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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

實用的合夥協議書範文錦集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夥協議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本協議未規定或與法律法規不符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一章 企業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一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

  第二條 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經營範圍

  第四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合夥期限為 年(自由選擇是否約定合夥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五條 普通合夥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姓名或者名稱

  住 所

  第六條 有限合夥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第四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七條 合夥人共出資 萬元,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為:

  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價格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評估辦法)。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方式出資。

  合夥人應按期足額繳納出資。以非貨幣形式出資需辦理財產權轉移的,辦理完財產權轉移手續方為繳付完成。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該條可根據合夥人之間實際約定,規定相應內容)

  第六章 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第九條 必須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第十條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 或者按照合夥協議自行約定 ),委

  託 個合夥人為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該合夥人應按照合夥協議或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

  作為合夥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夥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第十一條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

  夥事務;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十二條 執行合夥事務人未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登記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執行事務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列舉事由)

  對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第七章 入夥、退夥

  第十四條 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普XX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約定合夥期限的適用)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三)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四)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列舉退夥事由)。

  (未約定合夥期限的適用)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七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夥人外,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 合夥人符合本協議第十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第十九條 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夥。

  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

  第二十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第二十一條 普通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八章 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的轉變

  第二十二條 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條 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約定合夥期限的,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列舉事由)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夥企業解散時,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條 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第三十條 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署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三十一條 合夥企業登出後,原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經全體合夥人簽署後

  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本協議,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經全體合夥人簽署後生效。

  本協議未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依法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合夥企業留存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夥人簽署(自然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單位蓋X):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一、聯營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營專案_________________。

  二、聯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聯營機構及職責____________

  四、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

  1.投資方式及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資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_________;乙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________。

  五、勞動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財務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盈利分配及虧損負擔

  1.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虧損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聯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退出聯營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聯營期滿後的財產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免責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聯營方各執1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送____等單位各1份。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約代理人)_______法人代表:(簽約代理人)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3

  為了共同開發“美樂滋”市場,保障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以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美樂滋”加盟店

  一、“美樂滋”加盟店是提供漢堡、炸雞、飲料製作及銷售的經營實體,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開發的技術、形象管理等統一系統。

  二、乙方為甲方第 47 加盟店,該加盟店地址為:(省) (市縣)(鎮

  三、乙方為甲方“奧麥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術、配方比例、商標圖案,及形象設計等無形資產都歸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所有的後廚裝置、兒童樂園及原料由甲方統一配送,以確保品質要求,更加鞏固“奧麥客”品牌的質量,獲得更大的利潤。

  二、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義務相互提供貨源支援,乙方需向甲方購買的原物料,甲方應確保貨源充足及價格合理,不得惡意斷貨或限制供貨數量,抬高價格製造障礙。

  三、甲方須保證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術操作及醃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須保證乙方經營期間的可靠技術,開業培訓至可勝任為止,繼續保證今後經營中給予技術加強培訓指導。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貨款後及時配送所訂的貨物。甲方負責提供餐廳系統管理的培訓及具體操作流程管理資料。

  六、甲方須保證乙方在合同內,約定商業區的經營資格。(周邊一公里內不再開設第二家美樂滋加盟餐廳)。

  七、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簽定後積極配合乙方各項籌備工作。

  八、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提供辦理營業所需的相關的資料。

  第三條、乙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對外具有合法獨立經營資格,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上接受甲方的支援和指導,由甲方提供相應材料自行籌備辦理加盟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手續。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和經營方式規範加盟店,保護、發展“美樂滋”品牌,使用“美樂滋”為招牌設計主題字樣,不得變更“美樂滋”的商標圖案及顏色。

  三、乙方準時招收員工及管理人員到甲方直營店接受培訓。(接受培訓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保證讓全體職員按照總店標準課程培訓)。

  四、合同簽字定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費: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內收加盟費人民幣叄萬元整;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費伍萬元整(經營面積若與所報面積不符的,超出的面積按伍萬元加盟

  費加收)。同時支付生產區專業平面佈置圖設計費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同簽定後乙方工商名稱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將加盟店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影印件,送甲方備案。

  五、如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提供備案證件不符合實際情況,不按總店統一裝修設計廣告燈箱、餐廳門面、後廚佈局,或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須按第一條的約定的經營地區經營,任何形式的變更經營地區(包括但不限於:超出約定地區,增開經營場所,支援第三方經營等)都將被視為違反合同約定,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七、乙方應妥善保護加盟店的技術,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複製、傳播甲方技術、配方比例等相關資料,否則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八、乙方違反合同或提出結束合同時,乙方則必須拆除所有與加盟店商標圖案相關的招牌及字樣設施,不得繼續保留,否則將被視為侵犯知訓產權。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若違約,應全額退還乙方加盟費,並賠償其籌備該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若違約,限消加盟資格,加盟費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損失,應負責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簽定合同: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處簽字和帶下劃線部分外,其他內容手寫無效。

  三、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意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時間:年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月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雙方合作經營遊藝場一事,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經營遊藝場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完善的經營遊藝場過程中所需要的一切合法證照【公安、文化、工商、稅務、消防】等合法證件。

  2、甲方應做好公、檢、法等相關管理部門的疏通關係,為正常營業提供良好的保障。

  3、因公關不力所造成的乙方機臺裝置被人為損壞、查封、罰沒等,甲方負責應在兩週內歸還乙方機臺裝置,如機臺裝置損壞的或無法取回的,甲方負責按原價賠償乙方。

  4、甲方負責遊藝場保衛安全工作,因保衛安全不力造成工作人員及顧客被抓、被盜搶或第三方故意行為造成的任何損失,有甲方負責。

  5、甲方負責提供經營遊藝場的一切配套設施,其配套設施包括:房屋、裝修、座椅、燈光、供水電裝置及場地佈置設施、設施費用由甲方負責。

  6、乙方機臺裝置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內乙方機臺裝置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轉讓或出租,不得做任何形式的抵押,自雙方合作後甲方不準在經營遊藝場內放置其他廠家任何性機臺裝置。

  7、本遊藝場行政管理由甲方負責,人員管理,日常工作管理不善發生問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遊藝場所需足量機臺裝置,乙方收到甲方機臺裝置保證金後15日內提供所有機臺裝置(以機臺裝置清單為準)。

  2、乙方在遊藝場經營業績不佳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對場地運營效益不佳的機臺裝置做出調整,以達到最佳業績。

  3、乙方負責遊藝場機臺裝置除錯,維修及保證機臺裝置正常運轉,甲方不得干涉。

  4、乙方機臺裝置正常配件和返廠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遊藝場的其它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5、乙方負責監督遊藝場的經營炒作,協助管理,監督管理,委派機臺裝置管理人員及技術維修人員。

  6、乙方要求甲方委派經理或會計,雙方每天共同查帳、結算、共同解決營業中的問題。

  7、乙方在經營遊藝場同時,委派的工作人員,乙方有權調換,甲方不得干涉。

  三、合作模式

  1、本合同簽訂生效時,甲方需付給乙方機臺裝置保障金百分之五十(以機臺裝置清單為準),作為風險保障金(不計算利息)終止合同時機臺裝置乙方運回後,全額退還甲方保障金(以收條為憑)。

  2、甲乙雙方的利潤分配比例為:甲方_____ %,乙方____%,每日甲方按乙方機臺裝置

  賬目的____%給乙方當日結算利潤,進行現場拆賬,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進行拖延,如甲方出現拖延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負責機臺裝置從廠家到經營遊藝場的運輸費、裝卸費;乙方負責從遊藝場回程的裝卸費、運輸費。

  4、甲方負責乙方機臺管理,人員及技術維修人員的餐費、住宿費、及乙方員工每月工資_____%的費用。

  5、甲乙雙方合作期為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作到期後雙方另行簽約。

  四、其他事項說明

  1、本遊藝場經營炒作期間制定的優惠政策,贈分發放卡及抽獎活動等,需雙方共同協商管理,制定方案執行。

  2、甲乙雙方商定:在運營欺間遊藝場機臺裝置出現正常故障或一般故障造成損失由雙方按分成比例共同承擔協商解決(如:機臺定板、跳分、當機、非正常出牌、顧客娛樂中的糾紛等)。

  3、雙方在合作期間,當經營達三個月,本遊藝場效益不佳、突發事故或因政策因素使遊藝場無法營業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將所投入機臺裝置撤回,甲方不得有異議,保障金退還甲方(如乙方機臺裝置有任何損壞甲方需按原價賠償乙方)。

  4、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待變動時,應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簽約後生效並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設立,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甲方佔_____%出資額,甲方願意將其佔合夥企業_____%的出資額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

  合夥企業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合夥企業擁有的_____%股權,成為有限合夥人。

  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資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夥企業_____%的出資,根據原合夥企業合夥人協議規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夥企業_____%的出資額以人民幣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款支付完畢後,乙方根據合夥人協議享有相應的收益的權利。

  二、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出資額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出資沒有設定質押,保證其出資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夥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夥企業自乙方繳足所有轉讓款之日起_____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後,乙方成為上述受讓“合夥企業”財產的合法出資者,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和合夥人之間的合夥人協議的約定分享合夥企業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企業登記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並且乙方付清轉讓款_____日內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一份。

  轉讓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讓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合夥人:甲(姓名),男,身份證號:現住址:市街道號

  合夥人:乙(姓名),男,身份證號:現住址:市街道號

  合夥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同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非學歷性輔導班培訓專案,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40%,60%。

  第二條本輔導班由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工商登記、納稅、年檢等其他必須的手續,雙方約定由甲方出任本輔導班營業執照上的法人代表,代表本輔導班對外履行職責。

  第三條本輔導班經營期限暫定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風險、共同盈虧。

  第五條輔導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因該輔導班發生的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一次性足額清償自己應當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因合夥人一方的重大過失或者故意使本輔導班對外承擔債務,或者損害本輔導班的利益,雙方在承擔完對外的責任後,無過錯方可以向由過錯方追償,此部分追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各自投資比例應當承擔的金額。

  第七條他人可以入夥,但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同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因本協議或者在合夥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xx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永良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合夥協議書 篇8

  第一條 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企業的名稱:

  第四條 合夥人姓名:

  第五條 合夥人共出資

  第六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八條 合夥目的:

  第九條經營範圍:(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十條 合夥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 名 住 所

  第十一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夥人 出資

  方式 出資數額

  (萬元) 出資權屬

  證明 繳付出資

  期限 佔出資總額比例

  第十二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三條 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委託合夥人 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並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2、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十四條 入夥、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夥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夥協議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全體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9

  甲(姓名):__________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丙(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字號________的店鋪,經營範圍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

  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_____方自願合夥經營理髮店,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_萬元。

  甲(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丙(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務;

  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年______月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______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X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_____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XXX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_____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_____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_____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_____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10

  合夥合同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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