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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的應急預案

供熱的應急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熱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供熱的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城區因供熱鍋爐、管網突發故障,影響正常供熱或停止供熱的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牧原鎮應急指揮機構和職責

  牧原鎮成立突發供暖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

  (1)統一領導供暖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供暖恢復等應急工作;

  (2)協調各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係協助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佈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釋出具體應急指令。

  2、牧原鎮下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牧原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牧原鎮城建辦負責組織、協調本鎮區域內突發供暖事件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開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

  (2)組織制訂應急預案,並監督預案執行情況;

  (3)掌握應急處理和恢復供暖情況;

  (4)負責資訊釋出。

  3、供暖排程和機構職責

  牧原鎮城建辦是供暖事故處理的排程機構,統一指揮排程管轄範圍內的供暖事故處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1)服從應急指揮部命令,指揮供暖事故及處理;

  (2)啟動供暖事故處理預案控制事故範圍保證主網安全,恢復供暖;

  (3)及時將大面積停暖有關情況嚮應急指揮部和涉及單位彙報。

  三、事件分級  

  供暖事故根據事件的大小及影響程度分為故障和事故兩類。供暖系統停暖(包括因鍋爐或裝置)或造成小區範圍以上停暖超過8小時的事件為事故,其餘為故障。

  四、應急響應

  1、事件報告

  (1)發生應急事件時,城建辦及時將停暖範圍、發展趨勢等情況報告牧原鎮應急指揮部。

  (2)牧原鎮應急指揮部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彙報。同時宣佈啟動預案。

  2、事件通告

  發生突發停暖事件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事故影響範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正確面對停暖情況。在停暖事件應急狀態宣佈解除後,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資訊。

  3、應急處置

  (1)恢復供暖。發生停暖事件後,牧原鎮負責組織熱力公司儘快恢復供暖。

  (2)社會應急。發生停暖事件後,受影響的各有關單位根據職責分工,積極組織開展社會停暖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4、應急結束

  恢復正常供暖後,應急指揮部決定宣佈解除停暖事故應急狀態。

  五、應急保障

  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聘請供暖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業人才,組成供暖事故處置專家諮詢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諮詢和決策支援。認真分析和研究大面積停暖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研究、學習先進經驗不斷完善供暖事故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2、裝備保障

  牧原鎮城建辦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資料庫和呼叫制度,配備安全的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指揮機構準確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並保證救援裝備處在隨時可用狀態。

  3、人員保障

  加強供暖站的供暖排程、執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透過日常技能二次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專業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

  各供暖站應加強全體員工防範事故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應急救援教育,並透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傳出現大面積停暖緊急情況下的正確處置措施。

  2、培訓

  各供暖站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進行學習和演練,並透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知識水平。

  3、演習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各供暖站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

  七、資訊釋出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暖事故資訊的對外發布,並擬定資訊釋出方案及時採用適當方式釋出資訊。

  八、後期處理

  1、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暖之後,由應急指揮部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應急救援情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2、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暖之後,牧原鎮城建辦及時組織供暖生產、執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供暖應急預案。

  (2)各相關部門、單位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暖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九、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牧原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上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2、本預案由開發建設局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的應急預案2

  為確保全市廣大農牧民溫暖過冬,按照通遼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通遼市20xx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通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及通遼市委、政府關於保障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各項決策部署,著力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採購、運輸、分售等各環節工作,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保障標準和完成時限

  (一)保障標準。每戶原則保障霍林河地區原煤2噸,煤炭價格根據以下公式計算確定,即煤炭銷售價格=坑口價格(含稅270元/噸)+從煤礦到各分售點的運輸費用(以實際為準),具體價格由市發改委、市場監管局按公式及實際制定。

  (二)保障範圍。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覆蓋我市達來胡碩蘇木、沙爾呼熱街道、軍馬場生態保護區管理委員會等集中供熱未覆蓋區域農牧戶,共計2039戶、4478噸(運輸過程中耗損400噸)。其中:達來胡碩蘇木1814戶、3628噸,沙爾呼熱街道71戶、142噸,軍馬場生態保護區管理委員會154戶、308噸。

  (三)完成時限。為確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此項工作,我市及時向通遼市政府提交採購煤炭申請的集中供熱未覆蓋區域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分售到戶工作,必保在嚴寒天氣來臨之前分售到位。

  三、組織領導

  為做好20xx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特成立市能源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採購、運輸、分售等工作,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為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採購運輸和分售各項工作順利推進,領導小組增設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專班,工作專班下設6個工作組,具體組成及分工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劉綱市能源局局長

  副組長:富國江市能源局副局長

  成員:由組長及副組長從本單位自行抽調業務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市能源局負責統籌推進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並負責工作專班日常事務;負責與全市各有關部門對接溝通,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工作臺帳,實時排程統計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分售進度,定期向上級部門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向全市相關部門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及工作措施。

  (二)運輸保障組

  組長:劉萬青市交通局副局長

  副組長:馮剛市衛健委副主任

  姚旭市交警支隊副隊長

  成員:由組長及副組長從本單位自行抽調業務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市交通、公安部門主要負責監督指導運輸煤炭車輛有序拉運,必要時實施路段管控,為運輸煤炭車輛開闢綠色通道等;市衛健委主要負責監督指導各有關部門做好運輸車輛及人員疫情防控工作。

  (三)價格監督組

  組長:郭豔坤市發改委副主任

  副組長:劉斌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成員:由組長及副組長從本單位自行抽調業務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市發改委牽頭組織市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價格計算公式及我市實際情況及時制定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價格,不誤煤炭分售工作和整體工作。負責監督指導發放煤炭網點是否“足秤足兩”分售到戶,抽查計量器是否存在作弊行為;負責監督指導存煤、儲煤、銷售網點摸排調查,嚴厲打擊轉讓購煤指標、套取倒賣、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堅決禁止以借供煤之機倒買倒賣、隨意加價、擾亂市場行為;負責監督指導、打擊汽車運輸公司借平價煤發放時期壟斷運輸市場,過度調漲運煤價格等行為。

  (四)煤炭分售組

  負責人:張為達來胡碩蘇木政府副蘇木達

  王久國沙爾呼熱街道綜合保障技術中心主任

  呂洪楠軍馬場生態保護區管委會副主任

  馮剛市衛健委副主任

  成員:由負責人從本單位自行抽調業務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主要負責落實各自區域的儲煤場地,負責分售環節的有序管控工作;市衛健委主要負責監督指導各有關部門做好運輸車輛及人員疫情防控工作。

  (五)專項監督組

  組長:張建濤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

  副組長:許廣宇市紀委監委駐市發改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成員:由組長及副組長從本單位自行抽調業務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對有關部門及企業各項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等行為予以追責問責。

  (六)資訊宣傳組

  組長:楊景坤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副組長:夏恩發市公安局副局長

  包青山市網路安全應急指揮中心輿情負責人

  成員:由組長及副組長從本單位自行抽調業務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好政策宣傳和正面輿論引導工作,充分發揮宣傳優勢,突出正面引導,為用煤保障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市網路輿情監測預警服務中心牽頭做好負面輿情管控工作,加強輿情資訊監測,及時掌握網路輿情動態,做好負面輿情管理和引導等工作。市公安局配合市網路輿情監測預警服務中心依法嚴厲打擊藉機歪曲解讀、跟風炒作、惡意攻擊等負面輿情違法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思想認識。為農牧民冬季取暖提供用煤保障,是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措施,事關千家萬戶,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各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親自部署,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是保障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責任主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組織機構和工作專班等;要加強惠民政策宣傳力度,確保做到每戶農牧民應知盡知;要全面摸清轄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確保不漏一村、不落一戶;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數量統計上報、資金核實和監督管理等工作,並確保資料真實準確,堅決杜絕虛報、多報和倒賣指標及非需囤積現象;要嚴格執行公開公示制度,對農牧戶的確認、分發煤炭數量、資金收支等情況要及時進行公示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要及時與煤源保障煤礦溝通對接,按照“定路線、定車輛、定人員”的方式,自行安排組織煤炭運輸、配送、分發到戶等各環節工作,在煤炭出礦時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統籌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20xx〕67號)要求,要與煤源礦簽訂出礦環節《20xx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供煤交接確認書》,留存必要的照片和影片影像資料等,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界限。

