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委託協議書模板集錦六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協議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託協議書 篇1
本協議由下列兩方於200x年3月9日在××簽訂。
委 託 方:A
身份證號碼:--------------------
聯絡 電話:===========
受 託 方:B
身份證號碼:-------------------
聯絡 電話:============
鑑於:
1、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委託方A(以下簡稱甲方)、C均同意共同出資人民幣貳佰萬元(小寫:2,000,000元)設立VVVVV有限公司(暫定名,以下簡稱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幣現金出資壹佰萬元(小寫:1,000,000元),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50%;C出資額人民幣現金壹佰萬元(小寫:1,000,000元) ,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50%。
為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第一條 委託方自願委託受託方作為對公司出資(以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受託方自願接受委託方的委託,以自身名義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許可權
第二條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受託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託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 知情權
委託方享有對公司投資的知情權,有權透過受託方瞭解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第四條 參與管理權
委託方透過受託方參與對公司的管理。受託方參加公司股東會前,應與委託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受託方在公司股東會表決的事項,受託方應根據委託方的書面指示進行表決。
受託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表決的情況向委託方作書面通報。
第五條 投資收益取得權
委託方基於其對公司的實際出資,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分紅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資收益。
第六條 轉讓出資權
在公司工商登記註冊後,委託方不得抽回出資,但可以轉讓出資。
委託方可以在本委託持股協議書約定的出資額限額內,在以受託方為名義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轉讓對公司的出資。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委託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條 剩餘財產分配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委託方仍委託受託方參加清算,如經清算後公司有剩餘財產並分配給受託方,則委託方與受託方按實際出資額的比例對剩餘財產進行分配,委託方有權取得各自應分配的財產。
第八條 監督權
委託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受託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第九條 按期足額出資義務
委託方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按期足額履行出資的義務。因委託方未能按期足額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受託方造成的損失)均應由委託方承擔。
第十條 增加或補足出資的權利和義務
如公司股東會決定增加註冊資本金或補足註冊資本金的決定後,委託方有權利並有義務按公司成立時其出資額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增加或補足出資。
第十一條 承擔投資風險義務
委託方以其委託出資的數額為限,承擔對公司出資的投資風險。
受託方不對委託方的出資承擔保值增值責任,委託方不得就出資財產的盈虧,要求受託方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理稅費承擔義務
在受託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專案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委託方各成員承擔;在受託方將代持
股份轉為以委託方各成員或委託方各成員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委託方各成員承擔。
四、受託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受託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股東權利
受託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受託方行使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受託方不得利用登記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託方僅可以其實際出資額為限,處置其股東權利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贈予、放棄等)。
第十四條 受託方無權處置因委託方委託而形成的股東權利
受託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委託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並代委託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委託方事先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予、放棄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委託方利益的行為。
未經委託方事前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第十五條 支付代表股份投資收益的義務
受託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委託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五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委託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受託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委託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第十六條 協助轉讓義務
在委託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受託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受託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第十七條 受託方無權就委託事項收取報酬
委託方各成員與受託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為免費委託,受託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委託方各成員收取報酬。
五、保密條款
