崗位)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5%,每月3人為336元,按月發放。

  1、正股級崗位補貼140元;

  2、副股級崗位補貼120元;

  3、科員崗位補貼100元;

  4、以上職務兼職的取高崗位的補貼+低崗位補貼的一半。

  以上合計:300元餘額36元

  (二)工作量(任務)補貼分配辦法

  工作量(任務)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75%,每月3人為1680元,按出勤情況、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加班情況等,按月發放。

  1、出滿勤每人按200元發放,對“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計缺勤。因病事假當月累計十五天以下,請假一天扣發30元,遲到三次扣發20元,曠工一天扣發當月滿勤補貼。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發放,工作中出現差錯或失誤一次扣發50元,效能告誡一次扣發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發放。

  (三)業績獎勵分配辦法

  1、業績獎勵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3人224元12個月2688元,作為年終獎發放。

  2、年終考核合格的約按700元發放,工作中被評為優秀的另獎500元。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每月或年終考核公示無意見後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一)崗位工資的實施。

  1、專業技術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按本人現聘用的專業技術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具體辦法是:聘用在正高階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一至四級崗位工資標準,其中執行一級崗位工資人員,需要經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階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五至七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八至十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助理級專業的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十一至十二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員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十三級工資標準。

  在事業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設定專業技術崗位並完成崗位聘用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暫按以下辦法執行:聘為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執行四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副高階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七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中級專業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十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助理級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十二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員級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十三級崗位工資標準。待完成規範的崗位設定並按規定核准後,專業技術人員再按明確的崗位等級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

  2、管理人員。

  管理人員按本人現聘用的崗位(任命的職務)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具體辦法是:聘用在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一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的部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二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局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三級職員工資標準;聘用在局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四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處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五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處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六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科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七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科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八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科員崗位的人員,執行九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辦事員崗位的人員,執行十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現聘用的崗位(技術等級或職務)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具體辦法是:聘用在高階技師崗位的人員,執行一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技師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二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高階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三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中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四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初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五級崗位工

  資標準;聘用在普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普通工崗位工資標準。

  國家制定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規定,對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崗位等級設定進行管理。各地區、各部門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報人事部備案。各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意見,按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崗位等級具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規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級工資的實施。

  工作人員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職年限和所聘崗位,結合工作表現,套改相應的薪級工資(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併計算的所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見習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是指在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未計算為工齡的學習時間(只適用於這次分配製度改革,不涉及工齡計算問題)。在校學習的時間以國家規定的學制為依據,如短於國家學制規定,按實習學習年限計算;如長於國家學制規定,按國家規定學制計算。

  任職年限,是指從聘用到現崗位當年起計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職年限的計算截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人員按現聘崗位套改的薪級工資,如低於按本人低一級崗位套改的薪級工資,可按低一級崗位進行套改,並將現聘崗位的任職年限與低一級崗位的任職年限合併計算。

  工作人員高等級的崗位聘用到較低等級的崗位,這次套改可將原聘崗位與現聘崗位的任職年限合併計算。

  工作人員按套改辦法確定的薪級工資,低於相同學歷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薪級工資的,執行相同學歷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薪級工資標準。

  (三)績效工作的實施。

  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

  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績效工資分配的實施辦法。

  事業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範的分配程式和要求,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績效工資分配應以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合理拉開差距。

  (四)津貼補貼的實施。

  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範圍和類別的評估指標體系,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和實施範圍、類別調整機制。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方案另行制定。

  規範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管理。對在事業單位苦、髒、累、險及其他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制定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政策和規範管理辦法,規定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的專案、標準和實施範圍,明確調整和新建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的條件,建立動態管理機制。除國務院和國務院授權的人事部、財政部外,任何地區、部門和單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專案、擴大實施範圍和提高標準。

績效工資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作用,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根據《英德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英人字43號)和《石灰鋪中心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製度改革的原則

  1、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

  2、優質優酬,注重績效的原則。

  3、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幹傾斜的原則。

  4、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

  三、學校統一考核的專案及標準:

  1、行政崗位津貼:校長是學校班主任津貼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學辦公室統一進行考核發放。

  2、班主任津貼:以50元為基數,每生再加2元,計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貼。(n為班級人數)

  3、報賬員:按每月30元發放,並由學校考核發放。

  4、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中心小學提取行政崗位津貼後,按餘額人平到學校由學校進行考核發放。

  四、考核內容和量化辦法

  考核分五個月計算,一學期合計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師出勤情況。病假(附醫院證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10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英教100號)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2、工作量(30分)。

  課程由學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課教師每節1分,事假每節課扣相關教師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關教師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學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辦法

  (1)關於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參與教育科研課題獎、學科技能競賽獎、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優秀課評比獎、承擔公開課等分別視級別加3—15分不等。

  (2)班級管理評比等優秀的由學校加5—20分。

  (3)學校領導按每週1、5課時加3分計算。

  4、教育教學教程(30分)。

  (1)備課。每缺1次備課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2)上課。不按時上課、遲到(上課鈴響後5分鐘未進教室)扣1分,擅自離開課堂(超5分鐘)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為止。

  (3)認真批改作業。採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時教師予以書寫鼓勵性的評語,作業不及時批改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另有規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為止。

  (4)認真輔導。對“培優扶差”物件生採取個別輔導或談話每月一次,並作好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5)認真考查學生。落實“週週清”及單元測試工作,沒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6)教師聽課。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按要求寫好聽課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學期進行統計考核。

  (7)不服從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除公差或婚喪嫁娶產假外,()缺1次或1節扣1分,缺1天扣6分;曠課1次或1節扣3分,曠課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時按質完成學校佈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學業績(30×5)。

  教學成績,由學校制訂制度分三個等次按學期進行考核。一等獎100分;二等獎98分;三等獎95分;未達到三等獎85分。具體如下:(按百分制計算,擔任雙科的取平均值計算)。

  學前班、一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獎;平均分70—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9分三等獎。

  二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8—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73分三等獎。

  四年級語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四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語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0—65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5—59分三等獎。

  五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英語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注:凡抽考科目獲鎮前五名分別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報帳員津貼)

  -------×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享受學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假累計超過3外月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產假除外)。

  (2)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查測試任一項得分為零的教師;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當事人;

  (4)脫產學習的;

  (5)停發工資的;

  (6)學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自動離職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相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實際計算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根據工作職能,相關工作由學校領導小組於當月28日負責統計,個人月得分公示3個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鋪大田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

  組長:丘仕恆

  組員:張大漢;許志強;劉桂芬。

  八、本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透過並報石灰鋪中心小學批准後實施。

  附教師簽名:

  大田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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