  (三)強化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圍繞各自職能職責,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統籌做好安全生產、疫情防控等保供各項工作,確保20xx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質保量分售到位。各成員部門要強化工作溝通、資訊共享和高效協作,統籌各方資源全面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要做到責任清晰、排程有序、條塊暢達,在嚴寒天氣來臨之前將取暖用煤發售到農牧民手中。

  (四)全程督導檢查、嚴厲追責問責。市紀委監委將全程檢查、全程督導,對工作推進緩慢、推諉扯皮、不擔當、不作為的部門單位,要嚴肅追責問責;對發現從中撈取好處貪汙等違紀違規行為的部門單位,要堅決予以查處。同時,各成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監督指導責任,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推進。

  (五)強化政策宣傳,有效管控輿情。資訊宣傳組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惠民工程的重要意義和工作成效,回應社會關切,釋出權威資訊,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及時總結提煉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在全市廣泛推廣應用。

供熱的應急預案3

  一、本轄區基本民情況

  我鄉地處深丘,位於東槽要道入口。搞好全鄉的安全生產工作,是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確保社會治安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保障。境內有石油天然氣井兩口,天然氣脫硫站一個,分別位於我鄉村四社和村一社,天然氣輸氣管道途徑我鄉等村。

  二、危險介質的確定和事故分類

  石油天然氣事故:一般有天然氣洩漏,中毒,天然氣火災和爆炸幾種。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鄉人民政府成立鄉石油天然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鄉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鄉安辦、財政所、民政所、衛生院、國土建管和鄉人武部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統一領導全鄉的石油天然氣事故應急防治工作。

  四、應急準備

  ㈠、各有關部門及村委會,應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裝置、救災物品器械等物資儲備。

  ㈡、各有關部門應加強應急技能培訓,加強對公眾開展石油天然氣事故防治及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及應對能力。

  五、事故應急

  發生石油天然氣事故後,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以人為本,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縣政府彙報。在事故自理中由鄉石油天然氣事故應急小組,組長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向事故點兩側立即疏散群眾,派人把守通往事故點的交通要道。防止進入事故區,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

供熱的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和應對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青島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平度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平度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行政區域外但影響我市集中供熱,應由我市處置或參與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政企聯動,專業處置;軍地結合,公眾參與;公開透明,正確引導。

  1.5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目前總體形勢嚴峻,我市供熱發展較早,供熱設施年久老化現象嚴重,因缺乏改造資金、綜合管位路由選址難等問題制約了改造的進度,致使目前部分老舊供熱鍋爐和管網尚在執行。

  城市集中供熱執行過程中,受行業自身和外界因素影響,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站壓力容器存在爆炸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溫水管網存在破裂洩漏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中斷;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它行業事故等導致供熱中斷。

  1.6事件分級

  供熱突發事件按照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

  1.6.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下(“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下同)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氣象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融媒體中心、市總工會、市供電公司等部門(單位)的分管領導,各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青島金泉熱力有限公司主要領導。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一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青島市政府業務部門給予支援;

  (3)對於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資訊,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資訊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

  (6)承擔我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2.2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本指揮部決定;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資訊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資訊,及時核實與研判資訊,按照規定做好資訊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資訊釋出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絡工作。

  2.3專家組

  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建由供熱、應急等相關方面的專家以及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

  (1)為本市城市集中供熱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諮詢,指導和參與供熱應急預案的修編、演練評估等工作;

  (2)參與現場處置,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供決策方案;

  (3)參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

  (4)參加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組織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活動。

  2.4成員單位

  (1)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資訊釋出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2)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實施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搶修資訊;負責收集、報送供熱突發事件資訊;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協調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對受損道路及其他工程設施進行搶修恢復;組織有關供熱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3)市公安局:負責組織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有關單位做好事件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治安秩序維護工作;負責事發地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送傷員和救災人員、物資、裝備的車輛優先通行;負責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市融媒體中心:協助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預警、處置等資訊的釋出工作。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事件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6)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醫療救治及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7)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

  (8)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負責事故期間汙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9)市應急管理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助街道辦事處組織群眾安置,視情組織救災捐贈、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及其監督使用;對發生火災、傷亡事故的突發事件,負責組織參與救援。

  (10)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落實及使用監管和評估。

  (11)市商務局:協調各街道辦事處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現場處置人員餐飲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負責現場處置人員餐飲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執行調控。

  (12)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負責協調通訊運營商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通訊應急保障工作。

  (1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為突發事件中遭受傷害的職工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指導責任單位做好傷亡人員及親屬的賠償工作。

  (14)市總工會:協助有關部門做事故調查、事件善後處理工作。

  (15)市發展和改革局: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

  (16)市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17)各街道辦事處:會同供熱企業負責做好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負責搶修現場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資訊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18)供熱企業:負責本公司職責範圍內供熱突發事件的資訊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9)其他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工作職能,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時根據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參與救援搶險。

  3.監測預測

  3.1預防

  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監測預警機制,依託各級值班室和舉報投訴電話,透過專業監測、影片監控、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資訊,對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對釋出的氣象、地震等預警資訊進行傳播,提出防範應對要求。

  3.3預測

  在資訊監測的基礎上,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歷年突發事件情況彙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於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預警

  4.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勢態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三級、二級和一級4個預警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4.1.1藍色預警(四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藍色預警:

  (1)可能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一般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2黃色預警(三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黃色預警:

  (1)可能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較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3橙色預警(二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橙色預警:

  (1)可能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4紅色預警(一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紅色預警:

  (1)可能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2預警釋出

  4.2.1預警釋出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釋出,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

  4.2.2預警釋出內容

  預警釋出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釋出機關、釋出時間等。

  4.2.3預警釋出的形式

  預警的釋出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訊、網路、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4.3預警響應

  預警資訊釋出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相關街道辦事處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做出響應;加強值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4.3.1藍色預警響應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資訊監控、收集;

  (2)向受影響的使用者釋出有關資訊,及時透過報刊、網站、廣播、電視、簡訊等宣傳防災應急常識、釋出應對工作提示;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4)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5)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4.3.2黃色預警響應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藍色預警響應的措施外,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的影響範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並提出相關建議;

  (2)按規定釋出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3)採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做好供熱供應中斷的應對工作;

  (4)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

  (5)指令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6)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裝置、工具,準備應急設施,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預警響應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黃色預警響應的措施外,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相關部門(單位)做好應受影響範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

  (2)加強對熱電廠、鍋爐房及換熱站等重要供熱設施的安全保衛,提高上述設施、場所的警戒級別;

  (3)做好上級領導或工作組來平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4.3.4紅色預警響應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橙色預警響應款規定的措施外,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量的準備工作;

  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4.4預警變更、解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併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資訊釋出部門(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5.資訊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事發地街道辦事處是受理和報告突發事件資訊的責任主體。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接報的街道辦事處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事發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並同時報告所在地街道辦事處。

  報告時限和程式: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立即核實並15分鐘內透過電話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報告資訊,40分鐘內上報書面材料。緊急資訊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後要儘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資訊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熱突發事件資訊或預警資訊,不受分級標準限制,也應在30分鐘內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進行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釋出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絡電話等。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報告,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進行報告。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xx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接報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6.2分級響應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6.3指揮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於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配合先期處置。市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先期處置。

  對於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青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6.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或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況成立若干工作組並建立現場指揮部相關執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資訊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和處置資訊排程、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由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供電公司、供熱企業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裝置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面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後勤保障組: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市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和應急物資、裝置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訊、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後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釋出工作,赴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管理,網路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參加,負責對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青島市政府調查處理的,由國務院、省、青島市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9)善後處理組: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負責,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事發單位等部門參加。負責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事宜,安撫受災群眾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鑑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6.5應急處置措施