第十八條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九條 委託方和受託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委託協議,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對方。除不可歸責於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委託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委託方可將出資優先轉讓給受託方,轉讓方與受讓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如受託方不願受讓委託方的出資或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受託方同意的情況下委託方可將出資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因受託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導致委託方解除協議的,受託方無權受讓該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條 受託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託方應將代表股份轉移到委託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條 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委託方全部或部分成員可解除與受託方的委託持股協議並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使委託方全部或部分成員成為公司的登記股東。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方各成員以合理價格向受託方或第三方轉讓對公司的`出資的,本合同書因該《轉讓出資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七、爭議解決條款
第二十四條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委託方各成員與受託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自委託方及受託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各方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合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未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2)份,協議各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 乙方:B
簽字: 簽字:
二0xx年三月九日
委託協議書 篇2
委託方: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
受託方:
為了規範專項資金管理,根據我行工作計劃安排和分行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現委託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琅琊分理處專案進行審計。確保審計業務的委託與受託關係,簽訂本委託協議書。
第一條 委託審計的範圍和內容
(一) 範圍 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琅琊分理處工程合同範圍的所有引起合同價款改變的變更、簽證、追加減等。
(二) 內容
合同範圍內的土建、裝飾、安裝等全部內容
第二條 審計時間要求
(一) 受託方應在委託方發出審計委託通知書後的3天內進點實施審計。於年月日前,向委託方提交審計報告和有關資料,審計報告所涉及的問題必須有相關書面證據予以支援。
(二) 若因被審計單位資料提供原因或受託方在執業過程中遇到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報告如期提交,或者委託方要求受託方提前出具審計報告,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 受託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只供委託方使用。經委託方審查後,作為委託方對被審計單位做出審計結論和決定的依據。
第四條 委託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委託方開展審計工作給予積極配合。
(二) 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向受託方提供審計工作所必須的真實、合法、完 整的資料。
(三)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對受託方執業審計紀律的情況和審計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 受託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國國家審計準則》和有關法律實施審計,確保審計質量。對委託方負責。
(二) 委派與審計事項要求能力相適應、具有執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審計。
(三) 嚴格遵守執業道德規範和審計紀律。不得向被審計單位索取、收受協議以外的任何費用,不得利用審計之便謀取任何不正當利益。
(四) 嚴格保守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審計資料和情況。
(五) 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委託事項,按時提交審計報告及有關資料。
(六) 主動接受和配合委託方對審計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 審計費用
按照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與 雙方簽訂的合同,由委託單位支付審計費用。
第七條 法律責任
(一) 由於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固有的侷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制約,導致受託方在審計中未發現存在的問題的,受託方應承擔的責任不能替代、免除、減輕被審計單位應承擔的責任。
(二) 受託方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受託方因過失、故意、舞弊等行為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委託方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取消審計資格,並追回審計費用。給被審計單位和委託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受託方承擔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受託方執業不當或違反執業準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爭議解決順序
(一) 協商;
(二) 仲裁;
(三) 法律訴訟。
第九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補充條款
委託單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 受託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
電話:電話: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協議書 篇3
甲方(稅 務 機 關 ):
乙方(納 稅 人 ):
丙方( 銀 行 ):
丁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為進一步加快稅收徵管資訊化建設,簡化辦稅程式,降低納稅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省國稅局有關規定精神,甲方決定在查賬徵收的納稅人中提倡推行納稅人委託銀行繳稅方式。乙方同意委託丙方扣繳稅款。為明確各方在稅款繳庫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規定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經稅務機關批准採取郵寄、資料電文,代理申報等方式辦理納稅申報,並做到早報規範正確,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若因網上申報、代理申報等不成功或輸入資料錯誤而造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丁方為乙方提供賬戶賬號,丁方賬戶名 ,賬號為乙方自願委託丙方從該賬戶中為乙方扣繳甲方提供的應納稅款數額。
