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經營協議書> 精選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文錦集九篇

合夥經營協議書

精選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文錦集九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經營協議書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X 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摩托車修理行,特訂立本契約。

  1.車行正式名稱為“宏達摩托車修理行” (以下簡稱“車行”)。經營門面設在×X市X X路X X號 。

  2.車行經營範圍為:摩托車修理,摩托車零配件零售。經營方式為: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佔。

  3.合夥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車行總投資為XXX元。甲方投資×X元,佔總投資額55%;乙方以XX市X X路XX號私房門面作為投資。作價XX元,佔總投資額45%。投資繳付日期為XXXX.XXX年X月X日。

  4.合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夥雙方的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合夥經營所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6.利潤分紅與風險承擔:(略)。

  7.甲乙雙方的分工:(略)。

  8.會計、出納的任用及財務管理方式:(略)

  9.違約責任:(略)

  10.契約糾紛的處理辦法:(略)

  11.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XXXX(印)

  乙方簽章:XXXX(印)

  XX X X年X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經過以上多方股東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合夥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專案名稱:

  經營地: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專案業務範圍為。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條:出資額

  一、出資總額為:

  1、甲方以出資,佔合作專案股份的%。

  2、乙方以出資,佔合作專案股份的%。

  3、丙方以出資,佔合作專案股份的%。

  4、丁方以出資,佔合作專案股份的%,

  本協議簽訂後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條:合作人職責:

  一、負責;

  二、負責;

  三、負責;

  四、負責;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各方都有權參加該合夥專案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所有的資金用處和運營情況。日常支出以及採購需經合夥各方同意,擇取市場最優惠價格進行採購。一切合理收入與支出均由收據或發票進行結算。各方可保留每月稽核該專案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各方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賬目。如專案可疑且當事人不能給予合理解釋的,專案合夥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專案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做賬。

  合夥專案每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經營狀況做到清結。

  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股利)。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資份額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每年月份彙總上一度公司盈虧狀況,作為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股利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發展,公司後期會吸納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專案經營期間出現虧損的情況下不允許退夥,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且投資及所佔股比不予退還,由其他合夥人按比例稀釋。

  2、當然退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違約一方的股份不予退還,由其他合夥人按各比例擁有。

  ① 未按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其他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相關只能管理部門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份,合作人各執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專案)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透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4

  全體合夥人經協商,對共同出資養殖水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殖經營場地及概況

  養殖經營場地: 面積:大約 畝。

  二、養殖經營場地的性質

  養殖場地為租用,租期20年,從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租金:每年每畝交納承包費折黃谷800市斤,每年10月底共交納黃谷58480斤。

  三、股東姓名、出資額及股份設定

  1、養殖總資本280萬元,每出資1萬元按1股計算。

  2、股東姓名、出資額、所持股份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所持股份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所持股份

  四、養殖經營:人員分工,工資計發,待遇和財務管理

  因現有政策限制,租用養殖場地由全體股東委託 作為代表,將租用養殖場地登記人為 。 作為名義上的租地人,應按全體股東的表決意志決定養殖的種類、聯營、入股、出租、轉讓等事務的具體辦理流程,不得擅自處置養殖場,否則應向全體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養殖經營總負責人為 ,養殖 主要由 負責指導、養殖其它魚類,具體負責人為 。工作範圍:負責管理好養殖場的各種投放、捕撈、售魚等工作。財務管理由 任出納, 為會計。

  工資計發: 月工資暫定為20xx元,招聘的工作人員為3名,工資暫定每月1500元。

  財務管理:

  1、出納、會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凡發生收入和支出必須堅持完善手續(總負責人籤批),做到帳、卡、據相符。

  2、投放魚苗的價格和售魚的價格應需有三位股東以上(包括總負責人)同意並簽字。其它1000元以下的開支需有兩位股東同意並簽字。小額開支 1個月報一次帳。

  五、出資方式:

  先出資所持股份70%的股金,剩餘30%在20xx年4月30日前付清。

  六、股份的轉讓和以後增股:

  1、股東若轉讓股份需經其它股東同意方能有效。

  2、若以後有新參股人員,具體事宜由股東會商量決定。

  七、終止清算:本協議在租期滿後,應予終止並按下列順序進行清算。

  1、所欠在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

  2、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3、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紅利或承擔虧損債務;

  4、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九、本協議經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盡事宜,在實施中逐步完善。

  各股東簽字:

  持本協議股東簽字:

  年 月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互惠互利原則下共同合作經營xx省xx市xx區xx養殖合作社砂石料廠,特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只執行遵守:

  1、合作地點和期限:作期限:以年月日簽字之日起生效。

  2、出資方式:甲方以xx省xx市xx區xx養殖原有的砂石場、剷車、房子等場所的所有東西、經營權作出資,其餘的由乙方出資,乙方以新投資的機器裝置出資,共同開採經營玉輝養殖料砂場。

  3、甲方對其與村委會的承包協議負責,並確保砂場經營不受外部干擾,如由於上述原因造成砂場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出資的生產裝置協議到期後歸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5、利潤分配:甲方按總營業額的40%分紅,乙方按總營業餘額的60%分紅,如有欠賬的收回欠款後馬上結清,賬目分紅十天結一次,如有黃金也按以上比例分配,稅收雙方

  按收入比例承擔。

  6、職責分配:甲方負責xx養殖料砂場的承包費用、開採證和營業執照的相關費用,國家的正常稅收由甲乙雙方按分紅比列分配。

  7、甲方負責聯絡借用村裡現有的變壓器,費用由砂場承擔,如果以後需擴大生產,再增加安裝變壓器,甲、乙雙方按利潤分配的比例出資,合同期滿後歸甲方所有。

  8、財務管理,甲方負責收票,乙方負責出納、開票、收款,賬目當天結清,石料出售價格按市場價格定價。

  9、工作分管:甲方負責銷售,乙方也可以幫甲方搞銷售,要求每月銷售砂石料不得低於10000m3,以現金銷售為主,若有欠賬,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同意後方可銷售,欠賬不得超過一個月,彼此雙方有權在分紅款中扣回,誰欠賬誰負責,未追回的欠款如果是甲方欠銷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乙方欠銷由乙方負責,乙方有權在甲方的分紅款中扣回屬於乙方的款項。

  10、乙方負責生產,月產量不得低於10000m3,根據市場行情,乙方還可追加投資提高生產能力,儘量滿足市場的需求。

  11、如果銷售發生滯銷,產生長期堆貨或為遠期銷量目標需要存貨時,甲乙雙方應墊付電費、柴油、修理、生產工資等費用。

  12、違約賠償:在乙方全部裝置進場生產後,因甲方未處理好相關政策和人員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甲方賠償乙方每天計人民幣壹仟元的損失,如果以上因素造成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賠償給乙方裝置拆裝費400000.00元(大寫:肆拾萬元)裝置由乙方自行處理(由於自然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3、由於乙方違約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每天同樣給甲方賠償損失人民幣壹千元,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全部裝置(機器故障或庫存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1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協商未果,上訴法院。

  15、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簽字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6

  (公章)

  年 月 日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專案: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裝置: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透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透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年 月

  公證或簽證機關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7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夥人丁: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初期合夥賬戶、出資額、方式、期限

  1、初期合夥賬戶:甲、乙、丙、丁四方以_____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戶為合夥企業初期賬戶。戶名:卡號:。

  2、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強制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強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強制退夥: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禁止的行為;

  ④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經甲、乙、丙、丁方共同推舉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負責人在處理重大經營事項時,須取得其他合夥人的書面授權。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各執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合夥人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8

  甲方:__ 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 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 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個人擁有的車牌號__________;發動機號 ;車架號: 汽車(以下簡稱合夥車輛)分一半產權給乙方。整車計價人民 幣 萬元整(¥ ),車輛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合夥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 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1、乙方出資 萬元,佔購買合夥車輛總額的二分之一產權份額(即50%),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分配合夥經營所得收益;

  2、雙方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車輛購置手續,並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

  3、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始終屬於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即各佔50%所有權;

  4、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合夥車輛在合夥前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5、合夥車輛由雙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6、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出示每月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於每月 日進行結算,盈餘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當月雙方合夥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雙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擔虧損。經營當中產生的債務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擔。

  三、 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5、其它有關合夥車輛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任何一方單獨對合夥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 本合夥協議為甲、乙兩方入夥,若有第三人申請入夥,必須要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對於第三方的入夥條件、入夥資金以及入夥後的債權債務比例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五、 在合夥經營期內,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夥關係,解除後的車輛處置,債權債務處理等問題由協商解決,對於主動退夥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經營車輛的權利。

  六、 合夥專案的經營需要本協議雙方的一直同意後,方能運營;對未經另一方同意而私自開展運營而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私自決定營運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另一方一切損失。

  七、 營運車輛的日常運營費用及運營收入由甲方負責收付管理並詳細記賬,所有票據先由甲方進行管理,每月與乙方核對賬務後交由乙方儲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時間對甲方的賬務進行核實,稽核監督賬務的真實性,對發現出具虛假賬務的,經乙方核實後,乙方可立即中止合夥事宜,並要。

  求甲方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每月經營收入的盈虧由甲方於每月月底之前進行統計並形成報表,由乙方核實後簽字。

  八、 合夥運營車輛由雙方聘請專業司機人員駕駛,聘請事宜需經雙方同意,聘請合同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以明確聘金給付及其他權利義務。

  九、 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十、 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十一、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雙方各一份。車輛掛靠 公司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乙方: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9

  合夥經營協議書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 出生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遊戲廳”,為明確各方的權利以及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如下:

  第一條 合夥經營專案:遊戲廳

  第二條 門店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夥人 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三份比例,各合夥人分得一分。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

  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

  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

  分。

  3、幾合夥人不承擔其中之一合夥人本經營協議外的所有

  的債權債務。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火人享

  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兩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

  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

  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他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以________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以負責人意見為主。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合夥人因其他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指定的法定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經三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和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是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簽署地管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