  6.5.1基本處置措施

  (1)供熱企業等專業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和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如事件處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規定程式請求支援;

  (2)因工程設施損毀或管網洩漏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必要時透過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當城市供熱面臨大範圍、長時間停供危機等特殊情況下,可在採取上述措施的同時,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4)透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熱;

  (6)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6.5.2分級處置措施

  6.5.2.1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排程或調集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趕赴現場;

  (3)視情況進行交通管制與交通調流;

  (4)視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5)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定警示標誌;

  (6)必要時透過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2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視情排程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置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2)進行交通管制與交通調流;

  (3)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3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2)對非居民使用者用熱進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使用者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我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或者供熱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駐平部隊或上級請求支援。

  6.7應急聯動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資訊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式等工作。各街道辦事處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青島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訊聯絡方式、資訊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6.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處置需要,透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戶外顯示屏、簡訊等向社會公眾釋出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6.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並恢復供熱,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7.資訊釋出與輿情引導

  7.1資訊釋出

  供熱突發事件資訊釋出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資訊釋出,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事發地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會同市委宣傳部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

  7.2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網路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8.恢復與重建

  8.1善後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憮恤、補助或補償。

  8.2社會救助

  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資訊。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生健康局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8.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10日內書面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8.5恢復重建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9.應急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9.1救援隊伍及裝置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當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裝置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先期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專項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援。

  專項應急指揮部依託於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青島金泉熱力有限公司等供熱企業建立起滿足處置較大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執行機制,儲備一定數量的裝置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完善物資儲備,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加強與有關供熱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儲備物資供應的聯絡,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可與相關企業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確保發生突發事故時優先呼叫。

  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權臨時徵用街道辦事處或相關企業的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9.2通訊保障

  市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融媒體中心等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訊、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訊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動通訊網路,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訊聯絡。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至少要保證1部專用值班電話,並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訊暢通。

  9.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突發事件發生後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優先放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公安、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地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9.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裝置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後勤保障

  市衛生健康局要建立衛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為受災地區提供必要的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裝置援助。市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類別選調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態勢研判,提出搶險救援方案和建議,為突發事件的指揮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市民政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6經費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街道辦事處分級負擔。

  市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10.宣教培訓與演練

  10.1宣教培訓

  市城鄉建設局、各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10.2預案演練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市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進行一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演練總結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11.責任追究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資訊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資訊釋出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並造成嚴重後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並按規定向市政府備案。各街道辦事處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2.2預案修訂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平度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2.3釋出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供熱的應急預案5

  一、加強疫情防控組織領導

  1、成立疫情防控機構。企業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組織機構,建立內部疫情防控體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

  2、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企業要將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崗位和個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生活保障、治安保衛等工作。配備專人負責體溫檢測、通風消毒、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疫情防控情況的收集和報送工作。

  二、加強員工管理和健康監測

  3、有序組織員工返崗。提前排程掌握返崗員工健康情況,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員工,合理組織分批次返崗。對返崗員工能夠集中運送的,鼓勵採取專車或包車等方式運送並做好防護。

  4、嚴格返崗員工管理。建立員工健康臺賬,按照當地要求進行報備和分割槽分類進行健康管理。設立可疑症狀報告電話,員工出現可疑症狀時,要及時向本單位如實報告。

  5、做好日常體溫檢測。每天在員工上下班時進行體溫檢測,並做好記錄。指定專人每天彙總員工健康狀況,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並採取相應防控措施。

  三、工作場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一)礦山企業。

  6、廠區出入口登記與管理。對進出廠區的員工進行體溫檢測,發現體溫異常人員立即將其轉移至臨時隔離區域,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加強外來人員登記與管理,儘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外來人員進入;確需進入廠區的,需詢問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體溫檢測符合要求並佩戴口罩,方可入廠。

  7、井工礦防控管理。按照採礦、掘進等不同工序作業特點,採取錯時上下班制,合理分流,有效避免人員集中出入井。

  分時段、分批次乘坐罐籠、人車、架空乘人裝置(猴車)和無軌膠輪車等運輸工具,罐籠、人車和無軌膠輪車設定乘坐人數上限並分散乘坐,架空乘人裝置(猴車)加大間距。

  縮短班前會時間,會議室保證通風良好,參會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增大座位間隔。

  採礦過程中如打眼、支護、瓦斯抽採等作業應當避免人員聚集,工作面迴風側應當儘量減少作業人員數量和工作時間。

  合理組織安排班中餐,確保分時段、分割槽域、分批次就餐。

  在安全允許的條件下,使用有效的消毒劑(禁止使用酒精)每天定時對主要通風機、區域性通風機、巷道路面、硐室和運輸工具進行消毒處理。

  井下作業前應當對頻繁接觸的裝置設施和勞動工具等進行消毒。出井口設定洗手池,配備必要的洗消用品。人員出井交還的礦燈、自救器、人員定位卡等應當消毒後再歸還。

  更衣洗澡分時段、分批次進行,應當使用淋浴,洗澡時增加與其他人距離,洗澡更衣後儘快離開。

  8、露天礦防控管理。穿孔、裝載、運輸作業優先使用機械化、自動化程度高、帶空調駕駛室的裝置,司機換崗時應當對駕駛室進行消毒處理。車輛進出時,門衛室值班員和司機應當避免不必要的接觸。

  9、其他礦山開採防控管理。針對有多人操作的裝置,應當定時對操作按鈕、把手等人員接觸頻次高的物體或部件表面進行消毒,允許佩戴手套操作的崗位,員工儘量佩戴手套進行操作。

  (二)製造業以及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企業。

  0、廠區出入口登記與管理。對進出廠區的員工進行體溫檢測,發現體溫異常人員立即將其轉移至臨時隔離區域,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加強外來人員登記與管理,儘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外來人員進入;確需進入廠區的,需詢問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體溫檢測符合要求並佩戴口罩,方可入廠。

  1、工作場所清潔和消毒。保持工作環境整潔衛生,定期消毒。做好工作場所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應當對操作按鈕、把手等人員接觸頻次高的物體或部件表面定時消毒。操作崗位允許佩戴手套的,員工儘量佩戴手套進行操作。

  2、工作場所通風換氣。工作場所應當加強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在自然通風不能滿足要求的情況下,輔以機械通風。採用機械通風的廠房,應當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人均新風量應當≥30m3/h。使用中央空調通風時,要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執行管理指南》對空調系統進行管理,定期對空調系統進行清洗,對空調回風口過濾網進行消毒。採用全新風模式時關閉迴風系統。

  (三)建築施工企業。

  3、實施封閉式管理。對建築施工專案嚴格實施全封閉式管理,實行進出場登記和體溫檢測,24小時設崗。生活區遠離工地的工程專案,鼓勵專車接送員工。

  4、減少人員聚集。控制活動單元人數,分散開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最佳化工序銜接,控制施工現場不同作業隊伍人員流動,減少人員聚集。

  5、最佳化施工工藝。應當採用先進工藝技術,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施工裝置、試驗器具等應當由專人使用,原則上“一人一機”,輪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處理。

  四、公共區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6、會議管理。控制會議頻次和規模,儘量縮短會議時間。提倡採用影片、電話等線上會議。必須集中召開的會議,參會人員需做好個人防護。

  7、就餐管理。員工食堂應當設定洗手設施和配備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員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備消毒條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採取分餐、錯峰用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用餐時避免面對面就坐,不與他人交談。

  8、宿舍管理。員工宿舍應當嚴控入住人數,設定可開啟窗戶,定時通風,對通風不暢的宿舍應當安裝排風扇等機械通風裝置。盥洗室配設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時清潔。

  9、清潔消毒。安排專人對辦公區域、會議場所、生活設施及其他人員活動場所和相關物品定時消毒,電梯按鈕、門把手等頻繁接觸部位應當適當增加消毒次數。

  10、做好醫務服務。設立醫務室的企業要調配必要的藥物和防護物資,配合疾控部門規範開展隔離觀察和追蹤管理。未設立醫務室的企業要與就近醫療機構建立聯絡,確保員工及時得到救治或醫療服務。關心關愛員工心理健康,及時疏解員工心理壓力。

  11、垃圾收集處理。在公共區域設定口罩專用回收箱,加強垃圾箱清潔,定期進行消毒處理。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並清運。

  五、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

  1、強化宣傳教育。企業應當對員工進行疫情防控教育,讓員工掌握正確佩戴口罩、清潔消毒等防護知識,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在廠區和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衛生防疫宣傳海報掛圖等宣傳品。

  2、加強個人防護。員工在進入廠區或施工現場後應當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接觸粉塵的工作場所應當優先選用KN95/N95及以上可更換濾棉式半面罩、全面罩,定期消毒,更換濾芯,使用過程中應當有效防止因噴霧、水幕、溼式作業淋溼濾芯而降低防護效能。接觸化學毒物的勞動者,除配備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相適應的防毒面具(含濾毒盒)外,還應當根據工作場所人員情況,選配具有防顆粒功能的濾棉。在宿舍、食堂、澡堂、地面值班室、辦公室、休息室等區域可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3、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加強手部衛生,尤其是在佩戴和摘除口罩/面具、更換濾棉後,應當及時洗手。現場沒有洗手設施時,可使用免洗消毒用品進行消毒。打噴嚏或咳嗽時要用紙巾、手絹、衣袖等遮擋,倡導合理膳食、適量運動、規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4、加強班後活動管理。休息期間,員工要減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風險。

  六、做好異常情況處置與報告

  1、設立隔離觀察區域。當員工出現可疑症狀時,應當及時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並報告當地疾控部門,按照相關規範要求及時安排員工就近就醫。

  2、封閉相關區域並進行消毒。發現可疑症狀員工後,立即隔離其工作崗位和宿舍,並根據醫學觀察情況進一步封閉其所在工作場所以及員工宿舍等生活場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同時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活動場所及使用物品進行消毒。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密切接觸者防控措施。

  3、做好發現病例後的應對處置。企業一旦發現病例,要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根據疫情嚴重程度,暫時關閉工作場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後再恢復生產。

供熱的應急預案6

  為了建立健全因烤火取暖突發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執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提高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煤氣中毒事故,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多方協調、各方聯動的原則。

  2、堅持群防群控、監測分析、及時整改的原則。

  3、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求援的原則。

  4、堅持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善後處理、合理安撫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鄉成立冬季烤火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鄉長任副組長,各單位部門站所負責人、學校校長、衛生院院長為成員。各村(居)成立以支部書記為組長,村(居)副書記、副主任為副組長,其他村社幹部、村衛生站站長為成員的村(居)冬季烤火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

  2、應急搶險組成員主要職責

  (1)組長: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求援工作。

  (2)成員:承擔應急的具體工作,實施營救受害群眾,並做好其他善後事宜。

  三、預警系統:

  1、加強日常的巡查和監管:各村(居)對轄區烤火取暖裝置進行全面排查,對所有住宿房的通風進行全面檢查,透過各種方式對群眾進行宣傳教育,加強夜間巡邏,仔細觀察烤火物件情況。

  2、建立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烤火一氧化碳中毒人員,要儘快的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程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上報。

  四、應急響應:

  發現事故,搶險救援組儘快投身救援工作,無條件接受任務,並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應急救援終結,相關人員及時撤離現場。

  五、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做好受害人員處置、家屬安撫等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社會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2、各村(居)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形式開展防煤氣中毒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檢查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應急能力,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供熱的應急預案7

  為進一步提高轄區內冬季防寒防凍效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降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對轄區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確保群眾安全生產、安全過冬,將災情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防寒防凍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對轄區防寒防凍工作的領導,成立龍山鎮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的防寒防凍工作。由陳家松擔任指揮長,陳顯志擔任常務副指揮長,各聯點領導擔任副指揮長、駐村幹部、村(居)、部門、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各指揮長、副指揮長實行村(居)、企事業單位包點工作制度。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黃勝平兼任辦公室主任,分8個工作小組:

  1、工作督查組。組長:黃再勇。由防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及紀委監察室組成,主要負責對指揮部部署工作以及領導指示事項的督查落實,及時歸納、整理、總結全鎮防寒防凍工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彙報,並協調各小組工作。

  2、交通保障組。組長:賀廷海。由農林交管站和創衛辦組成,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醫療衛生保障組。組長:周家安。由龍山鎮衛生院負責,組織防寒防凍期間醫療救助。

  4、生活物資保障組。組長:周家安。由民政辦和財政分局組成,負責群眾日常用品、食品供應資訊的掌握及困難群眾防寒防凍、生活救助。

  5、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組長:賀廷海。由鎮安監站、消防中隊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安全生產、消防知識的宣傳以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

  6、治安秩序維護組。組長:周家安。由派出所、綜治辦、司法所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社會治安的維護。

  7、農作物防寒指導組。組長:張華。由水利站、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組成,負責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二、防寒防凍工作措施

  為確保全鎮防寒防凍工作順利進行,各村(居)、站所、企事業單位要根據鄉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防寒防凍措施。

  一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各村(居)要成立若干宣導隊,採取多種形式深入千家萬戶,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全鎮民眾防寒防凍信心,發動全鎮民眾支援配合鄉政府的工作,積極主動投入到防寒防凍工作中來。

  二要認真摸底。全鎮防寒防凍工作人員尤其是民政部門同志要及時掌握防寒防凍期間全鎮群眾的生活情況,摸清困難戶的底子,按照統一部署及時展開救助,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三要準備力量。各單位要抽調精幹力量,組織人員積極開展工作,並強化工作紀律要求,一聲令下,確保人員快速集結,到崗到位,不能出現工作脫節現象。

  四要準備物資。鎮社會事務辦要準備好棉被等保暖物資,以便及時救助困難群眾。農林交管站和創衛辦要準備好足夠的除冰物資、融冰劑、除冰工具,確保各項除冰物資及工具到位,及時開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綠化植物安全。

  五要資訊暢通。防寒防凍期間,各單位要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有專人負責聯絡,保障防寒防凍資訊的暢通,一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上報指揮部,否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啟動應急指揮程式

  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程式後,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指揮部:採取召開防寒防凍緊急會議、下發防寒防凍緊急通知、指揮部領導講話等多種形式動員部署防寒防凍工作,下達防寒防凍指令。

  辦公室:建立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密切關注氣象部門通報和防寒防凍情況,及時下達防寒防凍指令,做好防寒防凍工作的資訊收集與處理,彙報防寒防凍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督查組:按分工分赴責任區現場指導、督促責任單位防寒防凍工作,協調解決責任區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問題,並將責任區防寒防凍進度、好的做法、存在問題等情況一天一次報防鄉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聯絡電話:xxxx)。

  2、交通保障組:協助交警大隊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揮疏導人員車輛,防止交通堵塞;組織社會車輛隨時執行運冰和運送居民生活物資物品任務。

  3、醫療衛生保障組:建立晝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凍工作中遇有醫療救助時,按要求及時給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凍行動,協助衛生部門派出醫療救護車現場待命,隨時執行救助任務。

  4、居民生活物資保障組:按照方案和防寒防凍情況,掌握市場供應動態,積極聯絡貨源,儲備居民生活物品,確保防寒防凍期間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5、電力供應維修保障組。組長:劉應良。由龍山供電所組成,負責電力供應維修。

  6、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檢查安全生產及火災隱患整治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及火災等險情。

  7、治安秩序維護組:加強巡邏巡查,嚴厲打擊防寒防凍期間趁火打劫等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8、農作物防寒指導組: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預案要求,落實工作職責,保障全鎮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境內主幹道上的冰雪要撒鹽、清掃,每天要及時清運所有堆在路邊的積冰,確保行路安全。