三、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乙方應納稅款數額,按照法律規定的納稅期限從乙方提供的賬戶上扣繳稅款,並負責為乙方提供完稅憑證。
四、甲方負責提供丙方扣繳稅款時使用的完稅憑證。丙方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稅收票證管理辦法》領銷、填寫和保管稅收完稅憑證,如有丟失和損毀按期規定預以處罰。乙方在丙方扣繳稅款當年內,憑其稅務登記證副本,可以到丙方任一結算網點索取完稅憑證。
五、丁方應於乙方每期納稅申報之前,在上述賬戶中存足不小於當期應納稅款的存款。在納稅期限到期後乙方存款餘額不足以支付當期應納稅款的,甲方將按稅收法
律規定對乙方予以處罰。因甲方未傳遞資料造成稅款未及時入庫的,其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因丙方未能及時扣繳而造成稅款未及時入庫的,其相關責任由丙方承擔。
六、丙方對乙方應納稅款應納稅款因其存餘額不足未扣繳成功的,由甲方負責追繳乙方欠繳的稅款。
七、丙方應對乙方的納稅資訊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乙方的納稅資訊。丙方違反規定洩露乙方納稅資訊,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責任。
八、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業務需求,實時提供納稅人開戶、扣繳稅款等資訊。因丙方未及時傳遞資訊或傳遞錯誤而造成的損失,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有權根據與丙方合作情況以及國家稅收法律、政策的變化重新修改、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甲方應在修改或終止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扣繳乙方存款。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協議書 篇4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價轉讓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宣告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宣告
1.甲方具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限制其從事證券投資的情形;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4.甲方已認真閱讀乙方提供的報價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充分認識並願意承擔報價轉讓的投資風險;
5.甲方已認真閱讀並承諾遵守試點辦法和其他報價轉讓業務相關規則;
6.甲方承諾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不以虛假報價擾亂正常的報價秩序,誤導他人的投資決策;
7.甲方接受並配合乙方對涉嫌違規行為的調查和處理。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宣告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股份報價轉讓業務資格;
2.乙方具備符合規定的人員、經營場所和裝置,能夠為甲方提供報價轉讓所需條 件;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方式為準;
4.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洩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保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股份報價轉讓業務。
第二章 開立股份賬戶
第三條 甲方初次參與報價轉讓,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及有關業務規則的規定,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以下簡稱“股份賬戶”)。乙方稽核甲方開戶申請資料後,為投資者開立股份賬戶。
第四條 甲方申請開立股份賬戶時,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開戶資料。由於甲方提供不實資料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委託
第五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價轉讓前,必須設定報價密碼,報價密碼是甲方在乙方預留的重要印鑑,甲方對此負有保密責任。甲方可持有效證件到乙方櫃檯或透過其他有效方式(如電話自助委託、自助終端委託)修改報價密碼。
第六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辦理下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的有效委託;
2.應甲方要求提供其賬戶股份變動情況的清單;
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乙方提供櫃檯委託、電話委託、網際網路委託等委託方式。甲方可選擇委託方式,委託乙方代理報價。
第八條 乙方在代理報價轉讓業務中可以接受甲方的報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乙方認為甲方的報價委託有虛假報價或操縱報價可能的,有權拒絕接受。
第九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前,應充分了解甲方的財務狀況和投資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性資料。乙方如認為甲方不宜參與報價轉讓業務的,應盡勸阻義務;甲方不接受勸阻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甲方賣出的股份,不得超過其託管在乙方的股份餘額。甲方在發出買入股份的成交確認委託時,應保證其結算銀行的指定結算賬戶中有足額的資金。
委託協議書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委託融資相關事宜,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甲方委託乙方就 專案尋找投融資人,並協助融資的實現。
第二條甲方提供與融資專案有關的資料和資訊,並保證資料和資訊的真實性。
第三條甲方提供的資料和資訊中,如有保密或不完全公開的部分,應當書面說明,具體說明乙方不得向意向投融資方公開的事項和提供的資料的範圍。
第四條甲方自行與乙方推薦的融資方接觸或協商,如融資實現後,視為乙方完成委託融資服務,甲方須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獲得相應的服務;
2、甲方有權詢問和監督乙方工作的進展,乙方應當如實的回答;
3、甲方應如實提供融資專案的資料,不得隱瞞或虛報;
4、甲方應對乙方在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在內作出回覆;
5、甲方應積極配合與融資者的談判,不得無故推辭和拒絕;
6、甲方應按照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甲方的要求自主和投資方溝通和談判;
2、乙方有權到甲方投資專案進行考察,並有權組織投資方對專案進行實地考察;
3、乙方有權按照協議約定獲得相應的服務報酬;
4、乙方應精心挑選合適的投資方;
6、乙方應與投資方進行初步的溝通和答疑;
7、乙方就專案融資進展及時向甲方進行彙報。
第七條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甲方和資方的經濟成果,不得隱瞞投資方真實情況,否則應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費。
第八條甲乙雙方均須遵守職業道德,乙方履約落實合作後,甲方無履約能力,給乙方和投資方造成經濟、信譽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七條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就以下專案融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並按協商要求支付乙方融資總額的_______%作為融資服務費。
