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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與徐志摩

胡適與徐志摩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

  吟詠徐志的《再別康橋》,如聽音樂,如賞美景,如品香茗。然而,也可在雋永中感悟哀婉的離愁。

  三年後的1931年12月3日,這種離愁卻寫進了胡適的悼念文章中。胡適滿懷深情地寫道:“我們不相信志會‘悄悄的走了’。他在我們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愛的雲彩,永遠是溫暖的顏色,永遠是美的花樣,永遠是可愛。”

  “永遠”的徐志!有人說他的文名太盛,有人說他的俗名太豔。

  徐志的文名,胡適起過錦上添花的作用;徐志的豔名,卻被胡適認為是詩人追求自由和浪漫的表現,他對徐志的“自由婚姻”,有過合,也有過“拆離”。

  徐志是浙江海寧縣人,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1918年赴美國學習銀行學,又於1921年轉至英國劍橋大學研究政治經濟學。

  留學期間,徐志就對國內胡適倡導並寫作新詩十分讚賞和欽佩。胡適1919年出版《嘗試集》,徐志在國外讀到後非常高興。加上在劍橋受到歐美浪漫主義和唯美派詩人的影響,他也於1921年開始了詩歌創作。

  1922年,徐志因婚姻波折和追求愛情,從劍橋輟學回國。生活對這位天才詩人來說,是“塞翁失馬”。他得以在報刊上發表大量詩文,然而,胡適卻深為徐志未能完成學業而惋惜。他多次勸告徐志繼續完成學業。在胡適看來,如若不能系統地學習,是難以成為一流學者的。可是,徐志志不在此,沒聽胡適的勸告。

  後來,胡適結識了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泰戈爾的秘書恩厚後,希望恩厚能夠為徐志再赴英國進修穿針引線,以便學成之後回國擔任大學教職。面對大好機遇,徐志卻置若罔聞,依舊沒有聽從胡適的意見。

  胡適不以徐志拒絕他的好心而惱怒,還是盡最大的可能為徐志提供各種幫助。

  1923年,徐志提議,在北京“聚餐會”的基礎上成立“新月社”。胡適率先響應並竭力支援。這個以留學歐美的年輕知識分子為主的、五四以來最大的以探索新詩理論與新詩創作為主的文學社團,先以《晨報副刊》為陣地,後又創辦了《詩刊》週刊、《新月》月刊。徐志的《再別康橋》、聞一多的《死水》等等,都是“新月派”的佳作。

  1924年4月12日,印度詩人泰戈爾抵達上海,並先後到杭州、南京、濟南等地訪問。徐志作為泰戈爾的`譯,全程陪同。泰戈爾雖是接受邀請,為中印文化交流來華訪問,但卻在中國思想文化界引起了爭論。“驅泰大軍”一方,激顏厲色要趕他走,“保泰大軍”一方,千方百計為他辯護。

  如魯迅就在雜文《罵殺與捧殺》中,譏泰戈爾:“……他到中國來了,開壇講演,人們給他擺出一張琴,燒上一爐香,左有林長民,右有徐志,說得他好像活神仙一樣,於是我們地上的青年們失望了,離開了。神仙和凡人,怎能不離開呢!”

  徐志非常憤怒。為表示對反對泰戈爾者的抗議,他一氣之下耍起了小孩脾氣:罷譯!胡適見此,頂替他為泰戈爾譯,並安撫徐志,使得他心情歸於正常。

  在5月8日泰戈爾64歲壽辰的這天,中國學術界聚集在北京東單三條協和禮堂,為泰戈爾舉行祝壽會,胡適以大會主席的身份主持。徐志、林音等“新月社”

  同人用英語演出泰戈爾的名劇《齊德拉》,維護了中國人民在泰戈爾心目中的良好印象,也使得泰戈爾和徐志結下了深厚的友誼。1929年3月,泰戈爾第二次來到中國時,只住徐志家,稱徐志和陸小曼“是他的兒子婦”。

  徐志和陸小曼結婚,胡適也是盡力成全。

  徐志之父徐申如反對愛子迎娶陸小曼,不過,徐父賞識胡適和梁啟超。於是,胡適專程去求徐父,直到老人家預設。但徐申如還有個條件,需要梁啟超出面證婚——因為梁啟超作為徐志的老師,對這門“親事”也是堅決反對。胡適只得去求梁啟超,直到任公答應。

  梁啟超在婚禮上,講了一段空前絕後的“證婚”詞:“徐志,你這個人性情浮,所以在學問方面沒有什麼成就;陸小曼,你要認真做人,你要盡婦道之職,你今後不可以妨礙徐志的事業!你們兩人都是過來人,離過婚又重新結婚,都是用情不專!以後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願你們這是最後一次結婚!”說得一對“新人”無地自容。

  這時,又是胡適作為主婚人“圓場”,他打破了尷尬局面,使得婚禮恢復“喜氣”。

  徐志和陸小曼,為此感念胡適,對他以“紅娘”、“恩人”、“胡大哥”稱代。

  徐志和陸小曼,這對才子佳人於1926年10月3日在上海舉行了轟動一時的婚禮後,好景不長,感情就陷入危機。

  陸小曼嬌豔美麗,多才多藝,但是她我行我素,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賢妻良母”,而且她養尊處優慣了,在物資上的慾望有增無減?當他們在上海鬧矛盾後,徐志到北京向“胡大哥”訴苦,“胡紅娘”居然建議他們馬上離婚!愛則合,“恩人”作伐;無愛則離,胡適力主。這就是胡適提倡的婚姻自由!徐志卻於心不忍。當初為了陸小曼,他說“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現在,他不願失去“幸”,不願聽胡適的話。

  胡適也不強迫。

  徐志為了解決經濟據的問題,以供給陸小曼,就到北京大學任教,同時兼任女師大教授。從此,胡適家裡又多了一口人,徐志的吃和住都在胡適家。然而,陸小曼卻不願離開上海,徐志只得在京滬兩地來回奔走。

  1931年11月上旬,徐志從北京南下,13日到上海同陸小曼相聚,二人卻不歡而散。徐志到友人家捱到19日,想到“知音”林音要在北平協和小禮堂為外國使節演講中國建築藝術,便乘機飛往北京“捧場”。誰知飛機遇霧,在濟南附近觸山!無情烈焰葬詩魂。徐志以他36歲的英年,化作雲彩飄然而去!徐志遇難後,陸小曼為生活所迫,和“只有感情,沒有愛情”的翁瑞午同居。

  胡適認為翁瑞午是個“自負風雅的俗子”,為了“西天的雲彩”的情誼,胡適要求陸小曼同翁瑞午斷交。並說如果陸小曼能夠同意,小曼的生活及其一切都由他負責。最後,陸小曼拒絕了胡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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