  (二)境內道路遇有突發交通事件,協助交警部門及時處置。

  (三)防寒防凍期間,各單位要指定專門人員為困難戶、孤寡戶及時提供救助,確保不冰死人、不餓死人。對有危險的民房要緊急疏散居民群眾,確保不出現傷亡事故。

  (四)要加強對農村農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凍指導,儘量減少農民損失。

  (五)醫療衛生保障組要及時對防寒防凍期間受傷群眾實行醫療救助,確保防寒防凍期間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供熱的應急預案8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執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裝置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執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儘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使用者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型別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裝置、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應急車輛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執行一處

  隊長:

  成員:

  執行二處

  隊長:

  成員:

  執行三處

  隊長:

  成員:

  執行四處

  隊長:

  成員:

  執行五處

  隊長:

  成員:

  管線所

  隊長:

  成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執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排程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執行。各執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排程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執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裝置一小時一巡視,並填報執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執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執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作業系統組成監測網路,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執行處、排程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訊號發生後,由執行排程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傳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資訊報告程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XXX。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訊聯絡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裝置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絡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後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裝置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裝置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瞭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瞭解情況,並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裝置,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裝置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後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執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並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翫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供熱的應急預案9

  一、重點加強春夏蔬菜秧苗管理。

  1.大棚內已播種移栽的茄果類、西甜瓜秧苗,做好多層覆蓋保溫防寒措施,遇低溫生長受阻時,可增加燈照、增光增溫,促進生長。

  2.待播的西甜瓜秧苗,播種時避開陰冷天氣,搶晴天採用電熱絲等加溫設施和控溫儀,增加地溫等措施,播種後及時搭建小拱棚、加蓋無紡布保溫增溫,提高成苗率。

  3.將定植的大棚早熟栽培番茄、茄子秧苗,根據苗情及天氣狀況,適當煉苗提高秧苗抗性,並選晴天溫度較高時及時移栽。

  二、做好大棚蔬菜的管理。

  1.合理調控棚內溫溼度。早晚關閉大棚,加蓋覆蓋物,檢查破漏,防止冷空氣進入棚內。有條件的地方要採取多層覆蓋,在棚內搭建塑膠中棚或小棚,並可覆蓋無紡布等保溫。同時注意適期通風,降低棚內溼度,下午4點左右及早關棚,蓋好棚內各種覆蓋物。下雪天氣要及時清除大棚上的積雪,防止積雪過厚壓塌大棚。

  2.合理應用植物生長調節劑保花保果,提高座果率,減少畸形果。

  3.根據植株生長情況,在果實膨大期或採收後及時追施肥水。追施肥水應在晴天中午進行。

  4.病蟲害防治應農業防治和藥劑防治相結合,搶晴做好整枝理蔓打葉等工作,並及時噴藥保護,連續陰雨、下雪和低溫天氣,棚內溼度較大,注意疫病、灰黴病的發生和蔓延,儘量多用煙燻劑防病。

  5.大棚蔬菜、草莓要加固,防止積雪壓塌。

  三、適時定植大棚早熟茄果類、南瓜等品種。宜搶晴分期分批定植,

  1.定植前10天以上提前覆膜增溫。

  2.深溝高畦栽培,棚外四周挖好排水溝,降低地下水位。畦面地膜覆蓋,推薦採用膜下滴灌技術,降低棚內溼度減輕病害發生。

  3.根據苗情及天氣狀況,搶“冷尾暖頭”晴天溫度高時移栽,定植後及時澆定根水,然後覆蓋地膜、搭小拱棚,保溫2-3天促進緩苗。

  4.緩苗後根據天氣變化和植株生長情況,白天溫度高時適當通風降溼,傍晚加蓋遮陽網無紡布等覆蓋保溫。

  四、加強露地蔬菜管理。

  結球甘藍、青菜、西蘭花、花椰菜、大白菜、大蔥等露地蔬菜,栽培管理上:

  1.清溝排水。對於地下水位高的菜田,要抓緊開好“三溝”,保證溝溝暢通,以便雨天能及時排除田間積水,降低水位,提高土溫,促進生長。

  2.及時培土合理追肥。促使植株生長健壯,提高抗性,安全越冬,減輕凍害。低溫時可葉面噴施1~2次0.2%的磷酸二氫鉀溶液,增強植株抗寒能力。

  3.及時採收上市。應根據市場行情及時採收上市,提高商品質量和經濟效益,大白菜等抗寒性較弱的蔬菜要抓緊採取束腰捆綁、做好防凍措施。

  五、加強對可能出現的大雪、寒潮、冰凍等惡劣災害性天氣的管理。

  1.及時採收、搶收部分蔬菜。可存放在室內分批上市,避免凍害和雪壓。

  2.做好保暖防凍。除採取多層覆蓋保溫等措施,必要時可應急採取電熱線加溫、點蠟燭等措施,浮面覆蓋稻草、遮陽網等,減輕凍害的發生。西甜瓜等喜溫蔬菜冬春季育苗,碰上持續低溫陰雨弱光天氣,苗床還應臨時補光,以確保秧苗正常生長。

  3.及時趕雪,減輕凍害。大棚設施要根據情況採取掃雪、剷雪、棚內加溫化雪、設支柱加固等措施,有專人管護,特別是晚上也要及時扒除大棚上的積雪,必要時採取破膜保棚架措施,防止大棚倒塌。

  4.加強災後田間管理,雪後視天氣情況,及時做好大棚的通風見光降溼、噴藥防病、薄施葉面肥增強植株抗性等管理措施,嚴格控制澆水,降低棚內溼度,特別是驟晴天氣,大棚應注意及時回簾,防止植株秧苗凋萎死亡。

供熱的應急預案10

  冬季即將到來,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西長壽小學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二、取暖方式:

  宿舍取暖方式。空調和電熱。

  教學樓取暖方式暖氣。教學樓門口掛上棉門簾。

  三、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用電的計劃,並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電工張金有負責冬季用電的統一開、停(嚴禁學生操作),以保護變壓器和線路的.安全。

  3、教室、辦公室等校舍門上加裝棉門簾,防止密封不嚴造成的跑暖漏熱等現象。

  4、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供暖裝置,11月10日開始除錯裝置、試供暖。保證11月15日正常供暖。

  5、明確責任,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檢查,採用空調和電熱,要嚴格按照技術監察部門的`各項規定,做好空調和電熱的安全檢查工作,做到既保證供暖質量有保證供暖安全。

  6、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帶班領導和當值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進行一次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到班級檢查一次,保證斷電人走。

  8、值班領導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記錄有帶班領導簽字後學校存檔。

  9、值日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因事不能按時到崗者應向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請假。代值人員與當值人員負有同樣責任。

  10、各校加強取暖期間值日和領導帶班工作,按時接交,不能準遲到、早退或途中離崗,嚴禁漏值漏崗。

  11、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發生觸電事故。

  12、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12、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溫暖過冬。

  13、要透過校務會、校會、班會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14、當電不足時,急時補充足夠的電費,以保證正常供暖。

  15、當取暖空調和電熱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供熱的應急預案11

  為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廣大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溫暖過冬,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統籌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20xx〕67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關於認真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有關工作的函》(內能煤運函〔20xx〕106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今冬明春我縣約10651戶農戶有冬季取暖用煤需求,需求量16855萬噸。其中,安排蒙東暢彤礦業有限公司落實5000噸取暖用煤,協調鄂爾多斯市調運11855萬噸保供用煤。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在9月底前將農民冬季取暖用煤發放到位,確保百姓溫暖過冬。

  二、工作措施

  (一)細化分解落實煤源

  工信局負責對接內蒙古蒙東暢彤礦業有限公司及準格爾旗宏亞煤礦,確保兩家企業足量提供煤炭,並聯系確定物流企業進行外調煤炭拉運;各鄉鎮、鄉村振興局、民政局要與工信部門做好溝通對接,按照優先保障急需和困難群眾冬季取暖用煤的原則,根據農民急需程度,組織村民先行按照戶均數量拉運鄂爾多斯精煤、剩餘部分多倫當地褐煤補足。