1).代理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專案融資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乙方按甲方要求找到符合條件的投資方,並促使乙方與投資方進行商談;若甲方於投資方就該融資事項達成一致,並簽訂協議,則此階段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額度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的費用作為融資服務的定金。若此次融資最終失敗,則乙方退還甲方的此項費用。
第二階段:甲方與投資方談判成功,簽訂協議,並得到投資後的五日內,甲方應向乙方交納此協議規定的服務費餘款。若投資系分期到位,應根據比例按時支付。甲方每延期交納一天應向乙方加付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為甲方找到意向融資人後,甲方不將服務費用交付給乙方,自行與融資人完成融資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費用,並承擔服務費用1‰的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1、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終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而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
2、本協議可根據甲乙雙方意見進行書面變更和補充,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協議書 篇6
甲方: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郵編:
乙方:XX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聯絡地址:XXXXXX科技大廈a座2303室郵編:51063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證券理財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如下:
一、委託理財
1.1甲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將甲方自有的股票帳號(包括同意股票帳號相關聯的資金號)(具體見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委託且僅委託乙方進行管理,由乙方在甲方的股票帳戶內進行證券交易的具體操作。
1.2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利用甲方股票帳號內的股票和資金(以下共稱“資產”)進行證券交易。
1.3雙方確認,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該股票帳戶內的資產及其收益的所有權歸屬甲方所有。
二、股票帳號
2.1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證券理財的股票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上述股票帳戶內合計的委託理財的資產總額約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2.2雙方同意,以甲方支付管理費當日甲方股票帳戶內的資產總額作為委託理財的實際基數(以下簡稱“理財基數”)。
2.3甲方應在乙方確認支付管理費當日將股票帳戶交付乙方管理,甲方應當將股票帳戶的操作密碼直接告知乙方確認的股票帳戶的管理人員。
2.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在股票帳戶範圍內進行獨立操作;甲方承諾不轉移股票帳戶內的資產,不參與或委託其他第三人參與股票帳戶內的證券交易,不干預乙方的獨立操作;但甲方有權在任意時間瞭解股票帳戶內的資產狀況,並可以向乙方提供參考意見。
2.5如果甲方提供的股票帳戶不在甲方本人名下的,甲方應負責提供股票帳戶名義開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及對甲方授權的委託書。
三、委託理財的報酬及支付
1、雙方約定,甲方應先將資金市值部分的5%作為管理費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2、雙方約定,如果甲方原始資金帳戶(萬元)每增值10%(萬元)需支付收益的30%給予乙方作為操作報酬。
3、雙方約定,操作收益的第一個10%歸甲方所有,乙方不收取任何報酬。
4、結算後,雙方應將當付款項在2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對方。若逾期,每逾期一日,應繳納滯納金千分之一。
四、提前終止
4.1協議有效期內,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甲方自該情況發生之日起提前終止本協議:
4.1.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獨變更股票帳戶的操作密碼;
4.1.2甲方轉移股票帳戶內的資產或對該資產設定質押;
4.1.3甲方自行或者委託其他第三人對股票帳戶內的資產進行證券交易或進行其他實際處理;
4.1.4甲方股票帳戶因為第三方原因無法進行實際操作,包括但不限於司法查封、行政凍結、強制平倉等情況;
4.1.5由於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該股票帳號無法正常操作連續超過三個工作日的。
4.2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乙方已經收取的預收報酬和浮動報酬不再退還;提前終止之日股票帳戶內資產狀況按照本協議第3.2款的規定計算,甲方還需另行向乙方支付的浮動報酬的,甲方應在本協議提前終止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
4.3雙方同意,由於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因為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政策、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檔案的出臺或變更導致本協議實際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提前終止;雙方根據提前終止之日股票帳戶內的資產狀況,按照本協議第3.2—3.4款的規定進行結算;除此之外,雙方互相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特別告知
乙方承諾將秉承合理、謹慎、專業的原則,利用自身的優勢和經驗,儘自己的最大努力為甲方服務,併力爭協助甲方使理財收益最大化。甲方瞭解證券投資存在風險;在享有委託理財產生的收益的同時,也將自行承擔由於委託乙方進行證券理財產生的風險和虧損。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由於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未能協商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七、其他
7.1雙方確認,本協議書面記載的聯絡地址,系雙方法律檔案的送達地址;任何一方聯絡地址變更的,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任何一方按照對方本協議記載的聯絡地址或書面變更後的聯絡地址,送達法律檔案的,無論該檔案是否已由對方簽收或拒收、退回,均視為已經送達對方。
7.2雙方確認,除本協議中的空格部分應作相應填寫之外,其餘在本協議任何部分進行的手寫文字或條款,均不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作無效條款處理。
7.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且乙方確認甲方預付報酬到帳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半年。
7.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7.5雙方對本協議約定的事項作出變更,或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委託理財的金額的,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時間: 簽署時間: