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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社團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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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石油大學老年書畫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中國石油大學老年書畫協會(以下簡稱“協會”)。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我校離退休職工自發和自願組成,為實現老有所樂、老有所成的宗旨開展各項活動的群眾性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在中國石油大學離退休處老年大學領導下實行會長負責制。

  第四條本協會的基本任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石油大學離退處的各項規章制度。

  (2)開展有關書畫活動,弘揚祖國文化,歌頌祖國、宣傳文明社會。

  (3)增進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書畫特長。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五條、協會的業務範圍:

  (1)組織會員聯誼會,密切會員間的資訊交流;

  (2)組織策劃會員的書畫交流活動;

  (3)組織策劃本會會員內部書畫展覽;

  (4)組織會員參與社會上各種書畫交流活動;

  (5)開闢與協會有關的交流平臺,供會員交流;

  (6)為協會會員提供各種與協會相關的服務。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本協會的會員實行個人會員制。

  第七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程式:

  (1)擁護本協會章程,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2)提交入會《會員登記表》,提交理事會討論透過;

  (3)按年度繳納會費。

  第八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 對本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4) 對本協會財務帳目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九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 遵守協會的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2) 積極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維護協會形象;

  (3)按時交納會費(含相關活動經費);

  (4)會員對自己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5)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會員退會:有下列情況之_者即為退會:

  (1)會員本人申請退會(可口頭申請);

  (2) 未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一條、會員除名: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和本協會章程的,經理事會表決透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審議透過協會章程和協會選舉辦法;

  (2)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3)審查和透過理事會的年度規劃及財務報告;

  (4)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透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理事會是本協會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1)本協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共7人組成,設會長1人、副會長2人、秘書長1人,理事3人,均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並報離退休處備案(協會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減少或增加成員);

  (2)理事會盡量做到分工明確、運作有序、辦事高效;

  (3)理事會的職權是:

  a)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b)向會員大會報告年度規劃和財務狀況;

  c)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d)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e)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4)理事會各組成人員的職責:

  a)會長:全面負責協會工作;

  b)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並負責協會活動的會籍管理。

  c)秘書長:負責協會的各類檔案的書寫和收發及整理,協會通知的擬定和整理。負責協會的物資帳務處理,保證帳物相符,並協助做好安全與後勤工作。

  (5)協會的理事會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a)熱誠協會組織工作,不計報酬;

  b)在本協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c)身體健康,能堅持本協會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條、協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協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透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根據協會規模的大小,可以設定若干小組,每個小組可設小組長一名,作為協會兼職聯絡員和資訊員並負責小組活動的組織開展。

  第五章、資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則

  第十七條、協會經費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活動經費);

  (2)離退休處下撥的資金;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條、會員會費的交納:會員按年度繳納會費,即在每年度末繳納下年度的會費。

  第十九條、經費的使用:

  (1)會員交納的會費及協會組織活動產生的費用須用於本協會正常開支,不得挪作他用;

  (2)會員繳納的書畫裝裱費用按實結算。

  第二十條、建立健全協會的財務規章制度,強調公開,透明化管理:

  (1)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全部要開具正規發票,有活動參與人員兩人以上證明後,交會長審批;

  (2)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確帳目,所有帳目要及時入帳;

  (3)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協會的財產;

  (4)協會理事會定期對協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稽核。

  第廿一條、協會的資金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協會理事會和離退休的監督。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廿二條、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協會會長負責,並定期向理事會報告。

  第廿三條、協會的安全管理:

  (1)協會所有的活動開展必須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會員開展活動時必須遵守活動場所的規章制度,絕不允許有黃、賭、毒等違法違紀行為;

  (2)會員一般情況下只能在協會指定的場所開展活動,若有新增地點,必須在活動開展前報理事會審批;

  (3)會員在開展活動時必須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得出現有損學校和協會的形象、協會名譽的行為;

  第廿四條、協會的活動管理:

  (1)協會每年按計劃組織活動,活動計劃發至個人;

  (2)協會會員不得借用本協會的名義開展與本協會主

  題無關的活動,嚴禁開展不健康的活動;

  (3)相關活動公告將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在協會活動地點公佈,重要的緊急活動另行電話通知。

  第廿五條、協會的宣傳管理:

  (1)協會的所有宣傳工作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包括協會每次活動資訊的釋出,協會大型活動的策劃工作;

  (2)理事會的其他成員應當協助辦公室的宣傳工作;

  (3)以小組為單位開展活動的,各小組長是本次活動宣傳報道的第一負責人。

  第廿六條、協會的會籍管理:

  (1)協會會員的發展、會籍的管理由協會辦公室負主要責任;

  (2)協會會員一旦入會,會籍儲存一年,履行協會章程,積極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下一年。自動延續其會籍;

  (3)按年度建立會員名冊,妥善儲存相關的材料。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廿七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透過。

  第廿八條、修改後的章程報離退休處備案。

  第八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廿九條、協會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登出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建議。

  第三十條、協會終止前,經會員大會指定人員清算財務情況。

  第三十一條、協會終止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透過。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經離退休處辦理登出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表決透過。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離退休處備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