  (二)嚴格執行煤炭質量標準和最高限價

  工信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自治區關於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最低熱值及最高限價要求,蒙東暢彤提供褐煤熱值不低於3000大卡,價格按照3000大卡不超過275元/噸(出礦含稅價)折算執行;外調鄂爾多斯精煤熱值不低於4200大卡,價格按照5500大卡不超過460元/噸(出礦含稅價)折算執行。同步開展專項督查行動,加強冬季取暖用煤價格監管,嚴查嚴處倒買倒賣、哄抬價格等行為,確保價格穩定、秩序規範。

  (三)切實保障運輸通暢

  各鄉鎮要按照以村組為單位,兼顧拉運距離遠近的實際情況,分時段、分批次統一到煤炭生產企業進行褐煤拉運,到鄉鎮指定網點進行精煤拉運。交通局負責,做好道路通行保障、卡口協調等工作,確保冬季農民取暖用煤運輸暢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農民溫暖過冬,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摸清農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和缺口數量,分類建立臺賬,強化溝通協調,保障農民取暖用煤穩定供應。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排程機制,有效穩控煤炭價格,協調產煤企業,落實保障供應,規範銷售市場,確保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三)加強監督檢查。強化日常排程、督查督導和明察暗訪,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企業,落實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對履職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力,行動遲緩的,要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供熱的應急預案1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熱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冬季正常用熱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哈爾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供熱生產、執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規劃區內因供熱裝置、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執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執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協同應對的原則。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應急搶險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從總體上由市政府供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具體根據故障大小分級分類由各部門組成的供熱故障應急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以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多部門聯動,共同做好供熱應急搶險工作。

  2、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突發性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堅持以區為主,市區政府分別準備一定數額的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搶險資金,各區政府應根據本預案修訂完善區級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突發性故障大小實行供熱企業、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市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等分級響應。

  3、快速處置、就近救援的原則。明確各類突發性供熱故障的響應程式、響應部門和響應時間,確保突發性供熱事件的快速處置。對供熱企業自身力量無法保證快速搶險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則,抽調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實施救援。

  4、規範標準、資源共享的原則。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體系建設,規範市級供熱應急隊伍建設標準、搶險裝置配備標準,對供熱應急隊伍指揮系統、人員配備、裝置配備、備品備件登記備案。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搶險需要,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可就近呼叫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裝置和應急物資。

  (五)事件等級

  按照突發供熱應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嚴重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大小、持續時間等情況,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Ⅳ級)4個級別。

  (一)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

  1、突發性供熱故障,造成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及以上,預計搶修時間超過36小時,可能產生或已經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36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36小時,波及供熱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熱源無法執行,對全市供熱造成嚴重影響的。

  (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搶修時間預計超過或超過12小時,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影響居民生活用熱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12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12小時的;

  3、供熱企業因燃煤不能及時到場影響供熱生產執行的;

  4、供熱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供熱小區發生棄供、棄管的。

  (三)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搶險時間不超過8小時或供熱故障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不超過12小時的;

  2、突發性供熱故障地點在一、二類街路,搶修作業面對交通流量產生影響的;

  3、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8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8小時的;

  4、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執行超過8小時的;

  5、因供熱問題引發居民圍堵街路的;

  6、供熱面積10萬平米以下供熱小區發現棄供、棄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發事件(Ⅳ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搶修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

  2、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執行不超過8小時的。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為及時、快速、高效地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成立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總 指 揮:主管供熱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秘書長、市應急辦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書長

  市住房局局長

  成 員: 市信訪局局長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長

  市國資委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市消防支隊隊長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哈爾濱市市電業局局長

  哈爾濱市供排水集團董事長

  哈爾濱市物業供熱集團總經理

  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各區區長

  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局(供熱辦),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並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下達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令;遇非供熱裝置、管網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協調支援事項。

  (二)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綜合協調組

  組 長:由市住房局局長兼任

  副組長: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市供熱辦綜合處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成 員:由市政府新聞辦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傳部部長、市供熱辦綜合處處長組成

  主要任務:突發事件(故)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指揮工作,按照分級聯絡方式,迅速溝通、協調相關領導和參戰部門到位。按程式及時傳報資訊,跟蹤掌握事件發展和處置情況,與有關領導和部門保持聯絡,綜合情況;起草重大突發事件新聞通稿和應急處置報告:組織各單位趕赴現場,統一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進行新聞釋出;撰寫突發時間大事記。

  2、應急處置組

  組 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市公安局副局長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供熱辦供熱管理處處長、市住房局鍋檢所所長、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隊、市消防支隊、市電業局、市供排水集團、市安監局、各區供熱辦主任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及周邊地區交通秩序疏導。迅速對突發事件性質、危害或損失程度做出研判,對突發事件提出適用預案,明確到現場指揮的市領導、處置組織、需調動的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質等。會同市公安、質量監督、安監等部門、當地政府迅速掌握現場情況,制定科學有效的處置救援方案,做好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迅速恢復供熱。為市領導提供應急處置參與意見,協助市領導協調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及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保障組

  組 長:市財政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國資委副主任

  市物業供熱集團副總經理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供熱辦規劃處處長、市物業供熱集團供熱管理處處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會同當地政府並協調相關部門,負責救援物質、裝置、資金及人力、物力的調集、供應。負責應急搶險現場的應急保障。

  4、專家指導組

  組 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成 員:由市供熱辦科技處處長、市技術監督局相關處長、供熱企業技術專家、裝置廠家技術專家等專家組成

  主要任務:根據現場救援工作的需要,協調有關方面專家到現場,為實施科學有效應對處置工作提供參考。

  5、善後工作組

  組 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市安監局副局長

  各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技術監督局、安監局、住房局和當地政府、事件(故)責任或發生單位有關領導和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事故原因和責任調查,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協調做好受災居民財產理賠、安撫和其他善後處理;做好事件(故)調查及總結評估,並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區政府要成立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實行市、區兩級供熱應急聯動機制。

  (三)責任分工

  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職守、資訊彙總、上下溝通、綜合協調、預案支援、參謀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協調供熱企業組織搶修;在供熱企業搶修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協調市級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幫助供熱企業搶險救援;確需啟動政府臨時接管程式時,會同相關部門協調具有《供熱許可證》的`供熱企業臨時接管供熱。

  各區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長預備費中安排供熱應急資金,用於應對供熱突發事件;負責調動區供熱辦、街道辦事處、轄區供熱企業等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搶險措施,進行應急處置;負責應急搶險區域內熱使用者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供熱應急資金,用於解決政府承擔的供熱應急搶險費用;解決棄供、棄管供熱小區或需臨時接管供熱小區的供熱搶修費用;解決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熱突發性事故的應急資金;按照政府相關要求,為供熱應急燃煤儲備提供貸款利息補貼。

  市信訪辦:做好上訪群眾的接訪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安撫工作。

  市新聞辦:負責協調媒體統一進行新聞釋出,及時、準確、有序地報道供熱應急事件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市公安局:維護搶修現場秩序,協調解決搶修現場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處各種影響供熱搶險、搶修行為。

  市建委:負責追查開發建設過程中,供熱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開發、建築企業責任,責令開發、建築企業完善供熱配套工程,達到工程質量標準;對開發企業及其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供熱的進行依法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供熱中的承壓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種裝置的檢驗檢測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對安全管理、安裝、維修、司爐工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開展培訓。

  市國資委:對國有單位實行主輔分離、轉制、改制、兼併等過程中擅自將供熱設施移交,致使發生棄管供熱現象或無法保證供熱的,由市國資委按相關規定處理。

  市工信委:負責供熱燃煤短缺時,協調供熱燃煤儲備和鐵路運輸相關事宜。

  市安監局:負責供熱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消防支隊:負責因市政停水或供熱系統失水量過大,供熱熱源無法供熱故障時,調動消防車輛支援運水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12319電話資訊渠道掌握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情況資訊,並及時向市信訪辦通報。

  哈爾濱電業局:負責做好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解決供熱搶險現場臨時用電,負責停電導致供熱熱源停熱和熱力站停止執行停電故障的快速搶修工作。

  市物業供熱集團:負責所轄供熱企業的應急搶險工作,為市政府供熱應急搶險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資儲備工作。

  市供排水集團:負責處理市政停水影響供熱執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搶修工作。

  建立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制度,各單位分別指定1名人員具體負責應急聯絡工作及其職責範圍內支援專案的協調工作。

  (四)供熱企業職責

  供熱企業是供熱應急搶險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儲備物資和工器具,及時組織供熱事故搶險,儘快恢復供熱。應急突發事件超出企業的可控範圍時,應及時請求上級主管部門啟動應急預案。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隊伍準備。依託大型供熱企業,按照分割槽配備的原則,建立8支市級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各應急搶險隊伍要保證應急隊伍各技術工種人員配備齊全,配備熟練的電工、電焊工、檢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種車輛操作人員、安全員等工種人員。供熱期間,應急搶險隊伍實行24小時備勤。各應急隊伍應具有值班室、24小時備勤人員休息室、大型工程裝置存放場地、搶險工器具庫房、搶險車輛庫房、備品備件儲存庫房。

  (二)應急裝置及物資準備。各市級應急搶險隊伍應配備工程搶險車、大型裝置運輸車、發電車等應急車輛;挖掘裝置、吊卸裝置等大型搶險裝置;探測裝置、發電裝置、切割裝置、焊接裝置、耐熱排汙裝置、照明裝置、排風裝置、圍擋器械等搶險工器具。儲備各種型號的保溫管、補償器、閥門、電機、管道泵等應急搶險備品備件,並實現專場存貯、專人管理、登記備案、及時補充。

  (三)應急專家組準備。市供熱主管部門組織市技術監督局、供熱企業技術專家、鍋爐及裝置廠商技術專家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應急專家組,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搶險方案進行評估或提供搶險方案支援。

  (四)應急燃煤準備。由市財政提供貸款利息補貼,委託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為市政府儲備10萬噸供熱應急燃煤。

  (五)應急預演預練。各應急搶險隊伍應定期組織預演預練,每年不少於2次,提高應急人員搶險能力,確保應急工作反應迅速、措施得當、技術熟練。

  四、預警釋出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經市供熱應急總指揮同意,報市應急委批准,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預警,由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經區供熱應急總指揮批准,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五、應急響應程式

  (一)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供熱企業發現突發性供熱故障後,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立即先行組織搶修並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屬一般性供熱故障的,由供熱企業自行組織搶修並採取在小區單元張貼告示等方式及時通知使用者,並在1小時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供熱辦報告故障發生時間、故障原因、涉及面積、影響使用者戶數、預計搶修時間等資訊。區供熱辦接到報告後應在30分鐘內將相關故障資訊向區政府和市供熱辦供熱投訴受理平臺報備。

  3、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的,升級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突發性供熱故障超過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的,供熱企業須在1小時內同時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供熱辦和市供熱辦供熱投訴受理平臺、市長熱線12345、城管熱線12319報告相關資訊,區供熱辦接到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將相關資訊向區政府及主管副區長報告,確保應急搶險工作資訊暢通。

  (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所在區供熱辦接到供熱企業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組織街道辦事處到達事件現場,組織供熱企業全力搶修,並研判事件等級,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

  2、根據現場情況,需啟動區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立即向區供熱應急部門相關單位報送相關資訊,通知相關單位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3、搶險作業面影響交通流量的,協調交警部門疏導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區政府協調區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電供應中斷的,與供水、供電部門進行溝通,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5、供熱系統失水影響供熱鍋爐執行的,組織供熱企業採取購水的方式確保供熱執行;企業購水無法仍無法滿足補水需求的,協調園林部門等社會資源力量提供運水支援。

  6、發生圍堵街路的,由區政府協調區公安分局做好勸解和交通疏導工作;

  7、供熱企業自身搶險力量不足,區應急辦應就近呼叫區級應急搶險隊伍實施就近救援。搶險物資短缺的,呼叫應急搶險物資;

  8、發生供熱棄供、棄管的,組織具備資質和相應能力的供熱企業應急接管。

  (三)重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市供熱辦接到供熱故障報告後,應在20分鐘內分別向主管副市長、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市委政務值班室報告相關資訊。市供熱辦應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瞭解情況,控制局面;區供熱辦組織街辦事處、社群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

  2、市供熱辦根據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立即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並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報送相關資訊,通知有關單位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3、組織專家組,對供熱企業採取的搶險措施予以評估,並向現場指揮部提出搶險措施建議。

  4、事態嚴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做好應急救援準備。視搶險情況隨時呼叫應急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有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的,事件發生所在區政府做好居民暫時轉移安置預案,必要時啟動暫時轉移安置預案。

  5、水、電中斷導致供熱熱源、熱力站停熱的,通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所屬供水、供電成員單位協調供水、供電部門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6、供熱燃煤不能及時到場的,呼叫市供熱應急儲備燃煤,確保燃煤供應。

  7、發生供熱棄供、棄管的,組織國有供熱企業實施應急接管。

  (四)特別重大突發供熱事件:

  1、市供熱辦接到供熱企業報告後,應在20分鐘內向主管副市長、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市委政務值班室報告相關資訊,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通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2、區政府組織區供熱辦、街道辦事處、社群1小時內到達現場,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並做好居民暫時轉移安置預案,必要時啟動暫時轉移安置預案。

  3、2小時內組織專家組到達現場,根據供熱故障原因,研究並向現場指揮部提出供熱故障搶險方案。

  4、調動市級供熱應急隊伍開展搶險救援,隨時呼叫應急搶險物資。

  5、因水、電供熱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的,市供水、供電部門主要領導到現場指揮水、電搶險工作。

  6、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無法執行的,報請市應急辦啟動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呼叫應急搶險資金和搶險物資全力組織搶險,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善後處置及調查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供熱應急處置單位要按照事件級別組織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對事故影響、補償、資金支付等情況進行妥善處理,對事件原因、經驗、教訓進行總結並提出改進意見,上報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應急辦。

  六、應急保障

  (一)確保供熱應急資金。市、區年度財政預算中應當安排預備資金,用於應對供熱應急突發事件,確保供熱應急事件的快速及時處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熱;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搶修資金應當由供熱企業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應由政府承擔的部分,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市財政承擔,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市、區財政共同承擔,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區財政承擔。

  (二)實行供熱應急資訊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供熱應急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通訊聯絡網,供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各種供熱突發事件應在20分鐘內按資訊傳遞程式完成傳遞,各部門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實行供熱棄管事故處置責任追究制度。建設單位或產權單位擅自委託供熱經營單位或供熱企業移交供熱發生棄供棄管的,供熱單位主管部門或主管企業、產權單位未按職責及時解決供熱問題造成重大影響或解決不當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對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進行處理;開發企業及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的,開發企業未按職責及時處置或處置不當的,由市建委在開發企業信用評價時一票否決,造成嚴重後果的,按規定程式上報取消其開發資質。

  (四)實行供熱事故應急處置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供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專人負責,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瀆職行為的,依法對直接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二)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供熱的應急預案13

  (一)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防控措施

  1.施工前向建設單位索取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查明走向,提前預控,及時與燃氣、供熱管線控制閥門的人員取得聯絡,確定萬一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時的協助搶險措施。

  2.施工中嚴格按建設單位提供的燃氣、煤氣、供熱管線位置圖組織施工,管線兩側1米內禁止挖土,對標誌加與保護,遇有不明管線應停止施工,及時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立即報建設單位聯絡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及時配合建設單位處理險情。

  3.對建設單位制定穿越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施工專案,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對管線的防護工作,防護方案應由建設單位、管線所屬部門、施工單位三方協商認定並簽字認可。

  4.準備好砂袋、乾粉滅火器等應急物資,隨時準備處理管線斷裂處理事故。

  (二)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緊急處置措施

  1.施工中萬一挖斷或因其它原因引起的燃氣、煤氣、供熱管道斷裂時,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按下列程式組織搶險:

  (1)立即停止施工,以最快速度將位於地下部位和管線下風頭的人員全部撤離至安全的上風頭避險。

  (2)由對外聯絡組立即與天然氣、煤氣、供熱管線的主管部門聯絡,報告事故,請求協助搶險,以最快速度向建設單位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

  (3)由搶險隊員以最快速度趕赴管線上方控制閥門處,請求協助關閉控制閥門,如可行時也可電話聯絡協助處理。

  (4)由善後處理組立即對現場拍照、錄影、取證。

  (5)醫療救護組立即做好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

  (6)後勤保障組做好搶險物資的接應工作。

  (7)搶險組用砂袋和乾粉滅火器隨時撲救由燃氣引起的火災。

  (8)由保衛組進行現場戒嚴,劃定警戒線,掛出危險標誌,禁止一切明火。

  (9)由對外聯絡組按約定的地點接應專業搶險隊。

  (三)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緊急搶險措施

  1.發現燃氣、煤氣、供熱管線斷裂洩漏處或地下坑井內有中毒及燒燙傷被困人員時,首先向坑井內進行搶送風供氧,確認安全後方可由搶險隊員利用爬梯,繫好安全帶掛好安全繩,戴好防毒面具,下井救人,人救上來後交由醫療救護組進行救治。

  2.洩漏的可燃氣體引起火情時,由搶險隊員視情況分

  別採取;冷卻法、隔離法、窒息法撲救。

  3.專業搶險隊到場後,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對其講清情況,協助搶險。

  (四)突然挖斷燃氣煤氣供熱管線的醫療急救措施發生中毒及醫療急救措施

  1.中毒症狀:現場人員有頭痛、眼花、耳鳴、噁心嘔吐、心悸、無力等症狀可視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狀加重外,還可有面色潮紅,口唇呈櫻桃紅色、多汗、煩躁、心跳加快、呼吸困難等,中度中毒者,有深度昏迷,大小便失禁,抽搐、四肢厥冷,紫紺、呼吸加快、脈搏快而弱,血壓下降症狀,甚至呼吸衰竭休克死亡。

  2.應急搶救措施

  (1)迅速將中毒者移至空氣新鮮處,解開衣釦使其呼吸暢通。

  (2)輕度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後症狀迅速消失,注意休息即可

  (3)重度中毒有呼吸困難者,及時清除口腔內分泌物,保持呼吸道暢通,急送醫院救治。

  (4)有高熱者可行物理降溫;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術並急送醫院救治。

供熱的應急預案14

  一年一度的冬季取暖即將開始,全國各地每年因取暖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屢有發生,為確保我校在冬季取暖期不發生中毒事故或一旦發生中毒事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成立防冬季取暖中毒領導小組:

  組長:趙xx

  副組長:董xx杜xx

  組員:王xx竇xx丁xx周xx各班班主任

  二、加強管理,預防為主

  1、每天早上提前把火爐點著,待煙放淨後學生方可進入教室。

  2、領導、教師要加大檢查力度,要經常檢查各室,如果發現爐子、地炕有漏煙的現象,馬上安排人員進行修理。

  3、教室要經常通風,確保室內氧氣充足,謹防窒息。

  三、一旦發生取暖中毒事件,具體職責分工:

  1、於xx(校長)負總責。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負責接待家長和各級領導以及新聞媒體的相關同志,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2、杜xx(副校長)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組織開窗和門通風、緊急救護,負責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3、王xx(政教主任)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組織將中毒師生救出現場,維護現場的秩序,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4、於xx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疏散未中毒或比較輕的學生,將他們帶到安全溫暖的地帶,負責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

  成員:李xx、聞德雙、孫xx

  吳xx、宋xx、王xx

  5、趙xx(後勤主任)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將中毒的師生送往附近醫院,負責需轉院治療的師生的用車。

  6、嶽xx負責到現場臨時處理,負責到醫院護理。

  7、範xx負責資訊的收集整理,負責每隔1--2小時向當地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一次,彙報事件的發展和得到處理的情況。

  8、王xx負責維護校內的正常教學秩序,組織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慰,消除其恐懼心理,安心在學校學習和生活。

  總之,一旦出現取暖中毒事故,要全員行動,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將損失和社會影響降到最低點。調查後對責任人按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供熱的應急預案15

  為提高全區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學有序高效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減少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採暖的影響,維護供熱、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確保居民正常供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我我區供熱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呼中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城鄉建設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區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通局、區委信訪局,呼中鎮,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戶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部門。

  總指揮:李金龍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許屹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郝志國兼任。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供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供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並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裝置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裝置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於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衝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並達12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使用者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並達24小時以上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使用者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裝置事故停熱,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

  2、重要事故:因裝置事故停熱,12--24小時(含24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

  3、重大事故:因裝置事故停熱,24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

  (四)其它緊急情況。為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區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處理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的公共事件和重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理和善後工作。

  房產維修與供暖中心: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本單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負責協調本區供熱燃料應急調運工作。

  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區內低保戶、重點優撫物件的冬季採暖補貼發放工作。

  住建局:負責《呼中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組織建立供熱應急救助體系和技術支援系統,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指導各鎮制定、修訂和實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後分析、總結全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區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市場監管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進行鑑定。

  應急管理局:根據政府授權,負責牽頭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交通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國網大興安嶺供電公司呼中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信訪局:負責對因供熱質量和糾紛等問題造成信訪事件及時進行解決處理。

  四、緊急情況處置程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

  (2)供暖部門在解決處理的同時,立即報告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辦公室派出人員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後,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並密切跟蹤關注後續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暖部門處理,同時向副總指揮彙報。

  (2)副總指揮接到通知後,協同供暖部門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副總指揮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總指揮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後供暖部門將處置情況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報送副總指揮、總指揮,並密切跟蹤關注後續情況。

  (4)處理事件相關部門要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3、重大事件處置程式。

  (1)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暖維修部門和副總指揮。

  (2)副總指揮接到資訊後,立即報告總指揮。總指揮及副總指揮立即命令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命令組織召開應急處置會議,決定是否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式,同時決定是否向區政府申請應急資金。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式。

  1、一般事故處置程式。

  (1)供暖部門發現事故後,立即分析事故產生原因,並採取必要措施,同時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副總指揮報告。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組織搶修,儘快恢復供熱;同時辦公室做好被影響區域內使用者的宣傳解釋工作,用文字形式告知使用者;恢復供熱後,按原報告渠道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必要時到現場指揮,並及時將處理情況向供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彙報。

  2、重要事故處理程式。

  (1)發現事故後,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12-24小時內(含12小時)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並立即組織搶修,同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安排主要責任單位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和協調搶修工作,必要時進一步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並隨時掌握事故處理動態,及時將處理情況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

  (3)恢復供熱後,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3、重大事故處置程式。

  (1)發現重大事故後,由供熱部門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認為不能供暖或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暖的,應立即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及影響程度。

  (2)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部報告。

  (3)總指揮、副總指揮,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助中心指揮搶修,做好社會宣傳解釋工作。

  (4)恢復供熱後,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結果。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式。

  1、停電的緊急處置。責任單位立即採取必要措施,並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停電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由供電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後續工作。

  2、停水的緊急處置情況,責任單位立即採取必要措施,並向區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停水原因及解決措施,由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是否需要供水等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後續工作。

  五、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站班組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由供熱部門啟動供暖、排汙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必要時啟動中心聯動協調機制。

  (二)資訊快速反映機制。資訊快速反映機制是在聯運資訊系統和組織網路的支援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資訊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資訊傳遞程式完成傳遞,各成員單位具體工作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各成員單位要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網供熱動態,上情下達;隨時瞭解掌握末端使用者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相關責任單位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責任單位根據裝置狀況,備齊物品備件;承擔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的相關股室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裝置,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六)應急保障金機制。供熱保障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建立供熱保障金,保障我區居民冬季採暖,緩解供、用熱雙方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其主要用於啟動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時發生的必要支出和應急物資的購置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